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Z/T 0300-2017 煤田地震勘探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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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Z/T 0300—2017
4.3.1地震勘探工程设计前,应根据勘查区地震地质条件,对地震工作方法的可行性进行论证。 4.3.2地震勘探工作应从勘查区的实际情况和勘查目的出发,正确选择工作方法,合理布置.T程,力争 以合理的投人和较短的1期,取得最佳的地震地质成果。 .3.3地震勘探下作应以现代地球物理学理论为指导,采用高精度仪器设备和先进的采集、处理、解释 支术,提高勘探成果的精度和准确率,适应煤田地质勘查及煤矿建设技术发展的需要。 4.3.4地震勘探工作的地质任务与T.作程度应根据勘查阶段、T.作方法和勘查区地震地质条件及特定 的综合分析确定。 4.3.5地震勘探任务要求是在具有相同勘查阶段地质(钻孔)资料的基础上提出的,不具备条件时,要求 可适当降低(深度误差精度要求宜降低1%,构造控制程度要求宜降低一个档次,如查明宜降为基本查明等)。
给水排水标准规范范本5.1地震数据采集系统
激发设备有如下要求: a)炸药震源激发时,·般配备爆炸机1台~5台。 b)炸药震源激发时,根据勘查区浅表层地震地质条件,配备满足要求的成孔设备(山地钻、浅钻、洛 阳铲、水钻等)。 c)可控震源激发时,配备可控震源组合系统1套~5套。
编制设计前应根据目的任务广泛收集、研究勘查区及邻区的地质、物探、采掘、测量、遥感等资料,组 织现场踏勘,深人调查了解施工条件、地震地质条件。在水陆交互带实施地震勘探时,还应收集如下 资料: a)近海海况及水网与陆地关系情况。 b)勘查区水下和水面设施分布情况。 C)勘查区气象情况.潮汐变化资料、水深渔业养殖等情况
6.2采集参数及观测系统选择
设计中要对地震采集参数、观测系统进行分析论证。勘查区及相邻地区未开展过地震勘探T 设计前宜先开展试验工作,以试验和分析论证结果作为采集参数和观测系统选择的依据,
6. 2. 2 二维观测系统设计
6. 2. 2. 1道距
道距的选择应考虑偏移和叠前二维滤波 相干噪声时,道距应小于或等于主要干扰波视波长的一半
6.2.2.2覆盖次数
覆盖次数应根据研究的主要地质目标、资料品质、震源类型和技术经济合理性等因素综合确定,基本 原则是保证主要目的层反射波有足够的信噪比
6.2.2.3最小炮检距(偏移距)
最小炮检距的选择应考虑最浅目的层的有效覆盖次数,避开由震源产生的强相干噪声的干扰,同时 兼顾折射静校正拾取初至需要
6. 2. 2.4最大炮检距
最大炮检距的要求如下: a)最大炮检距宜接近主要目的层的深度。 b)有效压制多次波。 c)应有足够的叠加速度分析精度。 d)还应考虑在接收排列内使反射系数相对稳定。 e)主要目的层反射应避开直达波、初至折射波的干涉。 )宜小于最深自的层临界折射炮检距。 g)在进行AVO分析时.应满足其对观测范围的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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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5观测方式
观测方式(单边、双边、中间、弯线、宽终 则仪器的能力、地震资料处理的技术要求 式对地震采集效果的影响、地震地质条件等综合分析确 定。单边宜在构造或目标体的下倾方向激发 倾方尚接收
6.2.2.6弯线设计
弯线设计时,应遵循踏、选线 面元属性分析、地表物理点送代调整、采集施 T.、第二次测量的程序,使各面元中覆盖次数、炮检距、方位角分布达到最优化。应论证共中心点位置的 离散程度;根据叠加中心线的选择和面元的划分,同一面元中反射波时差要小于其视周期的四分之一,最 小覆盖次数应不小于设计要求的三分之二
6.2.2.7二维地震观测系统表示方法
2.3三维观测系统设计
6.2.3.1面元边长
长应满足横向分辨率,不应出现空间假频(混叠
6.2.3.2总覆盖次数
23.3最大的最小炮检
6.2.3.4最大炮检距
量最大炮检距应满足6.2.2.4的要求。
6.2.3.5偏移孔径
偏移孔径应满足如下要求: a)大于第一菲涅尔带半径。 b)绕射波能量收敛较好。 c)大于倾斜目的层偏移的横向移动距离。
6.2.3.6覆盖次数渐减带
覆盖次数渐减带一般取日的层深度的20%
6.2.3.7炮检方位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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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地层倾角较天的地区,炮检方位角 料处理的能力,检查因方位角不同产生 正时差,限定横向最大炮检距和炮
6.3.1地震测线(线束)布置原则
地震测线(线束)布置原
地震测线(线束)布置应遵循以下原则: a) 地震主测线宜垂直地层走向或主要构造走向,并在垂直主测线方向布置联络测线。测线应能择 制勘查区边界和边缘构造。 地震主测线宜与地质剖面线重合。 C) 综合勘查时,地震主测线线距原则上为地质勘查线距的二分之一 d) 三维地震勘探采用线束状观测系统时,线束方向一般垂直地层走向或主要构造走向。 c)高密度宽方位三维地震勘探,排列片的横纵比大于或等于0.8
6.3.2测网(面元)密度
测网(面元)密度依据地质任务要求、构造复杂程度和煤层稳定程度类型综合确定,不同勘查阶段的 基本测网(面元)密度见表1。煤矿床水文地质地震勘探测网密度根据专项工作月的,参照表1中要求 确定
表1不同勘查阶段的基本测网(面元)密度
6. 4. 2设计审批
6.4.2.1设计经审批后方可实施
6.4.2.2审批后的设计实施过程中若需较大改变时,应按程序报批。 6.4.2.3设计书、初审意见书、专家评审意见书、设计批复、设计变更及批复等文件应予存档
7.1.1地震数据采集系统的检验
地震数据采集系统的检验分日检、月检和年检: a 日检:每天施干前,在现场录取日检记录。 b)月检:在施工期间,每30d(白然天数)应按月检项目要求录取检查记录。 c 年检:年检要求仪器达到性能稳定,各项技术指标均满足年检的技术要求,年检后,仪器即投人 野外生产的情况下,当月可免做月检。
7.1.2检波器的校准
7.1.2.1对地震检波器测试仪的要求
可圈式检波器校准应使用经过计 验合格的检波器测试仪,每台检波器测试仪应配备 自然频率的经过计量部门校准检验合格的标准动圈式检波器用于测试仪的核查。 电检波器校准使用压电检波器测试仪,每台压电检波器测试仪应配备一支经过计量部门校准检 勺标准压电检波器用于测试仪的核查。
7.1.2.2校准项目和技术指标
动圈式检波器校准项目和允差范围见表2。
表2动圈式检波器校准项且和允差范围
表3压电检波器校准项目和允差范围
7.1.3.1数字遥控爆炸同步系统测试项目及技
7.1.3.1.1同步精度测试:要求编码器钟TB与译码器返回的验证TB时差不大于一个测试用采样 间隔。 7.1.3.1.2一致性测试:要求同一施工项目使用的所有译码器返回的验证TB最大值与最小值相差不 大于一个测试用采样间隔
2模拟遥控爆炸同步系统测试项目及技术指标
1.3.2.1同步精度测试:要求编码器钟TB与译码器返回的验证TB时差不大于2mS。 1.3.2.2稳定性测试:要求同一台编码器的验证TB最大值与最小值相差不大于一个测试用 隔。 1.3.2.3一致性测试:要求同一施工项日使用的所有译码器返回的验证TB最大值与最小值相 于1ms。
7.1.3.3中继放炮技术要求
7.1.4可控震源的检测和指标要求
7. 1. 4.1日检
口检应满足如下技术要求: a) 当日生产前在施T现场进行,震源组合激发应满足施工要求。 b) 白检:检查所有开关位置及各项电量值。 C) 加载当关生产的工作参数和操作参数。 d) 自振后无错误显示。 e) 日检方法(在仪器上进行):按照可控震源控制系统提供的QC检测程序执行日检, f) 日检侧重于相位的评价。 g) 一致性检测以评价相位、振幅的连续性、平缓性为主。
7.1. 4. 2月检
月检应满足如下技术要求!
月检应满足如下技术要求
a 以生产月(日历关数)计算,前后不超过2d进行一次。评价每台震源的振动性能是否满足施工 要求。 b)用独立的振动性能测试系统对生产参数下检测信号的最大相位差、平均相位差、最大振幅输出 力、平均振幅输出力、振幅输山的失真总量进行测试。 c)月检侧重于对输出振幅的平均性评价
7.1.5地震仪器使用
地震仪器使用技术要求: a)地震仪器在使用过程中,宜建立仪器使用日志(格式参见附录D中表D.7),记录整套仪器及所 有辅助设备的型号、数量及现状;记录设备的使用情况,发生的故障及处理方法。 6) 操作仪器时,应遵守操作规程及说明书中的有关规定和技术要求。 仪器室内应保持清洁、整齐,保持正常的工作温度(18℃25℃)和湿度(40%~80%),在温度 低于5℃,或者高于30℃时,不应启动仪器。 d) 启动仪器前,应检查电源电压,不正常时,不应启动仪器。仪器启动后,应检查各电路电压,发现 有不正常现象时,应立即关断电源,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工作。 C) 仪器不用时,应关断电源。在通电的情况下,不应搬动、拆装、拔插电路板和进行焊接。插拔电 路板前应断电,并进行防静电处理,不应用手触摸电子器件。 保证仪器绝缘和良好接地条件,防止漏电。 g 仪器车不得做其他非生产用车,移动仪器车时,应征得操作员同意。操作员应经常检查车厢及 车厢各部分的固定情况;行车时,应有操作员监护,保持中速行驶,应避免剧烈颠簸和急刹车。 h) 仪器投入生产前,应取得合格的年、月、日检查记录。无合格检查记录,不得投人生产。 1 仪器班报、监视记录、磁带盘标签应由当班操作员认真填写、登录。要求填写工整,准确,项口齐 全。施T中的特殊情况(如地物、地貌、空道、空炮等)应在班报中注记清楚。 J) 施工中,操作员应集中精力指挥生产,及时分析记录,发现间题应及时纠正。对不合格的记录应 立即通知补炮。 k 每天收工后,应及时将当日的原始资料全部交给施工员或项目组。 1 每天收工后,应及时做好仪器车的清洁整理工作,做好次日的生产准备工作
地面站的使用和保养技术要求: a 地面站使用中应轻拿轻放,不应投、抛、碰、撞,不得脚踩、跨坐和堆积搬运。 b)地面站保持清洁,保护好插头、插座,不工作时带上保护套,T.作时要保证插接良好 c) 在设备搬运中不得将电瓶和地面设备混装,避免电瓶液腐蚀电缆和地面站。 d 遇到雷雨天气,在雷电来临前,尽可能多的断开地面设备的连接。
e)地面站维修由仪器维修员负责,其他人员不得打开地面站。仪器维修部门检修人员应做好地面 站维修的详细记录。 f)地面站入库前应进行测试,保证指标完好
7.1.7电缆的使用和保养
电缆的使用和保养技术要求: a)开工前应对电缆进行一次检测和检查。 b)大线、交叉线维修后,应进行检测。 C 电缆从仪器维修部门出库时:各项检测记录齐全,指标合格。 d 电缆在使用时应轻拿轻放,不应拉、抛、碰撞。 e) 电缆在存放或使用中,不应打结。 f) 电缆过田间土路可挖沟埋置,过柏油马路要用过路保护带,过大公路应架起。 g) 插接件应保持清洁,保护好插头,不使用时,电缆插头应带上保护盖。 h) 施工结束,应对电缆进行清洁、整理并检修好。电缆盘绕整齐,每根电缆绕成一盘,每盘大小应 均匀一致。
7.1.8检波器的使用和保养
检波器的使用和保养技术要求: a)同一个地震助探项日中使用的地震检波器串和压电检波器应具有唯一性的标识 b)地震检波器串的绝缘电阻一般采用检波器测试仪测试,对绝缘性能要求较高的地震作业项目, 应使用测试电压不小于100V的绝缘测试表进行绝缘性能测试,测试结果应符合相应地震检波 器的绝缘要求,并填写测试记录。 c)每天开工前应用地震仪器对当日首炮排列中的地震检波器进行测试并保存记录,测试项目和结 果应符合相应地震仪器的日检技术要求。后续进入排列的地震检波器串,应实时进行测试并及 时整改有问题的地震检波器串,同时做好相应记录。 d)施工作业结束后,应对所有地震检波器进行测试,并对测试不合格的地震检波器进行维修,同时 以电子文档的形式保存测试结果或打印结果, C 动圈式检波器串中个别检波器芯体损坏时,应在室内更换技术特性相同、规格型号相同、经过测 试合格的芯体,同时更换新的检波器密封圈。 压电检波器只能维修芯体以外的部件,芯体损坏应做报废处理。 g 地震检波器中除芯体外的部件(如检波器外壳、串线、密封线圈、接插件等)损坏时,应使用相同 规格、技术特性且有质量保证能力的厂商提供的配件。 h) 运输检波器时应防止剧烈震动和雨水淋浸。装卸时应防止剧烈震动。 1 地震检波器应保存在一40℃70℃温度、干燥条件下,无酸性、碱性和其他有害气体,无强电磁 场作用和无震动的通风库房:压电检波器应在常压下放置
2.1作业前的检查工作
作业前应进行以下检查工作: a)设备检测验收,包括:
作业前应进行以下检查工作: a)设备检测验收,包括: 1)地震仪器的年检或月检、系统检测(含采集站或采集链等)。
7. 2. 2 低、降速带的测定
7. 2. 2. 1基本要求
低、降速带的测定有如下基本要求: a)通常采用小折射或微测井方法测定低、降速带,其测定点位及网度应以全面了解和掌握勘查区 表层结构的变化为原则。 b 低、降速带的测定工作宜在测线(束)生产前完成,并可作为炸药震源激发并深、激发岩性选择的 依据。 c)表层结构复杂或低、降速带巨厚区,可采用小折射与微测并相结合的方式调查。 d)一个勘查区多种方法联合调查时,应重复不少于2个点位进行相互验证。 e)水陆交互带应进行水深调查。
7. 2. 2. 2小折射
采用小折射方法测定低、降速带有如下要求: a)宜采用相遇时距曲线观测系统,排列宜布设在地形平坦地段。 b)排列长度和道间距的选择,以保证低降速带的直达波及高速层折射波都能记录到为原则,排列 长度一般宜为低、降速带总厚度的8~10倍。 c)排列方向宜沿测线(束)方向布设,或按“十”字形布置。 d)选择检波点距时,各速度层至少应有4道控制,初至应清晰,并实测偏移距。 e)采用重锤激发时,应充分保证垫板与地面的耦合
7. 2. 2 3微测并
采用微测井方法测定低、降速带有如下要求: 采用单升时,待测非应穿透低、降速带;采用地面接收时,应布设多道检波器,井口标准道离井口 位置应不大于1m;井中激发点(或观测点)间距同一速度层至少应有4组观测数据,初至应 清晰。 h)采用双井时,井间距选择以不破坏两井间原始地层结构为原则,一般5m左右,两井井深相同 (井底同一高程);激发井中参数的选择及地面布设同单井,接收井井口和井底均布设一个检 波器。
7.2.3.1干扰波观测
宜采用"L”形、“十”字形观测系统,单个检波器、小道距、长排列(或连续追踪)的方式进行观测,宽
7.2 3.2环境噪声观测
在随机干扰较强、记录信噪比较低的地区,应录制环境噪声,计算随机干扰的相关半径。
7. 2. 4. 1基本要求
7.2.4.2试验资料的处理与分析
试验资料应及时处理和分析,要求如下: 试验资料应进行必要的处理与分析,处理时参数的测试应做到因素单一。结合已知资料分别做 单炮、部面的对比、统计及定量分析工作。 b)对影响显著的干扰波应分析其性质、类型及影响的时、空范围,宜计算干扰波的各项参数:视速 度、视频率、视波长等,统计干扰波发育规律。 C 分析不同试验因素对各目的层的反射波的影响规律,统计有效波的可见范围、频率范围、能量变 化范围等。 d)估算不同试验因素时各目的层段的信噪比。
7. 2. 4.3试验总结
试验总结的主要内容为:试验日的、试验流程及因素、试验点和试验线段(束)的位置及条件、工作量、 试验效果的分析及结论、最佳数据采集的方法及因素、问题及建议、相关处理、统计分析的数据表格及 图件。 如果试验结果与原技术设计存在显著差异时,应进行方法的再次论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技术方案
测量工作应按照N3/T51025的规定和地震勘探设计执行,工作方法参见附录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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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2测线(布设要求
7.3.2.1二维地震测线布设在遇到障碍物时,可在激发点或接收点上提前转折,转折角不大于6°,转折 没偏离设计测线的最大垂直距离不应大于三分之一线距,并应回到原测线位置和方向上。采用弯曲测线 施T时,测线转折时转折角一般宜小于30°,转折点位为激发点或检波点位,并绘出平面施工略图。严重 弯曲的地段应增加激发点位,加密观测接收,确保覆盖次数。宽线测线布置应采用线性正交排列型。线 束状三维地震勘探,检波线、激发线不宜偏移和转折。 7.3.2.2应注意记录对地震施工有影响的重要地形、地物信息,如居民地、工矿设施、道路桥涵、河流水 渠、地下管线等,并绘制测线草图,测线草图中应标明线号、桩号等,供地震采集时参考使用。 7.3.2.3测线号、测点号按西小东大、南小北大的原则编排;测线桩号以米为单位进行编号。 7.3.2.4每条测线(束)测量工作完成后,经计算、展点,检查无误,精度达到要求后,连同测线草图一同 提供地震施工使用。
7.3.3激发点和接收点布设要求
7.3.3.1所有接收点和激发点均应实测垒标和高程,在平地或等倾斜地区,实测有困难时,可通过两侧 实测点内插求得,但内插点数不应超过5个,并在最终成果中标注。 7.3.3.2三维地震测量应按设计的接收点和激发点坐标位置进行放样测量。施工时,如遇障碍物无法 币设激发点,可偏移激发点。在安全和地形充许的情况下,3个以上连续偏移的激发点应位手障碍物的 两侧,就近偏移,不应与其他正常激发点重合。偏移的激发点应实测坐标和高程,确保施工正确及覆盖次 数的均匀性。 7.3.3.3对于陆地、滩涂及不受潮汐、水流影响的水库、湖泊、沼泽等区域的激发点、接收点,实测点与设 计点的水平位置偏差要求宜小于5m;对于流动的水域、枯潮线至5m水深线,其偏差不得大于10m。 7.3.3.4流动水域部分的所有激发点、接收点应当日测量、当日施工,不应提前进行测量工作。静止水 域在测量抛标后,应及时施工;遇到大风,施工时应重新测量。 7.3.3.5海上或大面积水域施工时,应提供每个激发点激发时的水深数据和测量时间;水深不大于30m 时,误差不大于0.3m;水深大于30m时,误差小于实际水深的1%;水深变化剧烈的水域(激发点水深差 大于1m),应提供每个激发点的水深数据及测量时间。 7.3.3.6在激发点和接收点位置应设置醒目标志,必要时测线端点应设置永久性标志,并注明线号和 桩号。 7.3.3.7以中误差作为衡量精度的标准,以两倍中误差作为极限误差。 7.3.3.8激发点、接收点对附近控制点平面位置中误差三维地震不大于士1.0m,二维地震不大于 土2.5m;激发点、接收点对附近控制点高程中误差不大于±0.5m。
测量资料提交内容包括: a)控制测量成果资料。 b)测线端点成果表和所有测线、测点实测成果表。 c)测量技术总结。 d)测区联测展点图一份。 e) 内业计算资料。 精度统计表。 g 野外观测记录
7.4二维地震资料采集
7.4.1采集参数的选择
7.4.1.1激发因素
7.4.1.2接收因素
接收因素选择的基本原则: a)应在分析区内地震地质条件和试验的基础上,选择检波器自然频率和检波器类型。除水陆交互 带外,同一勘查区不得使用不同参数和不同类型的检波器。 水陆交互带应针对各种条件使用多种不同类型检波器,并提供子波对比资料。合理选择压电检 波器沉放深度。 C 根据地质任务的要求和干扰波调查资料,在试验的基础上确定检波器的组合形式、连接方式、组 内距及组合基距。
7. 4. 13观测系统
见测系统的选择与表述按6.2.2要求执行。
7.4.1.4仪器因素
仪器因素选择的基本原则
煤矿标准规范范本DZ/T03002017
a)应根据采集方法、技术要求和地震地质条件等选择合适的地震仪器类型。 ) 应根据勘查目的层、地震信号特征、仪器特点,经试验,合理选择地震仪器.工作因素。 记录长度应能满足最深目的层成像需要.一般以最深目的层反射时间增加1s较为合适。 当采用可控震源采集方式时,仪器应记录相关前的数据,还应配备相应的软件对记录的辅助道 信号、可控震源的DGPS坐标及相位和畸变进行实时监控
7.4.2野外施工的技术要求
仪器站要求如下: a)按设计和试验结果,正确选择仪器因素。 b) 生产前要录制合格的日检记录,无合格检记录,不得投入生产。生产期问要按期进行仪器(含 采集站等)的月检。 对数据采集系统进行极性检查时,按SEG地震数据极性标准规定,监视记录直达波初至下跳 记录介质(经计算机)显示为一负数。 d 每条测线宜采用全波回放,必要时可采用滤波回放(应有全波回放与滤波回放监视记录的对 比)。同一勘查区(或至少同一条测线)滤波通带应统一。 ) 操作员应认真分析监视记录,及时发现和排除人为缺陷;记录变差时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记录 质量达到设计和规范要求 认真填写仪器班报,填写内容要准确、齐全,字迹要工整,特殊情况应注记。 同一勘查区多台仪器施T.时,至少应在同一条测线上重复做满覆盖次数1km的对比时间剖面。 h) 每天收工后,应及时将当日的原始资料交施T.员或现场解释员验收。 仪器录制的合格原始数据均要进行备份,按规定保存备查。 每天生产前要录制环境噪声记录,生产期间随时监视记录道的背景及状况。
7.4.2.2放线及检波器埋置
放线及检波器理置要求如下: a)电缆不得拖、拉、踩、压.过道路时应采取防压保护措施;收线时应及时盖好插头防护盖。电缆插 头和检波器接头应接触良好,不沾水和泥污;电缆应保持干燥,防止漏电。 b) 铺设检波器电缆时,不应悬挂在非静止的支架上;水上作业时,宜使检波器电缆线固定在静止支 架上。 c) 检波器的埋置应做到插直、插紧、插准,必要时挖坑埋置或使用加长尾锥。检波器组合时应严格 按组合图形埋置,且中心点对准桩号。同一道内的检波器宜尽可能埋置在同一高程上,平原区 各埋置点高差不超过0.5m.地表复杂区各埋置点高差不超过1m。特殊埋置条件应在班报巾 注记。 d) 在水深小于1.5m的各类水域,不应使用压电式检波器;水陆交互区,防水检波器应加长尾椎以 穿透淤泥层。进行组合接收时,应按技术设计或试验所规定的组合参数埋置检波器,埋置状态 与耦合条件应达到平、稳、止、直、紧的要求。水深大于3m的各类水域,应使用水下测量定位系 统,同时测定压电检波器的实际位置。水下检波器实际位置偏移超限时,应进行二次测量或重 新定位。 ) 因特殊情况.征得现场施T.员同意后可适当移动检波器位置,但沿测线方向移动不得大于五分 之一道距.垂直测线方向移动不得大于二分之一道距胶合板标准,移动后应在仪器班报中注明。井口检波
器埋置距井口不大于1m。 检波器应轻拿轻放,不应强拉引线,工作结束后应将检波器擦拭干净并短路。 g)采集站(采集链)等应有专人保管;轻拿轻放,不得撞击、摔碰;保持干燥,不沾水和泥污;收工装 车、存放时应加防护措施。 h)放线人员应坚守岗位,做好警戒,遇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向操作员报告
....- 勘探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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