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层建筑工程监理安全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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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理安全交底 为有效开展安全监理工作,促进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等相关标准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特点以及必须达到“杭州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程”的要求,提出以下监理安全交底,请施工单位贯彻落实,并要求及时上报相关书面材料,形成监理管理资料。 1 安全管理: 1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1. 施工企业和项目部、总包和分包单位、项目部和班组之间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1. 企业对项目部考核每半年不少于一次,总包对分包、项目部对班组考核每月不少于一次。 1. 开工前,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复印件上报监理部。 1. 工程进行中,企业对项目部、总包对分包、项目部对班级的考核结果的复印件于考评后5日内上报监理部。 2 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 2.1 开工前按相关规定上报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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