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之地下水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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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施工之地下水控制 基坑工程中的降低地下水亦称地下水控制,即在基坑工程施工过程中,地下水要满足支护结构和挖土施工的要求,并且不因地下水位的变化,对基坑周围的环境和设施带来危害。 6-2-8-1 地下水控制方法选择 在软土地区基坑开挖深度超过3m,一般就要用井点降水。开挖深度浅时,亦可边开挖边用排水沟和集水井进行集水明排。地下水控制方法有多种,其适用条件大致如表6-123所示,选择时根据土层情况、降水深度、周围环境、支护结构种类等综合考虑后优选。当因降水而危及基坑及周边环境安全时,宜采用截水或回灌方法。 地下水控制方法适用条件 表6-123 方法名称 土类 渗透系数(m/d) 降水深度(m) 水文地质特征 集水明排 填土、粉土、粘性土、砂土 7~20.0 <5 上层滞水或水量不大的潜水 降水 真空井点 0.1~20.0 单级<6多级<20 喷射井点 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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