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新区建设工程安全报监办事指南
- 文档部分内容预览:
- 北部新区建设工程安全报监办事指南 一、设置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建质〔2005〕184号)、 《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09〕87号)、 《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决定》(市政府令第251号) 《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渝建发〔2008〕177号) 二、受理范围: 在北部新区区域内由北部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 三、提交材料 : 1、《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报监书》4份(原件); 2、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项目班子任职红头文件1份(原件) 3、监理公司项目班子任职红头文件1份(原件); 4、施工单位项目班子任职红头文件1份(原件); 5、安全生产许可证1份(出示原....
- 施工安全资料 消防安全
- 相关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