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施工图勘察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纲要(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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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施工图
勘察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纲要
1 总 则
1.0.1 综合管廊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包括以下6方面,按以下顺序各专业独立成册。
(1) 总体设计;
(2) 入廊管线设计;
(3) 附属设施设计;
(4) 结构设计;
(5) 监控中心设计;
(6) 岩土工程勘察文件。
1.0.2 本纲要除应满足《城市综合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2015)要求外,还应满足各相关专业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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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总体设计
2.1 设计说明书
2.1.1 工程概况
(1)总体工程概况。
主要介绍工程起终点、长度,防火分区、口部个数、分舱设置及入廊管线情况等。
(2)对工程项目前期文件的执行情况。如修改设计,应阐明修改的原因、依据及主要内容。当标准、规模及投资有重大调整变化时,应予以论证并履行报批手续。
2.1.2 设计依据
(1)项目前期批复文件、建设单位设计任务委托书。
(2)经建设单位确认的综合管廊工程拟建标准断面确认函。
(3)建设单位提供的各产权单位拟入廊管线的确认函。内容应包含管线规格、材质、输送介质参数、负荷;分支点位置及出廊管线的负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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