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生态小镇建设技术导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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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市生态小镇建设技术导则 (试行)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11月 一、总 则 (一) 编制目的 武汉市生态小镇建设,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行动和途径,是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全面小康的必由之路。为引导生态小镇建设各项建设工作的科学有序进行,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武汉市生态小镇建设技术导则》(以下简称《导则》)。 (二)适用范围 本《导则》适用于武汉市新城区内的建制镇、非建制镇和一定规模的中心村(100户以上)。 建设生态小镇除应符合本《导则》外,还应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与规范的规定。 (三)建设标准 生态小镇建设要彰显生态、建筑、文化、旅游、产业等特色,体现绿色环保、“海绵城市”理念,必须按照国家3A级(旅游业为主的按5A级)景区的标准进行规划、建设和管理,并同时达到本《导则》中确定的生态技术指标的要求。 二、整体规划 按照规划引领的总体要求,需对生态小镇进行整体规划,并从规模、空间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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