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Y/T 6965-2013 石油天然气工程建设遥感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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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卫星影像选取应符合下列规定:
影像地面分辨率的选取应符合表3.1.1的规定,
石化标准表3.1.1影像地面分辨率
2根据测绘成果的不同,应选择不同处理级别的单片或立 体影像数据
3.1.2影像数据的质量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经辐射校正的影像应消除探元之间的相对辐射响应、探 元响应故障,并进行辐射定标。 2经几何校正的影像应消除卫星姿态不稳定、轨道变化、 地形高差、地球曲率及传感器内部成像畸变造成的误差。 3云、雪覆盖不应大于5%,且不应覆盖重要地物;分散 的云、雪总和不应超过15%。 4立体像对的重叠度不应小于60%,相邻像对的重叠度不 宜小于4%。 5侧视角平原地区不应大于25°,山区不应大于20° 6影像数据应时相较新、层次丰富、图像清晰、色调均匀、 反差适中。
3.1.3影像数据文件宜包括影像、元数据、影像缩略图、成像 方式说明、影像模型参数及相应文件,
3.2.1平面控制测量宜采用GNSS测量方法,也可采用导线测 量方法。 3.2.2平面控制测量精度等级划分为二、三、四等,各等级均 可作为测区基础平面控制。 3.2.3采用GNSS测量方法,精度等级可采用二、三、四等; 采用导线测量方法,精度等级可采用三、四等。 3.2.4GNSS控制网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3.2.4的规定。
表3.2.4GNSS控制网的主要技术要求
3.2.5GNSS控制网的基线精度用基线长度中误差衡量,应按 公式(3.2.5)计算:
3.2.6GNSS控制网观测精度的评定应满足下列要求:
3.2.7GNSS控制网布设应满足下列要求
1控制网应根据测区已有控制成果情况、精度要求和交通 状况进行布设,并应满足像片控制测量及其他测量工作的要求。 2控制网应与连续运行参考站、国家高等级控制点(三角 点、GPS点)进行联测,联测点数不宜少于3个,特殊情况下 不应少于2个。当联测点数为3个及其以上时,宜在网中均匀 分布。 3控制网应由独立观测边构成一个或若干个闭合环或附合 路线;各等级控制网中构成闭合环或附和路线的边数不宜多于 6条。 4各等级控制网中独立基线的观测总数,不宜少于必要观 测基线数的1.5倍。 5平面控制点的布设宜与高程控制点相重合
3.2.8GNSS控制网的点位选定应满足下列要求:
1点位的选择应符合控制网布设要求,并有利于其他测量 手段进行扩展和联测。 2点位应使于仪器设备安置和操作,视线应开阔,视场内 障碍物高度角不应大于15°。 3点位距离大功率无线电发射源不应小于200m:距离高
压输电线和微波无线电信号传送通道不应小于50m。 4点位附近不应有强烈干扰卫星信号接收的物体,并宜避 开大面积水域。 5点位宜布设在交通方便的地方,并应确保作业安全。 6控制点应统一命名编号,并绘制点之记。 3.2.9GNSS观测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3.2.9的规定
表3.2.9 GNSS观测的主要技术要求
3.2.10GNSS观测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作业前,应根据卫星状况选择最佳观测时段,编制观测 计划:实施过程中可依照实际作业情况及时做出调整。 2天线安置的对中误差不应大于2mm。 3每时段测前、测后应分别量取关线高,两次量测关线高 之差不应大于3mm,并取平均值作为关线高。 4作业中不应在接收机旁使用无线电通信设备。 5作业时应做好测站记录,包括控制点点名、接收机序列 号、天线高、开关机时间、观测员及其他相关信息。
3.2.11GNSS基线解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基线解算模式可采用单基线模式和多基线模式两种方法。 2起算点宜选择在控制网的中部,且单点定位有效观测时 间不宜少于30min。 3基线解笠成果应采用双差固定解。
同步观测环的坐标分量闭合差和环线全长闭合差应符合
yn Wz n W=/w++W2 W
Wx≤2/na Wy≤2/ng Wz≤2/no W=w+w+W2 W≤2V3ng
式中Ad 复测基线的长度较差(mm)
3.2.13当观测数据不能满足检核要求时,应对计算结果进行全
3.2.14外业观测数据检验合格后,应按本规范第3.2.6条对
1三维无约束平差应在地心坐标系中进行,并输出各观测 点在地心坐标系中的三维坐标、各基线向量三个坐标差观测值的 改正数、基线长度、基线方位及相关的精度信息。 2无约束平差的基线向量改正数的绝对值,不应超过相应 等级的基线长度中误差的3倍。
1二维或三维约束平差应在国家坐标系或与工程建设相适 宜的独立坐标系中进行。 2约束点的已知坐标、距离或方位,经检验合格后可作为 约束平差的起算数据,也可按其精度的高低加权参与平差。 3平差结果应输出所选坐标系的二维或三维坐标、基线长 度、基线向量改正数、方位角以及相关的精度信息。 3.2.17导线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3.2.17的规定
3.2.17导线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3.2.17的规定
表3.2.17 导线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
生:11为测站数。 2导线长度小于规定长度的1/3时,导线全长的绝对闭合差不应大 T13cm
注:1测回是指照准目标一次,读数2次至4次的过程。 2a为测距仪器标称精度的周定误差(mm),b为比例误差系数(mm/ km),D为测距长度(km)。
3.3.1高程控制测量可采用水准测量、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测量、 GNSS拟合高程测量方法。 3.3.2高程控制测量精度等级划分为三、四等,各等级均可作 为测区基础高程控制。 3.3.3采用水准测量方法,精度等级可采用三、四等;采用光 电测距三角高程测量或GNSS拟合高程测量方法,精度等级应 采用四等。
3.3.4高程控制点宜与平面控制点共用,
3.5水准测量技术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准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3.3.5
注:1水准网的结点之间、结点与高级点间的路线长度不应超过表中规定的 0.7倍
3几为测站数。 2 水准测量的观测限差应符合表3.3.5一2的规定。 各等级水准网应按最小二乘法进行平差计算并评定精度。 4 各等级高程成果的取值应精确至毫米。
符合要求时取高差中数。 5平差计算应采用严密平差的方法,高程取至毫米。 3.3.7GNSS拟合高程测量宜与GNSS平面控制测量一起进行,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GNSS高程控制网应与三等或三等以上的水准点联测, 联测点应均匀分布。 2GNSS拟合高程测量应充分利用当地的重力大地水准面 模型及资料。 3拟合高程计算,应根据测区范围、形状、高低起伏情况 选用合适的拟合模型或分区进行计算;GNSS拟合高程计算,不 宜超出高程拟合模型所覆盖的范围。 4GNSS点的拟合高程成果应进行检验,检测点数不应少 于全部拟合高程点的10%,且不应少于3个点。 5高差检验可采用相应等级的水准测量方法或光电测距三 角高程测量方法,高差较差应符合公式(3.3.7)的要求:
3.4.1影像控制点宜均匀布设于区域网中央及四周,并应满足 相应比例尺测绘成果的精度需要。 3.4.2影像控制点的判刺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影像控制点应以判点为主,刺点为辅。点位清晰时应标 注清楚,可不刺点。 2控制点的目标影像应清晰、易于判读和立体量测。 3平面控制点应选在能准确判点的位置上。在地物稀少地 区,可选在线状地物的端点、稍尖的山顶或影像小于0.3mm的 点状地物中心。弧形地物及阴影不应选作点位目标,
4高程控制点应选在高程变化较小的地方。 5影像控制点刺点、点位说明和略图绘制应在实地进行, 并应经第二人实地检查。 6像控点的位置宜采用数码照片记录,照片文件名可用像 控点的编号命名。
3.4.3影像控制点平面测量应符合下列规
1平面控制点和平高控制点的平面测量,宜采用RTK测 量方法,也可采用导线测量方法, 2影像平面控制点相对邻近基础控制点的平面位置中误差 应符合表3.4.3的规定
表3.4.3影像控制点平面位置中误差
4.4影像控制点高程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高程控制点和平高控制点的高程测量,宜采用RTK方 法,也可采用水准测量或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测量方法。 2影像平高控制点和影像高程控制点相对邻近基础控制点 的高程中误差应符合表3.4.4的规定,特殊困难地区可放宽 0.5倍。
3.5.1 调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调绘应遵循外业定性、内业定位的原则。 2 调绘宜采用先室内判绘,后野外检核和调查的方法。 调绘宜采用经过粗纠正或精纠正后的数字影像。
1 调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调绘应遵循外业定性、内业定位的原则。 2 调绘宜采用先室内判绘,后野外检核和调查的方法。 3
3.5.1调绘应符合下列规定
表3.4.4影像高程控制点相对于基础控制点的高程中误差
4调绘应判绘准确,描绘清楚,图式符号运用恰当,各种 注记准确无误。 5地面标志明确的油气管线应调绘清楚,准确表示;地面 标志不明确的可根据委托方要求进行探测和定位测量。 6影像拍摄后拆除的建(构)筑物,应在调绘影像上用红 色“×”划去。
1测区内的测量控制点、水系、居民地及设施、交通、管 线、境界、地貌、植被与土质及地理名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 《1:500,1:1000,1:2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外业规范》 GB/T7931调绘清楚,准确表示。 2居民地及油气田厂站内房屋可不进行房檐调绘。 3油气田场站、油井、气井、注水井、水源井及场站内重 要设施应调绘准确,名称应注记齐全。 3.5.31:5000~1:50000测绘成果的调绘应符合下列规定: 昆民城及设施交通管
3.5.31:5000~1:50000测绘成果的调绘应符合下列规定:
3.5.4外业补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3.5.4外业补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外业补测宜采用RTK方法测量,也可采用全站仪测量。 2影像模糊的地物、被影像或阴影遮盖的地物、个别新增 地物,宜根据该地物附近的明显点以距离交会法确定,并应在影 像调绘图背面绘制略图和注记相对位置关系。 3成片的新增地物、实地发生变化的地貌应进行补测,并 应向内业提供各碎部点的三维坐标和章图。 4无法准确判绘位置的油气田场站、油井、气井、注水井、 水源并及厂站内重要设施应准确测量位置。
3.6.1对基础数据中的影像数据、控制测量成果、影像控制测 量成果、调绘成果应进行检查,检查应符合本章的技术要求。 3.6.2 对基础成果应进行整理,并宜提交以下资料: 1 技术设计书。 2 卫星影像数据及辅助资料。 3 基础控制测量成果。 4 影像控制测量成果。 5 影像调绘成果。 6 技术总结
4.1.1区域三角测量作业前应收集测区基础控制测量成果、影 象控制测量成果、影像数据、影像分布图、影像数据格式说明、 影像模型参数文件及其他有关资料。 4.1.2区域三角测量作业前应分析像控点的数量、分布和目标 点位情况。
4.2.1区域网平差连接点相对邻近野外控制点的平面位置中误 差和高程中误差应符合表4.2.1的规定。连接点的中误差应采用 检查点的中误差进行估算,具体计算应符合本规范第4.2.3条的 规定。
注:表中的未填项“一”的加密点应采用全野外布点。
4.2.2区域网平差计算基本定向点(测图定向点)残差限值为 连接点中误差限值的0.75倍,检查点误差限值为连接点中误差 限值的1.0倍,区域网公共点较差限值为连接点中误差限值的 2.0倍。不同比例尺、不同地形类别的基本定向点残差、检查点
4.2.2区域网平差计算基本定向点(测图定向点)残差限值为 连接点中误差限值的0.75倍,检查点误差限值为连接点中误差 限值的1.0倍,区域网公共点较差限值为连接点中误差限值的 2.0倍。不同比例尺、不同地形类别的基本定向点残差、检查点
误差、公共点较差应符合表4.2.2的规定。
表4.2.2基本定向点残差、检查点误差、公共点较差
注:表中的未填项“一”的点应采用全野外布点
4.2.3检查点的平面位置中误差、高程中误差应分别按接公式 (4.2.3)计算:
(4.2.4)计算:
,2.5平差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平差计算时应对连接点、像片控制点进行粗差检测,剔 除或修测检测出的粗差点。 2进行单模型绝对定向时,测图定向点残差应符合表 4.2.2的规定,
4.2.6平美接边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同比例尺、同地形类别区域网之间的公共点较差应符合 表4.2.2的规定,取平均值作为最后使用值。 2同比例尺不同地形类别接边时,平面位置较差应符合表 4.2.1规定的连接点平面位置中误差之和,高程较差不应大于表 4.2.1规定的连接点高程中误差之和;将实际较差按中误差的比 例进行配赋作为平面和高程的最后取值。 3不同比例尺接边,平面位暨较差应符合表4.2.1规定的 连接点平面位置中误差之和,高程较差不应大于表4.2.1规定的 连接点高程中误差之和:将实际较差按中误差的比例进行配赋作 为平面和高程的最后取值。 4不同投影带之间公共点平面坐标接边,应首先换算成同 一带坐标值,在规定限差内取平均值,然后再将平均值换算成邻 带坐标值。
4.3成果检查与提交
或三角测量成果应进行检查,检查应符合本章
4.3.1区域三角测量成果应进行检查,检查应符合本章的技术
4.3.1区域三角测量成果应进行检查,检查应符合本章的技术
3.2 对区域三角测量成果应进行整理,并宜提交以下资料: 1 像片控制点坐标文件。 2 连接点或测图定向点像片坐标、平面坐标和高程。 3 连接点分布略图。 4 区域网平差成果文件。 5 区域网平差报告。 6 检查报告。
5.1.1数据采集前应根据测区范围制作分幅结合表。
11:5000带状数字线划图带宽不应小于800m;1:10000 带状数字线划图带宽不应小于1600m;1:25000,1:50000带 状数学线划图带宽应满足委托方要求。 2图幅分幅宜按国家现行标准《石油天然气工程制图标准》 SY/T0003的规定执行,也可根据委托方要求执行。 3图幅编号宜采用顺序编号,也可根据委托方要求执行。 5.1.3面状数字线划图应采用梯形分幅,按现行国家标准《国 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和编号》GB/T13989统一编号。 5.1.4数字线划图的符号与注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国家基本比 例尺地图图式第2部分:1:5000,1:10000地形图图式》GB/T 20257.2和《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3部分:1:25000,1: 50X0,1:100000地形图图式》GB/T20257.3执行。 5.1.5基本等高距应根据测图比例尺和地形类别按表5.1.5选 用,同一区域的同种比例尺地形图宜采用一种基本等高距
表5.1.5基本等高距
注:括号内表示依用图需要可选用的基本等高距。
1地物点相对邻近野外控制点的平面位置中误差以图比例 尺计应符合表5.1.6一1的规定,特殊困难地区可放宽0.5倍。
2高程注记点、等高线相对邻近野外控制点的高程中误差 应符合表5.1.6一2的规定,特殊困难地区可放宽0.5倍
5.2.1数学线划图数据采集应符合下列规定
1数据采集宜在影像立体模型上进行,并执行内业定位、 外业定性的原则。1:25000,1:50000数字线划图的地物采集 可在纹理清晰的正射影像上进行,但对高大构建筑物的投影差应 加以改正,等高线、高程注记点数据宜由数字高程模型数据内插 获取。 2数据采集的要素内容及其分类代码应按现行国家标准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GB/T13923执行,并应根据
油气田工程特点和委托方要求补充采集:各要索实体应分层 存放。 模型接边处的数据连接应在采集过程中进行。 在森林密集覆盖区,测标无法切准地面而只能沿树冠描 绘时,应加树高改正。 5 外业补测的区域,应根据野外实测数据绘制。 6 自由图边,1:5000,1:10000比例尺,应测出图线 外10mm:1:25000,
1地物应按真实位置采集,不应出现遗漏、移位、变形。 2采集依比例尺表示的地物时,应采集其外轮廓;采集不 依比例尺、半依比例尺表示的地物时,应准确表示其定位点和定 位线。 3测量控制点应按其座标及高程值录入,无坐标的水准点 可按调绘成果判绘。 4水系数据采集时,水崖线应接影像获取时的水位测定; 有固定流向的江、河应在图上每隔15cm标注流向;1:5000, 1:10000比例尺,高1m以上的提应采集;1:25000,1:50000 比例尺,高1.5m以上的堤应采集:干堤应每隔10cm~15cm采 集一个堤顶高程点,堤高大于2m时应测比高。 5居民地采集时,应按立体模型进行详细采集,建(构) 筑物密集区的采集应反映出房屋的分布特征。 6道路采集时,路宽在图上大于符号尺寸的道路,应依比 例尺进行双线采集,路宽小于符号宽度的道路,应沿道路中心线 进行单线采集,并在道路交叉口处采集高程点;道路通过散列式 居民地时不应中断采集;小路可选择采集。 7管线应根据调绘成果或测量数据进行采集。 8境界采集时应保持位置准确;当两级以上境界重合时, 应按高一级境界表示。 9植被与土质采集时,轮廊线应闭合。
5.2.3地貌要索采集应满足下列要求
.2.地玩 1等高线采集时应保持自然光滑;首曲线和计曲线不能表 示出地貌特征时,应加测间曲线乃至助曲线;工业区及密集居民 地内可不采集等高线,仅用地貌符号及高程注记点显示地形的 起伏。 2高程注记点应选在明显地物点和地形特征点上,并应均 匀分布;依据地形类别及地物点的数量,高程注记点的密度应为 图上每100cm平地、丘陵地10个至20个,山地、高山地及地 形特征点稀少地区8个至15个。 3陡坎、梯由坎及干沟采集时,应与等离线合理配合表示。 4滑坡区域采集时,上缘应用崖符号表示,并用地类界 表示范围,内部的等高线应用长短不一的虚线表示。 5蒲斗符号应放置在漏斗中心位置,面积较大时应用量 和等高线配合表示。 6固定的沙地地貌应用等高线配合相应的沙地类型符号表 示,不固定的沙地地貌应用草绘等高线表示总的起伏和是向,并 在其范围内配置相应的沙地类型符号。
5.2.4数字线划图修测应满足下列要求:
1修测面积超过原图总面积的2/5时,全图应重新进行 测绘。 2 修测的连接部分应从未变化点开始。 3 新测地物与原有地物的间距中误差不应超过图 上0.6mm。 4 修测地物的属性信息与原图有矛盾时,应按实际情况 标注。 5修测完成后,应按图幅对修测情况进行记录和说明,并 应绘制略图。 6 修测后的图幅名称与原图名称宜保持一致,但应注明 版次。
5.3.1数学线划图编辑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各图幅各要应执行统一的层色表。 2应依据相应比例尺图式要求,按照综合取舍的原则进行 数据编辑,做到不失真、不遗漏、主次有别、层次分明。 3具有定位信息的要素,图上位置修正不应超过0.2mm。 4要素的属性信息与注记应准确、规范。 5除允许符号交叉和结合表示者外,各符号之间的间隔不 宜小于图上0.2mm。 5.3.2地物要编辑应满足下列要求: 1测量控制点缩辑时,影响居民地表示的控制点,其高程 注记可省略;测量控制点的高程经等外水准以上精度联测时,应 注至0.01m,其他应注至0.1m。 2水系要素编辑时,河流遇桥、水坝、水闸等应中断:水 量线与斜坡脚重合时,应在坡脚将水崖线绘出:水崖线与陡坎重 合时,可用陡坎边线代替水崖线:图上长度小于10mm的干沟 可不表示; 3居民地要素编辑应符合下列规定: 1)街区的轮廓线应保持其形态特征,1:5000,1: 10000比例尺成图时,轮廊凹凸部分在图上小于 1mm的可综合表示:1:25000,1:50000比例尺 成图时,小于0.5mm的可综合表示;街区中的街 道线与房屋间距在图上小于0.3mm时,街道线可 省略。 2)成排分布的窑洞应保持两端窑洞位置准确,中间内 插表示;多层分布的密洞应保持上下层位置准确, 中间层内插表示。 4道路要素编辑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各图幅各要系应执行统一的层色表。 2应依据相应比例尺图式要求,接照综合取舍的原则进行 数据编辑,做到不失真、不遗漏、主次有别、层次分明。 3具有定位信息的要素,图上位置修正不应超过0.2mm。 4要索的属性信息与注记应准确、规范。 5除充许符号交叉和结合表示者外,各符号之间的简隔不 宜小于图上0.2mm
5.3.2地物要索编辑应满足下列要求:
行政等级代码及编号。 2)4 铁路与道路水平相交时,铁路符号不应中断,将道 路符号中断;不在同一水平面相交时,道路的交叉 处应绘以相应的桥梁符号。 3) 双线道路并行且不能同时绘出各自符号时,可省略 次一级道路的相邻边线:道路与河渠不能同时按真 实位置绘出时,河渠应适当移位表示。双线道路在 堤上通过时,应按路堤表示;单线道路应绘至堤头。 4) 围墙、栏栅与双线道路重合时,可断开道路一条边 表示:与单线道路重合时,应移位单线道路距离垣 栅0.3mm表示。 管线要素编辑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城市建筑区内电力线、通信线可不连接,但应绘出 连线方向。 2) 架空管道跨越河流、冲沟和道路时,符号不应中 断。管道并符号应表示在并口处,并应注明输送 物名称。 3) 贮存液体、气体的容器或建筑物,应在其中心位置 配置相应符号,并应简注贮存物名称;连成群的 容器或建筑物,可用地类界表示其范围,中简配置 符号,并简注贮存物名称。 境界编辑时,国界符号应连续绘出,各种注记不应压盖 号;县级以下行政区境界可不表示;两级以上境界重合时 高一级境界符号,但应注出各级名称。 植被与土质编辑时,地类界与地面上线状地物重合时可 绘,但与地面无实物的线状符号重合时应移位表示:同一 被符号不宜超过三种;植被范围被线状地物分割时,在各 部分内至少应配置一个符号。
5.3.3地貌要素编辑应满足下列要求:
在等倾斜地段,相邻两计曲线间距离,1:5000,
1:10000比例尺成图时,在图上小于.2mm时,首曲线可不绘 制;1:25000,1:50000比例尺成图时,在图上小于1mm时, 首曲线可不绘制。 2等高线遇到房屋、窑密洞、公路、双线表示的河渠、冲沟、 陡崖、路堤和路堑符号时,应表示至符号边线。 3等高线与水崖线、高水界、干河和陡岸平行时应保持 0.3mm的间隔,小于0.3mm时可移动等高线。 4谷地、山头、鞍部、图廓边及斜坡方向不易判读处的等 高线,应加绘示坡线。凹地的最高、最低一条等高线上也应加绘 示坡线。 5冲沟、陡石山、陡崖、沙丘、水塔、堤、坎在图上的位 置、形状、方向、大小应准确,与等高线的配置应合理。 6梯由坎密集时,最高、最低一层应按实地位置表示,中 间各层可接基本等高距取舍。 7等高线注记宜为图上每100cm内1个至3个,配置时应 保持地貌的完整,字头应朝向高处。 8高程点注记时,1:5000,1:10000,1:25000比例尺 成图应注至0.1m;1:50000比例尺成图应注至1m。 5.3.4文字注记应满足下列要求: 1注记学隔应按注记所指地物的面积或长度大小而定,同 一注记各字字隔应均等。 2地物延伸较长时,在图上可重复注记名称。 3图上地物密集、名称注记过多时,字的天小可缩小一级 至两级。 4文字注记字头宜朝北图廓直立。
5.4图幅接边与图廓整饰
5.4.1图幅接边精度应满足下列要求:
2等高线接边差,平地、丘陵地不宜大于1/2基本等高距, 最大不应大于1个基本等高距;山地、高山地不应大于1个基本 等高距。当相邻等高线在图上间距小于地物接边限差规定时,按 地物接边限差要求执行。
5.4.2图廊整饰应符合下列规定
1带状数字线划图的图廓整饰,宜按国家现行标准《石油 天然气工程制图标准》SY/T0003执行。 2面状数字线划图的图廓整饰,1:5000,1:10000比例尺 我图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2部 分:1:5000,1:10000地形图图式》GB/T20257.2执行; 1:25000,1:50000比例尺成图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国家基本 比例尺地图图式第3部分:1:25000,1:50000,1:100000地 形图图式》GB/T20257.3执行。
5.5.1成果检查应满足下列要求
1数据的平面位置精度和高程精度应符合本规范第5.1.6 条的规定。 2要素内容应完整,无遗漏、多余和重复现象;要素属性 值应正确一致。 3要素的综合取舍与图形概括应符合相应比例尺地形图规 范要求,并能正确反映各要素的分布特点和密度特征。 4线划应光滑、自然,节点密度适中,形状保真度强,无 明显折刺、回头线、粘连、自相交、抖动、变形及扭曲现象。 5地图符号应使用正确、配置合理。 6 注记的学体、学号、字向、字色和配置密度应符合规范 要求,并应清晰易读,指向明确。 图幅整饰应规范整齐。 5.5.2 对数学线划图成果应进行整理,并宜提交以下资料: 1 技术设计书。
6.1.1数字高程模型的格网间距应符合表6.1.1的规定。
6.1.1数字高程模型的格网间距应符合表6.1.1的规定。
表6.1.1数字高程模型的格网间距
6.1.2数字高程模型的精度用格网点的高程中误差表示,精度 应满足表6.1.2的要求,高程中误差的两倍为采样点数据最大 误差。
表6.1.2 数字高程模型的高程中误差
注:11:5000,1:10000, :2500)数字商程模型的高程值取位至0.1m, 1:50000数字高程模型的高程值取位至1m。 2特殊因难地区的商程中误差可放宽0.5倍。
有色金属标准6.2数字高程模型的制作
6.2.1特征数据采集应满足下列要求
1采集特征数据时,测标应精确切准地面。 2特征数据应包括特征点、线、水域线面和高程推测区 信息。 3特征点应包括山顶点、洼地点、鞍部点、谷底点和沟心 点,高程采集精度应满足高程注记点的精度要求。特征线应包括 山脊线、山谷线、变坡线、断崖线、水涯线、陡坎、堤坝及沟渠 的上、下沿线,高程采集精度应符合本规范表5.1.6一2的规定。 4面状静止水面应精确量测并采集水岸线,赋统一高程值。 5大面积林区应减去平均树高获取地面高程。 6 高程推测区应准确采集范围线;内插精度不能满足要求 时,应通过外业补测高程散点。 7 特征点线稀少的区域,应加测等高线和高程点。 6.2.2 数学高程模型的生成应满足下列要求: 1数字高程模型宜通过构建不规则三角网内插生成,格网 间距应符合本规范表6.1.1的规定。 2不规则三角网可用影像相关生成的像方数字高程模型与 特征数据构建,也可用特征数据和等高线、高程注记点数据 构建。 3不规则三角网应与立体影像匹配检查,匹配较差的区域 应修测或加测特征点线,并重新构建不规则三角网。不规则三角 网中的每个三角形都应贴手地面,网形应合理。 4数字高程模型应在立体模型中编辑检查,当格网点与立
体量测的高程较差大于高程中误差时,应进行修测。
6.2.3数字高程模型的接边应符合下列规定
1数字高程模型接边应至少重叠2排格网点。 2同名格网点的高程较差不应大于2倍数字高程模型中误 差,取平均值作为同名格网点最终高程。 6.2.4数字高程模型应按本规范第5.1.2条和第5.1.3条规定 的图幅范围裁切,边界应按最小外接矩形向四边至少外扩一排格 网点。
变压器标准规范范本6.3 成果检查与提交
6.3.1成果检查应满足下列要求
1数学高程模型应在影像立体模型上检查格网点是否贴近 地表,有无粗差点。 2数学高程模型应进行精度检查,每幅图的检查点数不应 少于20个,并宜分布均匀。 3计算检查点与数字高程模型内插生成的同名点的高程较 差,并按公式(6.3.1)统计中误差,中误差应符合本规范表 6.1.2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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