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全事故等级和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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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7.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事故等级 2007年4月7日国务院颁布的《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规定,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一般分为四个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 (2)重大事故 (3)较大事故 (4)一般事故 (1)特别重大事故 以下情况可以归纳为特别重大事故: A、造成30人以上死亡的事故 B、造成100人以上重伤的事故 C、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009年2月,在建的央视新台址园区文化中心发生特大火灾,造成1人死亡,8人受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6亿余元。 (1)、2009年8月13日16点38分左右,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凤凰县正在建设的凤凰至大兴公路堤溪大桥整体垮塌。现场共有152人作业,88人脱险(其中22人受伤),64人遇难。 (2)、1997年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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