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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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 布 人: 陈志英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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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4.3影响预测与评价阶段

    进行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依据国家、地方有关地下水环境的法规及标准,评价建设项 目对地下水环境的直接影响

    5.1.1地下水环境影响的识别应在初步工程分析和确定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的基础上进 行,根据建设项目建设期、运营期和服务期满后三个阶段的工程特征,识别其“正常状况” 和“非正常状况”下的地下水环境影响。 5.1.2对于随着生产运行时间推移对地下水环境影响有可能加剧的建设项目,还应按运营 期的变化特征分为初期、中期和后期分别进行环境影响识别 电线电缆标准

    5.2.1根据附录A,识别建设项目所属的行业类别。 5.2.2根据建设项目的地下水环境敏感特征,识别建设项目的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

    5.3.1识别可能造成地下水污染的装置和设施(位置、规模、材质等)及建设项目在建设 期、运营期、服务期满后可能的地下水污染途径。 5.3.2识别建设项目可能导致地下水污染的特征因子。特征因子应根据建设项目污废水成 分(可参照HJ/T2.3)、液体物料成分、固废浸出液成分等确定

    5.3.1识别可能造成地下水污染的装置和设施(位置、规模、材质等)及建设项目在建设 期、运营期、服务期满后可能的地下水污染途径。 5.3.2识别建设项目可能导致地下水污染的特征因子。特征因子应根据建设项目污废水成 分(可参照HJ/T2.3)、液体物料成分、固废浸出液成分等确定

    5.3.1识别可能造成地下水污染的装置和设施(位置、规模、材质等)及建设项目在建设

    6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分级

    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应依据建设项目行业分类和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进行判定,可

    6.2评价工作等级划分

    6. 2. 1 划分依据

    6.2.1.1根据附录A确定建设项目所属的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

    6.2.1.1根据附录A确定建设项目所属的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 6.2.1.2建设项目的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可分为敏感、较敏感、不敏感三级,分级原则见 表1。

    表1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表

    6.2.2建设项目评价工作等级

    6.2.2.1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

    设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见表2

    表2评价工作等级分级表

    6.2.2.2对于利用废弃盐岩矿井洞穴或人工专制盐岩洞穴、废弃矿井巷道加水幕系统、人 工硬岩洞库加水幕系统、地质条件较好的含水层储油、枯竭的油气层储油等形式的地下储油 库,危险废物填埋场应进行一级评价,不按表2划分评价工作等级。 6.2.2.3当同一建设项目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场地时,各场地应分别判定评价工作等级 并按相应等级开展评价工作。 6.2.2.4线性工程根据所涉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和主要站场位置(如输油站、泵站、加油 站、机务段、服务站等)进行分段判定评价等级,并按相应等级分别开展评价工作。

    7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求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应充分利用已有资料和数据,当已有资料和数据不能满足评价要求

    时,应开展相应评价等级要求的补充调查,必要时进行勘察试验

    7.2.1详细掌握调查评价区环境水文地质条件,主要包括含(隔)水层结构及分布特征、 地下水补径排条件、地下水流场、地下水动态变化特征、各含水层之间以及地表水与地下水 之间的水力联系等,详细掌握调查评价区内地下水开发利用现状与规划。 7.2.2开展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详细掌握调查评价区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和地下水动态 监测信息,进行地下水环境现状评价。 7.2.3基本查清场地环境水文地质条件,有针对性地开展现场勘察试验,确定场地包气带 特征及其防污性能。 7.2.4采用数值法进行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对于不宜概化为等效多孔介质的地区,可根 据自身特点选择适宜的预测方法, 7.2.5预测评价应结合相应环保措施,针对可能的污染情景,预测污染物运移趋势,评价 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 7.2.6根据预测评价结果和场地包气带特征及其防污性能,提出切实可行的地下水环境保 护措施与地下水环境影响跟踪监测计划,制定应急预案

    7.2.6根据预测评价结果和场地包气带特征及其防污性能,提出切实可行的地

    7.3.1基本掌握调查评价区的环境水文地质条件,主要包括含(隔)水层结构及其分布特 征、地下水补径排条件、地下水流场等。了解调查评价区地下水开发利用现状与规划 7.3.2开展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基本掌握调查评价区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进行地下水 环境现状评价。 7.3.3根据场地环境水文地质条件的掌握情况,有针对性地补充必要的现场勘察试验, 7.3.4根据建设项目特征、水文地质条件及资料掌握情况,选择采用数值法或解析法进行 影响预测,预测污染物运移趋势和对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 7.3.5提出切实可行的环境保护措施与地下水环境影响跟踪监测计划。

    7.4.1了解调查评价区和场地环境水文地质条件。 7.4.2基本掌握调查评价区的地下水补径排条件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7.4.3采用解析法或类比分析法进行地下水影响分析与评价。 7.4.4提出切实可行的环境保护措施与地下水环境影响跟踪监测计划

    7.5.2二级评价环境水文地质资料的调查精度要求能够清晰反映建设项目与环境敏感区、 也下水环境保护目标的位置关系,并根据建设项自特点和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程度确定调查精 度,建议一般以不低于1:50000比例尺为宜

    7.5.2二级评价环境水文地质资料的调查精度要求能够清晰反映建设项目与环境敏感区、

    8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8.1.1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工作应遵循资料搜集与现场调查相结合、项目所在场地 调查(勘察)与类比考察相结合、现状监测与长期动态资料分析相结合的原则。 8.1.2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工作的深度应满足相应的工作级别要求。当现有资料不 能满足要求时,应通过组织现场监测或环境水文地质勘察与试验等方法获取。 8.1.3对于一、二级评价的改、扩建类建设项目,应开展现有工业场地的包气带污染现状 调查。 8.1.4对于长输油品、化学品管线等线性工程,调查评价工作应重点针对场站、服务站等 可能对地下水产生污染的地区开展。

    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评价范围应包括与建设项目相关的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以能说明 地下水环境的现状,反映调查评价区地下水基本流场特征,满足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 为基本原则。 污染场地修复工程项目的地下水环境影响现状调查参照HJ25.1执行

    8.2.2调查评价范围确定

    8.2.2.1建设项目(除线性工程外)地下水环境影响现状调查评价范围可采用公式计算法、 查表法和自定义法确定。 当建设项目所在地水文地质条件相对简单,且所掌握的资料能够满足公式计算法的要求 时,应采用公式计算法确定(参照HJ/T338);当不满足公式计算法的要求时,可采用查表 法确定。当计算或查表范围超出所处水文地质单元边界时,应以所处水文地质单元边界为宜。 a)公式计算法

    式中:L一下游迁移距离,m; a一变化系数,a≥1,一般取2; K一渗透系数,m/d,常见渗透系数表见附录B表B.1; I一水力坡度,无量纲; T一质点迁移天数,取值不小于5000d; n一有效孔隙度,无量纲。 采用该方法时应包含重要的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所得的调查评价范围如图2所示

    图2调查评价范围示意图

    表3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评价范围参照表

    定文 可根据建设项目所在地水文地质条件自行确定,需说明理由。 8.2.2.2线性工程应以工程边界两侧向外延伸200m作为调查评价范围;穿越饮用水源准 保护区时,调查评价范围应至少包含水源保护区;线性工程站场的调查评价范围确定参照 8.2.2.1。

    在充分收集资料的基础上,根据建设项目特点和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程度,开展调查工作, 主要内容包括: a)气象、水文、土壤和植被状况; b)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地貌特征与矿产资源: c)包气带岩性、结构、厚度、分布及垂向渗透系数等:

    d)含水层岩性、分布、结构、厚度、理藏条件、渗透性、富水程度等;隔水层(弱透 水层)的岩性、厚度、渗透性等; e)地下水类型、地下水补径排条件: f)地下水水位、水质、水温、地下水化学类型 g)泉的成因类型,出露位置、形成条件及泉水流量、水质、水温,开发利用情况; h)集中供水水源地和水源井的分布情况(包括开采层的成井密度、水井结构、深度以 及开米历史); i)地下水现状监测并的深度、结构以及成井历史、使用功能; j)地下水环境现状值(或地下水污染对照值)。 场地范围内应重占调杏)

    8.3.2地下水污染源调查

    8.3.2.2对于一、二级的改、扩建项目,应在可能造成地下水污染的主要装置或设施附近 开展包气带污染现状调查,对包气带进行分层取样,一般在0~20cm埋深范围内取一个样品, 其他取样深度应根据污染源特征和包气带岩性、结构特征等确定,并说明理由。样品进行浸 溶试验,测试分析浸溶液成分。

    8.3.3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

    价区地下水水质现状及地下水流场,为地下水环境现状评价提供基础资料。

    水位的监测,掌握或了解评 价区地下水水质现状及地下水流场,为地下水环境现状评价提供基础资料。 .3.3.2污染场地修复工程项目的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参照HJ25.2执行

    8.3.3.3现状监测点的布设原则

    8.3.3.4地下水水质现状监测取样要求

    a)地下水水质取样应根据特征因子在地下水中的迁移特性选取适当的取样方法。 b)一般情况下,只取一个水质样品,取样点深度宜在地下水位以下1.0m左右。 c)建设项目为改、扩建项目,且特征因子为DNAPLs(重质非水相液体)时,应至少 在含水层底部取一个样品。

    8.3.3.5地下水水质现状监测因子

    8.3.3.6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频率要求

    水位监测频率要求 1)评价等级为一级的建设项目,若掌握近3年内至少一个连续水文年的枯、平、丰 水期地下水位动态监测资料,评价期内至少开展一期地下水水位监测;若无上述 资料,依据表4开展水位监测。 2)评价等级为二级的建设项目,若掌握近3年内至少一个连续水文年的枯、丰水期 地下水位动态监测资料,评价期可不再开展现状地下水位监测;若无上述资料, 依据表4开展水位监测,

    表4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频率参照表

    3)评价等级为三级的建设项目,若掌握近3年内至少一期的监测资料,评价期内可 不再进行现状水位监测;若无上述资料,依据表4开展水位监测。 b)基本水质因子的水质监测频率应参照表4,若掌握近3年至少一期水质监测数据, 基本水质因子可在评价期补充开展一期现状监测;特征因子在评价期内需至少开展 一期现状值监测。 c)在包气带厚度超过100m的评价区或监测井较难布置的基岩山区,若掌握近3年内 至少一期的监测资料,评价期内可不进行现状水位、水质监测;若无上述资料,至 少开展一期现状水位、水质监测

    8.3.3.7地下水样品采集与现场测定

    a)地下水样品应采用自动式采样泵或人工活塞闭合式与散口式定深采样器进行采集。 b)样品采集前,应先测量井孔地下水水位(或地下水位埋深)并做好记录,然后采用 潜水泵或离心泵对采样井(孔)进行全井孔清洗,抽汲的水量不得小于3倍的井筒 水(量)体积。 c)地下水水质样品的管理、分析化验和质量控制按照HJ/T164执行。pH、Eh、DO、 水温等不稳定项目应在现场测定

    8.3.4环境水文地质勘察与试验

    8.3.4.1环境水文地质勘察与试验是在充分收集已有资料和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的基础 上,针对需要进一步查明的地下水含水层特征和为获取预测评价中必要的水文地质参数而进 行的工作。 8.3.4.2除一级评价应进行必要的环境水文地质勘察与试验外,对环境水文地质条件复杂 且资料缺少的地区,二级、三级评价也应在区域水文地质调查的基础上对场地进行必要的水 文地质勘察。 8.3.4.3环境水文地质勘察可采用钻探、物探和水土化学分析以及室内外测试、试验等手 段开展,具体参见相关标准与规范,

    义地质勘祭 8.3.4.3环境水文地质勘察可采用钻探、物探和水土化学分析以及室内外测试、试验等手 段开展,具体参见相关标准与规范。

    淋滤试验等,有关试验原则与方法参见附录C。在评价工作过程中可根据评价等级和资料掌 握情况选用。

    8.3.4.5进行环境水文地质勘察时,除采用常规方法外,还可采用其他辅助方法配合勘察。 8.4地下水环境现状评价

    8.4.1地下水水质现状评价

    8.4.1.1GB/T14848和有关法规及当地的坏保要求是地下水环境现状评价的基本依据。对 属于GB/T14848水质指标的评价因子,应按其规定的水质分类标准值进行评价;对于不属 于GB/T14848水质指标的评价因子,可参照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标准(如GB3838、 GB5749、DZ/T0290等)进行评价。现状监测结果应进行统计分析,给出最大值、最小值 均值、标准差、检出率和超标率等, 8.4.1.2地下水水质现状评价应采用标准指数法。标准指数>1,表明该水质因子已超标 标准指数越大,超标越严重。标准指数计算公式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a)对于评价标准为定值的水质因子,其标准指数计算方法见公式2:

    式中:P.一第i个水质因子的标准指数,无量纲:

    C一第i个水质因子的监测浓度值,mg/L; Csi一第i个水质因子的标准浓度值,mg/L。 b)对于评价标准为区间值的水质因子(如pH值),其标准指数计算方法见公式3、公 式4:

    式中:PpH一pH的标准指数,无量纲 pH一pH监测值; pH.一标准中pH的上限值;

    8.4.2包气带环境现状分析

    对于污染场地修复工程项目和评价工作等级为一、二级的改、扩建项目,应开展包气带 污染现状调查,分析包气带污染状况

    9.1.1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应遵循 HJ2.1中确定的原则。考虑到地下水环境污染 的复杂性、隐蔽性和难恢复性,还应遵循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的原则,预测应为评价各方案 的环境安全和环境保护措施的合理性提供依据。 9.1.2预测的范围、时段、内容和方法均应根据评价工作等级、工程特征与环境特征,结 合当地环境功能和环保要求确定,应预测建设项目对地下水水质产生的直接影响,重点预测 对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

    9.1.3在结合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对工程设计方案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推荐的选 址(选线)方案可能引起的地下水环境影响进行预测,

    9.1.3在结合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对工程设计方案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推荐的选

    9.2.1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范围一般与调查评价范围一致。 9.2.2预测层位应以潜水含水层或污染物直接进入的含水层为主,兼顾与其水力联系密切 且具有饮用水开发利用价值的含水层。

    9.2.3当建设项目场地天然包气带垂向渗透系数小于1×10℃cm/s或厚度超过100m时,预 则范围应扩展至包气带。

    9.2.3当建设项目场地天然包气带垂向渗透系数小于1×10cm/s或厚度超过100m时,预

    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时段应选取可能 键时段,至少包括污染发生后 00d、1000d,服务年限或能反映 重要的时间节点

    .4.1一般情况下,建设项 分别进行预测 9.4.2已依据GB16889、GB18597、GB18598、GB18599、GB/T50934设计地下水污染 防渗措施的建设项目,可不进行正常状况情景下的预测

    9.4.2已依据GB16889、GB18597、GB18598、GB18599、GB/T50934设计地下水污染

    预测因子应包括: a)根据5.3.2识别出的特征因子,按照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其他类别进行分类, 并对每一类别中的各项因子采用标准指数法进行排序,分别取标准指数最大的因子 作为预测因子; b)现有工程已经产生的且改、扩建后将继续产生的特征因子,改、扩建后新增加的特 征因子; c)污染场地已查明的主要污染物: d)国家或地方要求控制的污染物

    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源强的确定应充分结合工程分析。 a)正常状况下,预测源强应结合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和相关设计规范确定,如GB50141 GB 50268 等

    b)非正常状况下,预测源强可根据工艺设备或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因系统老化或腐蚀 程度等设定。

    9.7.1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方法包括数学模型法和类比分析法。其中,数学模型 法包括数值法、解析法等方法。常用的地下水预测数学模型参见附录D。

    9.7.2预测方法的选取应根据建设项目工程特征、水文地质条件及资料掌握程度来确定, 当数值方法不适用时,可用解析法或其他方法预测。一般情况下,一级评价应采用数值法 不宜概化为等效多孔介质的地区除外;二级评价中水文地质条件复杂且适宜采用数值法时 建议优先采用数值法:三级评价可采用解析法或类比分析法,

    采用数值法预测前,应先进行参数识别和模型

    a)污染物的排放对地下水流场没有明显的影响。 b)评价区内含水层的基本参数(如渗透系数、有效孔隙度等)不变或变化很小

    a)污染物的排放对地 下水流场波 b)评价区内含水层的基本参数(如渗透系数、有效孔隙度等)不变或变化很小, 采用类比分析法时,应给出类比条件。类比分析对象与拟预测对象之间应满足以下

    a)二者的坏境水文地质条件、水动力场条件相似。 b)二者的工程类型、规模及特征因子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具有相似性。 9.7.6地下水坏境影响预测过程中,对于采用非本导则推荐模式进行预测评价时,须明确 所采用模式适用条件,给出模型中的各参数物理意义及参数取值,并尽可能的采用本导则中 的相关模式进行验证。

    9.8.1水文地质条件概

    根据调查评价区和场地环境水文地质条件,对边界性质、介质特征、水流特征和补径排 等条件进行概化。

    传深源概化包适排放形移式 化为点源、线源、面源:排放规律 续相定排放以及瞬时排放

    9.8.3水文地质参数初始值的确定

    预测所需的包气带垂 值的获取应以收 集评价范围内已有水文地质资料为 现场试验获取

    9.9.1给出特征因子不同时段的影响范围、程度,最大迁移距离。 9.9.2给出预测期内场地边界或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处特征因子随时间的变化规律。 9.9.3当建设项目场地天然包气带垂向渗透系数小于1×10cm/s或厚度超过100m时,须 考虑包气带阻滞作用,预测特征因子在包气带中迁移。

    10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0.1.1评价应以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和地 施阶段(建设期、运营期及服务期满后)不同环节及不同污染防控措施下的地下水环境影响 进行评价。 10.1.2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未包括环境质量现状值时,应叠加环境质量现状值后再进行评 价。

    10.1.1评价应以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和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结果为依据,对建设项目各实 施阶段(建设期、运营期及服务期满后)不同环节及不同污染防控措施下的地下水环境影响 进行评价。

    进行评价。 0.1.2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未包括环境质量现状值时,应叠加环境质量现状值后再进行评 介。 0.1.3应评价建设项目对地下水水质的直接影响,重点评价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环境保护目 标的影响

    0.1.3应评价建设项目对地下水水质的直接影响,重点评价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环境保护目 标的影响。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一般与调查评价范围

    10.3.1采用标准指数法对建设项目地下

    10.3.2对属于GB/T14848水质指标的评价因子,应按其规定的水质分类标准值进行评价 对于不属于GB/T14848水质指标的评价因子,可参照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标准的水质 标准值(如GB3838、GB5749、DZ/T0290等)进行评价,

    平价建设项目对地下水水质影响时,可采用以下判据评价水质能否满足标准的要寸

    10.4.1以下情况应得出可以满足标准要求的结论:

    a)建设项目各个不同阶段施工管理标准规范范本,除场界内小范围以外地区,均能满足GB/T14848或国家( 业、地方)相关标准要求的; b)在建设项目实施的某个阶段,有个别评价因子出现较大范围超标,但采取环保措施 后,可满足GB/T14848或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标准要求的

    10.4.2以下情况应得出不能满足标准要求的

    a)新建项目排放的主要污染物,改、扩建项目已经排放的及将要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在 评价范围内地下水中已经超标的; b)环保措施在技术上不可行,或在经济上明显不合理的

    11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与对策

    1.1.1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与对策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 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相关规定瓦楞纸箱标准,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 重点突出饮用水水质安全的原则确定。

    1.1.2地下水环境坏保对策措施建议应根据建设项目特点、调查评价区和场地坏境水文地 质条件,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提出的污染防控对策的基础上,根据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结 果,提出需要增加或完善的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和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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