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查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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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查办事指南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查办事指南 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查,根据《深圳市非财政性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造价审查办法》(深建规[2009]4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办理。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日内,建设单位应当将经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认定的竣工结算文件等资料,按照建设项目管理权限送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以下简称“市造价站”)审查。 建设单位办理非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备案,参照本指南执行。 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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