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工地申报通知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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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建管发〔2013〕3号
泰安市建筑工程管理局
关于做好2013年度建筑施工安全
文明工地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肥城市、新泰市建管局,市高新区国土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进一步促进我市安全文明工地创建活动,全面推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现就做好2013年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申报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安全文明工地。省级示范工地:房屋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应在8000m2以上,安装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造价在1500万元以上。
省级优良工地:房屋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应在5000 m2以上,安装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造价在600万元以上。
市级文明工地:房屋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应在2600m2以上,安装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
(二)安全文明小区(以开发建设的城市居民小区为主)。
省级安全文明施工小区:本期开工工程总建筑面积80000 m2以上,且不少于6个单位工程。
市级安全文明施工小区:本期开工工程总建筑面积40000m2以上,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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