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T 6002-2015 管线测绘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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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试验场地和试验条件应具有代表性和针对性; b)试验应在测区范围内的已知管线地段上进行: c)试验宜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埋深的地下管线和不同地球物理条件分别进行; d)拟投入使用的不同类型、不同型号的探查仪器均应参与试验。 4.3通过试验结果的验证和校核,评价、确定有效的探查方法和技术参数,并编写方法试验报告。验 和控坊内究应包托探本主法和仪的有效性技式进施的可行性与专效性探本结用的可售性

    0.4.3通过试验结果的验证和校核,评价、确定有效的探查方法和技术参数,并编写方法 证和校核内容应包括探查方法和仪器的有效性、技术措施的可行性与有效性、探查结 精度。

    5.5.1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仪器校验和方法试验完成后应进行管线测绘技术设计书编写。任 务较简单或工作量较小的建设工程或施工场地的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设计书可简化。管线测绘技术设计 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工程概述,说明任务来源、工作目的与任务、工作量、作业范围、作业内容和完成期限等情况; 测区概况,说明工作环境条件及地球物理条件等情况; c) 已有资料收集与利用情况; 执行的标准、规范或其他技术文件; e) 作业方法与技术措施要求; f) 施工组织与进度计划; g) 质量、安全和保密措施; 拟提交的成果资料; i) 有关的设计图表。 .5.2 管线测绘技术设计书编制完成后应进行评审

    6.1.2管线测绘的取舍应符合表1的要求

    食品添加剂标准表1管线测绘取舍标准

    3管线特征点和附属物的分类按表2的规定执

    表2管线特征点和附属物分类

    6.1.4管线探查分为明显管线点调查和隐蔽管线点探查两种。明显管线点调查采用实地调查和量测 的方式获取有关属性数据;隐蔽管线点探查采用仪器探查的方式获取有关属性数据。 6.1.5管线点应在地面设置标志。管线点标志宜设置在管线的特征点及附属设施中心在地面的投影 位置上,标志面宜与地面取平,易于保存;不易做地面标志的管线点应在实地栓点,并绘制栓点图, 6.1.6在管线直线段上,管线点间距应不大于图上15cm;在管线弧形段上,管线连线偏离管线实际位 置0.2m时,应适当增加管线点的设置,并能反映管线弯曲特征。 6.1.7物探点号宜由管线代码和序号组成,管线代码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6.1.8管线测量应与探查工作进行有效衔接,以探查草图、调查表等成果为依据实施。 6.1.9利用电子手簿进行管线数据采集,当日工作结束后应及时读取数据,规范命名并做好相应的数 据备份

    6.2.1管线种类、材质、压力(或电压)、载体特征、权属单位及埋设年代等管线属性可通过收: 资料获取。 6.2.2明显管线点实地调查项目按表3的规定选择。

    6.2.1管线种类、材质、压力(或电压)、载体特征、权属单位及埋设年代等管线属性可通过收集的管线 资料获取。 6.2.2明显管线点实地调查项目按表3的规定选择。

    表3管线实地调查项目

    6.2.3管线点探查精度。明显管线点埋深量测限差应不大于5cm;隐蔽管线点探查的平面位置限差应 不大于0.10h,埋深限差应不大于0.15h。其中h为管线中心埋深,取单位为米(m)的数值。当 <1m时,以h=1代入计算;钻孔中探测时,可用钻孔口至管线中心的距离替代h计算。管线详查

    时,管线平面位置和埋深探查精度可另行约定。 6.2.4各类睿井上设置明显管线点时,管线点的位置标志一般应设在井盖的几何中心。当管线地面投 影偏离井盖中心大于0.2m时,应以管线在地面的投影位置设置管线点,井盖作为管线附属物处理。当 地下并室较大、管线延伸线偏离并盖中心大于0.2m时,应在并边另设管线点,管线点附属物属性信息 记录为井,同时实测井边点、井盖,井盖应作为独立点存储在数据库中。 6.2.5地下管道和管沟(含地下管廊)量测其断面尺寸,圆形断面量测其内径,矩形断面量测其内壁的 实际尺寸,特殊断面采取近似断面的方式量取,单位为毫来(mm)。 6.2.6地下管沟(电力、电信、排水、综合管沟(廊))宽度大于1m的管线特征点定位于其几何中心位 置,但应实测沟道边线投影,在管线图中进行连线表示。 6.2.7明显管线点调查应按附录B在现场及时进行记录,记录方式可采用电子记录。 6.2.8当管线需要三维建模时,还应对各类管线设施的规格、纹理等信息进行详细调查,并参照附录C 在现场及时进行记录,记录方式可采用电子记录。 6.2.9管线探查应遵循由已知到未知、由点到线、由线到面、由简单到复杂和不轻易放弃疑点的原则, 6.2.10管线探查应根据工程要求、探查对象和地球物理条件,选择简便、有效的物探方法,其精度应符 合6.2.3的规定要求。 6.2.11非开挖施工的管道(线),宜结合施工、竣工资料,综合采用多种探查方法定点,对于空间走向变 化大的管道(线),应的情增加管线点以便控制管线走向。 6.2.12在没有管线调绘资料的区域进行隐蔽管线点仪器探查时,应首先采用电磁法在场地范围内进 行平行搜索,对钻孔等重要点位采用圆形搜索,发现异常后连续追踪。当可能存在非金属管线或其他复 杂管线时,还应采用电磁波法(探地雷达)探测。 6.2.13隐蔽管线点仪器探查应按附录D在现场及时进行记录,记录方式可采用电子记录

    6.3.1管线测量内容包括图根控制测量和管线点测量。

    5.3.1管线测量内容包括图根控制测量和管线点测量。 6.3.2图根控制点在高等级控制点基础上布设。当高等级控制点不满足管线点测量要求,应按 GB/T18314和GB/T12898的有关规定进行加密。 6.3.3采用电磁波测距导线方式加密高等级控制点时,其技术要求应按表4的规定执行

    表4电磁波测距导线加密高等级控制点测量技术要求

    一、二级导线的布设等级可根据测区的实际情况选用。 当附合导线短于规定长度的1/3时,导线的全长闭合差不应大于0.13m。 在观测条件较好的地区,导线的总长和平均边长可放长至本表规定长度的1.5倍,但其全长闭合差不应大于 0.26m。 导线相邻边长之比不宜大于1:3。 当附合导线的边数大于12条时,其测角精度应提高一个等级。 注:n为测站数。

    6.3.4图根控制点精度:图根控制点相对于邻近控制点的点位和高程中误差应不大于5cm。 6.3.5图根平面测量可采用卫星导航定位实时动态测量技术和电磁波测距导线等方法测量。 6.3.6采用卫星导航定位实时动态测量技术施测图根控制点平面位置时,按CH/T2009的相关规定 执行。 6.3.7利用电磁波测距导线方式布设图根导线时,其技术要求应按表5的规定执行

    6.3.8局部地区图根控制点密度不足时,可在图根控制点上布设不多于四条边、总长度不超过450m、 最大边长不超过150m的支导线,首站应连测两个已知方向,除首站外的水平角应测左、右角,测角、测 距均应采用全站仪观测一测回,测站圆周角闭合差应不超过40”;当坐标、高程同时测定时,应进行对向 观测,对向观测高差较差应小于0.4D(D为测距水平边长,取单位为干米(km)的数值),取中数作为最 终观测值。 6.3.9图根高程测量优先选用水准测量方法测量,也可采用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导线、卫星导航定位 实时动态测量技术高程测量等方法测量。 6.3.10采用GNSS高程测量施测图根控制点高程时,按CH/T2009的相关规定执行。 6.3.11图根水准测量应起闭于不低于四等水准精度的控制点上,可沿图根控制点布设成附合路线、闭 合环或结点网。对起闭于一个水准点的闭合环,应先行检测该点高程的正确性。高级点间附合路线或 闭合环线长度应不大于8km,结点间路线长度应不大于6km,支线长度应不大于4km。应使用不低 于DS10级的水准仪(i角应小于30"),并按中丝读数法单程观测,支线应往返测,估读至毫米(mm)。 仪器至标尺的距离不宜超过100m,前后视距离宜相等;路线闭合差应不大于40VL(mm),L为路线长 度(取单位为千米(km)的数值)。 6.3.12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导线应起闭于高等级高程控制点上,垂直角和距离应对向观测。仪器高 和镜高均应采用钢尺进行量取,取至毫米(mm)。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导线观测应符合表6的规定

    6.3.8局部地区图根控制点密度不足时,可在图根控制点上布设不多于四条边、总长度不超过450m 最大边长不超过150m的支导线,首站应连测两个已知方向,除首站外的水平角应测左、右角,测角、测 距均应采用全站仪观测一测回,测站圆周角闭合差应不超过40”;当坐标、高程同时测定时,应进行对向 观测,对向观测高差较差应小于0.4D(D为测距水平边长,取单位为干米(km)的数值),取中数作为最 终观测值。 6.39图根高程测量优生 距三角高缇导线卫凰航定在

    表6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导线观测技术要求

    注:D为导线边长,取单位为千米(km)的数值;[D]为导线总长,取单位为千米(km)的数值。

    6.3.13管线点测量分为平面位置测量和高程测量。管线点平面位置可采用卫星导航定位实时动态测 量技术、导线串测法、极坐标法等方式测量;高程可采用水准法、三角高程法、GNSS测高等方法测量。 6.3.14采用卫星导航定位实时动态测量技术施测管线点平面位置和高程时,按CH/T2009的相关规 定执行。 6.3.15管线点测量精度:平面位置中误差(m)应不大于5cm(相对于邻近控制点):高程测量中误差

    (m,)应不大于3cm(相对于邻近控制点)。 6.3.16采用全站仪测定管线点平面坐标与高程时,水平角与垂直角均应测半个测回,测距长度应不超 过150m,垂直角宜控制在士10°以内,仪器高与规牌高量至毫米(mm),安装反射棱镜的测杆应带有水 准气泡。测量时,水准气泡偏差应不超出气泡标记范围。 6.3.17管线点高程测量一般情形宜采用水准联测,单独路线每个管线点宜作为转点,管线点密集时, 可采用中视法。 6.3.18采用卫星导航定位实时动态测量法同时测量管线点的平面坐标与高程时,应满足6.3.4、6.3.6、 6.3.15的相关要求;仅测平面坐标时,应满足6.3.4、6.3.6的相关要求。 6.3.19进行管线点测量时,管线点的编号应与探查时保持一致。管线点的平面坐标取至毫米(mm), 高程取至厘米(cm)

    6.4.1管线数据采集工作开始前,应做好技术交底,明确仪器校验及各薄弱环节的控制措施;作业过程 中,应加强巡视检查,保持标准的统一,强化对检查中发现问题整改结果的复核;工程后期,应注重对检 查结果整改的复核。 6.4.2探查工作过程中,应加强质量控制,应按CH/T1033的要求进行过程检查与最终检查,各级检

    中,应加强巡视检查,保持标准的统一,强化对检查中发现问题整改结果的复核;工程后期,应注重对检 查结果整改的复核。 6.4.2探查工作过程中,应加强质量控制,应按CH/T1033的要求进行过程检查与最终检查,各级检 查应独立进行,不应省略或替代。 6.4.3作业单位应建立作业小组、项目部和单位质量管理部门的三级质量控制体系。作业小组应对全 部外业数据进行自查互校,项目部在此基础上进行过程检查,单位质量管理部门进行最终检查。 6.4.4管线数据采集质量控制内容应与CH/T1033的规定一致。质量检查采取外业实测检查与内业 数据检查相结合;数据检查宜采用软件检查和人工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比例应为100%

    .3作业单位应建立作业小组、项目部和单位质量管理部门的三级质量控制体系。作业小组应对 外业数据进行自查互校,项目部在此基础上进行过程检查,单位质量管理部门进行最终检查。 4管线数据采集质量控制内容应与CH/T1033的规定一致。质量检查采取外业实测检查与内 据检查相结合;数据检查宜采用软件检查和人工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比例应为100%。

    ,1:1自我数据理包拍效据文 量控制等。 7.1.2管线数据宜由管线数据处理软件进行处理。 7.1.3数据处理软件应具有生成管线数据文件、管线图形文件、管线成果表文件和管线统计表文件,并 绘制管线(带状)图和分幅图,输出管线成果表与统计表等功能。数据处理软件应符合项目技术文件要 求并经过检定(鉴定),并有完善的数据安全保密措施。

    7.2.1管线数据文件主要由管线探查文件和管线测量文件组成,文件格式应具有通用性。 7.2.2管线数据文件的信息应与管线探查原始记录保持一致,文件生成之后应对管线数据进行校验 处理。 7.2.3管线探查文件记录内容应以管线探查原始记录为准,管线测量文件主要存储管线点坐标数据: 两文件间以物探点号相关联。 7.2.4管线数据文件应便于检索、编辑和输出。管线图形数据和属性数据的修改、编辑能联动。 7.2.5管线数据文件中的各类信息应进行分类编码和标识编码,编码应具有统一性、扩展性,并符合相 关规定。

    7.3.1管线数据表内容包括电力、电信、给水、排水、燃气、热力、 线线数据。

    7.3.2管线数据表的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a)各专业管线专题数据库应相对独立; b) 管线数据应按分类、分层的方式存储; c) 存在关联的管线数据应是无缝的 d)管线要素标识码应唯一。 .3.3 管线数据表的基本结构宜包含下列数据表: 管线点数据表,主要记录管线点基本信息,具体按CH/T1037的规定执行。 b) 管线线数据表,主要记录管线线基本信息,具体按CH/T1037的规定执行。 C)管线面数据表,主要记录管线面基本信息,具体按CH/T1037的规定执行。

    .3.3管线数据表的基本结构宜包含下列数据表: a)管线点数据表,主要记录管线点基本信息,具体按CH/T1037的规定执行。 b) 管线线数据表,主要记录管线线基本信息,具体按CH/T1037的规定执行。 c)管线面数据表,主要记录管线面基本信息,具体按CH/T1037的规定执行。 d)管线注记点表,主要记录管线注记基本信息,具体按CH/T1037的规定执行。 管线数据宜采用空间数据库来组织,分为数据库、要素类两个层次,每一要素类又根据数据类型分 为管线点要素类和管线线要素类,要素类与几何类型的关系见表7。

    7.3.3管线数据表的基本结构宜包含下列数据

    表7管线要素类与对应的儿何类型

    管线数据的数据集及要素类的命名应按CH/T1037的规定执 数据格式宜采用便于读取的地理空间数据交换格式或常用格式 5属性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a)管线地理信息要素属性按CH/T1037的规定执行; b) 数据的属性项名称、类型及值域按CH/T1037的规定执行: C)各要素的属性值应正确无误:

    e 各种管线点的属性描述使用相同的数据表结构,并根据管线专业的实际情况填写各自的属性, 各种管线段的属性描述使用相同的数据表结构,并根据管线专业的实际情况填写各自的属性。 7.3.7完整性应符合下列要求: 管线数据内容应完整,无遗漏、多余或重复现象; b) 管线分层应正确,无遗漏、多余或重复现象; 管线属性值应无多余、遗漏现象。 7.3.8逻辑一致性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数据结构及存储格式符合要求; 管线点、线等表示方式及关系应正确; c) 数据应在正确的要素类中; 管线段相交,无悬挂或过头现象。 7.3.9几何表达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管线要素几何类型表达正确; 管线段不应用圆弧、样条曲线等不规则形状的线型; c) 有方向的管线段方向应正确。 7.3.10 要素表达及处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管线宜进行对象化处理,各类管线的中间节点处宜有电杆、电线架、电线塔(铁塔)、墩架等与之 配套; 管线类要素应赋分类代码、描述等基本属性 7.3.11 更新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管线数据的更新数据源包括管线普查、管线竣工测量和管线专业管理单位的管线专业图; 管线数据宜进行动态更新,当要素图形或基本属性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更新到管线数据表中。

    3.7完整性应符合下列

    7.4.1管线图文件包括综合管线图和管线横断面图。管线图的编绘应在基础地形图的基础上 图软件结合手工编绘生成管线图。 7.4.2综合管线图的比例尺、图幅规格及分幅与基础地形图一致。 7.4.3管线符号、代码、图例应符合下列规定:

    7.4.1管线图文件包括综合管线图和管线横断面图。管线图的编绘应在基础地形图的基础上,使用成

    b)管线符号的图例、颜色及管线要素的代码应按CH/T1036的规定执行。 7.4.4管线图各种注记不应压盖管线及其附属设施的符号。管线图上文字、数字注记应平行于管线走 向,字头应朝向图的上方,跨图幅的文字、数字注记应分别注记在两幅图内。注记要求按表8的规定 执行。

    7.4.5在编绘管线图过程中,基础地形图与管线矛盾或重合的地物符号、道路名称、注记等应删除、移 位或恰当处理,以保证管线图图面清晰。 7.4.6管线图编绘时,应注记管线点编号(图上点号),管线点编号以管线图的基本分幅为单位按自然 序号独立编号。 7.4.7控制点应单独分层,具体绘制要求按GB/T20257.1、GB/T20257.2、GB/T20257.3执行 7.4.8综合管线图线注记内容按表9的规定执行。

    表9综合管线图线注记内容

    7.4.9综合管线图编绘应满足下列要求

    a)3 综合管线图应把综合管线图形数据文件与地形底图的图形数据文件叠加,编绘成图。 b) 综合管线图应表示图幅内各类管线及与管线有关的建(构)筑物、地物、地形和附属设施。 c) 当管线上下重叠或相距较近且不能按比例绘制时,每幅综合管线图应在管线密集处以 1~2处扯旗的方式说明。扯旗应按管线排列注明管线种类、规格、材质、孔数、压力(或电压)、 埋深。扯旗线应垂直管线走向,扯旗内容应放在图内空白处或图面负载较小处。扯旗需加表 头,表头颜色为黑色,注记内容颜色与相应管线颜色一致,格式上每列均需左对齐,字头朝北。 管线排列方式:将扯旗引线顶端的管线注记置于扯旗底部,但同一条路有两个以上扯旗时,管 线排列顺序宜保持一致。扯旗说明的方式、字体及大小应符合表8的规定。综合管线图样图 参见附录E。 d) 综合管线图应注记管线点编号、规格、材质等信息。 .4.10 管线横断面图绘制应满足下列要求:

    b)管线横断面编号应先主干道,后次一级道路 c)管线横断面位置在综合管线图上用单向箭头表示,方向垂直道路(管线),同时标注横断面 号。管线横断面图样图参见附录F。

    7.5.1管线成果表应依据管线测绘成果编制,并应保持管线图上点号与物探点号一一对应,管线成果 表的编制内容及格式应按附录G的规定执行。 7.5.2编制管线成果表时,应填写连接点号表示连接关系,并对应填写相应管线段的属性信息。 7.5.3管线成果表应以管线基本图幅为单位,分专业进行整理编制。成果表装订成册后,应在封面标 注图幅号并编写制表说明, 7.5.4各专业管线成果的装订顺序应按电力、电信、给水、排水、燃气、热力、工业、综合管沟(廊)的顺序 执行。

    7.6.1数据处理质量控制以预防为主,包括过程质量控制和转序质量控制,应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管 理措施水利标准,并贯穿于数据处理全过程。对数据处理各环节、各因素制定相应的计划和程序,并应有质量控 制记录。 7.6.2数据处理质量控制涵盖数据输入(包括录入、导人)、管线数据表建立、管线图编绘、管线成果表 编制等过程。 7.6.3数据处理工作开始之前,应确保项目所有技术文件版本的正确性,并对数据处理人员进行技术 交底培训,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 7.6.4数据处理质量控制由人机交互和软件辅助完成,应有专门针对数据库、管线图和管线成果表的 过程质量控制软件。 7.6.5质量控制应做到流程同步,数据全覆盖。数据输人有手工录人时,应对管线数据、综合管线图、 管线点成果表与原始数据进行一致性校对,采取交换检查的方式对全部原始资料与数据成果进行对照 检查。 7.6.6管线数据表建立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包括数据来源、数据库格式、数据表、字段定义、数据关系和 数据记录的完整、正确、规范、一致性、逻辑性质量控制。 7.6.7管线图编绘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包括数据格式、定位基准、比例尺、分幅编号、图幅整饰和图面要 素的完整、正确、规范、一致性、逻辑性质量控制。 7.6.8管线成果表编制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包括成果表格式、数据来源、页面布局和表内信息的完整、正 确、一致性质量控制。

    管线测绘的质量检查与质量评定按CH/T1033

    1提交的成果应包括下列内容: a)工作依据文件,包括任务书或合同书、技术设计书; b)工程凭证资料,包括所利用的已有成果资料、坐标和高程的起算数据文件及仪器的检验、校

    9.1.1提交的成果应包括下列内容

    a)工作依据文件,包括任务书或合同书、技术设计书; b)工程凭证资料涂料标准规范范本,包括所利用的已有成果资料、坐标和高程的起算数据文件及仪器的检验、校准

    9.2.1应向用户提交任务书或合同书规定的全部成果。归档提交的成果内容应包括9.1.1中所列的全 部内容和验收报告书。 9.2.2成果提交应列出清单或目录,逐项清点,并办理交接手续。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管线的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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