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建筑工程档案报送内容及整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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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 程 档 案 报 送 告 知 书 :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建设部第90号令)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的规定,你单位建设的 工程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个月内必须向市城建档案室报送一套符合规定的工程档案。为了做好该项目档案的编报工作,现就有关问题告知如下: 一、工程档案报送的内容和组卷方法 根据《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规定,向城建档案部门报送的工程档案为部分具有长期和永久保存价值的工程档案,具体内容和组卷方法可参照《三亚市建筑工程档案报送内容组卷表及整理说明》(见附件)整理。 二、工程档案的质量要求 工程档案的案卷质量必须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和《城市建设档案案卷质量规定》(建办[1995]679号)的要求。 三、工程档案报送期限 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个月内报送。 四、违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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