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珠区工程档案统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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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档案统一规定1、资料初检,合格后进行档案验收 要求:原件检查,资料内容齐全,制作目录(格式不作要求),不作装订要求(市政维护类工程不需资料初验) 2、备案及留档档案验收,合格后进行工程验收,不合格的限一个月内补充整改备案报送检要求:原件1套,按备案格式要求装订装盒 需提交《照片档案》册,照片规格为3R需提交移交目录册电子版 (施工单位单独报送的还需装订移交目录册及刻录光盘1张) 留档检要求:资料内容齐全,按留档要求装订(2套)需提交照片及照片说明,照片规格为4D绒面需提交目录、照片电子版 注:不需报送备案的,留档资料需至少1套原件 3、结算资料终验,所有留档资料合格后进行结算评审 要求:1套,按留档要求装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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