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50/T-061-2021 预拌砂浆生产与应用技术标准(完整清晰正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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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50/T-061-2021 预拌砂浆生产与应用技术标准(完整清晰正版)
砂浆中除胶凝材料、骨料和拌合水以外,具有增稠、保水和调 节保塑时间作用的化学外加剂
湿拌砂浆自加水搅拌后,在标准存放条件下密闭储存,至工 作性能仍能满足施工要求的时间
隧道标准规范范本2. 1.9 薄层砌筑砂浆
2. 1.10薄层抹灰砂浆
2.1.11掺塑化剂水泥抹灰砂浆 cement plastering mortar adding plasticizer 以水泥(或添加粉煤灰)为胶凝材料,加入细骨料、水和适量 塑化剂按一定比例配制而成的抹灰砂浆。
addingplasticizer
Quo—每立方米砂浆的经验用水量; 预拌砂浆的实测表观密度。
βa——外加剂掺量; 一外加剂减水率,
Yf 粉煤灰影响系数; 石灰石粉影响系数; 粒化高炉矿渣粉影响系数; Y 水泥强度富余系数; 砂浆的特征系数。 α、β
2. 2. 5 其他
统计周期内同一品种预拌砂浆试件的总组数; 砂浆抗压强度标准差。
3.1.1湿拌砂浆按用途分为湿拌砌筑砂浆、湿拌抹灰矿
1.1湿拌砂浆按用途分为湿拌砌筑砂浆、湿拌抹灰砂浆、湿拌 面砂浆和湿拌防水砂浆,湿拌砂浆品种和代号应符合表3.1.1 规定,
表 3. 1.1 湿拌砂浆品种和代号
十混砂浆按用途分为干混砌筑砂浆、干混抹灰砂浆、干混 面砂浆和干混防水砂浆,干混砂浆品种和代号应符合表3.1.2 规定。
表3.1.2干混砂浆品种和代号
3.2.1用于承重墙的砌筑砂浆,砌体抗剪强度应符合《砌体结 设计规范》GB50003的规定。 3.2.2湿拌砂浆稠度实测值与合同约定的稠度值之差应符合 3. 2. 2 的规定。
3.2.2湿拌砂浆稠度实测值与合同约定的稠度值之差应符合表 3. 2. 2 的规定。
表3.2.2湿拌砂浆稠度允许偏差
3.2.3湿拌砂浆保塑时间应符合表3.2.3的规定
表 3.2.3湿拌砂浆的拌合物性能指标
3.2.4湿拌砂浆性能应符合表3.2.4的规定。
3.2.4湿拌砂浆性能应符合表 3.2.4的规定。
表3.2.4湿拌砂浆性能指标
2. 5干混砂浆应均匀、无结块
干混砂浆的拌合物性能应符合表3.2.6的规定
3.2.6干混砂浆的拌合物性能应符合表 3.2.6的规定
3.2.6干混砂浆的拌合物性能指标
7干混砂浆性能应符合表3.2
4.1.1预拌砂浆宜采用通用硅酸盐水泥,其性能应符合《通用
4.1.1预拌砂浆宜采用通用硅酸盐水泥,其性能应符合《通用硅 酸盐水泥》GB175的规定;当采用其他品种水泥时,其性能应符 合相应标准的规定。 4.1.2宜采用散装水泥。不同品种、等级和厂家的水泥不应混 合使用。
4.1.3 水泥进场复验项目应包括强度、安定性和氯离子含
强度检测应按照《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法)》GB/T17671 进行,安定性检测应按照《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 性检验方法》GB/T1346进行。氯离子含量检测应按照《水泥化学 分析方法》GB/T 176 进行。
4.1.4水泥的复验批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散装水泥应按每500t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t时按一个 检验批; 2 袋装水泥应按每200t为一个检验批,不足200t时按一个 检验批; 3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的批次; 4 水泥出厂超过3个月的批次; 5来源稳定且连续三次检验合格可将检验批量扩大一倍。
《建设用砂》GB/T14684和《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 标准》JGJ52的规定;再生细骨料的性能应符合《再生骨料应用技 术规程》JGJ/T240的规定。当采用其他品种细骨料时,其性能应 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
.2.2细骨料的最大粒径与颗粒级配应满足相应品种的砂势
量、泥块含量和氯离子含量;机制砂进场复验项目应包括颗粒级 配、细度模数、石粉含量、MB值、总压碎值指标、泥块含量和氯离 子含量;检验方法应符合《建设用砂》GB/T14684、《普通混凝土用 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I52的规定
1按每400m3或600t为一个检验批,不足400m3或60 寸按一个检验批; 2来源稳定且连续三次检验合格可将检验批量扩大一倍。
4.3.1矿物掺合料宜采用粉煤灰、粒化高炉矿渣粉、硅灰、石灰 石粉和复合矿物掺合料,其性能应符合《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 粉煤灰》GB/T1596、《用于水泥、砂浆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 粉》GB/T18046、《砂浆和混凝土用硅灰》GB/T27690、《石灰石粉 在混凝土中应用技术规程》JGJ/T318和《混凝土用复合掺合料》 JG/T486的规定。
灰进场复验项目应包括需水量比和烧失量;粒化高炉矿渣粉进 复验项目应包括比表面积、流动度比和活性指数;石灰石粉进 10
复验项目应包括细度、活性指数、流动度比、含水率和亚甲蓝值 复合掺合料进场复验项目应包括细度、流动度比和活性指数;检 验方法应符合《矿物掺合料应用技术规范》GB/T51003的规定
1粉煤灰、粒化高炉矿渣粉、石灰石粉和复合掺合料按每 200t为一个检验批,不足200t时按一个检验批; 2硅灰按每30t为一个检验批,不足30t时按一个检验批; 3来源稳定且连续三次检验合格可将检验批量扩大一倍
浆外加剂匀质性能应符合表4.4
表4.4.1砂浆外加剂匀质性指标
注:1生产厂应在相关技术资料中明示产品匀质性指标控制值。
表4.4.2受检砂浆性能指标
4.4.3砂浆外加剂使用前应进行与胶凝材料相容性试验。 4.4.4砂浆外加剂进场时分别应按规定批次验收型式检验报 告、出厂检验报告或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 4.4.5砂浆外加剂进场复验项目应包括匀质性(除氯离子含 量)、保水率比、含气量、2h稠度损失率和抗压强度比;匀质性应按 照《混凝土外加剂》GB8076进行检验;水泥胶砂减水率应按照 《混凝土外加剂匀质性试验方法》GB8077进行检验;保水率比、 含气量、2h稠度损失率、凝结时间差和抗压强度比应按照《抹灰砂 浆增塑剂》IG/T 426进行检验。
4.4.6砂浆外加剂的复验批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掺量为 1%~5%时,每 100t为一个检验批,不足 100t 时按一个检验批; 2当掺量小于1%时,每50t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t时按 个检验批; 3来源稳定且连续三次检验合格可将检验批量扩大一倍
4.5.1拌合用水宜采用饮用水、地表水和地下水,且应符合《混 疑土用水标准》JGJ63的规定。 4.5.2当采用企业生产废水时,应进行试验确认满足砂浆性能 要求后,方可采用。 4.5.3拌合水的复验项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混凝土用水标准》 IGI 63 的规定
4.5.1拌合用水宜采用饮用水、地表水和地下水,且应符合《混
凝土用水标准》JGJ 63的规定。
5.1.1预拌砂浆配合比设计应根据砂浆强度等级、砂浆种 工性能、收缩性能和耐久性能等要求,在满足设计和施工要习 遵循低水泥用量、低用水量和低收缩率原则进行设计
5.1.1预拌砂浆配合比设计应根据砂浆强度等级、砂
5.1.2配制预拌砂浆的胶凝材料宜由普通硅酸盐水泥
合料搭配使用,矿物掺合料的掺量不宜超过《矿物掺合
5.1.3配制不同种类的砂浆,应根据用途选择不同细度模
良好颗粒级配的砂。当配制底层抹灰砂浆时,砂的最大公称粒径 不宜大于2.50mm;当配制面层抹灰砂浆时,砂的最大公称粒径不 宜大于 1.25mm。
定,其性能应经试验验证
5.1.5预拌砂浆中宜掺入具有保塑功能的外加剂,其掺量
试配后确定。当配制湿拌砂浆时,砂浆出厂稠度应考虑砂浆在运 输和储存过程中的损失
5.1.6预拌砂浆试配时应采用机械搅拌,搅拌时间不
$.1.6于 预拌砂浆试配时应采用机械搅拌,搅拌时间不得少 于180s。
5.1.7配制预拌砌筑砂浆时,拌合物的表观密度不宜小于
5.1.7配制预拌砌筑砂浆时,拌合物的表观密度不宜小于 1800kg/m
量不宜少于250kg/m
5.2.1预拌砂浆试配强度应按下式计算:
5.2.1预拌砂浆试配强度应按下式计算:
5.2配合比试配强度的确定
fm.o=f2十1.645g
式中fm.0 预拌砂浆的试配强度(MPa),精确至O.1MPa; f2一 预拌砂浆强度等级值(MPa),按表5.2.1取值; 砂浆抗压强度标准差,MPa,精确至O.O1MPa。砂 浆抗压强度标准差按照5.2.2条确定,
表5.2.1预拌砂浆强度等级值f
2.2预拌砂浆抗压强度标准差应按下列规定确定: 1当有统计资料时,预拌砂浆抗压强标准差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fm.i 统计周期内同一品种预拌砂浆第i组试件的抗压 强度,MPa; m 统计周期内同一品种预拌砂浆n组试件抗压强度 平均值,MPa; n 统计周期内同一品种预拌砂浆试件的总组数,n >25; 统计周期内同一品种砂浆抗压强度标准差,MPa。 2当不具有近期统计资料时,砂浆抗压强度标准差可按 表 5. 2. 2 取值
表5.2.2砂浆抗压强度标准差0
应进行试拌调整,在拌合物工作性能满足的情况下,取合理的胶 凝材料用量
式中:Qb 每立方米砂浆胶凝材料用量(kg),精确至1kg; fm.o 砂浆试配强度(MPa),精确至0.1MPa; α、β 砂浆特征系数,其中α=3.03,β=一15.09; f6 胶凝材料的实测28d胶砂抗压强度(MPa),精确至 O.1MPa,且试验方法应按《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 (ISO法)》GB/T17671执行;也可按本规程第5.3.2 确定。 注:各实验室也可用本单位实验资料确定α、β值,统计用的 实验组数不得少于30组。 5.3.2当胶凝材料28d胶砂抗压强度值(f.)无实测值时,可按 下式计算:
5.3.2当胶凝材料28d胶砂抗压强度值(f.)无实测值时,可按
5.3.2当胶凝材料28d胶砂抗压强度值(fb)无实测值时,可 下式计算:
f, =YrYLYfa
粉煤灰影响系数、石灰石粉影响系数和粒化 高炉矿渣粉影响系数,可按表5.3.2选用;
To 水泥实测28d胶砂抗压强度等值(MPa),精 确至 0. 1MPa;也可按本规程 5. 3. 3 确定。
响系数、石灰石粉影响系数和粒化高
注:1本表应以P·O42.5水泥为准;如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以外的通用硅酸盐 水泥,可将水泥混合材掺量20%以上部分计人矿物掺合料; 2宜采用I级或Ⅱ级粉煤灰;采用I级或Ⅱ级粉煤灰可取上限值;
注:1本表应以P·O42.5水泥为准;如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以外的通用硅酸盐
在 用硅胶盐 水泥,可将水泥混合材掺量20%以上部分计人矿物掺合料; 2宜采用I级或Ⅱ级粉煤灰;采用I级或Ⅱ级粉煤灰可取上限值; 3采用S75级粒化高炉矿渣粉可取下限值,采用S95级粒化高炉矿渣粉可取 上限值,采用S105级粒化高炉矿渣粉可取上限值加0.05; 4当超出表中的掺量时,粉煤灰、石灰石粉和粒化高炉矿渣粉影响系数应经 实验确定
当水泥28d胶砂抗压强度值fce无实测值时,可按下式
f.=Y.f ...
武中:f· 水泥强度等级标准值(MPa); Y 水泥强度富余系数,可按实际统计资料确定。当 乏实际统计资料时,也可按表5.3.3选用
表 5.3.3 水泥强度的富余系数
1每立方米砂浆的矿物掺合料用量(Q.)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Qa 每立方米砂浆中矿物掺合料用量(kg/m"); Q,——每立方米砂浆中胶凝材料用量(kg/m) β,—一计算胶凝材料确定的矿物掺合料掺量(%)。 2每立方米砂浆的水泥用量(Q.)应按下式计算:
1外加剂的品种和掺量应根据试验确定。每立方米砂浆中 外加剂用量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Q 每立方米混凝土中外加剂用量(kg/m); 每立方米砂浆中胶凝材料用量(kg/m3); β一一外加剂掺量(%),应在生产厂的推荐范围内,并经 试验确定。 2用水量应根据施工要求的砂浆稠度,砂品种、细度模数、 颗粒级配和外加剂性能确定每立方米砂浆的用水量(Q)。用水 量一般根据工程用材料按经验选用,如无使用经验时,可按下式 计算:
2用水量应根据施工要求的砂浆稠度,砂品种、细度 颗粒级配和外加剂性能确定每立方米砂浆的用水量(Q.)。 量一般根据工程用材料按经验选用,如无使用经验时,可按 计算:
桥梁工程Qu=Quo(1β)
式中:Qu 每立方米砂浆用水量(kg/m); Qu0 每立方米砂浆经验用水量(kgm3),表5.2.7中 选取; B 外加剂减水率(%)
表5.3.6砂浆经验用水量0ml
注:1当砂细度模数在上限或下限时,用水量分别取下限或上限; 2稠度小于90mm时,用水量可小于下限; 3气候炎热或干燥季节,试配时可酌量增加用水量
5.4试配、调整与配合比确定
确定试验内容,其中一个配合比应为本标准第5.3节确定的预拌 砂浆的配合比,其余两个配合比的胶凝材料用量应按基准配合比 分别增加及减少10%。在保证湿拌砂浆的稠度、保水率和保塑时 间合格条件下,将用水量、外加剂或矿物掺合料用量作相应调整; 干混砂浆的2h稠度损失率和保水率合格条件下,将用水量、外加 剂或矿物掺合料用量作相应调整。对于抹灰砂浆和防水砂浆,还 应进行抗压强度和拉伸粘结强度试验。对于防水砂浆还应进行 抗漆性试验
5.4.4配合比进行试拌时,应测定预拌砂浆拌合物的稠度
发电机标准规范范本5.4.6试配配合比应按下列步骤进行校正:
o,=Q.十Qa十Qs十Qw十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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