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房屋建筑工程竣工档案验收整理指南》2014-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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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珠海市房屋建筑工程竣工档案验收整理指南》
为提高我市房屋建筑工程档案管理水平,规范房屋建筑工程档案形成、收集、整理、验收、移交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珠海市房屋建筑工程竣工档案验收整理指南》。
一、 基本职责
(一)建设单位职责
1、工程文件的形成和积累应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
2、在工程招标及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协议、合同时,应对工程文件(含声像文件和电子文件)的套数(至少二套)、费用、质量、移交时间等提出明确的要求。
3、建立健全图纸更改、补充制度。更改、补充图纸,必须履行审批手续。负责组织编制竣工图,也可委托其它单位。
4、负责组织、监督和检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也可委托监理单位监督、检查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
5、收集和整理工程准备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形成的文件,并应进行立卷归档。
6、收集和汇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立卷归档的工程档案,对工程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向城建档案馆出具电子文件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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