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50/T-349-2020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地质勘察与测量标准
- 文档部分内容预览:
2.1.13纵向测线,longitudinal survey lin
2.2.2岩土性质和抗力指标
3..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地质勘察宜按相应规划设计阶段白
3.0.4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地质勘察应根据工程不同设计阶段的 任务.目的和要求,针对拟建工程的结构类型.特点.规模和场地 地质条件,制定勘察大纲。 3.0.程重要性等级可根据工程规模、建筑类型和特点以及 因岩士工程问题造成工程破坏的后果,按照表3.0.5的规定进行 划分:
钢筋标准规范范本表3.0.5工程重要性等级
3.0.17根据国家有关法规需要定期进行检定的测量
证避免作业环境对仪器的影响。 、.18钻孔探井,探槽在编录测试完成后应及时要善回填, 鑫免对工程和人员造成危害,
4线路现状图测绘及线路定线测量 4.1一般规定 ? 下空间及地下管线测量。 4.1.2线路现状图测绘工作前,应尽量收集线路范围内的测绘成 果,并分析其适用性。在此基础上开展线路现状图修测或测绘工作。 4.1.3根据工程建设不同阶段的要求,可行性研究阶段线路现 状图比例尺可采用1:2000,初步勘察阶段和详细勘察阶段线路 现状图比例尺可采用1:500/车站局部地区和区间重点部位按设 计要求可选用1:200比例尺。 4.1.4线路现状图图或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国家基本比例尺 地形图图式第I部分/1:50Q 1:A0001:2000地形图图式》 GB/T20257.1和现行地方标准《重庆市城乡规划基础空间数据 要求》DB50/T592的有关规定,对于没有规定的图式符号,应在 技术设计.技术总结中进行说明。 4.1.5线路现状图测绘可选用全站仪数字化测图、航空摄影测 量成图.GNSS RTK测图.三维激光扫描仪测图.移动测量等能够 达到本标准规定精度的测绘方法,并应提供数字化成果。 4.1.人线路现状图测绘、表示方法、取舍和注记应符合现行行业 行国家标准《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24356的有关规定。 4.1.8需要进行房屋拆迁测量.勘测定界测量.水域地形测量等 工作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范》GB,
线路现状图测绘及线路定线测
地形图图式第I部分/1:50Q、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 GB/T20257.1和现行地方标准《重庆市城乡规划基础空间数折 要求》DB50/T592的有关规定,对于没有规定的图式符号,应在 技术设计技术总结中进行说明。
4.1.8需要进行房屋拆迁测量.勘测定界测量水域地形测量等
T50308的有关规定。
4.2.2地面图根控制测量应利用城市各等级控制点或城市轨道 交通工程地面各等级控制点进行加密,或采用GNSSRTK,图根 导线等方法进行布设,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GNSS RTK测量宜采用网络RTK仿法进行,困难地区 可采用后处理动态测量方法进行:GNSS高程测量宜与GNSS RTK同步测量,具体作业方法与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标准》CJ/T7的有关规定 2采用附合图根导线时附合次数东宜超过2次;现场无法 布设附合图根导线时,可布设支导线:图根导线测量技术要求应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范》GB/T50308的 有关规定。 4.2.3地下图根控制测量宜采用线测量方法进行,地下高程 控制测量可采用图根水准或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测量方法,其体作 业方法与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测量规范》CJJ/T8 的有关规定。当长和导线长度较短时,其技术要求应符合表4. 2.3的规定。
4.2.2地面图根控制测量应利用城市各等级控制点或城市车
控制测量可采用图根水准或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测量方法, 业方法与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测量规范》CJJ/ 的有关规定。当逝长和导线长度较短时,其技术要求应符合表 2.3的规定。
注::1n为测站数:
困难测区导线超长或导线边长过短时,应提高测量精度,导线坐标闭 应在+0,3m以内
困难测区导线超长或导线边长过短时,应提高测量精度,导线坐标闭合差 应在+0.3m以内
4.2.4地下图根导线宜布设为附合导线,条件不具备时,可布设
+tZt 处采用陀螺经纬仪加测方位角 4.3线路带状地形图测绘 4.3.1线路带状地形图应在收集已有地形图基础上进行,已有 地形图满足精度、现势性等要求时宜直接利用,否则应重新测绘。 4.3.2线路带状地形图分幅应符告下列规定 1带状地形图宜采用自由分幅,施测前应进行分幅设计: 2自设计线路起点线路前进方向顺序编号,编号以分数 表示,分母为总图幅数,分子为所在图幅号: 3图幅长度宜在100cm~150cm 之间,相邻图幅长度不宜 变化过大; 4分幅不宜设在重要建筑、路口.设计车站等位置;当线路 有比选方案时宜将其测绘在同一幅图内:当设计对接图位置有 特殊要求时,应满足设计要求。 4.3.3线路带状地形图测量范围应符合下列规定: 1/区间部分距中线距离在可行性研究阶段不应小于200m, 初勘阶段本应于700m,详勘阶段不应小于50m; 3带状地形图测量范围可根据勘察.设计.施工等工作需要 进行调整,线露周边有不良地质现象的还应包括其影响范围。
4.3.1线路带状地形图应在收集已有地形图基础上进行,已有
1带状地形图宜采用自由分幅,施测前应进行分幅设计; 2自设计线路起点沿线路前进方向顺序编号,编号以分数 表示,分母为总图幅数,分子为所在图幅号; 3图幅长度宜在 100cm~150cm 之间,相邻图幅长度不宜 变化过大; 4分幅不宜设在重要建筑、路口、设计车站等位置;当线路 有比选方案时宜将其测绘在同一幅图内;当设计对接图位置有 特殊要求时,应满足设计要求。 4.3.3线路带状地形图测量范围应符合下列规定: 1/区间部分距中线距离在可行性研究阶段不应小于200m,
4.3.3线路带状地形图测量范围应符合下列规定:
4.3.5线路带状地形图成图精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术要求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范》GB T50308和现行行业标准《城市测量规范》CJJ/T8的有关规定。 4.3.1现状地形图测绘结束后,应提交技术设计书.地形图所
表4.4.1地不管线取舍标准
4.4.2地下管线调查和测绘前应收集相关资料,内容宜包括: 认包有控制成果和地形图资料: 施工图.竣工图及相应的技术说明等资料; 3已建成的地下管线库.城管部件库,人防信息库等数据库 中涉及地下管线的资料: 4已有各种物探方法试验资料,探测误差统计与开挖验证
下交通设施的出入口和内部布局,地下管线明显点的分布和走 向.地面测量标志保存情况等,并了解当地的环境和地球物理条 件及可能对探查和测量产生的干扰
4.4.4线路沿线地下管线应进行实地调查.量测,并应符合下列
1应查明管线的性质(载体)、类型,理设方材质、建设日 期,权属单位和附属设施等: 2在明显管线点上应量测地下管线的埋深; 3应查明地下管线的规格,管道,管廊(沟)或管线隧道应量 测其断面尺寸,电缆管块(组)应量测其外包络的宽和高,多孔箱 涵应量测其单孔的断面尺寸,总孔数并根据设计或施工需要量 测占用孔数,地下管线规格应以毫米为单位表示: 4因缺乏明显管线点在已有明显管线点上不能查明有关 属性项目时,应注明原因或借助其他方式进行调查。 4.4.5隐蔽地下管线宜查明位置走向、埋深等,并应符合下列 规定: 1探查前应进行探查方法试验和仪器检校: 2地下管线探查应确定其交叉点、分支点.转折点、变径点, 起终点及附属设施中心点等特征点在地面的投影位置,对设计、 施工有特殊需要的位置也应进行探查: 3经探查定位的地不管线点宜设置地面标志; 4探查所获资料尚不能满足设计与施工要求时,应根据现 场情况确定补充开挠.调查与测绘的位置和范围。 4.4.6“地下管线测量可采用全站仪极坐标法或GNSSRTK方 法施测,测量内容应包括明显管线点,起终点,转折点等管线特征 点及管线附属设施的平面位置及高程。当地下管线中心线偏离
1应查明管线的性质(载体),类型,理设方试材质,建设日 期,权属单位和附属设施等: 2在明显管线点上应量测地下管线的埋深, 3应查明地下管线的规格,管道,管廊(沟)或管线隧道应量 测其断面尺寸,电缆管块(组)应量测其外包络的宽和高,多孔箱 涵应量测其单孔的断面尺寸,总孔数并根据设计或施工需要量 测占用孔数,地下管线规格应以毫米为单位表示: 4因缺乏明显管线点或在已有明显管线点上不能查明有关 属性项目时,应注明原因,或借助其他方式进行调查。
1探查前应进行探查方法试验和仪器检校: 2地下管线探查应确定其交叉点、分支点.转折点、变径点 起终点及附属设施中心点等特征点在地面的投影位置,对设计, 施工有特殊需要的位置也应进行探查: 3经探查定位的地不管线点宜设置地面标志; 4探查所获资料尚不能满足设计与施工要求时,应根据现 场情况确定补充开挠.调查与测绘的位置和范围。 4.4.6”地下管线测量可采用全站仪极坐标法或GNSSRTK方 法施测,测量内容应包括明显管线点,起终点,转折点等管线特征 点及管线附属设施的平面位置及高程。当地下管线中心线偏离
法施测,测量内容应包括明显管线点.起终点,转折点等管线我 点及管线附属设施的平面位置及高程。当地下管线中心线 检修井中心,且偏距大于0.2m时,应测量管线在地面的投景
置,并将检修井作为管线附属设施
1)埋深小于或等于3m时量测中误差本应大于十5cm; 2隐蔽管线点探查精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平面位置探查中误差不应大于十0.05元(元为管线中心 算: 2)埋深探查中误差不应大手+0.075h(h为管线中心埋 深,单位为厘米,当h190cm时按丸一100cm计算)。 3地下管线点的测量精度应符舍下列规定: 1)相对于邻近控制点的平面位置测量中误差不应大于 +5cm; 2)相对于邻近控制点的高程测量中误差不应大于 +5cm。 4特殊项目精度要求可根据设计或施工需要确定。 4.8地下管线数据宜按照管线和设施分层存储,并可根据设 需要输出专业管线图、综合管线图或管线部面图。地下管线数 分层.颜色.代号分类代码.图式等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 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1的有关规定。 4.9地下管线成果表内容宜包括管线点号管线连接点号管 类型管径或断面尺寸、材质、埋深.管线点坐标.高程.压力或 压,电缆根数或总孔数及已用孔数权属单位和埋设日期等。 等进行复查或复探。
管线点的几何精度和属性。
4.5地下空间测量 4.5.1地下空间测量内容包括地下空间设施,地下建筑物,地下 交通设施及其附属设施。 4.5.2地下空间调查和测绘前应进行现场踏勘和收集相关资 设施的出人口和内部布局等。资料收集的内容宜包括: 1已有控制成果和地形图资料; 2地下空间设施开发.利用和管理资料: 3地下空间设施工程档案包括设计图(含总平面图和平面 图),断面图.施工图.竣工图及相应的技术说朗等资料。 4.5.3对轨道交通线路沿线地不空间设施应进行现场调查,填 与属性信息调查表,属性信息调查表宜包括设施类型,主要用途 建筑结构.权属单位等内容 4.5.4地下空间测绘应测定各类地下空间特征点.线的坐标和 高程,除应符合本标准4.3节相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地下建筑物应测定其内轮廓,如设计施工需要结构厚度 时,应通过专项基础调查确定墙壁厚度; 2通风口地下通道及其出人口等主要设施应测注几何断 面各特征点坐标和顶.底板高程,地下通道转弯或高程变化处应 加测特征点座标和高程: 3 地建筑物底面高程注记应与地面高程注记相区分: 起点、终点、转折点、交点、变坡点等处内顶、内底板高程;地下通 道平面图上应注记衬材料和通道名称等: 5多层地下建筑宜分层施测。
表示。复杂或有特殊需要的地下空间宜用专题图表示。
4.6.1轨道交通线路定线测量宜根据设计,施工需要开展,包括 线路中线测量.线路纵横断面测量。中线测量和纵断面测量宜同 步开展,特殊情况下可分别进行 4.6.2轨道交通定线测量可利用线路带状地形图控制点或其加 密点,也可在该线路施工控制网点及其加密点上进行,加密控制 点精度不应低于图根控制点。 4.6.3线路定线测量前,应对线路中线设计资料进行复核,数据 无误后根据线路初步设计要求编制测量作业方案。 4.6.4线路中线桩应包括百米桩,曲线要素桩等,同时宜在车站 两端和站中,不同地物和地貌分界点.地形起伏变化处,沟坎渠坡 等处应设置加密桩。 4.6.5纵断面桩点间距直线段不应天于20m曲线段不应大于 10m。纵断面桩点应包括百米桩/曲线要素桩等,遇下列情况应 加桩: 1车站两端和站中; 2线路中线与建筑物、铁路、公路、桥涵沟渠、水域边界 交点: 3高差大于0.5ml的坡.坎上下等地形变化处: 4设计中有特殊要求的位置。 4.6.矿横断面间距与纵断面桩点间距宜保持一致,宜在每个纵 断面桩点上进行横断面测量。在直线段横断面测量应沿中线垂 直方向施测,在曲线段应沿线路法线方向施测。对于外业施测困 雄的区域,可利用大比例尺数字地形图图解获得横断面成果。
4.6.7纵横断面测量,可利用数字地形图解析,水准
利用数字地形图解析方法测量纵横断面时,应对地物地貌特 进行加密测量。
4.6.8纵横断面测量点应选择在反映地物,地貌特征以及河
4.6.10横断面测量宽度及测点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1测量宽度应包括左线中线左侧、右线中线右侧各不小于 30m及两中线之间的全部范围内: 2横断面测量宽度需充分考虑设计和施工方案,如线路两 侧形成边坡,测量宽度应包含边坡坡顶线或坡底线以外5m范围 3横断面测点间距一般为/10m地貌.地物变化复杂地段, 横断面测点应加密布设。 4.6.11纵横断面测量成果应通过内业检查.实地巡查和实地抽 查。实地巡查应覆盖沿线地物,地貌复杂区域,检核施放桩位是否 合理:实地抽查不应少于工作量的/5%。纵断面实地抽查测量精度 不应低于原施测精度,复测纵断面桩点平面点位较差不应大于十 10cm,高程较差不应大午10cm,横断面实地抽查宜在对应纵断面桩 点上设站,距离高差的检测互差限差应符合表4.6.11的规定。
表4.6.11横断面检测互差限差
为检测点至线露中桩的高差(m)。
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范》GB/T50308的有关规定,有特殊用途 的,可按照设计需要的比例尺绘制。 4.6.13线路定测成果应包括线路中桩高程表线路纵断面图, 客中桩横断面图。 4.6.14线路定测其他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轨道交通
5施工测量 5.1一般规定 施工测量,贯通误差测量,线路中线调整和结构断面测量,铺轨基 标测量,设备安装测量等内容。 5.1.2施工控制测量应满足轨道交通建施工和设备安装的精 度要求,控制点布设应充分考虑施工工序和施工工况,确保点位 稳定,方便使用和保护。 5.1.3施工控制测量应包括地面控制测量.联系测量.地下控制 测量。 5.1.4高架结构及桥梁施工测量应包括高架结构及桥梁的柱(墩 基础、柱(墩)、柱(墩)上的横梁横梁上的纵梁等结构的施工测量。 5.1.5隧道,车站施工测量应包括暗挖隧道,车站施工测量和明 挖隧道、车站施工测量 5.1.6暗挖隧道.车站施工测量应包括施工导线测量.施工高程 测量,隧道及车站施工测量等。 5.1.7明挖隧道、车站施工测量应包括基坑围护结构.基坑开挖 5.1.8/施工侧量方糜编写前应进行踏勘和收集资料,并根据工 设备等条件和要求编写施工测量方案。
量,明挖隧道、车站施工测量,暗挖隧道、站施无测量,车辆基地 施工测量,贯通误差测量,线路中线调整和结构断面测量,铺轨基 示测量,设备安装测量等内容。
5.1.2施工控制测量应满足
5.1.5隧道、车站施工测量应包括暗挖隧道、车站施工测量
,1.9施工期间应加强测量控制点保护,并对破坏的测量控制 点进行恢复。
5.1.10本标准未明确规定的其他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5.1.1本标准未明确规定的其他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范》GB/T50308的有关规定。
5.2地面控制测量 5.2.1地面控制网应根据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布局.建设步 骤和工程建设要求进行设计,并分等级布设! 5.2.2平面控制网应分为三个等级,一 等为城市轨道交通卫星 定位控制网,二等为线路卫星定位控制网等为线路精密导线 网。一等网应一次全面布设,二、三等网可分期、分线路布设。 5.2.3城市轨道交通卫星定位控制网投影面高程应与城市现有 坐标系统投影面高程一致,若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线路轨道的平均 高程与城市投影面高程的高差影响每开米大于5mm时,应采用 线路轨道平均高程作为投影面高
表5.2.4二等平面控制网主要技术要求
式中6//基线长度中误差(mm); a 囤定误差(mm); 6 比例误差系数(ppm); d 基线边长(km)。
表 5.2.5 一、二等平面控制网测量技术要求
5.2.6三等平面控制网应为附合导线,闭合导线或结点导线
三等平面控制网测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 量规范》GB/T50308的有关规定。 5.2.7二等,三等平面控制网使用前应采用I级全站仪进行边 长角度检核,检核限差应符合表5.2.7的规定,
注:&为检核边长度,单位为km。
5.2.8高程控制网布设范围应与地面平面控制网相适应,应分
两个等级布设,一等是城市轨道交通高程控制网,二等为轨道线 路高程控制网。一等网应一次全面布设,二等网应根据建设需要 分期布设。 5.2.9高程控制网应采用水准测量方法施测,一筹水准网水准 点平距间距应小于4km,二等水准网水准点平距间距应小于1. 5km。高程控制网测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测量规范》GB/T50308的有关规定。× 5.2.10水准点标石和标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城市轨道交通 永久性建筑加固坎上。 5.2.11凡符合一,二,三等平面控制网要求的现有城市控制点 的标石应充分利用。 5.2.12已建成的二等平面、高程控制网宜1~2年复测1次,也可 根据控制点稳定情况调整复测频次,控制网复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控制网复测方案与原控制网测量方案应一致; 2同一平面控制点复测结果与原成果坐标较差限差 为+24mm; 3同一高程控制点间复测高差与原成果高差较差限差为 6/工(L为高程控制点间水准路线长度,单位为千米)。 5.2.13控制网测量结束后,应提交下列资料: 二等平面控制网,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技术设计书: 控制点点之记; 控制网示意图; 4)外业观测手簿及其他记录: 5)仪器检验资料: 6控制网平差及精度评定资料: 上代用主
两个等级布设,一等是城市轨道交通高程控制网,二等为轨道 路高程控制网。一等网应一次全面布设,二等网应根据建设需要 分期布设。
面控制网,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技术设计书: 2控制点点之记; 控制网示意图; 4)外业观测手簿及其他记录: 5)仪器检验资料: 控制网平差及精度评定资料 7)控制点成果表:
8)技术总结。 2三等平面控制网,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技术设计书: 2)导线点点之记: 3)控制网示意图: 4)外业观测记录及内业计算成果; 5)仪器检验资料: 6导线点坐标及精度评定成果表 7技术总结。 3高程控制网,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技术设计书: 2)水准点点之记: 3)水准网示意图; 4)外业观测手簿及仪器检验资料 5)高程成果表及精度评定等资料: 6技术总结。 5.3联系测量 3.1联系测量应包括地面近井导线测量.近井水准测量以及 通过竖井、斜井平、钻孔的定向测量和高程传递测量。 ,3.2地面近井点包括平面近井点和高程近井点,应埋设在井 口附近便于观测和保护的位置,并标识清楚。 3.3/ /地面平面逆井点可直接利用卫星定位点或精密导线点测 设,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需进行线点加密时,地面平面近井点与卫星定位点或 青密导线点应构成附合或闭合导线:近井导线总长度不宜超 50m,导线边数不宜超过5条:
定,边长应大于50m,近并点点位中误差应小于10mm
条,传递高程的地下近井高程点不应少于2个,作业前应对地下
条,传递高程的地下近井高程点不应少于2个,作业前应对地下 定向边之间和高程点之间的儿何关系进行检核 5.3.5隧道贯通前的联系测量工作应不少于3次,宜在隧道掘 进到约100m,300m以及距贯通面100m~200m时分别进行一 次。各次地下近井定向边方位角较差应小于12",地下高程点高 程较差应小于3mm,符合要求时,可取各次测量成果平均值作为 后续测量起算数据指导隧道贯通。 5.3.6隧道单向贯通距离大于1.5km时,应采用高精度联系测 量方法或采取增加联系测量次数等,提高定向测量精度。 5.3.7根据现场条件,定向测量宜采用联系三角测量,陀螺全站 具体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布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 范》GB/T50308的有关规定。 5.3.8高程传递测量应包括地面近并水准测量.高程传递测量 以及地下近井水准测量。 5.3.9高程近井点应利用一七等水准点测定,并应构成附合, 闭合水准路线。高程近井点测量应符合本标准第5.2.9条和第 5.2.10条的规定。 5.3.10高程传递测量宜采用悬挂钢尺法,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 法,水准测量法。 5.3.11/传递高程时每次应独立观测三测回,测回间应变动仪 器高三测回测得地上.地下水准点间高差较差应小于3mm。 5.3/12在竖井内采用悬挂钢尺的方法进行高程传递时,应符合 下列规定: 1地上和地下安置的两合水准仪应同时读数,并应在钢尺 上悬挂与钢尺检定时相同质量的重锤: 2高差应进行温度,尺长改正,当并深超过50m时应进行钢
5.3.8高程传递测量应包括地面近井水准测量.高程传递测量
距隧道壁或设施应大于0.5m。
5.4.9地下平面控制测量应采用导线测量等方法。导线测量应
使用不低于Ⅱ级全站仪施测,左角各观测两测回,左右角平均 值之和与360°较差应小于4"边长往返观测各两测回,往返边长 平均值较差应小于4mm。 测角中误差应少于十2.5",测距中误考 应小于+3mm。
5.4.10控制点点位横向误差应符式5.4.10要求:
mmgX(0.8Xd/D) 式中:mu 导线点横向误差(mm): mg 贯通中误差(mm d 控制导线长度(m); D 贯通距离(m)。
(5. 4. 10)
5.4.11地控制导线延伸前,应对已有控制点进行检测,并以 稳定的控制点作为延伸测量的起点。 5.4.12控制导线点在隧道贯通前应至少测量三次,并宜与竖井 定向同步进行重合点重复测量坐标分量的较差应小于30× d/D(mm为控制导线长度,D为贯通距离,单位均为米)。满 足要求时,应取逐次测量平均值作为控制点成果指导隧道掘进。 等水准洲量方法,并应起管干地
5.4.15地下高程控制测量的方法和精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范》GB/T50308中二等水准测量的有 关规定。
5.4.16水准测量应在隧道贯通前进行三次,并应与高程传递测 量同步进行。重复测量的高程点间高程较差应小承5mm,满足要 求时,应取其平均值作为控制点成果。 5.4.17相邻竖井间或相邻车站间隧道贯通后应以地面二等平 强制归心标志,测量应符合表5.4.17.表5/4.18的规定。以地面 二等水准点为起算点,组成附合水准线路,在地下按照二等水准 测量精度布设水准点。
量同步进行。重复测量的高程点间高程较差应小承5mm,满足 求时,应取其平均值作为控制点成果。
面控制点为起算点,在地下布设地下精密导线点其点位应买 强制归心标志,测量应符合表5.4.17.表5/4.18的规定。以 二等水准点为起算点,组成附合水准线路,在地下按照二等力 测量精度布设水准点。
表5.4.17地下精密导线主要技术要求
注:1n为精密导线的角度个数,不宜超过30个,导线边长不应小于40m,且相邻 边比例不宜大于1; 2附合导线超长时,宜布设成结点导线网,结点间角度个数不应超过8个; 3其他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范》GB/T 50308的有关规定。
注:1为精密导线的角度个数,不宜超过30个,导线边长不应小于40m,且相邻 边比例不宜大于1; 2附合导线超长时,宜布设成结点导线网,结点间角度个数不应超过8个; 3其他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范》GB/T 50308的有关规定。 一E
水平角测回数 边长测回数 点位中误差(mm) 测距相对中误差 4 往返测距各2测回 15 1/40000
注:当测距边长小于120m时,测距相对中误差可不受上表限制,但测足 差不应大于+3mm
注:当测距边长小于120m时,测距相对中误差可不受上表限制,但测距边长中误 不应大于+3mm
5.4.19使用地下精密导线点时,应采用1级全站仪进行测角须 距检校。实测夹角与坐标解析夹角较差和实测边长与坐标解机 边长较差应满足本标准第5.2.7条中三等平面控制网边长角 检核限差
5.4.19使用地下精密导线点时,应采用1级全站仪进
边长较差应满足本标准第5.2.7条中三等平面控制网边长角度 检核限差。 5.5高架结构及桥梁施工测量 5.5.1进行高架结构及桥梁施工测量时,应根据高架线路结构 和桥梁设计图,选择卫星定位点、精密导线点和二等水准点等测 量控制点作为起算点。 5.5.2柱、墩基础施工应利用星定位点或精密导线点采用极 坐标法等进行放样,放样后应进行检核。 5.5.3同一里程多柱或柱不多桩组合的基础放样应分别进行, 放样后应对柱或桩间的几何关系进行检核。 5.5.4柱,墩基础放样精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横向放样中误差应小于+mm; 2柱,墩间距测量中误差应小于十5mm; 3各跨纵向累积测量中差应小于十5/nmm(n为跨数); 4柱下基础高程测量中误差应小于十10mm。 5.5.5基础放样后应测设基础施工控制桩,施工控制桩宜设立2 组,每组控制桩两侧应不少于2个,其中一组控制桩间连线宜垂 直于线露方向。 5.5.人柱墩基础施工时,应以施工控制桩为依据,测定基坑边 沿线基础结构混凝土模板位置线,其位置中误差应小于十 10mm;基底高程基础结构混凝土面或灌注桩桩顶高程中误差应 小于+10mm。 一
5.5.2柱.墩基础施工应利用卫星定位点或精密导线点采用机
2柱,墩间距测量中误差应小于十5mm; 3各跨纵向累积测量中误差应小于十5/nmm(n为跨数); 4柱下基础高程测量中误差应小于十10mm。 5.5.5基础放样后应测设基础施工控制桩,施工控制桩宜设立2 组,每组控制桩两侧应不少于2个,其中一组控制桩间连线宜垂 直于线露方向。 5.5.队柱墩基础施工时,应以施工控制桩为依据,测定基坑边 沿线基础绪构混凝土模板位置线,其位置中误差应小于+ 10mm:基底高程.基础结构混凝土面或灌注桩桩顶高程中误差应 小于+10mm。
5.5.7柱.墩基础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基础承台施工测量。基石 承台施工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5.5.7柱.墩基础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基础承台施工须
1主要放样内容应包括中心或轴线位置.模板支立位置和 顶面高程; 2基础承台中心或轴线位置测量中误差应小于十5mm.模 板支立位置测量中误差应小于十7.5mm.顶面高程测量中误差应 小于+5mm。 5.5.8柱.墩施工时,应对柱.墩中心位置.模板支立位置及尺 寸.垂直度以及顶部高程等进行检测。柱,中心位置测量中误 5mm.垂直度测量误差为1%顶部高程测量中误差不大于 +5mm。 1中心或轴线位置应利用施工控制桩或精密导线点进行测 设,测量精度应小于+5mm; 2施工模板位置线应以柱墩中心和轴线控制,用经纬仪或 钢卷尺进行标定,并以墨线标记: 3模板支立铅垂度可使用经纬仪或吊锤进行测量,垂直度 偏差应小于1%: 4高程可采用水准测量,钢尺丈量等方法,并应在设计高度 标记高程线。 5.5.10浇筑混凝土前,应对模板中心坐标和垂直度等进行复核 测量,模板中必坐标测量误差应小于十3mm,垂直度偏差应小 于1%。 标和高程 1/利用精密导线点,将柱.墩中心独立两次投测到柱、墩顶 帽,两次投测较差应小于3mm;以两次投点连线的中点作为最终 投点,并理设中心标志;中心标志固定后应测量其点位坐标,其实 测座标与设计座标较差应小于10mm: 2利用水准仪和悬吊的钢尺,将高程传递到每一个柱,墩顶
1主要放样内容应包括中心或轴线位置.模板支立位置和 顶面高程; 2基础承台中心或轴线位置测量中误差应小于十5mm.模 板支立位置测量中误差应小于十7.5mm.顶面高程测量中误差应 小于+5mm。
寸、垂直度以及顶部高程等进行检测。柱,墩中心位置测量 5mm.垂直度测量误差为1%.顶部高程测量中误差不大 +5mm.
1/利用精密导线点,将柱.墩中心独立两次投测到柱.堤 帽,两次投测较差应小于3mm;以两次投点连线的中点作为量 投点,并理设中心标志;中心标志固定后应测量其点位坐标,真 测坐标与设计坐标较差应小于10mm: 2利用水准仪和悬吊的钢尺,将高程传递到每一个柱,
部高程点上;高程传递按现行国家标准《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 范》GB/T12898的规定独立测量两次,其较差应小于5mm,并以 两次测量高程均值作为最终高程。 5.5.12横梁施工前,应对柱墩顶部中心位置高程及相柱距 进行检核和位置调整。依据检核后的控制点进行横梁位置标定。 5.5.13横梁现浇前应检测模板支立的位置.方位和高程,其轴 线测量误差应小于十5mm,结构断面尺寸和高程测量误差应小于 +1.5mm。 5.5.14预制梁安装前必须检查其几何尺寸和预埋件位置。 5.5.15纵梁架设前应对支承横梁土线路中线点、桥墩跨距和顶 帽上的高程点进行检测。 5.5.16纵梁采用混凝土预制梁安装预制梁时,其中线和高程 5.5.17纵梁采用混凝土现浇梁时,应在现浇梁端模上测设线路 中线和高程控制点,其测量精度均应小于十5mm。 5.6日 暗挖隧道库站施工测量 5.6.1施工测量前,应熟悉设计图纸,检核设计数据,并对已有 测量资料进行检核。 5.6.2施工竖井斜井等地面放样,应测设结构四角或十字轴 线,放样后应进行检核。临时结构放样中误差为十50mm,永久性 结构放样中误差为+20mm。 5.6.3暗挖隧道掘进初期,施工测量应以联系测量成果为起算 依据,进行地下施大导线和施工高程测量,测量前应对联系测量 成果进行检核,其中水平角较差应不大于十20",测距较差应不大 于十8mm,检核高程点间高差较差应不大于十6mm。 5.6.4随着暗挖隧道的延伸,应以地下平面控制点和高程控制
部高程点上:高程传递按现行国家标准《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 范》GB/T12898的规定独立测量两次,其较差应小于5mm,并 两次测量高程均值作为最终高程,
5.5.12横梁施工前,应对柱,墩顶部中心位置高程及相邻柱足 5.5.13横梁现浇前应检测模板支立的位置.方位和高程,其轮 线测量误差应小于十5mm,结构断面尺寸和高程测量误差应小于 +1.5mm。
5.5.14预制梁安装前必须检查其几何尺和预埋件位置
5.6.4随着暗挖隧道的延伸,应以地下平面控制点利
5.6.5暗挖隧道施工测量应以地下平面控制点或施工导线点测
5.6.7隧道贯通后,应立即进行平面和高程贯通误差测量
一 导线边数不应超过3条,总长不应超过180m 导线点宜设置在线路中线或隧道中线上? 2 3 施工导线测量技术要求应符合表.6.8规定。
1施工高程测量应采用水准测量方法,水准点宜每 50m设 置一个; 2施工高程测量可采用不低于DS3级水准仪和区格式木制 水准尺,并按城市四筹水准测量技术要求进行往返观测,其闭合 差应在十20/Lmm(L为水准路线长度,单位为千米)之内。 5.6.10 0矿山法隧道线路或结构中线测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中线测设应以地下平面控制点或施工导线点为起算点, 高程控制线测设应以地下高程控制点或施工高程点为起算点: 2*中线或结构中心线宜采用不低于Ⅲ级全站仪,高程控制 线宜采用不低于DS3级水准仪测定;隧道每掘进30m~50m应重 新标定中线和高程控制线,标定后应进行检查: 3曲线隧道施工宜采用全站仪极坐标法进行曲线要素点和
1激光指向仪设置的位置和光束方向,应根据中线和高程 控制线设定: 2仪器设置必须安全牢固,激光指向仪安置距工作面的距 离不应小于30m: 3隧道掘进中,应经常检查激光指向仪位置的正确性,并对 光束进行校正。 5.6.12采用喷锚构筑法进行隧道施卫时,宜以中线为依据,安 装超前导管.管棚及隧道初期支护中的钢拱架和边墙格栅以及控 制喷射混凝土支护的厚度,其测量允许误差为十20mm。 5.6.13采用弦线支距法测设曲线时.与弦线相对应的曲线矢距 在下列条件下,应以弦线代替曲线,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开挖土方和进行导管/管棚.格栅等混凝土支护施工,矢 距不大于20mm; 2混凝土结构施工,矢距不大于10mm。 5.6.14隧道二衬结构施工前应进行贯通测量,相邻车站或竖井 间的地下控制导线和水准线路应形成附合线路,并进行严密平 差;以平差后地下控制点作为二衬施工测量依据,进行中线和高 程控制线测量 5.6.15在隧道末贯通前必须进行二衬施工时,应采取增加控制 点测量次数(联系测量和控制点复测).钻孔投点以及加测陀螺方 位等方法,提高现有控制点精度,并以其调整中线和高程控制线。 同时应预留不小于150m长度的隧道不得进行二衬施工,作为贯 通误差调整段。待预留段贯通后,应以平差后的控制点为依据进 行二衬施工测量。 5.6.16用台库浇筑隧道边墙二衬结构时,台车两端中心点与中
间的地下控制导线和水准线路应形成附合线路,并进行严密斗 差;以平差后地下控制点作为二衬施工测量依据,进行中线和高 程控制线测量:
5.6.15在隧道末贯通前必须进行二衬施工时,应采取增加控制
点测量次数(联系测量和控制点复测),钻孔投点以及加测陀螺方 位等方法,提高现有控制点精度,并以其调整中线和高程控制线 同时应预留不小于150m长度的隧道不得进行二衬施工,作为贯 通误差调整段。待预留段贯通后,应以平差后的控制点为依据进 行二衬施工测量
5.6.16用台车浇筑隧道边墙二衬结构时,台车两端中心点与中
线偏离允许误差为十5mm。曲线段台车长度与其相应曲线的3 距不大于5mm 时,台车长度可代替曲线长度。台车两端隧道终
构断面中心点的高程,应采用直接水准测设,与其相应单程的设 计高程偏差应小于5mm。 5.6.17掘进机法隧道施T测量应包括掘进机始发.掘进和接收 三个阶段施工测量工作, 5.6.18掘进机始发井建成后,应利用联系测量成果加密测量控 制点,满足中线测设.掘进机组装反力架和导轨安装等测量需 要。线路中线、反力架及导轨测量控制点的三维坐标测设值与设 计值较差应小于3mm。 5.6.19掘进机姿态测量时,在掘进机土所设置的测量标志应符 合下列规定: 掘进机纵向或横向截面上,标志点间距离应尽量大,前标志点应 靠近切口位置,标志可粘贴反射片或安置棱镜: 2测量标志点的三维坐标系统应和掘进机几何坐标系统 一 致或建立明确的换算关系。 5.6.20掘进机就位始发前,必须利用人工测量方法测定掘进机 初始位置和掘进机姿态/掘进机自身导向系统测得的成果应与人 工测量结果一致。 5.6.21掘进机姿态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掘进机姿态测量内容应包括平面偏差.高程偏差,俯仰 角、方位角.滚转角及切口单程; 2应及时利用掘进机配置的导向系统或人工测量法对掘进 机姿态进行测量,并应定期采用人工测量方法对导向系统测定的 掘进机姿态数据进行检核校正; 测量时,测量频率应根据其导向系统精度确定:掘进机始发10环 内,到达接收井前50环内应增加人工测量频率; 4利用地下平面控制点和高程控制点测定掘进机测量标志 上且华声小
1掘进机婴态测量内容应包括平面偏差,高程偏差,俯仰 角、方位角滚转角及切口单程; 2应及时利用掘进机配置的导向系统或人工测量法对掘进 机姿态进行测量,并应定期采用人工测量方法对导向系统测定的 掘进机姿态数据进行检核校正; 测量时,测量频率应根据其导向系统精度确定;掘进机始发10环 内,到达接收井前50环内应增加人工测量频率; 4利用地下平面控制点和高程控制点测定掘进机测量标志 点,测量误差应小于十3mm
5掘进机姿态测量计算数据取位精度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范》GB/T50308的有关规定
有色金属标准5.6.22衬研环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衬砌环测量应在盾尾内完成管片拼装和衬砌环完成壁后 注浆两个阶段进行: 2在盾尾内管片拼装成环后应测量盾尾间隙: 3衬砌环完成壁后注浆后,宜在管片出车架后进行测量,内 面里程,测量误差应小于十3mm: 4每次测量完成后,应及时提供掘进机和衬砌环测量结果 供修正运行轨迹使用。 5.6.23车站采用分层开挖施工时,宜在各层测设地下控制导线 贯通测量。 5.6.24采用双侧壁或桩及梁柱导洞法施工时,应利用施工导线 测设壁.桩或梁柱的位置,其测量误差应小于十5mm。 5.6.25采用导洞法施工,上层边孔拱部隧道和下层边孔隧道两 侧客开挖到100m时,应进行上不层边孔的贯通测量,其上下层边 线的调整,并标定出隧道下层底板上的左,右线线路中心点和其 它特征点。 5.6.26车站钢管柱的位置,应根据车站线路中线点测定,其测 安装就位后应进行检核测量。 上的线路中线点和水准点,下层底板上恢复的线路中线点和水准 点,应与车站两侧测区间隧道的线路中线点进行贯通误差测量和线 路调整。贯通误差分配时应考虑车站施工现状,下层底板上的线
侧各开挖到100m时,应进行上不层边孔的贯通测量,其上下层达 孔贯通中误差为十30mm。贯/通测量后必须进行上、下层线路中 线的调整,并标定出隧道下层底板上的左,右线线路中心点和其 它特征点。
5.6.26车站钢管柱的位置,应根据车站线路中线点测定,其决 安装就位后应进行检核测量。 上的线路中线点和水准点,下层底板上恢复的线路中线点和水准 点,应与车站两侧区间隧道的线路中线点进行贯通误差测量和终 路调整。贯通误差分配时应考虑车站施工现状,下层底板上的级 路中线点和水准点调整幅度不宜超过5mm
。6,28车站站台的结构和装饰施工,应使用调整后的线路中线 和水准点。站台潜边线模板测设应以线路中线为依据,其间距 许误差应为0mm~十5mm。站台模板高程宜低于设计高程, 划设允许误差应为一5mm~0mm
5.6.28车站站台的结构和装饰施工酒店标准规范范本,应使用调整后的线路中线
点和水准点。站合浴边线模秘 允许误差应为0mm~十5mm。站台模板高程宜低于设计高程, 测设允许误差应为一5mm~0mm, 5.7明挖隧道、车站施工测量 5.7.1明挖隧道.车站施.T测量应包括其基坑围护结构.基坑开 挖和结构施工测量等。 5.7.2施工前测量人员应收集设计和测绘资料,对接收的测绘 资料应进行复核,对各类控制点进行检测,加固保护,并根据施工 方法和现场测量控制点状况制定施工测量方案。 5.7.3施工放样应依据卫星定位点精密导线点、二等水准点等 测量控制点进行。 5.7.4对精密导线点.二等水准点的检测方法和精度要求,应按 照本标准第5.2节的有关规定执行。检测成果与原成果较差,精 密导线点应小于10mml二等水准点应小于5mm。 5.7.5根据施工需要宜将明挖隧道区域内各种管线,地下建筑 物的投影位置放样到地面。/ 5.7.6基坑采用地下连续墙围护结构时,其施工测量应符合下 列规定: 1连续墙中心线放样允许误差应为十10mm 2内外导墙应平行于地下连续墙中线,其放样允许误差应 为+5mm 3 /连续墙槽施工中应测量其深度.宽度和垂直度: 差,偏差值应小手30mm。
....- 交通标准
- 相关专题: 地质勘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