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2019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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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
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过程中,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分部分项工程。
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指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大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第四条 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的指导监督。
设区市、县级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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