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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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通知
鲁建招字〔2014〕26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
为加大投诉举报处理工作监管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完善受理程序,限定处理时限,健全投诉举报受理机制,做到有诉必接、有报必查、违法必纠,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省实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制定了《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9月10日
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第一条??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法高效处理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投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以下简称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投诉及其处理。
第三条??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投诉的处理工作。
第四条??上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接到的投诉,可以会同或者移交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处理,也可直接组织调查,依法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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