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处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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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质量处理程序11.简述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程序,监理工程师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应如何去做?
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监理工程师可按以下程序进行处理
(1)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并要求停止进行质量缺陷部位和与其有关联部位及下道工序施工,应要求施工单位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好现场。同时,要求质量事故发生单位迅速按类别和等级向相应的主管部门上报,并于24h内写出书面报告。
(2)监理工程师在事故调查组展开工作后,应积极协助,客观地提供相应证据,若监理方无责任,监理工程师可应邀参加调查组,参与事故调查;若监理方有责任,则应予以回避,但应配合调查组工作。
(3)当监理工程师接到质量事故调查组提出的技术处理意见后,可组织相关单位研究,并责成相关单位完成技术处理方案,并予以审核签认。
(4)技术处理方案核签后,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设计,必要时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对工程质量事故技术处理施工质量进行监理,技术处理过程中的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应进行旁站,并会同设计、建设等有关单位共同检查认可。
(5)对施工单位完工自检后报验结果,组织有关各方进行检查验收,必要时应进行处理结果鉴定。要求事故单位整理编写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并审核签认,组织将有关技术资料归档。
(6)签发《工程复工令》,恢复正常施工。
12.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确定的一般原则和基本要求是什么?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确定的一般处理原则是:正确确定事故性质,是表面性还是实质性、是结构性还是一般性、是迫切性还是可缓性;正确确定处理范围,除直接发生部位,还应检查处理事故相邻影响作用范围的结构部位或构件。其处理基本要求是:满足设计要求和用户的期望;保证结构安全可靠,不留任何质量隐患;符合经济合理的原则。
13.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可能采取的处理方案有哪几类?它们各适合在何种情况下采用?
(1)修补处理
通常当工程的某个检验批、分项或分部的质量虽未达到规定的规范、标准或设计要求,存在一定缺陷,但通过修补或更换器具、设备后还可达到要求的标准,又不影响使用功能和外观要求,在此情况下,可以进行修补处理。
(2)返工处理
当工程质量未达到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存在的严重质量问题,对结构的使用和安全构成重大影响,且又无法通过修补处理的情况下,可对检验批、分项、分部甚至整个工程返工处理。
(3)不做处理
某些工程质量问题虽然不符合规定的要求和标准构成质量事故,但视其严重情况,经过分析、论证、法定检测单位鉴定和设计等有关单位认可,对工程或结构使用及安全影响不大,也可不做专门处理。
14.监理工程师如何对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进行鉴定与验收?
(1)检查验收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完成后,监理工程师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报验的基础上,应严格按施工验收标准及有关规范的规定进行,结合监理人员的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结果,依据质量事故技术处理方案设计要求,通过实际量测,检查各种资料数据进行验收,并应办理交工验收文件,组织各有关单位会签。
(2)必要的鉴定
为确保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效果,凡涉及结构承载力等使用安全和其他重要性能的处理工作,常需做必要的试验和检验鉴定工作。或质量事故处理施工过程中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保证资料严重缺乏,或对检查验收结果各参与单位有争议时。常见的检验工作有:混凝土钻芯取样,用于检查密实性和裂缝修补效果,或检测实际强度;结构荷载试验,确定其经修补处理后,完全能够实际承载力;超声波检测焊接或结构内部质量;池、罐、箱柜工程的渗漏检验等。检测鉴定必须委托政府批准的有资质的法定检测单位进行。
(3)验收结论
验收结论通常有以下几种:(1)事故已排除,可以继续施工。(2)隐患已消除,结构安全有保证。(3)经修补处理后,完全能够满足使用要求。(4)基本上满足使用要求,但使用时应有附加限制条件,例如限制荷载等。(5)对耐久性的结论。(6)对建筑物外观影响的结论。(7)对短期内难以作出结论的,可提出进一步观测检验意见。 转贴于:监理工程师考试_考试大
勘察设计质量控制的依据是什么?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质量控制的依据是:
(1)有关工程建设及质量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城市规划,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深度要求。铁路、交通、水利等专业建设工程,还应当依据专业规划的要求。
(2)有关工程建设的技术标准,如勘察和设计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范及规程、设计参数、定额、指标等。
(3)项目批准文件,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评估报告及选址报告。
(4)体现建设单位建设意图的勘察、设计规划大纲、纲要和合同文件。
(5)反映项目建设过程中和建成后所需要的有关技术、资源、经济、社会协作等方面的协议、数据和资料。
简述组织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的法律、法规依据,试述如何进行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以及国家计委、建设部和各地方政府的相关配套法规、规章均对此有明文规定和具体要求。特别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发现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应当报告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有权要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第三十条规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施工前,向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说明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解释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文件。”并应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勘察、设计问题。这些是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直接法律依据。
设计交底由承担设计阶段监理任务的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负责组织,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和承担施工阶段监理任务的监理单位等相关参建单位进行交底。图纸会审由承担施工阶段监理任务的监理单位负责组织,施工单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等相关参建单位参加
施工质量控制的依据主要有哪些方面?
施工阶段监理工程师进行质量控制的依据,大体上有以下四类:
(1)工程合同文件。
(2)设计文件。
(3)国家及政府有关部门颁布的有关质量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性文件。
(4)有关质量检验与控制的专门技术法规性文件。
概括说来,属于这类专门的技术法规性的依据主要有以下几类:
1)工程项目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2)有关工程材料、半成品和构配件质量控制方面的专门技术法规性依据。
3)控制施工作业活动质量的技术规程。
4)凡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工程,事先应进行试验,并应有权威性技术部门的技术鉴定书及有关的质量数据、指标,在此基础上制定有关的质量标准和施工工艺规程,以此作为判断与控制质量的依据。
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原则有哪些?
(1)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审查和批准应符合规定的程序;
(2)施工组织设计应符合国家的技术政策,充分考虑承包合同规定的条件、施工现场条件及法规条件的要求,突出“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原则;
(3)施工组织设计的针对性:承包单位是否了解并掌握了本工程的特点及难点,施工条件是否分析充分。
(4)施工组织设计的可操作性:承包单位是否有能力执行并保证工期和质量目标;该施工组织设计是否切实可行;
(5)技术方案的先进性:施工组织设计采用的技术方案和措施是否先进适用,技术是否成熟;
(6)质量管理和技术管理体系,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健全且切实可行;
(7)安全、环保、消防和文明施工措施是否切实可行并符合有关规定;
(8)在满足合同和法规要求的前提下,对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应尊重承包单位的自主技术决策和管理决策;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依据是什么?
进行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主要依据有四个方面:质量事故的实况资料;具有法律效力的,得到有关当事各方认可的工程承包合同、设计委托合同、材料或设备购销合同以及监理合同或分包合同等合同文件;有关的技术文件、档案和相关的建设法规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确定的一般原则和基本要求是什么?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确定的一般处理原则是:正确确定事故性质,是表面性还是实质性、是结构性还是一般性、是迫切性还是可缓性;正确确定处理范围,除直接发生部位,还应检查处理事故相邻影响作用范围的结构部位或构件。其处理基本要求是:满足设计要求和用户的期望;保证结构安全可靠,不留任何质量隐患;符合经济合理的原则
简述建设工程投资确定的依据。
答:建设工程投资确定的依据是指进行建设工程投资确定所必需的基础数据和资料,主要包括工程定额、工程量清单、要素市场价格信息、工程技术文件、环境条件与工程建设实施组织和技术方案等。
建设工程定额,即额定的消耗量标准,是指按照国家有关的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并参考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确定的工程建设过程中完成规定计量单位产品所消耗的人工、材料、机械等消耗量的标准。这种规定的额度所反映的是在一定的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下,完成某项工程建设产品与各种生产消耗之间特定的数量关系,考虑的是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大多数施工企业的技术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反映的是一种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工程量清单是建设工程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由建设工程招标人发出的,对招标工程的全部项目,按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划分和计量单位计算出的工程数量列出的表格。工程量清单是一份由招标人提供的文件,可以由招标人自行编制,也可以由其委托的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或工程价格咨询单位编制。
工程技术文件是反映建设工程项目的规模、内容、标准、功能等的文件。根据工程技术文件,才能对工程的分部组合、即工程结构作出分解,得到计算的基本子项。依据工程技术文件及其反映的工程内容和尺寸,才能测算或计算出工程实物量,得到分部分项工程的实物数量。因此,工程技术文件是建设工程投资确定的重要依据。
构成建设工程投资的要素包括人工、材料、施工机械等,要素价格是影响建设工程投资的关键因素,要素价格是由市场形成的。建设工程投资采用的基本子项所需资源的价格来自市场,随着市场的变化,要素价格亦随之发生变化。因此,要素价格是建设工程投资确定的重要依据。
建设工程所处的环境和条件,也是影响建设工程投资的重要因素。环境和条件的差异或变化,会导致建设工程投资大小的变化。工程的环境和条件,包括工程地质条件、气象条件、现场环境与周边条件,也包括工程建设的实施方案、建设组织方案、建设技术方案等。
另外,国家对建设工程费用计算的有关规定,按国家税法规定须计取的相关税费等,都构成了建设工程投资确定的依据。
施工图预算的编制依据:(1)经批准和会审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有关标准图集;(2)施工组织设计;(3)建筑工程预算定额;(4)经批准的设计概算文件;(5)地区单位估价表;(6)建筑工程费用定额;(7)材料预算价格;(8)工程承包合同或协议书;(9)预算工作手册。
工程标底价格的编制主要需依据:(1)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工程造价的文件、规定。(2)工程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计价依据和计价办法,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包括合同条件中规定由工程承包方应承担义务而可能发生的费用,以及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补充文件和资料。在标底价格计算时,计算口径和取费内容必须与招标文件中有关取费等的要求一致。(3)工程设计文件、图纸、技术说明及招标时的设计交底,按设计图纸确定的或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等相关基础资料。(4)国家、行业、地方的工程建设标准,包括建设工程施工必须执行的建设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5)采用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技术措施等。(6)工程施工现场地质、水文勘探资料,现场环境和条件及反映相应情况的有关资料。(7)招标时的人工、材料、设备及施工机械台班等的市场要素价格信息,以及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性调价文件的规定。
确定建设工程施工进度控制目标的依据有哪些?
答:确定施工进度控制目标的主要依据有:建设工程总进度目标对施工工期的要求;工期定额、类似工程项目的实际进度;工程难易程度和工程条件的落实情况等。
监理工程师审批工程延期时应遵循什么原则?
答:监理工程师在审批工程延期时应遵循下列原则:
(1)合同条件。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工程延期必须符合合同条件。
(2)影响工期。发生延期事件的工程部位,无论其是否处在施工进度计划的关键线路上,只有当所延长的时间超过其相应的总时差时,才能批准工程延期。
(3)实际情况。批准的工程延期必须符合实际情况
工程计量的依据:(1)质量合格证书。工程计量必须与质量监理紧密配合,经过专业工程师检验,工程质量达到合同规定的标准后,由专业工程师签署报验申请表(质量合格证书),只有质量合格的工程才予以计量。(2)工程量清单前言和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前言和技术规范的“计量支付”条款规定了清单中每一项工程的计量方法,同时还规定了按规定的计量方法确定的单价所包括的工作内容和范围。(3)设计图纸。计量的几何尺寸要以设计图纸为依据,工程师对承包商超出设计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11.简述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程序,监理工程师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应如何去做? 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监理工程师可按以下程序进行处理 (1)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并要求停止进行质量缺陷部位和与其有关联部位及下道工序施工,应要求施工单位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好现场。同时,要求质量事故发生单位迅速按类别和等级向相应的主管部门上报,并于24h内写出书面报告。 (2)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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