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竣工结算管理办法
- 文档部分内容预览:
-
工程项目竣工结算管理办法
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是建设投资的最后把关程序,是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的必要程序,是工程合同执行情况的最后检阅。为加强公司工程建设结算工作的管理,统一竣工结算的程序、格式,结合公司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工程结算一般按每个施工合同为结算对象,工程竣工后应及时与施工单位办理工程结算;整个建设项目结算完成后由三级公司进行结算汇总。
工程结算的条件:
工程验收合格,取得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书,质量监督报告,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第三条 工程竣工结算程序和时间:
工程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在合同规定时间内编制工程结算,结算资料按要求装订成册后,送监理公司初审;
监理公司及现场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应对承包单位报工程量及结算资料进行初审,对合同内、合同外的工程量进行审核并签字确认;
3、三级公司负责接收工程结算资料,检查结算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检查相关资料签章是否齐全;如资料不齐,应责成相关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补齐,然后移交招标管理中心;
招标管理中心对结算进行内审,并提出结算内审意见后送监审部进行终审。....
-
建筑造价、预算、定额
竣工资料
竣工资料
- 相关专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