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3/T 1151-2016 页岩气地震勘探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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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1.3三维地震测线设计原则

    a)根据地质任务要求,以区域地质单元为单位,采取整体规划部署、分步实施的原则; b)工区边界应尽可能规则,以矩形为宜,边界拐点尽可能少,避免拐点过多带来的地震边界效应; c)合理设计镶边的宽窄度,确保最深目的层的地震偏移成像效果; d)三维地震勘探采用线束状观测系统时,线束方向一般宜垂直地层走向或主要构造走向。

    5.1.4三维地震测线命名及编排

    接收点编号采用8位数表示,1至4位数表示接收线号,5至8位数表示接收点号。接收线号采用 001~4999,接收点号采用5001~9999,编号按西小东大、南小北大的原则编排,增量“1”代表一个 道距。 激发点编号采用8位数表示,1至4位数表示激发线号,5至8位数表示激发点号。激发线号采用 5001~9999,激发点号采用1001~4999,编号按西小东大、南小北大的原则编排,增量“|”代表一个 道距。

    检测标准资料收集工作按照SY/T5314的规定执行

    a)了解测区内地形、地物和行政管辖、工农业布局、人文交通、气象等情况; b)踏勘工区内控制点的位置、检查控制点标志的稳定性及可靠性; C)组织物探、地质、测量人员实地踏勘测线的位置和走向,编写踏勘报告,拟定施工方案和计划

    观测系统设计按照SY/T5314的规定执行。

    a)采用炸药震源激发时,井深和药量应使激发的频带较宽,高频部分有足够能量,波形不失真, 表层滤波特性最佳,目的层弱反射有一定的信噪比;激发深度一般应在高速层顶界面3~5m 以下,尽可能选在粘土、砂质粘土或基岩等激发效果好的层位上,减少面波和声波干扰,使记 录有较高的信噪比;对于潜水面过深、炮孔难以达到潜水位以下的地区,激发层位应尽量选在 不漏水的致密层中,并采取灌水及埋实等方法,以消除和减弱声波、面波等干扰。有条件时可 通过双井微测井方法确定虚反射界面深度,通过试验来调节激发井深;组合井激发时,组合井 的井间距应大于爆炸半径的2倍,并进行组合特性分析,组合井间距由理论计算和试验确定, 以最大限度地压制干扰,突出有效波

    DB43/T1151—2016 b) 采用可控震源时,必须对震源台数、扫描方式、扫描频率、扫描长度、振动次数、组合形式、 驱动电平等参数进行充分试验,有利于改善子波和提高信噪比。扫描频率试验前,应对试验的 扫描频率一致性进行检查,扫描频率应大于或等于2倍频程

    a)应在分析区内地震地质条件和试验的基础上,选择检波器自然频率、类型、组合形式、联接方式 组内距及组合基距,但同一勘探项目不得使用不同型号和不同参数的检波器; b) 检波器组合应有利于压制规则干扰和环境噪音干扰; C 检波器组合应保证有效波不被削弱,保护好高频有效信息; d 根据表层结构参数对组合高差引起的时差进行计算,其时差应小于反射波视周期的1/4; e 检波器埋置应保证与大地最佳耦合和避开环境干扰,

    a)仪器类型选择应针对不同地质目标和地表条件; b)仪器因素的选择应使仪器有较高的灵敏度和较宽的动态范围,应有利于提高信噪比; C)记录长度根据试验确定

    5.5表层结构调查和野外静校正

    表层结构调查和野外静校正工作设计按照SY/T5314的规定执行。

    5.6.1试验目的及内容

    5.6.1.1试验目的

    根据调查勘探工区内地质与地球物理特征,为正确选择最佳工作方法和采集参数提供依据,以 的资料效果。对室内分析无法确定的施工参数和对采集质量有影响的施工参数应进行重点试验

    5.6.1.2 试验内容

    试验内容包括表层结构、干扰波和环境噪音调查、地层响应特征、激发因素、组合检波、仪器因 则系统等。采用可控震源激发时应对扫描长度、台数及组合、驱力和扫描频带等参数进行试验。

    5.6.2试验方案编制

    6.2.1试验方案设计前

    应充分收集以往资料,分析工区存在的地质和地球物理问题,调查工区表层、深层地震地质条件, 并进行方法技术论证。重点试验应先进行现场踏勘,

    6.2.2系统试验点、段

    系统试验点应选择在测线交点处或其它有典型代表性的地段,且分布应比较均匀。试验点或段(束) 应选择在不同表层、深层地震地质条件处,且能控制全区的地方,以便进行对比试验。试验段(束)应 进行现场踏勘。

    5.6.2.3制定试验方案

    在技术论证的基础上制定试验方案。采集方法技术论证的作法是:在建立工区表层和地下构造模型 的基础上,针对要解决的地质和地球物理问题,通过定量计算对激发因素、组合参数、观测系统、仪器 因素等采集参数进行预测,制定试验方案。

    5.6.2.4试验方案编写内容

    试验方案编写内容包括:试验的任务目的、试验区的地质情况、地震工作程度及存在问题的分 云论证结果、试验方案及参数、试验要求及工作量、资料现场处理分析项目及要求。

    5.6.3 试验工作要求

    a)试验目的明确,针对性强,因素单一,关键参数应重复试验; b) 试验点(段)应实测,提交相应测量成果; C 新工区应做系统试验,全面分析试验资料; d)规范整理试验分析资料,记录备案。

    5.7数据处理工作设计

    在详细分析原始资料特点, 特征的基础上,结合类似地区数据处理经验, 本着“高信噪比、高分辨率、高保真度”的原则制定数据处理流程。

    5.7.2数据处理技术要求

    a)总结和分析工区及周边以往地震数据处理成果和经验,对预处理结果认真分析 合地顶 任务要求确定批量处理的最佳流程和参数: b 结合表层结构调查资料,选择合适的静校正方法; 加强叠前去噪处理,消除相干噪音及随机噪音等干扰波的影响 d 求取准确的速度资料,保证叠加速度和偏移速度模型的精度: e) 建立合理的偏移速度场,提高时间剖面的横向分辨能力,确保断点清晰,成像可靠; f 对于地质构造复杂的地区,应使用叠前深度偏移方法,以获得构造的可靠偏移结果; g 加强处理过程中的质量监控,与项目组解释人员密切配合,对处理成果进行分析和对比,根据 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和确定下一步解决问题的针对性处理技术方案,

    5.8资料解释工作设计

    5.8.1资料解释流程设计原则

    严格按照项目地质任务及设计要求,根据由已知到未知,由简单到复杂,由点到面,充分利用解释 工作站的灵活、高效、直观的特性,综合已知地质测井资料或其它地球物理资料进行综合解释,在分析 测区地质、地震资料特点的基础上制定适合工区的资料解释流程。

    5.8.2资料解释技术要求

    a)收集整理工区的地质、物探、钻井、测井及邻区的有关资料,检查基础资料; b)利用工区及邻区地震地质及钻测井资料确定目的层,标定层位; c)充分利用现有资料开展层位对比和构造解释; d)建立合理的速度场,做好时深转换,提高构造图的成图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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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9.1设计编写提纲

    设计名称为“xx盆地(xx地区)xxxx年度二维(三维)地震勘探设计”,其主要内容) 各式参见附录H。

    5.9.2.1二维地震勘探设计应提交图件

    a 二维地震勘探工程部署图(有以往工作的基础上):图面以主要目的层(或地震构造图)为背 景,标出工区内主要地物及探井、施工单位和测线号,比例尺不小于1:50000; 二维地震勘探工程布置图:图面以卫星图片或地形图、地质图为背景,标出测线位置、测线号 起止桩号,图框应有坐标或经纬度,比例尺不小于1:50000。

    5.9.2.2三维地震勘探设计应提交图件

    a)三维地震勘探工程部署图(有以往工作的基础上):图 明确地标出施工面积、资料面积、满覆盖面积,标出工区内主要地物及探井; b)三维地震勘探工程布置图:需标出详细的地物、束线位置及编号等,比例尺不小于1:50000; ) 三维地震勘探束线位置图:适当标明接收点、线及激发点、线,注明束线号和桩号,比例尺不 小于1:50000。亦可与工程布置图合并编绘; 观测系统类型图:将观测系统参数设计的结果用图表示,给出一个完整的排列图形及一个排列 的接收点和激发点; e)共中心点(CMP点)位置图和覆盖次数平面分布图: f) 应用不规则观测系统施工时,应单独绘出三维地震勘探工程布置图、共中心点(CMP)位置图 和覆盖次数平面分布图

    6地震数据采集施工要求

    a) 仪器(含采集站)的年检或月检; b) 爆炸系统的信号对比测试工作及其它非炸药震源的检测; C 电缆、检波器的测试及与仪器连接后的极性检查; d) 测量仪器的校验和检定: e) 其它装备的检修和检验; f) 同工区多台仪器施工时,需进行一致性对比测试; g 人员、装备配备情况。

    6.2.1测线偏移和变观要求

    a)二维地震测线测量遇障碍物时,按设计提前偏移,测线可平行移动不大于1/4线距;如平行 动仍无法避开时,可在整数道上提前转折,转折角不大于6°,转折段偏离原设计位置的 距离不应大于1/3线距,并应回到原设计的测线位置和方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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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二维地震采用弯曲测线施工时,弯曲的地段应增加覆盖次数,以保证覆盖次数均匀;宽线测线 布置应采用线性正交排列型;测线转折时转折角一般宜小于30°,并应在测线拐弯处设置激 发点和检波点; c)三维地震施工时,如遇各种地面障碍无法放样布设激发点,则偏移激发点仍按照正常观测系统 参数进行数据采集。三个以上的偏移激发点应位于障碍物的两侧,偏移激发点不应与其它正常 激发点重合。偏移激发点按其实际对应的测线桩号编号,每一偏移激发点所能偏移的距离一般 不超过10个道距。偏移的激发点必须实测,确保覆盖次数的均匀性

    6.2.2测线(束)实测要求

    a)所有物理点必须实测坐标与高程,并按规定提供测量成果; b) 放样的接收点和激发点应设明显、牢靠的标志; 测站应有牢固的测站标识标明位置。动态GPS(RTK)放样测量时,流动站距基准站的距离不 大于15km;每隔40km必须有GPS静态定位点,并对RTK点的闭合情况进行检查; d 测线(束)的各线的两个端点必须布设测量控制点; e) 在需进行地形静校正的地区,应沿测线实测地形剖面; f) 每测量一条测线后应及时进行测量成果室内处理,并绘出标有明显地形地物的测线草图。未经 计算闭合的测线不得进行地震工作。

    6.2.3测量精度要求

    测量精度要求按照SY/T5171的规定执行。

    6.3.1试验工作目的

    生产前应进行试验,以了解勘探区内的地震地质条件和有效波、干扰波的发育情况,选择最佳激 文条件,确定完成地质任务采用的基本工作方法

    6.3.2试验工作实施

    试验工作应严格按设计进行。如遇无法实施需要变更,需以书面形式上报业主且以能完成试验 前提。

    6.3.3试验资料处理与分析

    试验资料的处理分析按SY/T5314的规定执行

    6.3.4试验工作总结报告

    试验工作总结报告内容主要包括:试验目的、试验内容(参数)、工作量、试验点(段)位置、 (果和结论、最佳野外采集方法、主要参数分析数据及图件,

    6.4.1炸药震源激发

    a)激发前,应做好激发点、接收排列周围警戒。遇干扰源时,应采取有效措施,排除或减弱干 の)选择并深和药量,应使激发频带较宽,并有足够的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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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组合井激发时,其组合中心应位于在以测量标志为中心、半径为5m范围内,严格按设计的组 合方式、井距、井深要求钻井,地形起伏区各井井底高差不超过2m; d 激发深度以药包顶面为准; e 应采用地震勘探专用雷管引爆炸药

    6.4.2可控震源激发

    a)可控震源组合基距应准确,组合中心对准桩号,可控震源组合相对高差大于2m时,应调整可 控震源的组合方向;若仍无法满足时,可缩小组合基距; b)工作时,应保持其设计的组合图形,震动器平板与地面耦合良好。每台可控震源生产时,可控 震源的标准信号与扫描信号之间的相位差应小于2°;多台震源同时工作时,其工作频率、相 位一致性应符合要求,各台驱动幅度、扫描参数一致,至少保持一条测线不变。

    6.5.1采集仪器系统检查

    a)开工前应对采集仪器系统进行极性检查,极性统一规定为初至下跳(磁带记录为负数),可控 震源生产时,其极性使用炸药震源激发检测: b 正式投入生产前应完成仪器(含采集站)的合格年检工作。按期进行仪器(含采集站)月检 月检周期以日历天数计算不超过两天; C 每日生产前,至少记录一张环境噪声记录; d 同一工区或至少同一条测线的记录因素不变; e) 使用两台仪器双站联合工作时,仪器型号、性能一致,互换性良好; f 激发前应检查电缆和检波器的通断、绝缘、道序及警戒等情况

    6.5.2采集仪器辅助系统一般要求

    a)做好地震电缆和各种检波器串的日常维护,修理后的电缆线和检波器串应进行测试,经检查合 格后方可投人使用; b 保证地震电缆线、检波器型号统一(水陆交互带除外); c)生产前,所有的地震电缆和检波器串都应测试,确保导通良好,外线绝缘电阻不小于10MQ 生产中如更换电缆和检波器,应进行性能测试; d)在水深小于1.5m的各类水域,不应使用水中压电式检波器:

    6.5.3检波器埋置及大线布设要求

    a)电缆严禁拖、拉、踩、压,过道路时应做防压保护;收线应及时盖好插头防护盖; b)电缆插头和检波器接头应接触良好,不沾水和泥污,电缆应保持干燥,防止漏电; c)检波器必须挖坑埋置,做到插直、插紧、插准,必要时应使用加长尾锥。检波器组合时应严格 按组合图形埋置,且中心点对准桩号,特殊埋置条件应在班报中注记; d)因特殊情况,可适当移动检波器位置。二维地震沿测线方向移动不得大于1/5道距,垂直测线 方向移动不得大于1/2道距,三维地震沿测线方向和垂直测线方向移动均不得大于1/5道距。 移动后应在仪器班报中注明。同一道内检波器的组合高差不得大于2m; e)因有障碍而无法安置检波器的道,应在仪器班报上注明为空道及原因; f 检波器应轻拿轻放,不准强拉引线,工作结束后应将检波器擦拭干净并短路; α)采集站应有专人保管,轻拿轻放,严禁撞击、摔碰,保持干燥,不沾水和泥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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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单口炮井应钻在以测量标志为中心、半径为5m,高差小于2m的范围内,如遇特殊情况,井 位沿测线方向偏离距离应不大于1/5道距,沿垂直测线方向偏离应不大于1个道距; 0 双井组合时,井间距离应不小于5m,炮井应以测量标志为中心,垂直测线分布; C)多井组合爆炸时,井距、位置和图形应符合设计要求; d 应遵守钻机操作规程,电力线、光缆及其它地下管线30m以内不得施工钻井; e) 每口井的井深应达到设计要求,并做到井身直、井壁光滑、沉砂冲尽、封好井口; f)对钻完的每口炮井应及时填写钻井班报表,必要时,绘出岩性柱状图,在激发前交仪器组使用 并由技术员检查核对,保存到施工结束。

    6.7磁带及班报表填写要求

    a)每一线(束)内文件号统一编制,同一线(束)文件号不能重复。同一盘带内不得录制不同线 (束)记录。补炮记录采用重编文件号,所有磁带记录应符合格式标准; b 磁带盘号统一编制,记录磁带盘应做好标识和填写带盘标签,具体内容见附录A; C 仪器班报表由操作员逐炮填写,具体内容见附录B。激发前,操作员应严格核对炮点、桩号、 激发因素等内容。每完成激发后,操作员应及时填写班报,另外应依据评价标准进行记录的初 评。

    表层结构调查应与测线(束)生产同期进行,并在测线(束)生产前完成。要求如下: a)小折射:宜采用相遇时距曲线观测系统,排列长度应为低(降)速带总厚度的8~10倍。选择检 波点距时,低速层、降速层和高速层至少均应有3道控制; b)微测井:每个速度分层至少有3个观测点,在速度变化的拐点附近应加密观测。井口观测点(或 激发点)离井口位置应不大于1m

    6.9VSP数据采集工作要求

    a)采用三分量检波器接收,选择波形重复性好的震源类型,并保持激发条件稳定。 b) 观测方式、观测段范围和观测点距应根据地质任务的要求确定,观测点距应满足空间采样定理; c)零偏移距VSP偏移距不大于1/8井深;非零偏移距VSP偏移距不大于井深; d 在整个观测段中,每200m选择一个试验点,以验证激发因素和仪器因素等是否合适。试验点 可作为校核检查点,校核检查点总数不少于全部观测点的10%; e 经试验后确定的工作因素不得随意改变,且整个观测段的工作方法应一致; f 施工前应冲洗钻井,电缆和检波器应绝缘良好,绝缘电阻不小于2M2; g) 施工时,应先做试验点和校核点,然后在检波器提升过程中进行正式记录。为衰减电缆波,井 中检波器提升到接收位置推靠固锁后,应放松电缆。检波器在固定位置上不得停留时间过长, 禁止在井底10m以内滞留; h)为了监视震源子波波形变化,应设置子波检波器。子波检波器井至震源的距离应小于震源子波 主频的波长,一般为10m左右。井深应大于激发井深,并保证子波不受干扰; i 施工中应及时分析监视记录,作出质量评述和初步整理,应检查观测点深度,重复观测点之间 的时间误差不应大于1mS,否则应及时校核和补充观测; i)当VSP孔不在地震测线上时,应穿过钻井作联井测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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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B43/T 1151—2016 k)激发点附近,应做低(降)速带测定。

    a)将仪器班报表与原始记录磁带以及测量、爆炸、钻并等班报表进行核对,各种班报表按测线顺 序装订成册; b)地震折射(包括小折射)、VSP、微测井、干扰波调查等监视记录上靠初至波左侧应标注初至时 间,小折射每道还应标注检波点桩号;VSP、微测井每张记录上应注明井号、文件号、检波点 或炮点深度、炮点或检波点至井口距离及初至波时间;干扰波调查记录应标明道距、偏移距等; 具体格式参见附录D; c)二维地震观测系统图第一炮的45°线首、尾端应注明接收道序号,首端下方0.5cm处注明文 件号(炮号)和激发点桩号,并画出观测系统投影。每炮均应注明文件号,每5炮标注一次桩号, 空炮不应空号。空炮、废炮(可利用废炮除外)可分别用红线和蓝线表示清楚; d)三维地震勘探除应画出观测系统的整体示意图外,还应画出接收线和激发线的平面位置,激发 点、检波点位置分布图,整个工区激发点、检波点编号不得重复; e 宽线应画出主测线的观测系统图及炮点平面位置图,并标明文件号和测线方位角。弯线应按实 际坐标绘出全部炮点、检波点的平面位置图,标明文件号及检波点简化桩号; f VSP施工时应画出井场布置平面图; g)勘控点、炮点、检波点、拐点、特征点的测量成果坐标及高程数据表(格式参见附录J、附录K)。

    7.2数据处理基础资料

    7.2.1野外原始资料

    a)磁带或硬(光)盘、仪器班报表; 观测系统图; 测线位置图(包括地质构造和钻井位置); d 地震测线和钻井坐标数据; e 表层静校正资料(地形高程剖面、低降速带厚度及速度); f)现场处理剖面; g)三维地震数据处理时,还应提供三维地震勘探观测系统平面图、以往二维地震勘探成果和 激发点、检波点的坐标和高程(应用硬(光)盘提供,格式见附录A); 宽线处理时还应提供标明激发点、检波点排列方式的测线位置图; VSP数据处理还应提供井场布置图及激发点与深井井口的水平距离、方位、高差; i 资料重复处理时还应提供原处理剖面及参数测试资料及原处理流程。

    7.2.2 处理说明书

    处理说明书由业主提供,其内容包括:概况、野外施工方法、激发及接收因素、原始资料质量、处 理目的及对处理成果的要求。

    处理计划由业主与处理单位共同制定,分为试处理计划和批量处理计划。试处理主要是选择

    并最终确定批量处理流程:批量处 安排及对最终剖面和图件的要求。

    可使用小型工作站进行,处理软件可采用如PROMAX等方便、 快捷的处理软件。所获剖面如达不到地质任 要求时, 应改变处理流程重新处理

    7.4二维地震数据处理

    a)叠前处理:道炮编辑、真振幅恢复、去噪、静校正、反褶积、叠加速度及剩余静校正量求取 b)叠后处理:去噪、频率补偿、反Q滤波、反褶积、偏移等; C)共中心点叠加或倾斜时差校正叠加(DMO)

    7.4.2.1预处理要求

    a 观测系统定义要正确; b) 按单次覆盖抽显单炮记录,剔除废炮、坏道,对于畸变值作时窗切除; C) 初至切除合理: d) 解编炮数与记录长度要和处理说明书要求一致; 选用业主提供的正确扫描信号相关

    7.4.2.2静校正处理要求

    a)静校正量正负号应符合资料处理规定,静校正数据应存细检查,做到准确无误; 6 绘制地面高程、低速层底、浮动基准面、高速层顶面深度和静校正量面(平面)图,且测线 交点应闭合; C 充分利用已建立的静校正数据、野外表层调查资料,使用统一的计算方法求取静校正量: d 静校正量变化较大区段,应显示静校后的单炮记录和动校后的共中心点(CMP)道集; 剩余静校正应选择合适的标准层及时窗长度: f 做初至折射静校正时,交点处的地表结构模型应吻合,求出的静校正量应一致; 井炮施工时,静校正量计算还应充分利用准确的井口时间,进行井深校正

    7.4.2.3叠加速度和偏移速度处理要求

    a)速度分析点应选在地形起伏不大、地层倾角平缓、反射波品质优良及波组齐全的地段,并根据 构造复杂程度适当加密; 解释速度谱时要考虑纵向及横向变化的规律性,对速度跳跃点附近要加密谱点,并分析原因 在测线交点处应检查速度选择的合理性; ) 在速度分析点上进行道集动校正显示,以检查速度和切除参数的正确性; d DMO应采用倾斜时差校正速度(DMO速度); e 偏移速度应通过偏移速度扫描试验确定

    7.4.2.4叠加和偏移处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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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叠加剖面无明显规则干扰波,无明显的噪音背景;偏移剖面归位合理,断点清晰,在有效波范围内 无画孤现象。

    7.4.2.5 其它要求

    振幅补偿、反褶积、滤波、去噪及动校切除等参数应通过试验确定。经处理后,浅、中、深层能量 应均衡,信噪比和分辨率均应有所提高

    7.5三维地震数据处理

    三维地震数据处理除7.4.1所列项目外,还应包括:三维DMO叠加;叠后三维数据体插值和三 构造复杂地区宜采用叠前时间或深度偏移

    7.5.2.1预处理要求

    除按7.4.2.1执行外,还有如下要求: a)共中心面元道集分选正确,面元大小符合设计要求; b)提供线性动校正和初至拉平部面,绘制激发点、检波点位置分布图、最大和最小炮检距图。

    7.5.2.2静校正处理要求

    除按7.4.2.2执行外,还有如下要求: a)基准面静校正时,对各点静校正数据进行面上平滑处理; 剩余静校正时,形成模型道的共中心点(CMP)面元个数应通过试验确定; C 同一工区或联接工区,不同年度、不同施工单位的三维采集应采用统一的基准面和替换速度 计算和提供静校正量。

    7.5.2.3叠加速度和偏移速度处理要求

    除按7.4.2.3执行外风电场标准规范范本,还有如下要求: a)建立三维叠加速度模型; b) 三维偏移速度模型可由三维叠加速度求取的均方根速度或由DMO速度在测区内钻并资料的 约束下进行平滑、内插而得到,并经偏移试验最后确定; C)三维速度分析应有速度谱、动校正后的共中心点(CMP)道集显示、等时速度切片等图件。

    7.5.2.4叠加和偏移处理要求

    除按7.4.2.4执行外,还有如下要求: a 选择合适的叠加方式,使叠加的纵、横向剖面无强的噪音背景; 偏移前做好相对振幅保持处理,使振幅信息能够反映与目的层有关的地质信息; C) 进行偏移试验用的剖面应有一定的数量,并且在工区内均匀分布; d)三维偏移后的垂直时间剖面在信噪比、分辨率和噪音背景等方面应优于原来的二维剖面。

    7.6弯线、宽线数据处理

    弯线处理除了按7.4的内容执行外,还有如下要求: a)绘制激发点、检波点野外排列图及激发点一检波点中点平面位置图(即反射中心点散布图); b)中心输出剖面应位于各反射点条带的中央,可用计算机自动拾取或人工确定中心输出剖面线; c)共反射面元平行于输出线的矩形边一般应等于检波点距的1/2,垂直于输出线的矩形边尺寸的 选择应满足共反射面元道集形成的时间条件; 应尽可能运用宽线处理方式对各输出面进行横向倾角扫描叠加,以充分利用各反射点的 数据,提高中心输出剖面质量。

    7.7.1特殊处理主要内容

    7.7.2波阻抗转换处理技术要求

    a)声波测井曲线和密度测并曲线应使用并径校正后的资料; b) 应做子波的零相位化处理。对同一区块应保持振幅/相位特征基本一致; C) 振幅标定合理: d 低频分量与标定井的声波测井曲线的低频分量形态相吻合。面积波阻抗转换时,低频分量在交 点处应基本闭合; 地震合成测井曲线和声波测井曲线基本一致,合成测井部面上的曲线不能有人为的突变; f 彩绘色标应根据分辨率及突出目的层的原则选择,且色调柔和,对比明显,异常特征清晰

    山东标准规范范本7.7.3AVO处理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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