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工程施工质量处罚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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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体工程施工质量处罚细则 为确保本工程实现质量目标。在班组长完成“三检制”的前提下,内部质量员对分项工程的检验批进行分段分片验收,对施工质量较好的班组,一次验收合格率达95%以上的,给予适当奖励;对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整改,对偏差较大的作出相应的处罚,并对所损失的材料、工期进行赔偿处罚(处罚金额根据所损失的大小来决定)。 1.钢筋分项工程 1.1 钢筋的品种、规格、形状、焊条焊剂的牌号性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材料进场时提供出厂合格证和检验报告,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一周,超过一周处以100-500元罚款。 1.2 钢材进场后,试验员必须按批量进行复检,及时反馈复检结果,对不合格的钢材要清退出场。 1.3 钢筋的搭接长度、焊接长度、锚固长度必须符合规范要求,每检查点小于规定长度的处以10元罚款,所有钢筋不可现场裁断,所有钢筋安装完毕后不可使用电气焊割断或烘烤作业发现一处,处1000元罚款。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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