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3/T 1496-2018 1:500 1:1000 1:2000基础数据 数字航空摄影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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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应稳定安装在飞机顶部外表面,靠近航摄仪主光轴位置: b) 安装位置应便于偏心分量的测量; c)飞机机体对GNSS信号造成的遮挡最小; d)天线在飞机平飞状态时应处于水平; e)应尽量避免飞机无线电信号的串扰。 4.5.3机载IMU/GNSS系统及航摄仪安装后,应测定GNSS偏心分量,并填写偏心分量测定表(附录I)。 GNSS偏心分量应从GNSS天线相位中心测至相机的量测参考点,再换算至摄影中心,GNSS偏心分量3 次测量的较差一般不应大于5cm;IMU偏心分量应采用仪器自带的出厂检校参数。 4.5.4航摄系统安装、连接后,应在地面对整个系统通电测试,检查其工作是否正常。
根据测图需要制定航摄计划,航摄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 a) 摄区范围; b) 成图比例尺和摄影地面分辨率; c) 航线敷设方法和影像重叠度; d) 航摄仪类型、技术参数和航摄附属仪器参数; e)需提供的航摄成果名称和数量; f)执行航摄任务的季节和期限; g)其他技术要求。
5.2.1数字高程模型的选择
脚手架标准规范范本航摄设计宜选择高程精度优于20米的数字高程模型
航摄设计宜选择高程精度优于20米的数字高程模型
5.2.2地面分辨率的选择
各摄影分区的地面分辨率应根据不同比例尺航摄成图的要求,结合分区的地形条件、测图等高距、 航摄基高比及影像用途等进行选择,地面分辨率应符合表1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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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地面分辨率的选择
5.2.3航摄分区的划分原则
划分航摄分区应遵循: a)分区界线宜依据航摄任务区范围线划分; b)分区划分应使分区内最大地面分辨率与最小地面分辨率之间的倍率关系满足表2的要求:
分区内最大地面分辨率与最小地面分辨率倍率
)在符合b)项要求,且能够确保航线的直线性的情况下,分区的跨度应尽量划天; d)当地面分辨率优于10cm时,如摄区内有超高层建筑物,分区划分应充分考虑建筑物高度; e)分区划分应考虑飞行安全条件和空域情况
5.2.4分区基准面高度的确定
5.2.5航线敷设原则
起伏、飞行安全条件等确定分区基准面高度,具
航线敷设应遵循: a)航线一般按东西向平行于图廓线直线飞行,特定条件下亦可作南北向飞行或沿线路、河流、境 界、山体走势等方向飞行; b)曝光点或航线间隔应采用数字高程模型依地形起伏确定; c)进行水域摄影时,应确保所有岛屿达到完整覆盖,并能构成立体像对; d)在航线敷设时,每条航线直线飞行时间不应大于25min。
5.2.6航摄季节和航摄时间的选择原则
航摄季节和航摄时间的选择应遵循: a)航摄季节应选择摄区最有利的气象条件,应尽量避免或减少地表植被和其他覆盖物(如:积雪 洪水、雾霾等)对摄影和测图的不利影响,确保航摄影像能够真实的显现地面细部: b)航摄时,应保证具有充足的光照度,影像阴影中应能辨认出足够丰富的与地面分辨率相适应的 地物细节,陡峭山区和高层建筑物密集的大城市应特别注意阴影对影像的影响,条件允许时, 可实施云下摄影: c)航摄时间一般宜根据表3规定的摄区太阳高度角和阴影倍数确定,在符合b)项要求,且能够
足影像质量要求的情况下,航摄时间可适当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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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摄区太阳高度角和阴影倍数
5. 3. 1适用范围
若航摄仪系统集成IMU设备并进行了出厂检校,且将相对位置关系写入检校报告时,则无需布 易:反之,则需布设检校场。
5.3.2检校场布设原则
检校场应按下列原则布设: a)应优先从摄区内第一架次飞行航线中选取符合检校场布设方案要求的若干影像作为检校场像 对,当已飞航线中无符合检校场布设方案的影像时,应在摄区内或摄区附近单独布设检校场 检校场布设区域应能够选取明显地物特征点实施野外像片控制测量; b 摄区可布设一个或多个检校场: c)检校场的基准面应尽量与摄区基准面一致,
5.3.3检校场航摄要求
检校场航摄时应满足: a) 地面分辨率应与摄区尽量接近; 当采用直接定向法测图时,应每架次航摄检校场: C) 当采用辅助定向法测图时,应至少航摄一次检校场;当机载IMU/GNSS系统或航摄仪发生外力 碰撞、重新安装、气候变化较大或航摄间隔时间较长等情况,可能引起系统间相对空间关系发 生变化时,应重新航摄检校场: d) 一个检校场应在一个飞行架次内完成: e)应布设地面基站,并满足地面基站布设要求,
5.3.4检校场布设方案
检校场有多种布设方案,一般股可从下列方案中选取: a)2条航线方案 设置2条连续对向飞行航线,每条航线不宜少于10个像对;影像航向和旁向重叠度均按60%设计: 每个检校场需布设不应少于6个像控点,像控点间隔不应超过3条基线,点位位于影像标准点位处(参 见图1):每个检校场在像控点区域内布设不少于2个平高点作为检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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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2条航线检校场布设方案示意图
b)4条航线方案 设置4条连续对向飞行航线,每条航线不宜少于6个像对;影像按航向重叠度60%、旁向重叠层 30%设计;每个检校场需布设不应少于9个像控点,像控点间隔不应超过3条基线,点位位于景 隹点位处(参见图2):每个检校场像控点区域内布设不少于2个平高点作为检核。
图24条航线检校场布设方案示意图
C)井字或十字对飞航线万案 设置4条井字交叉飞行航线,每条航线不宜少于8个像对;影像按航向重叠度60%~80%、旁向重 叠度50%~100%设计(参见图3);当旁向重叠度增大至100%时,井字航线方案转化为十字对飞航线方 案
5.3.5检校场像控点和检查点点位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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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井字或士字对飞航线检校场布设方案示意图
检校场像控点和检查点点位应目标清晰,方便施测和定位,且位于影像的重叠区
5.4.1地面基站布设原则
地面基站应按下列原则布设: 8 当采用差分GNSS定位技术时,应选择CORS作为地面基站或另布设地面基站;采用GNSS精密 单点定位技术时,无需布设地面基站: b)根据航摄区域大小及航摄成图比例尺合理布设地面基站,摄区内任意位置与最近基站间的距离 不应大于表4的规定。每一摄区基站数量不应少于1个。
表4摄区内任意位置与最近基站间距离要求表
5.4.2地面基站的要求
布设地面基站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a)基站接收机应为测量型双频GNSS接收机,采用框幅式航摄仪时,最小采样间隔不应大于1s; 采用推扫式航摄仪时,最小采样间隔不应大于0.5s; b)( GNSS天线应带有抑径板或抑径圈,具有双频数据接收能力; ) 应配有充足的电池或电源系统,能保证航摄作业中供电不间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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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应配有能适应满架次作业所需地面观测数据存储要求的存储器; e)当选择CORS作为地面基站时,CORS原始观测数据应符合以下要求: 1)CORS原始观测数据应符合CH/T2008的相关要求; 2)CORS最小采样间隔应符合a)的要求; 3)CORS原始观测数据应采用标准RENIX数据格式进行记录。
5.4.3地面基站布设与测量要求
6.1.1飞机停机位四周应视野开阔,视场内障碍物的高度角不应大于15° 6.1.2如需架设地面基站,所有基站须在航摄飞行前完成电源、存储系统等检查,做好观测准备,地 面基站GNSS接收机开机应早于机载GNSS接收机开机。
6.1.3检查下列项目
a)航摄设备的安装应正确,系统参数设置应正确; 存储设备容量应满足满架次航摄作业的要求; c) 飞行计划应正确,应与当前摄区吻合; d) 机载GNSS偏心分量设置应正确。
6.2.1应待飞机上所有发动机启动并稳定向载荷供电后,方可打开航摄系统的电源开关。 6.2.2采用需要进行IMU/GNSS初始对准飞行的航摄仪时,每架次在进入第一条航线前和出最后一条航 线后或中断飞行前后都应进行IMU/GNSS初始对准飞行(参见附录B),采用地面GNSS基站时,初始对 准飞行位置与其最近的基站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50km。 6.2.3采用不需要进行IMU/GNSS初始对准飞行的航摄仪时,应在机载IMU/GNSS设备开机后,进行5min 以上的初始化和静态观测,飞机方能滑行;飞机停稳后,IMU/GNSS系统应继续观测2min以上,再关闭 航摄系统,最后关闭飞机发动机。 6.2.4飞机上升、下降速率不应大于10m/s,且飞行过程中转弯坡度不宜超过20°。 6.2.5进入摄区航线时,应采用左转弯和右转弯交替方式飞行,且每次直线飞行时间不应大于25min 6.2.6航摄飞行过程中应及时观察系统的工作情况,重点观察GNSS信号失锁现象,根据实际情况及时 处理。出现GNSS信号失锁时,应立即中止摄影,并在信号恢复正常5min后再进入航线进行摄影,若 GNSS信号始终无法恢复正常,应立即终止本架次飞行,并查明原因。 6.2.7摄影过程中,飞机俯仰、侧滚和航偏角不应大于座架可调整角度的限定要求。 6.2.8当布设了地面基站时,基站GNSS接收机应在飞行过程中持续观测,其关机应在机载GNSS接收 机关机后,并填写基站同步观测记录表(参见附录C)。 6.2.9每架次飞行结束后,应由摄影员填写航摄飞行记录表(参见附录D),采用框幅式航摄仪时还应 填写航摄飞行IMU/GNSS记录表(参见附录E)。
7飞行质量和影像质量要求
7. 1. 1影像重叠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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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像重叠度应满足: a) 框幅式影像航向重叠度一般应为60%~65%,最小不应小于53%; b) 旁向重叠度一般应为20%~30%,最小不应小于13%,且不得连续出现; c) 制作真正射影像图时,旁向重叠度一般不应小于60%,框幅式影像航向重叠度一般应为80%; d)当地面分辨率优于10cm时,如摄区内有超高层建筑物,应适当加大影像重叠度。
7.1. 2影像倾斜角
式影像倾斜角一般不应大于2°,最大不应大于5°
逛幅式影像倾斜角一般不应大于2°,最大不应大于5°
影像旋偏角应满足: 8 框幅式影像旋偏角一般不应大于15°,在确保影像航向和旁向重叠度满足要求的前提下最大 不应大于25°; b)在一条航线上连续达到或接近最大旋偏角的影像数不应大于三片;在一个摄区内出现最大旋偏 角的影像数不应大于分区影像总数的4%。
7. 1. 5 航高保持
航摄时航高差应满足: a)同一航线上最大航高与最小航高之差不应大于100m。采用框幅式航摄仪进行航摄时,同一航 线上相邻影像的航高差不应大于30m; 当相对航高小于等于1000m时,航摄分区内实际航高与设计航高之差不应大于50m;当相对航 高大于1000m时,其实际航高与设计航高之差不应大于设计航高的5%,
7. 1. 6飞行地速保持
7.1.7 摄区、分区覆盖保证
航向覆盖超出边界线不少于两条基线。 芳爱需超中边然线 一般不少于像幅或扫描带宽的30% 施测像片控制点及不影响内业正常加密时, 旁向覆盖超出边界线不少于像幅或扫描带宽的15%
7. 2 影像质量要求
影像质量应满足: )影像应清晰、层次丰富、反差适中、色调柔和,应能辨认出与地面分辨率相适应的细小地特 像,能够建立清断的立体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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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影像原则上不应有云、烟、大面积反光、污点等缺陷,在不影响空三加密和测图的情况下,允 许存在少量缺陷; c) 确保因飞机地速的影响,在曝光瞬间造成的像点位移一般不应大于1个像素,最大不应大于 1.5个像素; d) 拼接影像应无明显模糊、重影和错位现象; e) 融合形成的高分辨率彩色影像不应出现明显色彩偏移、重影、模糊现象; f) 影像不应有裂缝和漏洞。
补摄与重摄按以下要求进行: a)航摄中出现的相对漏洞和绝对漏洞均应及时补摄; b)影响空三加密或测图的云、烟、大面积反光、污点等缺陷应视作绝对漏洞及时补摄; c)漏洞补摄原则上用前一次航摄飞行的航摄仪按原设计要求进行,当采用另一型号航摄仪补摄时: 需保证补摄影像与原影像地面分辨率、影像重叠度等保持一致,色调接近,并确保补飞区覆盖 完整; d)补摄航线两端超出漏洞之外不应少于两条基线: e) 机载GNSS信号失锁或数据无记录造成摄站位置或扫描线外方位元素无法解算,需对此区间进 行补摄;整条航线机载GNSS信号失锁或数据无记录,需整条航线重摄; f)地面基站GNSS信号失锁、中断或其他原因导致摄站位置或扫描线外方位元素无法解算时,若 采用辅助定向法,可采用GNSS精密单点定位技术进行解算,当解算精度不能满足要求时,应 根据无法解算范围的大小,进行补摄或重摄;若采用直接定向法,需进行补摄或重摄; g) 因IMU数据记录中断、初始化不充分、IMU硬件松动等原因造成整架次数据无法正确解算时, 需重摄; h)在框幅式航空摄影中,IMU/GNSS数据在曝光时刻的解算精度一般应满足8.2的规定,当一条 航线连续超过三片的解算精度超过限值的50%时,需补摄; i)在框幅式航空摄影中,由于相机脉冲输出装置故障,致使一条航线上连续超过三片eventmark 信号丢失,需在eventmark信号丢失区间进行补摄; 1) 在框幅式航空摄影中,不用于测图的检校场航线,在IMU/GNSS数据正常的情况下,如果出现 局部相对漏洞或有其他缺陷(如云影等),在不影响整条航线进行检校场空中三角测量与后续 作业的情况下,可不补摄。
8IMU/GNSS数据处理
对IMU/GNSS原始观测数据应进行预处理,分离GNSS观测数据、IMU记录数据,框幅式航 还需分离出eventmark数据,并检查地面基站数据。根据数据检查情况,填写IMU/GNSS数找 分析表(参见附录G)。
8.2IMU和GNSS数据联合解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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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2采用差分GNSS定位时,IMU和GNSS数据联合解算的平面、高程和速度偏差不应大于表5的规
MU和GNSS数据联合解算
8.2.3采用GNSS精密单点定位时,IMU和GNSS数据联合解算的平面位置偏差不应大于0.15m,高程位 置偏差不应大于0.5m,速度偏差不应大于0.6m/s。 8.2.4推扫式航空摄影应提供每条扫描线位置姿态数据文件;框幅式航空摄影应提供每张影像的6个 外方位元素,其中外方位线元素应至少提供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坐标与大地高,外方位角元素单位为
1对检校场进行空中三角测量,计算偏心角以及线元素偏移值。偏心角及线元素偏移值的解算 不应大于表6的规定。
表6偏心角及线元素偏移值中误差限值
9.1框幅式航空摄影数据成果整理
9. 1.1数据目录结构
航摄数据目录结构应满足: a)数据存储总目录名称由6位数字构成,自左至右1~4位为摄区代号,5~6位为分区号; b)按方便组织和查找的原则,总目录下分为原始影像、浏览影像、机载IMU/GNSS数据、地面基 站数据、附件资料和其他数据等子目录。数据文件组织结构参照附录卫。
9.1.2数字影像整理
数字影像编号和存储应满足以下要求: a)影像编号方法为: 1)影像编号由12位数字构成,采用以航线为单位的流水编号。影像编号自左至右1~4位为 摄区代号,5~6位为分区号,7~9位为航线号,10~12位为影像流水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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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般以由西向东,或者由北向南为编号的增长方向; 3)同一航线内的影像编号不允许重复; 4)当有补飞航线时,补飞航线的影像流水号在原流水号基础上加500,当有二次补飞航线时 二次补飞航线的影像流水号在原流水号基础上加700。 b)影像存储应满足: 1)当提交一种以上影像时,应根据真彩色、全色、近红外等类别分别建立存储路径,将不同 类别影像存储在相应路径下; 2)文件为非压缩的常规影像格式,文件名称与影像编号一致; 3)影像统一以正北、正东或相对于实地近北、近东方向存放
9.1.3浏览影像整理
浏览影像整理时应满足: a)浏览影像应与数字影像一一对应,由高分辨率真彩色影像重采样获得,文件大小一般应为 100k~1000k; b)浏览影像文件命名与其对应的数字影像文件命名一致
9.1.4机载IMU/GNSS数据整理
机载IMU/GNSS数据以观测日期为子目录存放,存放航摄期间机载IMU/GNSS原始观
机载IMU/GNSS数据以观测日期为子目录存放,存放航摄期间机载IMU/GNSS原始观测数据等。
9.1.5地面基站数据或精密星历数据整理
地面基站数据或精密星历数据整理时应满足: a)地面基站数据以观测日期为子目录存放,存放航摄期间基站GNSS设备同步观测数据等: b)地面基站数据子目录下同时还应存放地面基站坐标文件,需至少提供地面基站2000国家大地 坐标系坐标和大地高,应采用纯文本文件格式或excel格式进行存储,同时提供数据格式说 明; c)精密星历数据以观测日期为子目录存放,存放航摄日(按GNSS时间计算)的精密星历数据等。
9.1.6附件资料整理
附件资料包括纸质文档资料和电子文档资料,整理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a)纸质文档资料应按以下要求整理: 1)所有纸质文档资料应分项单独装订成册,存放在A4幅面的档案盒内; 2)每份档案盒中必须包含资料清单。 b)电子文档资料应按以下要求整理: 1)电子文档的名称和内容应与纸质文档一致,无电子格式的纸质文档应扫描成电子文档: 2)设计书、各种报告等电子文档资料需提交word和pdf两种格式; 3)影像外方位元素成果表应采用纯文本文件格式或exce1格式进行存储,同时提供数据格式 说明; 4)航摄仪检定报告应提交pdf格式。
9.1.7其他数据整理
包括检校场航摄影像数据、检校场控制测量成果等。 )检校场航摄影像数据以检校场名称为子目录存放,影像编号方法参照影像编号执行,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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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非压缩的常规影像格式,文件名称与影像编号一致; b 检校场像控点、检查点测量成果存放在检校场控制测量成果子目录中,检校场控制测量成果目 录下分为控制点成果表、控制点点之记、控制点展点图等子目录,控制点成果表和点之记的制 作按照GB/T18314的相应规定执行
9.1.8成果存储与外包装
成果一般应采用硬盘存储,硬盘存放于纸质或塑料 科包装硬盒内。 便盘包装盒标签 a)总体信息部分:包括硬盘编号、航摄单位、摄区名称、摄区代号、航摄仪类型及其编号、地面 分辨率、航摄仪主距、摄区面积、航线数和影像数、影像类型; b 航线信息部分:包括航摄日期、航线号、起止片号; c1 其他信息部分:包括其他数据(POS数据、附件资料、检校场数据等)和备注,
9.2推扫式航空摄影数据成果整理
9.2.1数据目录结构
航摄数据目录结构应满足: 8 推扫式航空摄影0级数据与1级数据应分开存储。0级数据存储总目录名称由6位分区号加0 级数据组成,1级数据存储总目录名称由6位分区号加1级数据组成; b 按方便组织和查找的原则,0级数据按航摄架次组织,数据文件组织结构参照附录P;1级数 据总目录下分为1级数据、浏览影像和附件资料等子目录,数据文件组织结构参照附录P。
9. 2. 2航线编号
航线编号方法为: a)航线编号采用以航线为单位的流水编号,从左至右1~4位为摄区代号,5~6位为分区号,7~ 9位为航线号: b) 摄区代号由两位年代号和两位序列号组成,序列号不足两位用0补齐,例如1009表示2010 年第9号摄区; c) 分区号由两位序列号组成,序列号不足两位用0补齐,例如01表示1分区; d 航线号为流水编号,由三位数字组成,不足三位用0补齐,例如001表示第一条航线; e 补飞航线号为在原航线编号后增加补飞码,补飞码由1位英文字母表示,b表示第一次补飞 c表示第二次补飞,依次类推。
9.2.30 级数据整理
0级数据整理应满足: a)0级数据子目录以每一架次起始观测时间(GNSS时间)命名,如:201701020304,其中20170102 指观测日期,0304指起始观测时间; b)0级数据采用通用非压缩图像格式,以航线为单元存储。每个0级数据目录下包括一张数据目 录对照表,表的格式和航线数据文件命名参见附录F; 机载IMU/GNSS数据、地面基站数据或精密星历数据、IMU/GNSS联合解算数据存放于IMU/GNSS 子目录下,存放每一架次完整的IMU/GNSS工程数据,
9.2.41级数据整理
级数据按分区,以航线为单元存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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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5浏览影像整理
浏览影像整理时应满足: a)浏览影像以航线为单元,将粗纠正影像按照10:1(宽高比例不变)进行重采样,采样后影像 以带坐标信息的通用图像格式存储; b)浏览影像文件名为在航线编号后加浏览影像标识号“LL”。
9. 2. 6附件资料整理
附件资料包括纸质文档资料和电子文档资料,整理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a)纸质文档资料应按以下要求整理: 1)所有纸质文档资料应分项单独装订成册,存放在A4幅面的档案盒内; 2)每份档案盒中必须包含资料清单。 b)电子文档资料应按以下要求整理: 1)电子文档的名称和内容应与纸质文档一致,无电子格式的纸质文档应扫描成电子文档 2)设计书、各种报告等电子文档资料需提交word和pdf两种格式; 3)扫描线位置姿态数据应提供*.so1格式; 4)航摄仪检定报告应提交pdf格式。
9.2.7成果存储与外包哭
成果一般应采用硬盘存储,硬盘存放于纸质或塑料包装硬盒内。硬盘包装盒标签的注记内容应包括: a)总体信息部分:包括硬盘编号、航摄单位、摄区名称、摄区代号、航摄仪类型及其编号、地面 分辨率、航摄仪主距、航线总数、摄区面积、航摄日期、分区号、航线号、数据类型及级别 (0级数据或1级数据); b)其他信息部分:包括其他数据(浏览影像、附件资料等)和备注,
9. 3. 1验收程序
验收时按以下程序进行: a)航摄执行单位按本标准和摄区合同的规定对全部航摄成果资料逐项进行认真的检查,并详细填 写检查记录手薄。检查完成后,航摄执行单位应出具成果质量检查报告; 航摄执行单位质检合格后,将全部成果资料整理齐全,移交航摄委托单位代表验收; )航摄委托单位代表依据本标准和航摄合同的规定对全部成果资料进行验收,双方代表协商处理 检查验收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航摄委托单位代表最终给出成果资料质量评定结果; d)成果质量验收合格后,双方在移交书上签字,并办理移交手续,
9. 3. 2移交的资料
包括框幅式航空摄影成果资料和推扫式航空摄影成果资料。 a) 框幅式航空摄影成果移交的资料应包括: 1)航摄技术设计书; 2)航摄仪技术参数检定报告; 3)航摄飞行记录表; 4)影像数据(一般为真彩色影像,根据需要含全色或近红外影像):
5)浏览影像; 6) 航摄影像中心点结合图; 7) 航线、影像结合图; 影像外方位元素成果表; 9) 摄区范围完成情况图; 10)航摄鉴定表; 11) 航摄飞行IMU/GNSS记录表; 12) IMU/GNSS数据处理检查手薄; 13) IMU/GNSS数据检查结果分析表; 14) 偏心分量测定表; 15) 航摄资料移交书; 16) 航空摄影项目工作总结报告; 17)其他有关资料。 推扫式航空摄影成果移交的资料应包括: 航摄技术设计书; 2) 航摄仪技术参数检定报告; 3) 原始数据; 4)各波段0级数据; 5)1级数据; 6) IMU/GNSS后处理解算数据; 7) 地面基站同步观测数据或精密星历数据; 浏览影像; 9) 航线编号对照表; 10) 航线结合图: 11) 航摄飞行记录表; 12) 摄区完成情况图; 13) 航摄鉴定表; 14) IMU/GNSS数据处理检查手簿; 15) IMU/GNSS数据检查结果分析表; 16) 偏心分量测定表; 17) 航摄资料移交书; 18) 航空摄影项目工作总结报告; 19) 其他有关资料。
航摄委托单位代表完成验收后,应写出验收报告。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 a)航摄的依据一一航摄合同和技术设计; b)完成的航摄图幅数和面积; c)对成果资料质量的基本评价: d)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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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雷标准规范范本DB43/T14962018
式中: U 一航摄飞机飞行速度,单位为米每秒(m/s); t 曝光时间,单位为秒(s); GSD 地面分辨率,单位为米(m); 像点位移,单位为像素。
A.3摄影基线和航线间隔
px、py 影像航向和旁向重叠度(以百分比表示); 一焦距,单位为毫米(mm); H 一摄影航高水利技术论文,单位为米(m)。
A.4推扫式航空摄影基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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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航空标准 数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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