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脚手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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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脚手架材料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钢管脚手应用外径48~51毫米,壁厚3~3.5毫米的钢管,长度以4~6.5米和2.1~2.3米为宜。有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裂纹的不得使用。 二、扣件应有出厂合格证明,发现有脆裂或裂纹的不得使用。 三、木杆应采用剥皮杉木和其他各种坚韧硬木。柳木、桦木、椴木、油松和腐朽、拆裂、枯节等易折木杆,一律禁止使用。 四、木脚手立杆,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7厘米,大横杆、小横杆(排木)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8厘米,6~8厘米之间的可双杆合并或单根加密使用。 五、竹脚手架的立杆、大横杆、剪刀撑、支杆等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7.5厘米;小横杆不得小于9厘米(6~9厘米之间的可双杆合并或单根加密使用)。青嫩、枯黄、裂纹、白麻、虫蛀的竹杆不得使用。 六、钢制脚手架应采用2~3毫米的Ⅰ级钢材,长度为1.5~3.6米,宽度23~25厘米,肋高5厘米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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