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550-2010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_OCR.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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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1 为了加强建筑结构加固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和钢结构加同工程的施工过程控制和施工质量验收。
    1.0.3 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技术文件和承包合同中规定的对加固工程质量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1.0.4 本规范应与下列现行国家标准配套使用:
    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
    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
    3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
    4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 。
    1.0.5 建筑结构加固工程的施工过程控制和施工质量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及其配套使用的标准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AppendixP Test Method of Split Tensile Strength of Structural Adhesives and Polymer Motars ... 177 Appendix Q Test Method of Flexural Strength of Mortars and Grouts Appendix R Test Method of Shear Strength under Tension of Polymer Mortars 185 Appendix S Test and Determination of Interface Shear Strength of Structural Adhesives ... Appendix T Sample Rules and Determination on Site of Newly Added Concrete Strength 196 Appendix U Test and Determination of Normal Tensile Bonding Strength between Bonded Material and Substrate 198 Appendix V Mortar Strength of Surface Layer Determination with Rebounding Method ...... 204 Appendix W( On Site Test and Determination of Anchorage Capacity 206 Appendix Y Steel Bar Inhibitor Application Requirement 211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 215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216 Addition: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219

    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 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S0204: 3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 4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 1.0.5 建筑结构加固工程的施工过程控制和施工质量验收除应 执行本规范及其配套使用的标准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

    执行本规范及其配套使用的标准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 标准的规定。

    对可靠性不足的承重结构、构件及其相关部分进行增强或 整其内力,使之具有足够的安全性和耐久性,并力求保持其 用性电力弱电图纸、图集

    2.1.2结构加固工程质量 quality of structure strengthenin engineering

    2.1.2结构加固.程质量

    反映结构加固工程满足现行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 求,包括其在安全性能、耐久性能、使用功能以及环境保护等方 面所有明显和隐含能力的特性总和

    结构加固工程质量在施工单位目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由参 与该工程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对检验批、分项、子分部、分部工 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查,根据现行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 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对进人施工现场的加固材料、制品、构配件、连接件、锚固 件、器具和设备等,按相关标准规定的要求进行检查或检验,以 对其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凡涉及安全或功能的加固材料、产品,进场时,不论事先持 有何种检验合格证书,均应按现行有关标准规范所指定的项自进 行见证抽样检验活动。

    2. 1.6 批 lot

    一定数量个体(或散装料)组成的产品或材料集合

    2. 1.7 检验批 inspection lo

    2. 1.7 检验批 inspection lot

    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业主)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或检测 机构专业人员实施的现场取样过程, 见证取样的样本应经监督人员签封后,送至真备相应资质的 独立拾测机构进行测试

    2. 1. 9 主控项目

    结构加固工程中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 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2.1. 12 基材 substrate

    涂布胶粘剂或其他粘结材料的被粘物之一。在结构加固工 中,系指被粘结的原构件。若原构件为复合材或组合材,则专 甚中被粘合部分的材料。

    2.2. 1 结构胶粘剂

    用于承重结构构件胶接的,能长期承受设计应力和环境作用 的胶粘剂。在土木工程中,基于现场条件的限制,其所使用的结 构胶粘剂,主要指室温固化的结构胶粘剂。

    为改普胶接性能并防止基材表面处理后受污染或腐蚀,筋 在基材粘合面涂布的,与结构胶粘剂和基材均有良好相容性 粘附能力的一种室温固化的胶粘剂,

    2. 2. 3裂缝修补胶

    以低黏度改性环氧类胶粘剂配制的用于填充、封闭混凝土裂 缝的胶粘剂,也称裂缝修补剂,当有可靠的工程经验时,也可用 其他改性合成树脂替代改性环氧树脂进行配制。 若工程要求恢复开裂混凝土的整体性和强度时,应使用高粘 结性结构胶配制的具有修复功能的裂缝修补胶(剂),也称裂缝 修复胶(剂)。

    一种高流态、塑性的、采用压力注入的修补裂缝材料,一般 分为改性环氧类注浆料和改性水泥基类注浆料两类。

    为改善粘结材料、加固材料与基材之间的相互粘结性能而在 材表面涂布的胶粘剂,专称为结构界面胶(剂)。其性能和质 完全不同于一般界面处理剂

    以具有所要求特性的连续纤维或其制品为增强材料,与基 本一结构胶粘剂粘结而成的高分子复合材料,简称纤维复合材, 在工程结构中常用的有碳纤维复合材、玻璃纤维复合材和芳纶纤 维复合材等。

    能抑制混凝土中钢筋电化学蚀的抑制剂:一般分为掺人 和喷涂型两种。在结构加固中,般使用后者;仅当重新浇筑 凝士时,才使用掺入型阻锈剂。

    2.2. 8聚合物砂浆

    参有改性环氧乳液(或水性环氧)或其他改性共聚物乳液 高强度水泥砂浆。结构加固用的聚合物砂浆在安全性能上有专 腰求,应与普通聚合物砂浆相区别。

    2.2.9 结构加固用灌浆料

    在混凝上增大截面工程中,为保证钢筋密集部位新旧混凝土 间紧密接合、填充饱满并减小收缩,而掺入细石混凝土的高品

    2.3.1表面处理surfacetreatment,surfacepreparation

    为改善加固材料与原构件之间,或新旧基材之间的粘合 力,而对其表面进行的物理或化学处理。在结构加固工程中以 理处理为主。

    原结构构件经修整、处理后,尚充许表面存在的起伏、凹 程度。

    2.3.3垂直度degree of gravity vertica

    在设计规定的高度范围内,加固后构件表面轴线偏离重力 的程度。

    dimensional errors

    结构、构件实际几何尺寸与原设计尺寸之间的差值

    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检验 项或检验点,按其程度可分为严重缺陷和一般缺陷,前者对加固 后结构、构件的受力性能或使用功能有决定性影响,后者则无决 定性影响,

    对施工质量不符合现行规范规定的结构加固工程部位采取的 整修、补救措施。

    对施工质量不合格且无法返修的结构加固工程部位采取的重 新制作、重新施工的措施

    3.0.1建筑缩构加固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 技术标准、健金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控制与质量检验制度 以及综合评定施工质量水平的考核制度。 3.0.2建筑结构加固丁程作为建筑工程的一个分部工程,应根 据其加固材料种类和施工技术特点划分为若干子分部工程:每一 子分部工程应按具主要工种、材料和施工工艺划分为若干分项工 程;每一分项工程应按其施工过程控制和施工质量验收的需要划 分为若干检验批。子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的具体划分应符合本规 范附录A的规定。 3.0.3建筑结构加固工程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 1结构加固设计单位应按审查批准的施工图,向施工单位 进行技术交底;施工单位应据以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 案,经审查批准后组织实施: 2加固材料、产品应进行进场验收,凡涉及安全、卫生 环境保护的材料和产品应按本规范规定的抽样数量进行见证抽样 复验;其送样应经监理工程师签封:复验不合格的材料和产品不 得使用;施工.单位或生产厂家自行抽样、送检的委托检验报告 无效; 3结构加固工程施工前,应对原结构、构件进行清理、修 整和支护; 4结构加固工程的每道工序均应按本规范及企业的施工技 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验收;必要时 尚应按隐蔽工程的要求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充许进行下一道 工序的施工; 5相关各专业工种交接时,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应经监理

    1拆迁原结构上彩响施工的管道和线路以及其他障碍; 2 卸除原结构上的荷载(当设计文件有规时): 31 修整原结构、构件加固部位; 4 搭设安全支撑及工作平台。 3.0.5修整原结构、构件加固部位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清除原构件表面的尘土、浮浆、污垢、油渍、原有涂 装、抹灰层或其他饰面层:对混凝土构件尚应剔除其风化、剥 落、疏松、起砂、蜂窝、麻面、腐蚀等缺陷至露出骨料新面:对 钢构件和钢筋,还应除锈、脱脂井打磨至露出金属光泽;对砌体 沟件,尚应剔除其勾缝砂浆及已松动、粉化的砌筑砂浆层,必要 时,还应对残损部分进行局部拆砌。当工程量不大时,可采用人 工清理;当工程量很大或对界面处理的均句性要求很高时,宜采 用高压水射流进行清理。高压水射流的作业应按本规范附录 的规定执行; 2应采用相容性良好的裂缝修补材料对原构件的裂缝进行 修补;若原构件表面处子潮湿或渗水状态,修补前应先进行蔬 水、止水和干燥处理。 3.0.6在现场核对原结构构造及清理原结构过程中,若发现该 结构整体年固性不食或原有的支撑、连接系统有缺摄时,,应及时 司业主(或监理单位)和加固设计单位报告。在设计单位未采取 补救措施前,不得按现有加固方案进行施工。 3.0.7建筑结构加固施工的全过程,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1加固工程搭设的安全支护体系和工作平台,应定时进行 安全检查并确认其牢固性; 2加固施工前,应熟悉周边情况,了解加固构件受力和传 力路径的可能变化。对结构构件的变形、裂缝情况应设专人进行 测,并做好观测记录备查;

    1 拆迁原结构上影响施工的管道和线路以及其他障碍: 2 卸除原结构上的荷载(当设计文件有规时); 3 修整原结构、构件加固部位; 4 搭设安全支撑及工作平台。

    3.0.5修整原结构、构件加固部位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3.0.6在现场核对原结构构造及清理原结构过程中,若发现

    结构整体牵固性不食或原有的支撑、连接系统有缺损时,应及 向业主(或监理单位)和加固设计单位报告。在设计单位未采 补救措施前,不得按现有加固方案进行施工。

    1加固工程搭设的安全支护体系和工作平台,应定时行 安全检查并确认其牢固性; 2加固施工前,应熟悉周边情况,了解加固构件受力和传 力路径的可能变化。对结构构件的变形、裂缝情况应设专人进行 检测,并做好观测记录备查; 3在加固过程中,若发现结构、构件突然发生变形增大、

    裂缝扩展或条数增多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工,支质并及时向安 全管理单位或安全负责人发出书面通知: 4对危险构件、受力大的构件进行加固时,应有切实可行 的安全监控措施,并应得到监理总工程师的批准: 5当施工现场周边环境有影响施工人员健康的粉尘、噪声、 有害气体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当使用化学浆液(如胶液 和注浆料等)时,尚应保持施工现场通风良好; 6化学材料及其产品应存放在远离火源的储藏室内,并应 密封存放; 7工作场地严禁烟火,并必须配备消防器材;现场茗需动 火应事先申请,经批准后按规定用火。 3.0.8当结构加固需搭设模板、支架和支撑时,应根据结构的 种类,分别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 范》GB50204、《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和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的规定执行。 3.0.9加固工程的冬期施工,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工程 冬期施工规程》JGJ104的要求和本规范有关章节的补充规定。 3.0.10当采用的结构加固方法需做防护面层时,应按设计规定 的材料和工艺要求组织施工。其施工过程的控制和施工质量的检 验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0.11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检验批的质量检验,应按本规范根据 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的 抽样原则及本规范所规定的抽样方案热行。 3.0.12检验批中,凡涉及结构安全的加固材料、施工工艺、施 工过程留置的试件、结构重要部位的加固施工质量等项自,均须 进行现场见证取样检测或结构构件实体见证检验。任柯未经见证 的此类项具,其检测或检验报告,不得作为施工质量验收依据

    3.0.13检验批合格质量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

    除本规范另有专门规定外,其抽检的合格点率应不低于80% 且不得有严重缺陷; 3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及质量证明 文件。 3.0.14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在其所含检验批均验收合格的 基础上,接本规范规定的检验项自:对各检验批中每项质量验收 记录及其合格证明文件进行检查。

    3.0.15分项工程合格质量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4 1分项工程所含的各检验批,其质量均符合本规范的合格 质量规定; 2分项工程所含的各检验批,其质量验收记录和有关证明 文件完整。 3.0.16建筑结构加固子分部工程和分部工程的施工质量,应按 本规范第22章的规定进行峻工验收。 3.0.17检验批、分项工程、子分部工程和分部工程的质量验 收,应按本规范附录B的格式填写质量验收记录

    4.1.1结构加固工程用的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 或散装仓号、出厂目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 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见证取样复验。其品种和强度等级必须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50367及设计 的规定: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B 175和《快硬硅酸盐水泥》GB199等的要求。 加固用混凝土中严使用要定性不合格的水泥、含氯化物的 水泥、过期水泥和受潮水泥。 检查数量: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 号耳同一次进场的水泥,以30t为一批(不足30t,按30t计), 每批见证取样不应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 报告。 4.1.2普通混凝土中掺用的外加剂(不包括阻锈剂),其质重及 应用技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8076及《混 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的要求。 结构加固用的混凝土不得使用含有氯化物或亚硝酸盐的外加 剂:上部结构加固用的混凝士还不得用膨胀剂。必要时,应使 用减缩剂。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并符合本规范附录D的规定。

    4.1.2普通混凝土中掺用的外加剂(不包括阻锈剂),其质

    结构加固用的混凝土不得使用含有氯化物或亚硝酸盐的外加 剂:上部结构加固用的混凝土还不得使用膨胀剂。必要时,应使 用减缩剂。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并符合本规范附录D的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包括与水泥适 应性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4.1.3现场搅拌的混凝土中,不得掺入粉煤灰。当采用掺有粉 煤灰的预拌混凝土时,其粉煤灰应为1级灰,且烧失量不应大 于5%。 检查数量:逐批检查。 检查方法:检查粉煤灰生产厂出具的粉煤灰等级证书、出厂 检验报告及商品混凝土检验机构出具的粉煤灰烧失量检验报告。

    4,1.4配制结构加固用的混燚士,具租、细骨料的品种和质童 除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 准》JGJ52的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粗骨料的最大粒径:对拌合混凝土,不应大于20nm 对喷射混凝土,不应大于12mm;对掺加短纤维的混凝土,不应 大于10mm; ,2细骨料应为中、粗砂,其细度模数不应小于2.5。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复验抽样并符合本规范附录 D的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进场复验报告

    4.1.5拌制混凝土应采用饮用冰或水质符合现行行

    检查数量:同一水源检查不应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送独立检测机构化验。

    4.2.1结构加固用的钢筋,其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设计 要求。钢筋进场时,应分别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 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钢筋混凝土用余热处理钢

    筋》GB/T13014、《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GB/T5224等的规 定,见证取样作力学性能复验,其质除必须符合相应标准的要 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有抗设防要求的框架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强度检 验实测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验收规 范》GB50204的规定: 2对受力钢筋,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来用再生钢筋和钢 号不明的钢筋。 检查数置:按进场的批次并符合本规范附录D的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 报告。 4.2.2结构加固用的型钢、钢板及其连接用的紧固件,其品种、 规格和性能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 GB/T700、《低合金高强度缩构钢》GB/T1591、《紧固件机械性 能》GB/T3098以及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严禁使用再生钢材以 及来源不明的钢材和紧固件。 型钢、钢板和连接用的紧固件进场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等的规定见证取样作 安全性能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设计和合同的要求。 检查数:按进场的批次,逐批检查,且每批抽取一组试样 进行复验。组内试件数直按所执行试验方法标准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中文标志、出广检验报告和进 场复验报告。

    筋》GB/T13014、《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GB/T5224等的规 定,见证取样作力学性能复验,其质除必须符合相应标准的要 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强度检 验实测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验收规 范》GB 50204 的规定; 2对受力钢筋,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采用再生钢筋和钢 号不明的钢筋。 检查数置:按进场的批次并符合本规范附录D的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 报告。

    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余热处理钢筋》GB/T13014、《预应 力混土用钢丝》GB/T5223、《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GB/T 5224和《碳素结构钢》GB/T700、《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 T.1591等的规定,见证取样作力学性能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 相应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批次,逐批检查,且每批抽取一组试样进

    行复验。组内试件数量按所执行的试验方法标准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广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 报告。

    4.2.4千斤预张拉用的锚具、夹具和莲接器等应按设计要求采

    检验数量:按进场批次和产品复验抽样并符合本规范附录D 的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广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 报告。

    4.2.5绕丝用的钢丝进场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一般用途

    碳钢丝》GB/T343中关于退火钢丝的力学性能指标进行复验。 其复验结果的抗拉强度最低值不应低于490MPa。 注:君直径4mm退火钢丝供应有困难,充许来用低碳冷拔钢丝在现场 退火。但退火后的钢丝抗拉强度值应控制在(490~540)MPa 之间。 检查数:按进场批号,每批抽取5个试样。 检验方法:按现行国家标准《金属材料室温拉伸试验方 法》GB/T228规定的方法进行复验,同时,尚应检查其产品合 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 4.2.6结构加固用的钢丝绳网片应根据设计规定选用高强度不 锈钢丝绳或航空用镀锌碳素钢丝绳在工厂预制。制作网片的钢丝 绳,其结构形式应为6×7十IWS金属股芯右交互捻小直径不松 散钢丝绳(图4.2.6a),或1×19单股左捻钢丝绳(图4.2.6b); 其钢丝的公称强度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 规范》GB50367的规定值。 钢丝绳网片进场时,应分别按现行国家标准《不锈钢丝绳》

    锈钢丝绳或航空用镀锌碳素钢丝绳在工厂预制。制作网片的钢丝 绳,其结构形式应为6×7十IWS金属股芯右交互捻小直径不松 散钢丝绳(图4.2.6a),或1×19单股左捻钢丝绳(图4.2.6b) 其钢丝的公称强度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 规范》GB50367的规定值。 钢丝绳网片进场时,应分别按现行国家标准《不锈钢丝绳》 GB/T9944和行业标准《航空用钢丝绳》YB/T5197等的规定见 证抽取试件作整绳破断拉力、弹性模直和伸长率检验。其质必 须符合上述标准和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

    GB50367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批次和产品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质重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 报告。 注:单股钢丝绳也称钢绞线(图4.2.6b),但不得撞自将6×7十IWS 金属股芯不松散钢丝绳改称为钢绞线。若施工图上所写名称不符 合本规范规定,应要求设计单位和生产厂家书面更正,否则不得 付诸施工。

    图4.2.6钢丝绳的结构形式

    4.2.7结构加固用的钢丝绳网片,其经绳与纬绳的品种、规格、 数量、位置以及相应的连接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其连接质量应 牢固,无松弛、错位。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手拉

    4.2.8加固用钢筋应平直、无损伤,表面不得有裂纹、油污以 及颗粒状或片状老锈,也不得将弯折钢筋敲直后作受力筋使用。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差,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 50205的规定进行检查和合格评定。其检查数量及检验方法也

    4.2.10预应力筋和预应力撑杆,以及其锚固件、锚具等零 件,其外观质童及尺寸偏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 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规定。其检查数量及检验 法也应符合该规范的要求。

    4.2.12结构加固用的钢丝绳不得涂有油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拆散钢丝绳进行触摸检查。必要时也可用沸水 泡检查。

    4.3.1结构加固用的焊接材料,其品种、规格、型号和性能 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焊接材料进场时应按现 行国家标准《碳钢焊条》GB/T5117、《低合金钢焊条》GB/T 5118等的要求进行见证取样复验。复验不合格的焊接材料不 得使用。 检查数量:应按产品复验抽样并符合本规范附录D的规定。 检查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中文标志及田广检验报告和进 场复验报告。

    4.3.2焊条应无焊芯锈蚀、药皮脱落等影响焊条质量的损伤和 缺陷;焊剂的含水率不得大现行国家相应产品标谁规定的允 许值。

    度后,方允许销毁。 4.4.3对结构胶粘剂性能和质量的复验,宜先测定其不挥发物 含量,若测定结果不合格,便不再对其他复验项自进行测定,而 应检查该结构胶存在的质量问题。着发现有问题,应弃用该型号 胶粘剂。

    4.4.4结构胶粘剂耐湿热老化性能的见证抽样复验应符合下

    4.4.6结构胶粘剂的主要工艺性能指标应符合表4.4.6的规定

    表4.4.6结构胶粘剂工艺性能要求

    注:1表中的指标,除已注明外,均是在(23士0.5)℃试验温度条件下测定 2 当表中仅给出A级胶的指标时,表明该用途不允许使用B级胶; 3 表中符号w为裂缝宽度,其单位为mm; 4 当外粘钢板采用压力灌注法施工时,其结构胶工艺性能指标应按“压注型粘钢 结构胶”一栏的规定值来用; 5 对快固型植筋、锚栓用胶的适用期,本表根据不同型号产品的特性和工程的要 求规定了一个范围。选用时,应由设计单位与厂家事先商定,且厂家应保证其 产品在适用期内能良好地完成注胶作业; 6 快固型植筋胶粘剂在锚孔深度大于800mm的情况下使用时,厂家应提供气动 或电动注胶器及全套配件,并派技术人员进行操作指导 7 当裂缝宽度u>2.0mm时,宜按本规范表4.8.1的规定,采用注浆料修补裂缝 8 当按本表所列试验方法标准测定胶液的垂流度(下垂度)时,其模具深度应 改为3mm,且干燥箱内温度应调节到(25±2)℃。

    注:1表中的指标,除已注明外,均是在(23士0.5)℃试验温度条件下测定 2 当表中仅给出A级胶的指标时,表明该用途不允许使用B级胶; 3 表中符号w为裂缝宽度,其单位为mm; 当外粘钢板采用压力灌注法施工时,其结构胶工艺性能指标应按“压注型粘钢 结构胶”一栏的规定值来用; 5 对快固型植筋、锚栓用胶的适用期,本表根据不同型号产品的特性和工程的要 求规定了一个范围。选用时,应由设计单位与厂家事先商定,且厂家应保证其 产品在适用期内能良好地完成注胶作业; 6 快固型植筋胶粘剂在锚孔深度大于800mm的情况下使用时,厂家应提供气动 或电动注胶器及全套配件,并派技术人员进行操作指导 7 当裂缝宽度w>2.0mm时,宜按本规范表4.8.1的规定,采用注浆料修补裂缝 8 当按本表所列试验方法标准测定胶液的垂流度(下垂度)时,其模具深度应 改为3mm,且干燥箱内温度应调节到(25士2)℃。

    检查数量:同本规范第4.4.1条。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出厂检验合格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4.4.7封闭裂缝用的结构胶粘剂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 包装、中文标志、出厂日期、出!检验合格报告等进行检查;若 有怀疑时,应对其安全性能和工艺性能进行见证抽样复验,其安 全性能复验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 范》GB50367对纤维复合材粘结用胶的B级胶规定;其工艺性 能复验结果应符合本规范表4.4.6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复验抽样,符合本规范附录 D的规定。 检验方法:在确认产品包装及中文标志完整性的前提下,检 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日期、出广检验报告与进场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同本规范第4.4.1条。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出厂检验合格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4.7封闭裂缝用的结构胶粘剂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 包装、中文标志、出厂日期、出!检验合格报告等进行检查;若 有怀疑时,应对其安全性能和工艺性能进行见证抽样复验,其安 全性能复验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

    4.4.8结构胶粘剂的外观质量应无结块、分层或沉涎。若在拌 胶过程中发现这些现象,应及时通知监理人员确认,且立即停止 在结构加固工程中使用。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4.5.1碳纤维织物(碳纤维布、碳纤维预成型板(以下简称板 材)以及玻璃纤维织物(玻璃纤维布)应按工程用查一次进场到 应。纤维材料进场时,施工单位应会同监理人员对其品种、级别、 型号、规格、包装、中文标志、产品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等进 行检查,同时尚应对下列重要性能和质量指标进行见证取样复验: 1纤维复合材的抗拉强度标准值、弹性模通和极限伸长率; 2纤维织物单位面积质量或预成型板的纤维体积含量:

    3碳纤维织物的K数。 若检验中发现该产品尚未与配套的胶粘剂进行过适配性试 验,应见证取样送独立检测机构,按本规范附录E及附录N的 要求进行补检。 检查、检验和复验结果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 旧固设计规范》GB50367的规定及设计要求。 检查数益:接进场批号,每批号见证取样3件,从每件中, 安每一检验项目各裁取一组试样的用料。 检验方法:在确认产品包装及中文标志完整性的前提下,检查 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对进口产品还应检查 报关单及商检报告所列的批号和技术内容是否与进场检查结果相符。 注:1纤维复合材抗拉强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定向纤维增强塑料拉 伸性能试验方法》GB/T3354测定,但其复验的试件数量不得 少于15个,且应计算其试验结果的平均值、标准差和变异系 数,供确定其强度标准值使用; 2纤维织物单位面积质置应按现行国象标准《增强制品试验方法 第3部分:单位面积质量的测定》GB/T9914.3进行检测;碳 纤维预成型板材的纤维体积含量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碳纤维增 强塑料体积含试验方法》GB/T3366进行检测; 3碳纤维的K数应按本规范附录M判定。

    维等替代。结构加固使用的S玻璃纤维(高强玻璃纤维)、E玻璃纤 维(无碱玻璃纤维,严蔡用A玻璃纤维或C玻璃纤维替代。 4.5.3纤维复合材的纤维应连续、排列均匀;织物尚不得有皱 褶、断丝、结扣等严重缺陷,板材尚不得有表面划痕、异物夹 杂、层间裂纹和气泡等严重缺陷。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或用放大镜检查。

    4.5.4纤维织物单位面积质量的检测结果,其允许偏差为

    立验方法:检查产品进场复验报告

    4.5.5碳纤维织物的缺纬、脱纬,每100m长度不得多于3处;碳 纤维织物的断经(包括单根和双根),每100m长度不得多于2处 玻璃纤维织物的藏点数,应不超过现行行业标准《无碱玻璃 纤维布》JC/T170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检验报告。若此报告缺失,应进行 补检。 4.5.6纤维织物和纤维预成型板的尺寸偏差应符合表4.5.6的 规定

    4.5.6纤维织物和纤维预成型板的尺寸偏差应符合表4.5.6

    表4.5.6纤维材料尺寸偏差允许值

    轻工业标准检查数量:每批6个试样。 捡验方法:长度采用精度为1mm钢尺测量:宽度采用精度为 b.5mm的钢尺测量:厚度采用精度为0.02mm的游标卡尺测量。

    4.6.1配制结构加固用砂浆的水泥,其品种、性能和质量应符 合本规范第4.1.1条的规定;其检查数量及检验方法也应符合该 条的规定。

    准《砌体工程施丁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的规定。其检查

    天然气标准验验方法也应按该规范的规定执

    4.6.3配制砂浆用的砂和拌合水,其质量应分别符合本规范第 4.1.4条及第4.1.5条的规定,其检查数量及检验方法也应按该 条的规定执行。

    4.7聚合物砂浆原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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