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抽查抽测规定(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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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抽查抽测规定(试行) (质量控制资料--桩基抽检数量和结果) 抽查(抽测) 具体部位 写明检测报告中记录的单位工程具体名称、抽检基桩的具体位置,确保按桩基竣工图准备锁定抽查部位 抽查(抽测) 内容(项目) 1、桩基检测方法 2、桩基检测数量 3、桩基检测结果 4、异常桩【注1】的处理 5、检测单位资质 抽查(抽测) 方式 检查基桩检测报告并与试桩记录、桩基竣工图(桩基施工记录)、设计文件核对,核查检测单位资质材料 抽查 (抽测) 记录 桩基基本情况:记录不同桩型(施工工艺、桩径、承载力特征值等相同的桩基为同一桩型)及其数量、异常桩及其处理情况等 1.检测方法 1.1基桩检测方法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1.2基桩检测方法不满足设计或规范要求 1.2.1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桩施工质量可靠性低,或本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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