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绿色村庄申报与评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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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省绿色村庄申报与评定办法
为规范我省绿色村庄申报、考评及管理工作,确保绿色村庄创建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绿色村庄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报
(一)申报范围
以行政村为单位进行申报。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村对照《山西省绿色村庄评定标准》进行自查评分,满足分值要求。
2、近3年内未发生村庄生态环境破坏、污染等方面的重大恶性事件,未曾被通报批评或媒体曝光。
(三)申报时间
绿色村庄创建实施年度申报与评定,申报截止时间为每年6月30日。
(四)申报程序
对照《山西省绿色村庄评定标准》,经自查合格的村庄村委会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进行预审后向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推荐。
(五)申报材料要求
1、文字材料。村庄绿化建设情况说明(包括村庄概况、历史文化、绿化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等)
2、表报资料。包括《山西省绿色村庄申报表》《山西省绿色村庄自评表》和《山西省绿色村庄审核表》及对照《山西省绿色村庄评定标准》逐项说明的印证资料等。
3、影像资料。以DVD或PPT等形式全面客观地反映申报村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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