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模板工程施工安全监理检查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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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模板工程施工安全监理检查细则
1、督促总承包商必须按承包商案实施,并监督如下要求得以实施:
(1)、承包商案内容应该包括模板及支撑 的设计、制作、安装和拆除的施工程序、作业条件心脏运输、堆放的要求等,并经审批。
(2)、模板工程施工针对混凝土的施工工艺(如采用混凝土喷射机、混凝土泵送设备、塔吊浇注罐、小推车运送等)和季节施工特点(如冬季施工保温措施等)制定出安全、防火措施,一并纳入承包商案之中。
2、支撑系统
(1)、模板的设计内容应包括:模板和支撑系统的设计计算、材料规格、接头方法,构造大样及剪刀撑的设置要求等均应详细注明并绘制施工详图。
(2)、支撑系统的选材及安装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基土上的支撑点应牢固平整,支撑在安装过程中应考虑必要的临时固定措施,以保证稳定性。
3、立柱稳定
(1)、立柱材料可用钢管、门型架、木杆、其材质和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2)、立柱底部支承结构必须具有支承上层荷载的能力。由于模板立柱承受的施工荷载往往大于模板的设计荷载,因此常需要保持两层或多层立柱(应计算确定)。
为合理传递荷载,立柱底部应设置木垫板,禁止使用砖及脆性材料铺垫。当支承在地基上时,应验算地基土的承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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