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风险控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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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九鼎环球建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风险控制管理 宁陵巴比伦*星城7#、8#、9#、10#楼 建筑工程风险控制管理 一、工期延误的风险 1、原合同中对工期延误的可能性作出规定。明确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应该给予签证确认。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工期应顺延。 要收集延期付款的证据。 3、发包人如果指正承包人报的工程量不准,有多报重报的可能。导致延期付款。需要证明上报工程量的真实性。可以约定对没有争议的部分进行先行支付,对有争议的部分经过核实后再确认。 注:工期延误的情况 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不可抗力发; 工程师的检查检验影响正常施工; 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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