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项目安全、文明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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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 全 、 文 明 管 理 办 法 目 录 安全监察奖惩办法 安全目标考核办法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办法 危险点控制管理办法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办法 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办法 民工住宿管理办法 安全监察奖惩办法 第一条为提高全体职式的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促进施工现场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标准化,规范化,实现重大伤亡事故为零的目标,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在施工过程中,凡违以下劳动安全法规和行为,对责任者给予5-20元的罚款。 进入施工现场未戴安全帽,或穿拖鞋,高跟鞋,硬底带钉针的易滑鞋,打赤脚,穿裙子等。 悬空作业不系安全带。 酒后作业。 在操作岗位上看书,看报,织毛衣,擅自离岗等。 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 损坏或未经许可拆除施工现场安全设施,标语牌和安全防护装置。 第三条在施工过程中,凡违反以下安全法规的行为,对责任者给予10-20元的罚款。 乱拉乱接电线路。 非专业人员维修门式架,乘座,攀登门架。 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 从上往下乱抛杂物。 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 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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