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X工程有限公司安全文明生产考核实施细则
- 文档部分内容预览:
- 安全生产考核实施细则
第X工程有限公司安全文明生产考核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科学地评价公司安全生产情况,提高安全生产工作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实现考核评价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制订本考核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依据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参考集团公司安
全文明生产考核标准制订,并作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支撑性文件。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对所属各单位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工作的阶段性考核。所属各单位的安全文明生产考核工作可参考本细则,制订各自的考核细则。
第二章 考核内容及评分办法
第四条 安全考核的内容划分为:安全体系建设、安全培训教育、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现场安全管理、隐患整改情况、违章及事故处理情况和事故控制七部分。
第五条 公司每半年对所属单位进行一次安全管理考核。考核评分结果分为三个等级,优良(90分以上)、合格(70分以上)、不合格(70分以下)。
第六条 考核采用定量评价,标准总计100分,其中安全体系建设10分、安全培训教育15分、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20分、现场安全管理15分、隐患整改情况10分、违章及事故处理情况10分和事故控制20分。
第七条 凡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成绩达总分90以上,且符合公司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相关规定的,具备评选集团“安全生产先进集体”资格;达80及以上的,各类事故指标均在控制范围内,具有评选公司“安全生产先进集体”资格;70以下的为“安全生产不合格单位”。
第八条 考核评分不能为负值,所有扣分不得超过该项应得分数。
第三章 实施
第九条 公司对所属各单位安全文明生产工作和安全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工作由公司安委会办公室牵头,由质安部负责考核。考核结束后作出考评结论,提出评先、奖罚意见,报公司安委会审议批准后,下文通报考核结果和安全责任人奖罚情况。
第十条 公司对所属公司安全责任制履行情况和年度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列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规划中有计划地实施。
第十一条 公司与所属各单位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中有关安全生产责任人的考核,以公司半年和年终对各单位的安全责任制考核结果为准。
第十二条 检查考核围绕各级领导对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单位开展的工作和安全工作的实际效果进行。检查中以受检单位提供的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有效证据和现场实际情况为依据,实行“三结合”,即:与基层单位的工作相结合,与日常基础工作相结合,与实际效果相结合。实际考核中必须随机抽查一个基层....
-
施工安全资料
消防安全
- 相关专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