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归档资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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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0年1月30日颁布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它对现行的工程竣工验收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规定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应当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共同参加,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监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模式,明确了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应负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即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是建设工程质量的责任主体。 2003年5月青海省建设厅发布并实施的《青海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指南》,本指南规范了建筑工程参建各方对工程资料编制、管理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明确了建筑工程质量控制的各个主要环节,规定了工程资料著录填写、收集、整理、立卷及归档等方面的工作标准和要求。 资料员应严格按照《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的要求,切实履行岗位职责,认真做好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及归档工作,不得代替他人编写工程施工技术资料。 因《建设工程资料管理规程》中已明确规定,对“工程资料形成、类别、来源、保存及代号索引”中所列城建档案馆接受范围,各地区可根据情况适当拓宽和缩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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