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住宅工程质量保险试点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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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住宅工程质量保险试点工作方案
建立完善住宅工程的风险保障机制,提升住宅工程质量水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试点工作的通知》(建质〔2017〕169号)要求,现将浙江省住宅工程质量保险试点工作方案制订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住宅工程建设领域引入工程质量保险制度,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压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提高住宅工程质量风险防范和化解能力,有效消除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提升住宅工程质量水平,提高居住品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通过3-5年时间的试点工作,为全省提供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
——培育和发展住宅工程质量保险市场,建立“事前预防、事中管理、事后服务”的保险工作机制,引导保险机构参与住宅工程质量过程管理。
——建立住宅工程质量风险管理机制,培育工程质量风险管理机构和专业团队,规范工程风险评估、过程质量管控等服务工作,提高保险机构风险管控能力。
——培育和发展住宅工程维保市场,及时化解质量纠纷,保障住宅产权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完善市场信用评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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