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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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交底时间 年 月 日 交底人签名 被交底人签名
交底内容:
1、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2、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3、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4、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5、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衡,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板、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6、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天气,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7、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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