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城市轨道交通设施检测评估及监测技术规范穿越城市轨道交通设施检测评估及监测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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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穿越城市轨道交通设施检测评估及监测技术规范

    DB11/T 9152012

    4.1.1穿越城轨工程的初步专项设计方案应在对被穿越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工前检测评价的基础上进 行。 4.1.2穿越城轨工程的专家评审宜分设计安全性评审和施工安全性评审两个环节进行。设计安全性评 审内容包括穿越城轨工程的初步专项设计方案、工前检测评价报告、安全评估报告和施工图专项设计等, 施工安全性评审内容包括穿越城轨工程的施工方案、应急预案、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轨道防护方案、城市 轨道交通设施监测方案等。并经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及管理部门确认,

    4.3设计、施工、工前检测评价、安全评估、监测及后评估工作均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完成。

    4.3设计、施工、工前检测评价、安全评估、监测及后评估工作均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完成。

    水泥标准规范范本.1.1工前检测评价应在穿越城轨工程初步专项设计方案前进行。 .1.2工前检测评价应为穿越城轨工程的安全评估和专项设计方案的实施提供既有城市轨道交通设施 相关现状基础数据、资料和建议

    工前检测评价程序,应按图2进行,包括资料调查、现场外观初步调查、评价等级确定、工前 案编制、仪器设备确认、现场检测、检测结果分析和工前检测评价报告编制,

    DB11/T 9152012

    图2工前检测评价程序框图

    资料调查应包含既有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的设计、施工、竣工、大修和专项维修、被穿越记录等

    5.4现场外观初步调查

    现场外观初步调查包括对既有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结构的破损、渗漏、裂缝、变形缝张开等情况进行 现察或测量。当发现既有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存有病害,应以影像记录或检测数据等方式对其发生部位及 当前状态进行详细描述,

    5.5.1工前检测评价等级应在资料调查及现场外观初步调查的基础上,依据DB11/T718确定。 5.5.2评价等级分为三级,一级为轻微病害,二级为一般病害,三级为较重病害。 5.5.3评价等级划分标准如下:

    5.5.3.1达到下列条件之一,为三级:

    a)渗漏水达到或超过DB11/T718的隧道、车站等项目相应的分项状态评定标准的三级。 结构裂缝达到或超过DB11/T718的隧道、桥梁等项目相应的分项状态评定标准的三级 C) 变形缝或伸缩缝达到或超过DB11/T718的隧道、桥梁、车站等项目相应的分项状态评定标准的 三级。

    道床与结构产生剥离。

    5.5.3.2达到下列条件之一,为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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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结构裂缝达到DB11/1718的隧道、 桥梁等项目相应的分项状态评定标准的二级。 b)变形缝达到DB11/T718的隧道、桥梁、车站等项目的分项状态评定标准相应的二级。

    5.6工前检测方案编制

    5.6.1现场检测前应编制检测方案,方案应包括工程概况、检测范围、检测项目、检测依据、检测方 法、检测仪器设备、检测人员、检测计划等 5.6.2检测范围应由穿越城轨工程的设计单位结合城市轨道交通原设计单位意见根据穿越城轨工程施

    5.6.3各评价等级选取的现场检测项目应按附

    工前检测使用的仪器设备应在检定或校准周期内,仪器设备的精度和量程满足检测需要

    5.8.1现场检测前应对仪器设备当前状态进行检查。 5.8.2 现场检测应根据检测方案进行相关项目的检测。 5.8.3现场检测人员应遵守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安全管理规定。 5.8.4 现场检测应做好既有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的保护。 5.8.5现场检测专业技术人员应满足GB/T50344的相关要求。

    应对检测结果的合理性进行分析,当发现现场检测数据不足或异常时,应补充检测。

    5.10工前检测评价报告

    5.10.1现场检测完成后应编制工前检测评价报告 5.10.2工前检测评价报告应包括项目背景、检测评价范围、评价项目、依据、方法、仪器设备、人员、 现状初步调查、现场检测成果、结论及建议等内容。 5.10.3工前检测评价报告应对工前检测评价工作进行总结,综合评价既有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结构、轨 道等方面的技术状态,对穿越城轨工程的初步专项设计方案和安全评估提出建议。 5.10.4工前检测评价结论应在结构、限界、轨道、线路等检测结果的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 5.10.4.1 应明确结构的变形和强度、建筑限界、轨道几何形位、线路平纵断面是否满足相关规范或行 车要求。

    DB11/T915—2012 5.10.4.2应对道床与结构是否存在剥离状况以及剥离程度有明确描述, 5.10.4.3 初步评价存在的病害对既有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安全的影响及影响程度。 5.10.5 建议中应明确提出初步专项设计方案中应保护的重要设施和安全评估应评估的主 容等。

    6.1.1安全评估应在工前检测评价及初步专项设计方案完成后、穿越城轨工程设计安全性评审前进行。 6.1.2安全评估宜采用三维模型进行计算评估。 5.1.3初设安全评估应明确给出穿越城轨工程对既有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安全影响的结论。当需要对既 有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进行监测时,初设安全评估应明确给出监测对象、项目及控制值U。。 6.1.4施工图安全评估应对施工图专项设计能否满足既有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安全运营进行验算,并给 出结论。

    安全评估程序,应按图3的框图进行,包括资料收集、评估对象确定、评估模型建立、评估参 初设安全评估、施工图安全评估、安全评估报告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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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3安全评估程序框图

    4.1安全评估的范围应由评估单位依据工前检测评价报告、 初步专项设计方案等,结合穿越城 对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的影响程度确定, 并经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及产权单位确认

    OB11/T915—2012 6.4.2安全评估的对象为评估范围内的既有城市轨道交通的隧道、桥梁、涵洞、路基主体结构,出入 口、风亭、通道等附属结构,道床、轨道,人防门、电梯、屏蔽门、消防管道等重要设施。

    6.5评估模型建立及参数设定

    6.5.1评估模型应包括评估范围内的主要地层、穿越城轨工程、既有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影响范围内 重要的既有建筑物及构筑物、既有管线等对象,并能够反映各对象的空间位置关系与结构尺寸 6.5.2应对模型中各对象需要设定的物理力学参数、设定依据及其合理性进行说明。 6.5.3应对评估模型进行验证,并对验证过程及结果的合理性进行说明

    评估计算分析应对评估对象的受力及变形情况

    6.6.2评估计算模拟工序应与初步专项设计、施工图专项设计中工序一致。 5.6.3主体及附属结构的评估计算宜按附录B进行变形分析、强度及承载力验算,给出主要评估对象 的主要工序的应力图、变形图,应力集中部位、最大变形部位、最大变形量及方向等。 6.6.4轨道、道床的评估计算应进行轨道几何形位,道床变形,道床与结构连接状况评估等,给出最 大变形部位、最大变形量及方向等。

    6.6.5重要设施设备的评估计算应进行变形分析,给出最大变形部位、最大变形量

    6.7监测对象及控制值

    6.7.1初设安全评估应结合既有城市轨道交通原设计与安全运营的要求,根据穿越城轨工程对评估对 象的影响程度提出监测范围、对象、项目、频率的要求及主要监测项目的控制值U。。

    6.8.1应对穿越城轨工程的工程概况、与既有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的空间位置关系、设计单位、施工单 位等情况进行说明。 6.8.2应对评估依据、评估范围、评估对象、评估内容、评估方法、评估计算分析流程进行说明。 5.8.3 应对穿越施工对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安全的影响范围、影响程度给出明确结论。

    a)对穿越城轨工程专项设计及施工的建议; b)穿越施工期间是否应进行监测,以及监测范围、监测对象、监测项目和监测控制值; C)穿越施工期间是否需采取轨道防护以及相应的措施: d)穿越城轨工程应注意防范的安全风险及应对措施。 5.8.5安全评估报告格式可参考附录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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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1.1穿越城轨工程初步专项设计所需的基础资料应包括穿越城轨工程的地勘资料、管线调查资料、 周边建筑物资料、工前检测评价报告、既有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计及施工资料、大修或专项维修资料等 .1.2穿越城轨工程初步专项设计应考虑对既有城市轨道交通主体及附属设施、道床、轨道及重要设 备等的影响,制定保障轨道交通安全的技术措施与应急要求等。 7.1.3穿越城轨工程初步专项设计内容应包括: 7.1.3.1应对穿越方式、穿越位置、结构形式及尺寸进行现场核定。 .1.3.2应绘制相应的平面图、断面图,准确反映穿越城轨工程与既有城市轨道交通的空间位置关系。 7.1.3.3穿越城轨工程初步专项设计应明确施工工法及技术要求

    7.2.1施工图专项设计应在初设安全评估的基础上,对初步专项设计进行深

    2.1施工图专项设计应在初设安全评估的基础上,对初步专项设计进行深化设计。

    a)复杂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 b) 降水对既有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影响较大; C) 穿越城轨工程结构复杂或采取新工法; 影响范围内包含部分曲线线路时,应延伸至整条曲线; e)既有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复杂或有重要设备。

    降水对既有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影响较大; 穿越城轨工程结构复杂或采取新工法; d) 影响范围内包含部分曲线线路时,应延伸至整条曲线; e) 既有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复杂或有重要设备。 7.2.3施工图专项设计应对降水、管线保护措施、施工工法及工艺、既有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的加固或 拆改移、轨道防护、监测等技术要求,并提出配合穿越城轨工程的运营组织与管理要求。 7.2.4施工图专项设计应确定穿越城轨工程与既有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的空间关系、施工工法及工艺、 参数,绘制相应的平面图、断面图、施工工序图、主要施工工艺图等,进行施工风险分析并提出应防范 的风险点和防范措施。

    2.3施工图专项设计应对降水、管线保护措施、施工工法及工艺、既有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的加 改移、轨道防护、监测等技术要求,并提出配合穿越城轨工程的运营组织与管理要求。 2.4施工图专项设计应确定穿越城轨工程与既有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的空间关系、施工工法及工 数,绘制相应的平面图、断面图、施工工序图、主要施工工艺图等,进行施工风险分析并提出应 风险点和防范措施。

    DB11/T915—2012 7.2.7对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进行轨道防护时,防护设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轨道概况介绍、防护范围、 预防性措施、轨道几何状态调整措施、道床结构整治措施、防护周期、监测范围、监测内容及手段、测 点布设要求、监测频率、监测周期及控制指标。 7.2.8对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的周边管线进行改移时,施工图专项设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管线改移前后 与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的位置关系、新管线的施工方法及工序安排。 7.2.9对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进行监测时,施工图专项设计应根据初设安全评估提出监测的范围、对象、 目、方法、测点布置、精度、频率及周期、监测控制值U。及分步控制值等,经设计安全性评审通过 后确认。 7.2.10对于穿越城轨工程中的连接工程,应进行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的防水专项设计

    8.1穿越城轨工程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图专项设计,结合工程所处地质条件、水文条件和周边环境状 况,及既有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状况,编制施工方案。 8.2施工方案应包括施工进度、人员、物资、设备等的安排,降水、管线改移、施工工法及工艺等的 具体施工措施,施工监测及巡视实施方案,既有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的保护措施和安全应急预案。 8.3施工方案应满足安全评估、施工图专项设计的要求。 8.4施工方案应针对施工图专项设计提出的风险点和防范措施给出具体的施工措施及保障措施, 8.5施工前应对穿越城轨工程影响范围内的不良地质分布、管线分布及渗漏水情况进行探查,并对施 工方案进行必要的调整。 8.6穿越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监测及既有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监测反馈结果及时调整施工 方案,满足既有城市轨道交通设施施工图专项设计提出的监测控制值及分步控制值要求 8.7对上跨、上穿、下穿的穿越城轨工程,宜在既有城市轨道交通停运期间穿越通过。 8.8对上跨、上穿、下穿的穿越城轨工程,应不间断穿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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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1一般规定 9.1.1监测单位应根据施工图专项设计并结合工前检测报告、安全评估报告、施工方案等编制监测实 施方案。 9.1.2监测实施方案应包括工程概况、监测项目、依据、测点布置、监测方法、仪器设备、人员、频 率及周期、监测控制值、监测数据管理、日常巡视内容及要求、监测工作计划、质量安全保证措施等。 9.1.3 应在穿越城轨工程施工前取3次稳定观测数据的平均值作为初始值。 9.1.41 监测初始值应在穿越城轨工程施工前反馈至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和穿越城轨工程建设单位 9.1.5监测使用的仪器设备应在检定或校准周期内,仪器设备精度应满足施工图专项设计的要求。 9.2监测项目 9.2.1监测项目应根据穿越城轨工程的安全评估报告、施工图专项设计及运营管理要求,综合施工安 全性专家评审意见确定。 9.2.2穿越城市轨道交通高架、地面和地下线路的监测项且,宜按但不限于表1~3中所列项且

    9.2.2穿越城市轨道交通高架

    表1城市轨道交通高架线路监测项目表

    助道交通地面线路监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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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3城市轨道交通地下线路监测项目表

    9.3.1基准点布置应选在穿越城轨工程施工影响范围以外的区域,并满足长期监测的要求。基准点的 数量不得少于3个。基准点的构造应按GB50026执行。 9.3.2测点位置选择应具有代表性,应能反映监测对象的变化特征。 9.3.3测点应以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的穿越段中心或影响较大位置为中线,按照近密远疏的原则进行布 置,测点间距宜取2m~10m。穿越中心区域可适当加密

    9.4.2当采用人工监测方法时,监测频率可参照DB11/490执行;当采用自动化系统监测时,数据采集 频率可采用20~60分钟/次。 9.4.3当发生预警或既有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有要求时,监测频率可适当加密。 9.4.4监测时间宜持续至穿越施工完成1年之后且结构变形稳定后。变形稳定标准为最后100天的平 均速率Vml0n不大于 0.01mm/d。

    9.5.1监测数据应真实、有效

    监测数据应定时报送,当发生预警或出现塌方、管涌等突发事故时应实时报送。 监测预警可划分为三个级别,即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监测预警分级及预警响应见

    9.5.3监测预警可划分为三个级别,即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监测预警分级及预警响应见 表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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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4监测预警分级及预警响应表

    9.5.4当监测数据达到预警条件时,应按相应的预警状态发出预警并启动相应的预警响应。预警快报 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发生预警的项目、状态、时间、测点编号、监测数据、建议等。 9.5.5应对已测数据根据日报、阶段报告要求及时进行整理,并结合施工进度对监测数据的变化趋势 及发生预警的可能性进行分析。 分析和报告

    9.6.1应编制的监测报告主要包括日报、预警报告、阶段报告和总结报告。 9.6.2监测日报应在穿越城轨工程监测周期内逐日报送当日监测情况,主要内容应包括施工进度、测 点布置图、日常巡视情况、日最大变化量及发生位置、累计最大变化量及发生位置、是否发生预警等, 监测数据日报表可参照附录D~I。 9.6.3阶段报告可根据穿越城轨工程进程、建设单位或运营单位要求的时间期限提交,统计分析阶段 监测数据、预判监测数据变化趋势、提出下步建议。主要内容除日报包含的内容外,还应包括预警分析、 监测数据阶段分析、监测结论、施工建议等。 9.6.4预警报告应在出现监测预警后提交,及时报告发生预警的项目及位置、预警情况、分析原因、 提出处置建议。主要内容应包括施工进度、测点布置图、当日巡视情况、超限情况、预警级别、发生预

    9.6.4预警报告应在出现监测预警后提交,及时报告发生预警的项目及位置、预警情况、分析原因、 提出处置建议。主要内容应包括施工进度、测点布置图、当日巡视情况、超限情况、预警级别、发生预 警原因分析、处置建议等。

    9.6.5总结报告应在穿越城轨工程监测工作完成后提交,汇总整理监测资料、记录分析监测数据、总 结预警及处置情况、总结监测工作、给出监测结论。主要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监测方案,施工进度, 监测实施情况,监测数据报表,数据分析图表,预警及处置情况,监测结论及建议。

    不稳定时,继续监测达到稳定,且穿越城轨工程完工不超过两年应进行后评估, 0.1.2后评估应对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进行综合分析,并对结构、轨道及限界等使用及安全状态进行评 古。 0.1.3后评估应明确穿越城轨工程实施对 量描述,并提出是否需继续

    施变形程度、有无损伤及损伤状态的定 量描述,并提出是否需继续 措施等建议

    后评估程序,应按图4的框图进行,包括资料调查、工后现场外观初步调查、评估等级选择、评信 范围及对象确定、工后检测方案编制、工后现场检测、检测结果对比分析、评估模型建立、评估参数设 定、后评估计算分析、后评估报告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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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评估所需的基础资料应包含工前检测评价报告、安全评估报告、穿越城轨工程施工图专项设 及施工资料、监测成果、既有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计及竣工资料、既有城市轨道交通大修和专项 料等。

    10.4现场外观初步调查

    10.4.1应对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结构的破损、渗漏、裂缝、变形缝张开等情况进行现场外观初步调查, 为评估等级确定提供依据。 0.4.2工后现场外观初步调查成果应与工前检测结果进行对比分析,明确有无新增损伤和原有损伤的 变化情况。

    DB11/T 915—2012 10.5.1评估等级应在资料调查及现场外观初步调查的基础上,依据DB11/T718确定 10.5.2评估等级分为三级,一级为轻微病害,二级为一般病害,三级为较重病害。 10.5.3偏离系数8等级划分按附录J进行。 10.5.4评估等级划分标准如下:

    OB11/T 915 2012 10.5.1评估等级应在资料调查及现场外观初步调查的基础上,依据DB11/T718确定。 10.5.2 评估等级分为三级,一级为轻微病害,二级为一般病害,三级为较重病害。 10.5.31 偏离系数8等级划分按附录J进行。 10.5.4评估等级划分标准如下: 10.5.4.1 达到下列条件之一,为三级: a) 偏离系数达到三级 出现新的渗漏,或既有渗漏达到或超过DB11/T718的隧道、车站等项目相应的分项状态评定 准的三级。 C) 出现新的结构裂缝。 既有裂缝达到或超过DB11/T718的隧道、桥梁等项目相应的分项状态评定标准的三级。 道床与结构产生剥离。

    10.5.4.1达到下列条件之一,为三级:

    a) 偏离系数8达到三级。 出现新的渗漏,或既有渗漏达到或超过DB11/T718的隧道、车站等项目相应的分项状态评 准的三级。 C 出现新的结构裂缝。 既有裂缝达到或超过DB11/T718的隧道、桥梁等项目相应的分项状态评定标准的三级。 e 道床与结构产生剥离

    10.5.4.2同时达到下列条件,为二级

    偏离系数达到二级。 b 既有渗漏达到DB11/T718的隧道、桥梁、车站等项目相应的分项状态评定标准的二级 C)既有裂缝达到DB11/T718的隧道、桥梁、车站等项目相应的分项状态评定标准的二级 L0.5.4.3未达到二级和三级条件时,可定为一级

    10.5.5可分别按照结构、轨道计算相应的偏离

    a)〇ig、°gl≥1.0时,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轨道、结构均进行一级评估; b)Sig≥1.0,gd<1.0时,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结构部分进行一级评估,轨道部分按照相应级别 评估; c)gl≥1.0,8jg<1.0时,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轨道部分进行一级评估,结构部分按照相应级别 评估。

    10.6 评估范围及对象

    .6.1后评估范围应按施工主要影响区域,结合工前与工后检测评价、安全评估报告、监测报告 经轨道交通运营单位确认。

    10.7工后检测方案编制

    10.7.1工后检测实施前应编制工后检测方案,应包括工程概况、检测范围、检测项目、检测依据、检 测方法、检测仪器设备、检测人员、检测计划等。 0.7.2工后检测具体项目应按附录K~L进行,应包含工前检测现场调查过的结构裂缝、变形缝等 10.7.3人防门、电梯、屏蔽门、消防管道等重要设施的检测,应按照相关标准进行。

    DB11/T 9152012

    工后检测使用的仪器设备应在检定或校准周期内, 仪器设备的精度、量程应满足检测需要。 10.9工后现场检测 10.9.1现场检测前应对仪器设备当前状态进行检查。 10.9.2工后现场检测应根据检测方案进行相关项目的检测。 10.9.3现场检测人员应遵守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安全管理规定。 10.9.4现场检测应做好既有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的保护。 10.9.5现场检测专业技术人员应满足GB/T50344的相关要求,

    10.10检测结果分析

    .10.1应对工后检测结果的合理性进行分析,当发现现场检测数据不足或异常时,应补充检测 .10.2应与工前检测评价结果进行对比,明确变形程度、有无新增损伤及损伤程度、既有损伤 情况,评估穿越城轨工程对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的影响程度。

    10.11模型建立及参数设定

    10.11.1评估模型应包括评估范围内的主要地层、穿越城轨工程、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影响范围内重 要的既有建筑物及构筑物、既有管线等对象,并能够反映各对象的空间位置关系与结构尺寸。 0.11.2应依据穿越城轨工程实施过程中揭示的实际地层及环境情况、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实际发生的 变形及变形过程,设定模型中所需的物理力学参数,验证评估模型的合理性,并对设定依据及其合理性 进行说明。

    10.12评估计算分析

    0.12.1评估计算分析应对受穿越城轨工程影响较大的评估对象的变形或受力情况进行检算 10.12.2评估计算模拟工序应与穿越城轨工程实际采用的工序一致。 10.12.3主体及附属结构的评估计算宜按附录M进行内力分析、强度及承载力检算,给出主要评估对 象的主要工序的应力图、应力集中部位、最大应力值及方向等。 10.12.4城市轨道交通重要设施设备的评估计算应结合其实际发生的变形,按照该设施设备的相应标 准进行评价。

    10.13.1应对穿越城轨工程的工程概况、与城市轨道交通的空间位置关系、工前检测结论、安全评估 结论、主要施工过程、监测控制标准、监测结论等进行说明。 10.13.2应对评估依据、评估范围、工后检测对象及范围、工后检测项目及方法、工后检测结果、后 平估对象、后评估模型及参数设定、评估方法、评估计算分析流程进行说明。 10.13.3应对穿越城轨工程对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的影响范围、影响程度、损伤及其变化情况等进行定 量描述,并对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后期使用安全状态给出明确结论。

    DB11/T 915—2012 10.13.4应对以下内容提出建议 a)是否需对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进行继续监测; b)是否应对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进行处理,以及相应的处理措施建议。 10.13.5后评估报告形式可参考附录N。

    DB11/T9152012 10.13.4应对以下内容提出建议 a)是否需对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进行继续监测; b)是否应对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进行处理,以及相应的处理措施建议。 10.13.5后评估报告形式可参考附录N。

    DB11/T 9152012附录A(规范性附录)工前检测评价检测项目表评价项目评价等级评价内容项目项目名称一级二级三级分类渗漏量检测★★★混凝土裂缝检测★★★变形缝调查★★★高架结构支座检测★★★结构周边状况检测★★结构混凝土强度检测★★碳化深度★★钢筋锈蚀检测★工前检测评价混凝土保护层厚度检测★钢筋位置检测★限界建筑限界★★★轨道几何形位调查★★★(含静态轨距、静态水平)钢轨及零部件调查★★★轨道道床裂缝调查★★★道床、结构剥离调查★★线路线路平纵断面调查★★★注:1.根据既有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的具体情况,可对检测项目进行必要调整。2.二级、三级评价进行现状调查时,应使用仪器定量检测,必要时可钻芯取样。3.一级评价进行现状调查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定量、定性相结合检测,21

    厂房标准规范范本DB11/T 9152012

    (资料性附录) 不同结构形式的城市轨道设施安全评估内容表

    (资料性附录) 不同结构形式的城市轨道设施安全评估内容表

    注: 1.同一结构形式的既有城市轨道交通,受修建时施工工艺、施工水平或某些突发事件影响,可能存 在不同的受力重点部位或某些受力薄弱部位,必要时,可通过对既有城市轨道交通修建时的设计资料 施工资料的详细了解,找出这些特殊部位,并进行单独验算,如下: ①盾构法施工的结构,管片拼装处为受力重点部位, ②既有城市轨道交通修建时,若某部位发生过塌或过大变形并经过后期处理,则该部位可能为受 力薄弱部位。 2.地上结构中的“柱"指车站或区间结构下部的墩柱

    1项目概况 2评估依据 3评估范围及对象 4评估内容及方法 5评估模型及参数设定 6评估计算与分析 7评估结论 8评估建议

    冶金标准DB11/T 9152012

    DB11/T 9152012

    附录D (资料性附录) 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结构变形监测且报表

    DB11/T 9152012

    4.1.1穿越城轨工程的初步专项设计方案应在对被穿越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工前检测评价的基础上进 行。 4.1.2穿越城轨工程的专家评审宜分设计安全性评审和施工安全性评审两个环节进行。设计安全性评 审内容包括穿越城轨工程的初步专项设计方案、工前检测评价报告、安全评估报告和施工图专项设计等, 施工安全性评审内容包括穿越城轨工程的施工方案、应急预案、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轨道防护方案、城市 轨道交通设施监测方案等。并经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及管理部门确认,

    4.3设计、施工、工前检测评价、安全评估、监测及后评估工作均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完成。

    4.3设计、施工、工前检测评价、安全评估、监测及后评估工作均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完成。

    住宅楼标准规范范本.1.1工前检测评价应在穿越城轨工程初步专项设计方案前进行。 .1.2工前检测评价应为穿越城轨工程的安全评估和专项设计方案的实施提供既有城市轨道交通设施 相关现状基础数据、资料和建议

    工前检测评价程序,应按图2进行,包括资料调查、现场外观初步调查、评价等级确定、工前 案编制、仪器设备确认、现场检测、检测结果分析和工前检测评价报告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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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2工前检测评价程序框图

    资料调查应包含既有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的设计、施工、竣工、大修和专项维修、被穿越记录等

    5.4现场外观初步调查

    现场外观初步调查包括对既有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结构的破损、渗漏、裂缝、变形缝张开等情况进行 现察或测量。当发现既有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存有病害,应以影像记录或检测数据等方式对其发生部位及 当前状态进行详细描述,

    5.5.1工前检测评价等级应在资料调查及现场外观初步调查的基础上,依据DB11/T718确定。 5.5.2评价等级分为三级,一级为轻微病害,二级为一般病害,三级为较重病害。 5.5.3评价等级划分标准如下:

    5.5.3.1达到下列条件之一,为三级:

    a)渗漏水达到或超过DB11/T718的隧道、车站等项目相应的分项状态评定标准的三级。 结构裂缝达到或超过DB11/T718的隧道、桥梁等项目相应的分项状态评定标准的三级 C) 变形缝或伸缩缝达到或超过DB11/T718的隧道、桥梁、车站等项目相应的分项状态评定标准的 三级。

    道床与结构产生剥离。

    5.5.3.2达到下列条件之一,为二级:

    DB11/T 9152012

    a)结构裂缝达到DB11/1718的隧道、 桥梁等项目相应的分项状态评定标准的二级。 b)变形缝达到DB11/T718的隧道、桥梁、车站等项目的分项状态评定标准相应的二级。

    5.6工前检测方案编制

    5.6.1现场检测前应编制检测方案,方案应包括工程概况、检测范围、检测项目、检测依据、检测方 法、检测仪器设备、检测人员、检测计划等 5.6.2检测范围应由穿越城轨工程的设计单位结合城市轨道交通原设计单位意见根据穿越城轨工程施

    5.6.3各评价等级选取的现场检测项目应按附

    工前检测使用的仪器设备应在检定或校准周期内,仪器设备的精度和量程满足检测需要

    5.8.1现场检测前应对仪器设备当前状态进行检查。 5.8.2 现场检测应根据检测方案进行相关项目的检测。 5.8.3现场检测人员应遵守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安全管理规定。 5.8.4 现场检测应做好既有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的保护。 5.8.5现场检测专业技术人员应满足GB/T50344的相关要求。

    应对检测结果的合理性进行分析,当发现现场检测数据不足或异常时,应补充检测。

    5.10工前检测评价报告

    5.10.1现场检测完成后应编制工前检测评价报告 5.10.2工前检测评价报告应包括项目背景、检测评价范围、评价项目、依据、方法、仪器设备、人员、 现状初步调查、现场检测成果、结论及建议等内容。 5.10.3工前检测评价报告应对工前检测评价工作进行总结,综合评价既有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结构、轨 道等方面的技术状态,对穿越城轨工程的初步专项设计方案和安全评估提出建议。 5.10.4工前检测评价结论应在结构、限界、轨道、线路等检测结果的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 5.10.4.1 应明确结构的变形和强度、建筑限界、轨道几何形位、线路平纵断面是否满足相关规范或行 车要求。

    DB11/T915—2012 5.10.4.2应对道床与结构是否存在剥离状况以及剥离程度有明确描述, 5.10.4.3 初步评价存在的病害对既有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安全的影响及影响程度。 5.10.5 建议中应明确提出初步专项设计方案中应保护的重要设施和安全评估应评估的主 容等。

    6.1.1安全评估应在工前检测评价及初步专项设计方案完成后、穿越城轨工程设计安全性评审前进行。 6.1.2安全评估宜采用三维模型进行计算评估。 5.1.3初设安全评估应明确给出穿越城轨工程对既有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安全影响的结论。当需要对既 有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进行监测时,初设安全评估应明确给出监测对象、项目及控制值U。。 6.1.4施工图安全评估应对施工图专项设计能否满足既有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安全运营进行验算,并给 出结论。

    安全评估程序,应按图3的框图进行,包括资料收集、评估对象确定、评估模型建立、评估参 初设安全评估、施工图安全评估、安全评估报告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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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3安全评估程序框图

    4.1安全评估的范围应由评估单位依据工前检测评价报告、 初步专项设计方案等,结合穿越城 对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的影响程度确定, 并经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及产权单位确认

    OB11/T915—2012 6.4.2安全评估的对象为评估范围内的既有城市轨道交通的隧道、桥梁、涵洞、路基主体结构,出入 口、风亭、通道等附属结构,道床、轨道,人防门、电梯、屏蔽门、消防管道等重要设施。

    6.5评估模型建立及参数设定

    6.5.1评估模型应包括评估范围内的主要地层、穿越城轨工程、既有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影响范围内 重要的既有建筑物及构筑物、既有管线等对象,并能够反映各对象的空间位置关系与结构尺寸 6.5.2应对模型中各对象需要设定的物理力学参数、设定依据及其合理性进行说明。 6.5.3应对评估模型进行验证,并对验证过程及结果的合理性进行说明

    评估计算分析应对评估对象的受力及变形情况

    6.6.2评估计算模拟工序应与初步专项设计、施工图专项设计中工序一致。 5.6.3主体及附属结构的评估计算宜按附录B进行变形分析、强度及承载力验算,给出主要评估对象 的主要工序的应力图、变形图,应力集中部位、最大变形部位、最大变形量及方向等。 6.6.4轨道、道床的评估计算应进行轨道几何形位,道床变形,道床与结构连接状况评估等,给出最 大变形部位、最大变形量及方向等。

    6.6.5重要设施设备的评估计算应进行变形分析,给出最大变形部位、最大变形量

    6.7监测对象及控制值

    6.7.1初设安全评估应结合既有城市轨道交通原设计与安全运营的要求,根据穿越城轨工程对评估对 象的影响程度提出监测范围、对象、项目、频率的要求及主要监测项目的控制值U。。

    6.8.1应对穿越城轨工程的工程概况、与既有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的空间位置关系、设计单位、施工单 位等情况进行说明。 6.8.2应对评估依据、评估范围、评估对象、评估内容、评估方法、评估计算分析流程进行说明。 5.8.3 应对穿越施工对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安全的影响范围、影响程度给出明确结论。

    a)对穿越城轨工程专项设计及施工的建议; b)穿越施工期间是否应进行监测,以及监测范围、监测对象、监测项目和监测控制值; C)穿越施工期间是否需采取轨道防护以及相应的措施: d)穿越城轨工程应注意防范的安全风险及应对措施。 5.8.5安全评估报告格式可参考附录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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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1.1穿越城轨工程初步专项设计所需的基础资料应包括穿越城轨工程的地勘资料、管线调查资料、 周边建筑物资料、工前检测评价报告、既有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计及施工资料、大修或专项维修资料等 .1.2穿越城轨工程初步专项设计应考虑对既有城市轨道交通主体及附属设施、道床、轨道及重要设 备等的影响,制定保障轨道交通安全的技术措施与应急要求等。 7.1.3穿越城轨工程初步专项设计内容应包括: 7.1.3.1应对穿越方式、穿越位置、结构形式及尺寸进行现场核定。 .1.3.2应绘制相应的平面图、断面图,准确反映穿越城轨工程与既有城市轨道交通的空间位置关系。 7.1.3.3穿越城轨工程初步专项设计应明确施工工法及技术要求

    7.2.1施工图专项设计应在初设安全评估的基础上,对初步专项设计进行深

    2.1施工图专项设计应在初设安全评估的基础上,对初步专项设计进行深化设计。

    a)复杂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 b) 降水对既有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影响较大; C) 穿越城轨工程结构复杂或采取新工法; 影响范围内包含部分曲线线路时,应延伸至整条曲线; e)既有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复杂或有重要设备。

    降水对既有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影响较大; 穿越城轨工程结构复杂或采取新工法; d) 影响范围内包含部分曲线线路时,应延伸至整条曲线; e) 既有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复杂或有重要设备。 7.2.3施工图专项设计应对降水、管线保护措施、施工工法及工艺、既有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的加固或 拆改移、轨道防护、监测等技术要求,并提出配合穿越城轨工程的运营组织与管理要求。 7.2.4施工图专项设计应确定穿越城轨工程与既有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的空间关系、施工工法及工艺、 参数,绘制相应的平面图、断面图、施工工序图、主要施工工艺图等,进行施工风险分析并提出应防范 的风险点和防范措施。

    2.3施工图专项设计应对降水、管线保护措施、施工工法及工艺、既有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的加 改移、轨道防护、监测等技术要求,并提出配合穿越城轨工程的运营组织与管理要求。 2.4施工图专项设计应确定穿越城轨工程与既有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的空间关系、施工工法及工 数,绘制相应的平面图、断面图、施工工序图、主要施工工艺图等,进行施工风险分析并提出应 风险点和防范措施。

    DB11/T915—2012 7.2.7对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进行轨道防护时,防护设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轨道概况介绍、防护范围、 预防性措施、轨道几何状态调整措施、道床结构整治措施、防护周期、监测范围、监测内容及手段、测 点布设要求、监测频率、监测周期及控制指标。 7.2.8对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的周边管线进行改移时,施工图专项设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管线改移前后 与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的位置关系、新管线的施工方法及工序安排。 7.2.9对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进行监测时,施工图专项设计应根据初设安全评估提出监测的范围、对象、 目、方法、测点布置、精度、频率及周期、监测控制值U。及分步控制值等,经设计安全性评审通过 后确认。 7.2.10对于穿越城轨工程中的连接工程,应进行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的防水专项设计

    8.1穿越城轨工程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图专项设计,结合工程所处地质条件、水文条件和周边环境状 况,及既有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状况,编制施工方案。 8.2施工方案应包括施工进度、人员、物资、设备等的安排,降水、管线改移、施工工法及工艺等的 具体施工措施,施工监测及巡视实施方案,既有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的保护措施和安全应急预案。 8.3施工方案应满足安全评估、施工图专项设计的要求。 8.4施工方案应针对施工图专项设计提出的风险点和防范措施给出具体的施工措施及保障措施, 8.5施工前应对穿越城轨工程影响范围内的不良地质分布、管线分布及渗漏水情况进行探查,并对施 工方案进行必要的调整。 8.6穿越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监测及既有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监测反馈结果及时调整施工 方案,满足既有城市轨道交通设施施工图专项设计提出的监测控制值及分步控制值要求 8.7对上跨、上穿、下穿的穿越城轨工程,宜在既有城市轨道交通停运期间穿越通过。 8.8对上跨、上穿、下穿的穿越城轨工程,应不间断穿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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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1一般规定 9.1.1监测单位应根据施工图专项设计并结合工前检测报告、安全评估报告、施工方案等编制监测实 施方案。 9.1.2监测实施方案应包括工程概况、监测项目、依据、测点布置、监测方法、仪器设备、人员、频 率及周期、监测控制值、监测数据管理、日常巡视内容及要求、监测工作计划、质量安全保证措施等。 9.1.3 应在穿越城轨工程施工前取3次稳定观测数据的平均值作为初始值。 9.1.41 监测初始值应在穿越城轨工程施工前反馈至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和穿越城轨工程建设单位 9.1.5监测使用的仪器设备应在检定或校准周期内,仪器设备精度应满足施工图专项设计的要求。 9.2监测项目 9.2.1监测项目应根据穿越城轨工程的安全评估报告、施工图专项设计及运营管理要求,综合施工安 全性专家评审意见确定。 9.2.2穿越城市轨道交通高架、地面和地下线路的监测项且,宜按但不限于表1~3中所列项且

    9.2.2穿越城市轨道交通高架

    表1城市轨道交通高架线路监测项目表

    助道交通地面线路监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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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3城市轨道交通地下线路监测项目表

    9.3.1基准点布置应选在穿越城轨工程施工影响范围以外的区域,并满足长期监测的要求。基准点的 数量不得少于3个。基准点的构造应按GB50026执行。 9.3.2测点位置选择应具有代表性,应能反映监测对象的变化特征。 9.3.3测点应以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的穿越段中心或影响较大位置为中线,按照近密远疏的原则进行布 置,测点间距宜取2m~10m。穿越中心区域可适当加密

    9.4.2当采用人工监测方法时,监测频率可参照DB11/490执行;当采用自动化系统监测时,数据采集 频率可采用20~60分钟/次。 9.4.3当发生预警或既有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有要求时,监测频率可适当加密。 9.4.4监测时间宜持续至穿越施工完成1年之后且结构变形稳定后。变形稳定标准为最后100天的平 均速率Vml0n不大于 0.01mm/d。

    9.5.1监测数据应真实、有效

    监测数据应定时报送,当发生预警或出现塌方、管涌等突发事故时应实时报送。 监测预警可划分为三个级别,即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监测预警分级及预警响应见

    9.5.3监测预警可划分为三个级别,即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监测预警分级及预警响应见 表4。

    DB11/T 9152012

    表4监测预警分级及预警响应表

    9.5.4当监测数据达到预警条件时,应按相应的预警状态发出预警并启动相应的预警响应。预警快报 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发生预警的项目、状态、时间、测点编号、监测数据、建议等。 9.5.5应对已测数据根据日报、阶段报告要求及时进行整理,并结合施工进度对监测数据的变化趋势 及发生预警的可能性进行分析。 分析和报告

    9.6.1应编制的监测报告主要包括日报、预警报告、阶段报告和总结报告。 9.6.2监测日报应在穿越城轨工程监测周期内逐日报送当日监测情况,主要内容应包括施工进度、测 点布置图、日常巡视情况、日最大变化量及发生位置、累计最大变化量及发生位置、是否发生预警等, 监测数据日报表可参照附录D~I。 9.6.3阶段报告可根据穿越城轨工程进程、建设单位或运营单位要求的时间期限提交,统计分析阶段 监测数据、预判监测数据变化趋势、提出下步建议。主要内容除日报包含的内容外,还应包括预警分析、 监测数据阶段分析、监测结论、施工建议等。 9.6.4预警报告应在出现监测预警后提交,及时报告发生预警的项目及位置、预警情况、分析原因、 提出处置建议。主要内容应包括施工进度、测点布置图、当日巡视情况、超限情况、预警级别、发生预

    9.6.4预警报告应在出现监测预警后提交,及时报告发生预警的项目及位置、预警情况、分析原因、 提出处置建议。主要内容应包括施工进度、测点布置图、当日巡视情况、超限情况、预警级别、发生预 警原因分析、处置建议等。

    9.6.5总结报告应在穿越城轨工程监测工作完成后提交,汇总整理监测资料、记录分析监测数据、总 结预警及处置情况、总结监测工作、给出监测结论。主要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监测方案,施工进度, 监测实施情况,监测数据报表,数据分析图表,预警及处置情况,监测结论及建议。

    不稳定时,继续监测达到稳定,且穿越城轨工程完工不超过两年应进行后评估, 0.1.2后评估应对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进行综合分析,并对结构、轨道及限界等使用及安全状态进行评 古。 0.1.3后评估应明确穿越城轨工程实施对 量描述,并提出是否需继续

    施变形程度、有无损伤及损伤状态的定 量描述,并提出是否需继续 措施等建议

    后评估程序,应按图4的框图进行,包括资料调查、工后现场外观初步调查、评估等级选择、评信 范围及对象确定、工后检测方案编制、工后现场检测、检测结果对比分析、评估模型建立、评估参数设 定、后评估计算分析、后评估报告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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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评估所需的基础资料应包含工前检测评价报告、安全评估报告、穿越城轨工程施工图专项设 及施工资料、监测成果、既有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计及竣工资料、既有城市轨道交通大修和专项 料等。

    10.4现场外观初步调查

    10.4.1应对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结构的破损、渗漏、裂缝、变形缝张开等情况进行现场外观初步调查, 为评估等级确定提供依据。 0.4.2工后现场外观初步调查成果应与工前检测结果进行对比分析,明确有无新增损伤和原有损伤的 变化情况。

    DB11/T 915—2012 10.5.1评估等级应在资料调查及现场外观初步调查的基础上,依据DB11/T718确定 10.5.2评估等级分为三级,一级为轻微病害,二级为一般病害,三级为较重病害。 10.5.3偏离系数8等级划分按附录J进行。 10.5.4评估等级划分标准如下:

    OB11/T 915 2012 10.5.1评估等级应在资料调查及现场外观初步调查的基础上,依据DB11/T718确定。 10.5.2 评估等级分为三级,一级为轻微病害,二级为一般病害,三级为较重病害。 10.5.31 偏离系数8等级划分按附录J进行。 10.5.4评估等级划分标准如下: 10.5.4.1 达到下列条件之一,为三级: a) 偏离系数达到三级 出现新的渗漏,或既有渗漏达到或超过DB11/T718的隧道、车站等项目相应的分项状态评定 准的三级。 C) 出现新的结构裂缝。 既有裂缝达到或超过DB11/T718的隧道、桥梁等项目相应的分项状态评定标准的三级。 道床与结构产生剥离。

    10.5.4.1达到下列条件之一,为三级:

    a) 偏离系数8达到三级。 出现新的渗漏,或既有渗漏达到或超过DB11/T718的隧道、车站等项目相应的分项状态评 准的三级。 C 出现新的结构裂缝。 既有裂缝达到或超过DB11/T718的隧道、桥梁等项目相应的分项状态评定标准的三级。 e 道床与结构产生剥离

    10.5.4.2同时达到下列条件,为二级

    偏离系数达到二级。 b 既有渗漏达到DB11/T718的隧道、桥梁、车站等项目相应的分项状态评定标准的二级 C)既有裂缝达到DB11/T718的隧道、桥梁、车站等项目相应的分项状态评定标准的二级 L0.5.4.3未达到二级和三级条件时,可定为一级

    10.5.5可分别按照结构、轨道计算相应的偏离

    a)〇ig、°gl≥1.0时,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轨道、结构均进行一级评估; b)Sig≥1.0,gd<1.0时,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结构部分进行一级评估,轨道部分按照相应级别 评估; c)gl≥1.0,8jg<1.0时,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轨道部分进行一级评估,结构部分按照相应级别 评估。

    10.6 评估范围及对象

    .6.1后评估范围应按施工主要影响区域,结合工前与工后检测评价、安全评估报告、监测报告 经轨道交通运营单位确认。

    10.7工后检测方案编制

    10.7.1工后检测实施前应编制工后检测方案,应包括工程概况、检测范围、检测项目、检测依据、检 测方法、检测仪器设备、检测人员、检测计划等。 0.7.2工后检测具体项目应按附录K~L进行,应包含工前检测现场调查过的结构裂缝、变形缝等 10.7.3人防门、电梯、屏蔽门、消防管道等重要设施的检测,应按照相关标准进行。

    DB11/T 9152012

    工后检测使用的仪器设备应在检定或校准周期内, 仪器设备的精度、量程应满足检测需要。 10.9工后现场检测 10.9.1现场检测前应对仪器设备当前状态进行检查。 10.9.2工后现场检测应根据检测方案进行相关项目的检测。 10.9.3现场检测人员应遵守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安全管理规定。 10.9.4现场检测应做好既有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的保护。 10.9.5现场检测专业技术人员应满足GB/T50344的相关要求,

    10.10检测结果分析

    .10.1应对工后检测结果的合理性进行分析,当发现现场检测数据不足或异常时,应补充检测 .10.2应与工前检测评价结果进行对比,明确变形程度、有无新增损伤及损伤程度、既有损伤 情况,评估穿越城轨工程对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的影响程度。

    10.11模型建立及参数设定

    10.11.1评估模型应包括评估范围内的主要地层、穿越城轨工程、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影响范围内重 要的既有建筑物及构筑物、既有管线等对象,并能够反映各对象的空间位置关系与结构尺寸。 0.11.2应依据穿越城轨工程实施过程中揭示的实际地层及环境情况、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实际发生的 变形及变形过程,设定模型中所需的物理力学参数,验证评估模型的合理性,并对设定依据及其合理性 进行说明。

    10.12评估计算分析

    0.12.1评估计算分析应对受穿越城轨工程影响较大的评估对象的变形或受力情况进行检算 10.12.2评估计算模拟工序应与穿越城轨工程实际采用的工序一致。 10.12.3主体及附属结构的评估计算宜按附录M进行内力分析、强度及承载力检算,给出主要评估对 象的主要工序的应力图、应力集中部位、最大应力值及方向等。 10.12.4城市轨道交通重要设施设备的评估计算应结合其实际发生的变形,按照该设施设备的相应标 准进行评价。

    10.13.1应对穿越城轨工程的工程概况、与城市轨道交通的空间位置关系、工前检测结论、安全评估 结论、主要施工过程、监测控制标准、监测结论等进行说明。 10.13.2应对评估依据、评估范围、工后检测对象及范围、工后检测项目及方法、工后检测结果、后 平估对象、后评估模型及参数设定、评估方法、评估计算分析流程进行说明。 10.13.3应对穿越城轨工程对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的影响范围、影响程度、损伤及其变化情况等进行定 量描述,并对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后期使用安全状态给出明确结论。

    DB11/T 915—2012 10.13.4应对以下内容提出建议 a)是否需对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进行继续监测; b)是否应对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进行处理,以及相应的处理措施建议。 10.13.5后评估报告形式可参考附录N。

    DB11/T9152012 10.13.4应对以下内容提出建议 a)是否需对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进行继续监测; b)是否应对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进行处理,以及相应的处理措施建议。 10.13.5后评估报告形式可参考附录N。

    DB11/T 9152012附录A(规范性附录)工前检测评价检测项目表评价项目评价等级评价内容项目项目名称一级二级三级分类渗漏量检测★★★混凝土裂缝检测★★★变形缝调查★★★高架结构支座检测★★★结构周边状况检测★★结构混凝土强度检测★★碳化深度★★钢筋锈蚀检测★工前检测评价混凝土保护层厚度检测★钢筋位置检测★限界建筑限界★★★轨道几何形位调查★★★(含静态轨距、静态水平)钢轨及零部件调查★★★轨道道床裂缝调查★★★道床、结构剥离调查★★线路线路平纵断面调查★★★注:1.根据既有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的具体情况,可对检测项目进行必要调整。2.二级、三级评价进行现状调查时,应使用仪器定量检测GB/标准规范范本,必要时可钻芯取样。3.一级评价进行现状调查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定量、定性相结合检测,21

    DB11/T 9152012

    (资料性附录) 不同结构形式的城市轨道设施安全评估内容表

    (资料性附录) 不同结构形式的城市轨道设施安全评估内容表

    注: 1.同一结构形式的既有城市轨道交通,受修建时施工工艺、施工水平或某些突发事件影响,可能存 在不同的受力重点部位或某些受力薄弱部位,必要时,可通过对既有城市轨道交通修建时的设计资料 施工资料的详细了解,找出这些特殊部位,并进行单独验算,如下: ①盾构法施工的结构,管片拼装处为受力重点部位, ②既有城市轨道交通修建时,若某部位发生过塌或过大变形并经过后期处理,则该部位可能为受 力薄弱部位。 2.地上结构中的“柱"指车站或区间结构下部的墩柱

    1项目概况 2评估依据 3评估范围及对象 4评估内容及方法 5评估模型及参数设定 6评估计算与分析 7评估结论 8评估建议

    DB11/T 9152012

    DB11/T 9152012

    矿山标准规范范本附录D (资料性附录) 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结构变形监测且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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