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在岗履职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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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在岗履职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管理,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新建、改建、扩建活动的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的配备和在岗履职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工程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本办法所称施工项目部是指在琼承揽工程的省内外建筑施工企业为完成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任务派驻施工现场的施工管理机构;现场监理部是指在琼开展监理业务的省内外工程监理企业根据建筑工程监理合同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机构。
本办法所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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