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工程量清单招标评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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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工程量清单招标评标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统称建设工程)施工工程量清单招标评标活动,保证评标工作的公平、公正,维护招投标活动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工程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招标。 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修装饰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指城市道路、供水、排水、燃气、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地下公共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评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其施工图设计必须经政府有关部门或其委托的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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