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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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和《消防设施 公安部、消防局于2001年8月20日以公消[2001]214号文,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消防局发出通知说:为了贯彻落实公安部、建设部《关于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要求,规范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初审工作, 现将《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评审委员会工作规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建设部建建[2001]82号文件发布)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2项以上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以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固定灭火系统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总工程师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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