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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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惠 安 县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填表说明 1 竣工验收报告由建设单位负责填写。 2 竣工验收报告一式四份,一律用钢笔书写,字迹要清晰工整。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城建档案部门、建设行政部门各写一份。 3 报告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虚报情况,不予备案。 4 报告须经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方为有效。 5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应附下列复印件: (1 施工许可证; (2 工程勘察成果及施工图纸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3 施工单位的工程竣工报告; 监理单位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检查报告; (4 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5 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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