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工作流程(试行)
- 文档部分内容预览:
- 湖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工作流程(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工作流程适用于我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的编制工作。
第二条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全面负责标准的编制管理工作。主编单位按照要求完成标准编制工作及相关文件的起草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相关业务主管单位做好相关标准编制的组织协调。
第三条 本工作流程主要包括标准编制的准备、征求意见、送审、报批四个阶段,以及标准名称变更、主编单位变更、适用范围调整、主要技术内容调整等事项。
第四条 各项审查工作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合理安排计划,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章 编制准备阶段
第五条 标准编制准备工作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主编单位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后,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科技处(以下简称“建筑节能科技处”)报送材料,同时抄送相关业务主管单位。建筑节能科技处进行审查,视情况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初步函审,并将审查意见答复主编单位,同时抄送相关业务主管单位。
(二)审查合格后,建筑节能科技处组织召开标准编制组成立暨第一次工作会议。由主编单位印发会议通知,抄送建筑节能科技处、相关业务主管单位。会议由建....
-
建筑管理
- 相关专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