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城建档案馆电子档案报送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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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应当将建设工程电子档案的形成和积累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建设单位应当对形成的建设工程电子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进行监督和鉴定,并保证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的一致性和对应关系。 建设单位应指定人员从事电子档案的形成、收集、整理归档和移交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市城建档案馆组织的电子档案报送业务培训,熟悉和掌握“电子档案报送系统”软件及电子档案编制及著录的技术标准,并取得由市城建档案馆发放的电子档案整理及报送资格证。 建设工程电子档案的编制应按照《成都市建设工程电子档案技术规范(暂行)》的要求进行。建设单位在提请市城建档案馆对建设工程纸质档案进行预验收时,应同时提请对建设工程电子档案进行预验收。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建设工程纸质档案的同时,移交一套与纸质档案完全一致的建设工程电子档案。 成都市建设工程电子档案技术规范(暂行)主要内容: 1、建设工程电子档案归档范围及要求; 2、 建设工程档案数字化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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