DBJ33/T 1285-2022 基坑工程智慧监测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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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33/T 1285-2022 基坑工程智慧监测技术规程
配置智能采集传输模块,直接测量应变,通过转换得到被测 物理量,并将测量数据自动传输到智慧监测平台的设备,包括智 能振弦式孔隙水压力计、智能轴力计、智能钢筋计、智能混凝土 应变计、智能表面应变计和智能土压力计等
2.0.12智能渗压计intelligent osmometer
配置智能采集传输模块,将各种地质环境深层渗水压力测量 数据自动传输到智慧监测平台的设备。
intelligent vibration meter
配置智能采集传输模块密封圈标准,将被测固体介质的振动速度和振动 加速度测量数据自动传输到智慧监测平台的设备。
2.0.14智能裂缝计
配置智能采集传输模块,将建(构)筑物裂缝宽度测量数 据自动传输到智慧监测平台的设备。
配置智能采集传输模块,将被测物位移测量数据自动传输到 智慧监测平台的设备。
基坑工程监测项目的累计变化量或变化速率值达到监测报警 值时发布警示。
3.0.1基坑工程的监测项目、监测点布置、监测方法及精度要 求、监测报警值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基坑工程 监测技术标准》GB50497的有关规定。 3.0.2下列基坑工程宜实施智慧监测: 监测频率要求较高的基坑工程; 2 现场难以实施人工蓝测的基坑工程: 3 设计等级较高的基坑工程; 4 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基坑工程。 3.0.3 智慧监测工作应由具备相应技术能力的单位承担。智慧 监测单位应编制智慧监测专项方案,专项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工程概况; 2 监测目的和监测依据; 3 监测项目及监测内容; 4 监测人员及监测设备; 5 监测方法及监测精度; 6 数据采集与传输; 7 数据存储与处理; 8 监测预警与报警; 9 数据发布与反馈。 3.0.4 智慧监测平台宜实现监测成果的可视化。 3.0.5 智慧监测实施期间,监测单位应采取对监测设施保护措 施,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协助监测单位保护监测设施
3.0.6智慧监测设备和智慧监测平台投入使用前,应进行现
时,应对监测设备进行检查,并对监测数据进行校核: 1监测数据异常; 2设备运行过程中过载、异常断电或出现故障: 3设备碰撞、跌落、损坏。 3.0.7 位移基准点应设置在不受基坑工程施工影响的稳定区域, 且距离基坑边缘不应小王基坑开控深度的3倍
4.1.1智慧监测设备应根据监测项目、监测内容及现场条件进 行选择,并应符合表4.1.1 的规定。
表 4.1.1智慧监测设备选择表
续表 4. 1. 1
注:当选用本表未列出的 技术参数应符合本规程要求。
4.1.2智慧监测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有身份识别码; 2 测量精度应满足相关标准的规定,测量量程和有效使用 年限应满足工程需要; 3断电或异常情况下,数据不应失真或丢失: 4应定期维护保养。 4.1.31 监测设备电缆不得与强电电缆一同敷设,走线应避免受 到移动设备、尖锐材料等的损害。 4.1.4智慧监测设备与智慧监测平台终端设备之间的接口及数 据通信协议应符合数据采集通信规约。接口功能及数据通信协议 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具有接收、处理、交换和传输数据的功能; 2应具备能够支持多种有线、无线通讯组网方式和主备信 道自动切换功能,可根据现场网络通信稳定性和可靠性采用有线 或无线形式传输; 3应具有传送数据和接收数据的确认、补发功能和校验
4.1.6 监测频率应能反映监测对象所测项目的变化过程且不遗漏 其重要变化特征,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智慧监测专项方案要求 4.1.7监测测点宜配备防盗、防碰撞装置,并宜方便检查与 维护。
4.1.7 监测测点宜配备防盗、防碰撞装置,并宜方便检查与 维护。
4.2.1深层水平位移可采用滑动式智能测斜仪,也可固定式智 能测斜仪进行量测。当采用滑动式智能测斜仪时,沿竖向测点间 隔不应大于0.5m;当采用固定式智能测斜仪时,测斜仪探头应 合理布置。
合理布置。 4.2.2深层水平位移宜以底部作为起算点;当底部不满足起算 点条件时,可将上部管口作为起算点,且每次监测均应测定起算 点的坐标并进行修正
4.2.2深层水平位移宜以底部作为起算点;当底部不满足起算
点条件时,可将上部管口作为起算点,且每次监测均应测定起算 点的坐标并进行修正。
4.2.3滑动式智能测
4.3.1围护墙(边坡)顶部、周边建筑、周边管线的水平位移 可采用智能全站仪、智能激光位移计进行量测。 4.3.2 智能激光位移计量测水平位移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配备自平衡装置,发射端应放置在无遮挡的稳定区域: 激光光路应高于地面,且不应小于200mm。 4.3.3 智能全站仪的监测技术参数宜符合本规程附录A.3节的 规定。
4.3.1围护墙(边坡)顶部、周边建筑、周边管线的水平位移 可采用智能全站仪、智能激光位移计进行量测。
.4.1 围护墙(边坡)顶部、立柱、周边地表、周边建筑、周
4.6.6承压水位监测时应在被测承压含水层与其他含水层之间 采取有效隔水措施。
4.7.1J 周边建筑倾斜可采用智能倾角仪、智能全站仪等设备进 行量测。
4.8.1混凝土、岩石和结构物等裂缝宜采用智能裂缝计或智能 位移计进行量测
4.9振动速度和振动加速度
4.9.1 被测固体振动速度和振动加速度宜采用智能测振仪进行 量测。
量测。 4.9.2 智能测振仪频带范围应满足被测物理量的监控要求。 4.9.3 监测测振仪技术参数和使用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4.9.2智能测振仪频带范围应满足被测物理量的监控要求。
5.1.1智慧监测平台数据存储应采用专用数据库对数据进行存 诸和管理。内容应包括基坑监测的图表、数据、报表、设备运行 记录等全套资料。 5.1.2 智慧监测平台应建立数据保护机制。 5.1.3 智慧监测平台应有异常监测数据自动触发加密监测机制 5.1.4 数据库应具有备份和恢复功能,宜具有用户使用日志审
5.1.2 智慧监测平台应建立数据保护机制。 5.1.3 智慧监测平台应有异常监测数据自动触发加密监测机制。 5.1.4 数据库应具有备份和恢复功能,宜具有用户使用日志审 计功能。
5.1.5智慧监测平台应结合施工工况、地质条件、环境气象条
件以及其他相关监测项目的监测数据的变化进行数据处理。 5.1.6数据的采集、预处理应由系统自动进行,数据处理应由 专业人员负责。
有质疑时应进行提示预警,并分析原因,必要时应进行校核, 5.1.9监测原始数据文件应定期整理、备份和归档。
有质疑时应进行提示预警,并分析原因,必要时应进行校核
5.2.1基坑工程监测项目的累计变化量或变化速率值达到监测 报警值的60%~80%时,应进行监测预警;当达到监测报警值 时,应进行监测报警
报警值的60%~80%时,应进行监测预警;当达到监测报警值 时,应进行监测报警。 5.2.2出现预警和报警时,智慧监测平台宜对监测点设置不同 警示标识。
5.2.2出现预警和报警时,智慧监测平台宜对监测点设置不同 警示标识
5.2.3监测报警时,报警信息应立即通知相关单位,并应调整 监测频率。 5.2.4智慧监测平台宜针对不同层级、权限人员,分级预警 逐级上报。
5.2.3监测报警时,报警信息应立即通知相关单位,并应调整 监测频率。
5.2.4智慧监测平台宜针对不同层级、权限人员,分级预警 逐级上报,
5.3.1信息发布提供的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监测单位应 对整个项目监测成果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最终监测成果应有 相关责任人签字确认
5.3.2监测单位应及时进行数据发布,数据发布内容应包括监
测的数据成果资科,发布对象直为工程有大各单位。 5.3.3监测成果内容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基坑工程监测 技术标准》GB50497规定要求。监测数据成果表、变化曲线图 宜自动生成,并包含完整信息。
技术标准》GB50497规定要求。监测数据成果表、变化曲线图 宜自动生成,并包含完整信息。
5.3.4智慧监测的数据成果应包括当日数据成果表、阶段性报 告和总结报告,并宜用文字阐述与图表或图形相结合的形式 表达。
5.3.5各类监测项目的数据成果表可采用本规程附录B的样式。
5.3.6智慧监测平台应具有对历史数据处理、分析、统计和归
5.3.6智慧监测平台应具有对历史数据处理、分析、统计和归
5.3.7监测过程中的成果资料提交及相关情况通知的反馈宜采 用信息化的方式。
附录A常用智慧监测设备技术要求
A.1滑动式智能测斜仪
A.1.1滑动式智能测斜仪应由测斜仪探头、数据采集控制嵌人 式终端、提升系统、参数设置仪表等组成。 A.1.2滑动式智能测斜仪的技术参数应满足表A.1.2规定
A.1.2滑动式智能测斜仪的技术参数应满足表A.1.2规定
表A.1.2滑动式智能测斜仪技术参类
探头及通信线缆在工程测量周期内不宜更换,确需更换时,应具 备相应的数据续接计算功能
A.1.6机身连接后应具备3G/4G/
据的实时传输功能,传输值应包括当前深度、角度值、位
.8探头和数据电缆应在不小于2MPa或规定的水压中静置 行测试合格后方可安装,探头和数据线应无渗漏,
A.2固定式智能测斜仪
A.2.1在同一测斜管中固定式智能测斜仪的安装应符合下列 要求: 所有测斜仪探头安装方向应一致; 2 具有同轴双向测量能力: 3 置于测斜管中的探头位置不应产生滑动; 4 安装完毕的测斜仪应自由悬挂在测斜管中。 A.2.2 固定式智能测斜仪探头更换后应进行校核。 A.2.3 探头和数据电缆应在不小于2MPa或规定的水压中静置 2h进行测试后方可安装,探头和数据电缆应无渗漏。 A.2.4测量精度不应低于0.25mm/m,分辨率不应低于 0.02mm/500mm。
A.2.1在同一测斜管中固定式智能测斜仪的安装应符合下列
A.3.1智能全站仪架设处宜配置电子气温气压计、定位控制系 统、通信系统及不间断供电系统等配套设备。 A.3.2智能全站仪精度要求宜符合表A.3.2
表A.3.2智能全站仪精度要求
A.4.1安装完成后应检查设备的密封状态,无液体渗出方可进 行下一步操作。 A.4.2在埋入建(构)筑物内部时,应采用双通液管形式。理 设时注意对管路和传感器的保护。
A.5.1智能钢筋计等智能应变计的量程不宜小于设计值的1.5 倍,精度不宜低于量程的0.5%,分辨力不宜低于量程的0.2%。
音,精度不宜低于量程的0.5%,分辨力不宜低于量程的0.2%
A.6.1压阻式智能渗压计精度不宜低于量程的0.5%,
A.6.1压阻式智能渗压计精度不宜低于量程的0.5%,分辨力 不宜低于量程的0.2%。
A.7.1智能倾角仪动态精度不宜低于±0.1°,分辨力不宜低 于0.002°
A.7.2应明确倾角仪的安装方向,并记录测点间距、监测对象 高度等有关属性特征数据。
A.7.2应明确倾角仪的安装方向,并记录测点间距、1
高度等有关属性特征数据
附录B常用智慧监测数据成果表
B常用智慧监测数据成
B.0.1监测数据汇总报表罪页上宜设置监测人、校核人、工程 负责人等相关人员签字栏以及气象条件栏等。 B.0.2深层水平位移监测数据成果可按表B.0.2填写。
表B.0.2深层水平位移监测数据成果表
B.0.4竖向位移监测数据成果可按表B.0.4填写。
表B.0.4竖向位移监测数据成果表
B.0.6内力(轴力)监测数据成果可按表B.0.6填写。
B.0.6内力(轴力)监测数据成果可按表B.0.6均
重庆标准规范范本B.0.6内力(轴力)监测数据成果表
B.0.7地下水位监测数据成果可按表 B.0.7 填写,
B.0.7地下水位监测数据成果可按表 B.0.7 填写,
表 B.0.7地下水位监测数据成果表
B.0.8裂缝监测数据成果可按表B.0.8填写。
B.0.8 裂缝监测数据成果可按表 B. 0. 8 填写
表 B.0.8裂缝监测数据成果表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电气设备标准规范范本,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滑动岩土测斜仪》JB/T12204 工程测量标准》GB50026 《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标准》GB50497 《爆破安全规程》GB6722 《测振仪》JJG 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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