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330-2013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已勘误.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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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1 为在建筑边坡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及质量控制中贯彻执行国家技术经济政策,做到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确保质量和保护环境,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岩质边坡高度为30m 以下(含30m) 、土质边坡高度为15m 以下(含15m) 的建筑边坡工程以及岩石基坑边坡工程。
    超过上述限定高度的边坡工程或地质和环境条件复杂的边坡工程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进行专项设计,采取有效、可靠的加强措施。
    1.0.3 软土、湿陷性黄土、冻土、膨胀土和其他特殊性岩土以及侵蚀性环境的建筑边坡工程,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应专业标准的规定。
    1.0.4 建筑边坡工程应综合考虑工程地质、水文地质、边坡高度、环境条件、各种作用、邻近的建(构)筑物、地下市政设施、施工条件和工期等因素,因地制宜,精心设计,精心施工。

    1.0.1为在建筑边坡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及质量控制中贯 彻执行国家技术经济政策,做到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合 理、确保质量和保护环境,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岩质边坡高度为30m以下(含30m)、土 质边坡高度为15m以下(含15m)的建筑边坡工程以及岩石基 坑边坡工程。 超过上述限定高度的边坡工程或地质和环境条件复杂的边坡 工程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进行专项设计,采取有效、 可靠的加强措施。 1.0.3软土、湿陷性黄土、冻土、膨胀土和其他特殊性岩土以 及侵蚀性环境的建筑边坡工程,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应专业标准 的规定。

    彻执行国家技术经济政策,做到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合

    工程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进行专项设计,采取有效、 可靠的加强措施。 1.0.3软土、湿陷性黄土、冻土、膨胀土和其他特殊性岩土以 及侵蚀性环境的建筑边坡工程,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应专业标准 的规定。

    度、环境条件、各种作用、近的建(构)筑物、地下市政设 施、施工条件和工期等因素,因地制宜,精心设计,精心施工。 1.0.5建筑边坡工程除应符合本规范外螺栓标准,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 关标准的规定。

    在建筑场地及其周边,由于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开挖或填筑 工所形成的人工边坡和对建:(构)筑物安全或稳定有不利影响 自然斜坡。本规范中简称边坡。

    为保证边坡稳定及其环境的安全,对边坡采取的结构性支 加固与防护行为。

    边坡影响范围内或影响边坡安全的岩土体、水系、建(构) 物、道路及管网等的统称。

    没计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边坡。

    2. 1. 5临时性边坡

    没计使用年限不超过2年的边坡

    2.1.9 重力式挡墙

    依靠自身重力使边坡保持稳定的支护结构。 2.1.10扶壁式挡墙 counterfort retaining wall

    由立板、底板、扶壁和墙后填土组成的支护结构。

    2.1.11桩板式挡墙

    由抗滑桩和桩间挡板等构件组成的支护结构。

    由抗滑桩和桩间挡板等构件组成的支护结构。

    2.1.12坡率法sloperatiomethoc

    2.1.14软弱结构面

    断层破碎带、软弱夹层、含泥或岩屑等结合程度很差、 强度极低的结构面。

    2.1.16 边坡塌滑区

    计算边坡最大侧压力时潜在滑动面和控制边坡稳定的夕 构面以外的区域

    包括边坡岩体黏聚力、重度和边坡高度等因素影响的综合内 擦角

    根据信息法施工和施工勘察反馈的资料,对地质结论、设计 参数及设计方案进行再验证,确认原设计条件有较大变化,及时 补充、修改原设计的设计方法。

    根据施工现场的地质情况和监测数据,对地质结论、设计参 放进行验证,对施工安全性进行判断并及时修正施工方案的施工 方法。

    在建筑边坡工程施工中自上而下分阶开挖及支护的施工 方法。

    2.1.22 岩石锚杆

    弹性半空间地基上某点所受的法向压力与相应位移的比值, 称温克尔系数。

    2.2.1 作用和作用效应

    2.2.2材料性能和抗力性能

    a 上阶边坡的宽度;坡脚到坡顶重要建筑物基础外边缘 的水平距离; 锚杆杆体截面面积;滑动面面积; A。—一锚固体截面面积; A,一一锚杆钢筋或预应力钢绞线截面面积; B 肋柱宽度;

    2. 2. 4 计算系数

    3.1.1建筑边坡工程设计时应取得下列资料:

    1工程用地红线图、建筑平面布置总图、相邻建筑物的平、 立、剖面和基础图等; 2场地和边坡勘察资料; 3边坡环境资料; 4施工条件、施工技术、设备性能和施工经验等资料; 5有条件时宜取得类似边坡工程的经验。 3.1.2一级边坡工程应采用动态设计法。二级边坡工程宜采用 动态设计法。 3.1.3建筑边坡工程的设计使用年限不应低于被保护的建(构) 筑物设计使用年限。 3.1.4建筑边坡支护结构形式应考虑场地地质和环境条件、边 坡高度、边坡侧压力的大小和特点、对边坡变形控制的难易程度 以及边坡工程安全等级等因素,可按表3.1.4选定

    表3.1.4边坡支护结构常用形式

    3.1.5规模天、破环后果很严重、难以处理的滑坡、危岩、泥 石流及断层破碎带地区,不应修筑建筑边坡。 3.1.6山区工程建设时应根据地质、地形条件及工程要求,因 地制宜设置边坡,避免形成深挖高填的边坡工程。对稳定性较差 且边坡高度较大的边坡工程宜采用放坡或分阶放坡方式进行 理。 3.1.7当边坡坡体内洞室密集而对边坡产生不利影响时,应根 据洞室大小和深度等因素进行稳定性分析,采取相应的加强 措施。 3.1.8存在临空外倾结构面的岩土质边坡,支护结构基础必须 置于外倾结构面以下稳定地层内。 3.1.9边坡工程平面布置、竖向及立面设计应考虑对周边环境 的影响,做到美化环境,体现生态保护要求。 3.1.10当施工期边坡变形较大且大于规范、设计充许值时,应 采取包括边坡施工期临时加固措施的支护方案。 3.1.11对已出现明显变形、发生安全事故及使用条件发生改变 的边坡工程,其鉴定和加固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边坡工程鉴 定与加固技术规范》GB50843的有关规定执行。 3.1.12下列边坡工程的设计及施工应进行专门论证: 1高度超过本规范适用范围的边坡工程; 2地质和环境条件复杂、稳定性极差的一级边坡工程; 3 边坡塌滑区有重要建(构)筑物、稳定性较差的边坡 工程; 4采用新结构、新技术的一、二级边坡工程。 3.1.13建筑边坡工程的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规定。

    、1.6山区工程建设时应根据地质、地形条件及工程要求,因 也制宜设置边坡,避免形成深挖高填的边坡工程。对稳定性较差 边坡高度较大的边坡工程宜采用放坡或分阶放坡方式进行 台理。

    3.1.7当边坡坡体内洞室密集而对边坡产生不利影响时,

    。1.7当边坡坡体内洞室密集而对边坡产生不利影响时,应根 居洞室大小和深度等因素进行稳定性分析,采取相应的加强 普施。

    3.2边坡工程安全等级

    3.2.1边坡工程应根据其损坏后可能造成的破坏后果(危

    3.2.1边坡工程应根据其损坏后可能造成的破坏后果(危及人 的生命、造成经济损失、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严重性、边坡类

    的生命、造成经济损失、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严重性、边坡类

    型和边坡高度等因素,按表3.2.1确定边坡工程安全等级。

    表3.2.1边坡工程安全等级

    注:1一个边坡工程的各段,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不同的安全等级; 2对危害性极严重、环境和地质条件复杂的边坡工程,其安全等级应根据工 程情况适当提高; 3 很严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严重: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 生生相生

    3.2.2破坏后果很严重、严重的下列边坡工程,其安全等级应 定为一级: 1由外倾软弱结构面控制的边坡工程; 2工程滑坡地段的边坡工程; 3边坡塌滑区有重要建(构)筑物的边坡工程, 3.2.3边坡滑区范围可按下式估算:

    中:L 边坡坡顶塌滑区外缘至坡底边缘的水平投影距离(m);

    H一边坡高度(m); の一坡顶无荷载时边坡的破裂角(°);对直立土质边坡 可取45°十Φ/2,?为土体的内摩擦角;对斜面土质 边坡,可取(β十β)/2,β为坡面与水平面的夹角, 为土体的内摩擦角;对直立岩质边坡可按本规范 第6.3.3条确定;对倾斜坡面岩质边坡可按本规范 第 6.3. 4条确定。

    3.3.1边坡工程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支护结构达到最大承载能力、锚固系统失效、发生不适 于继续承载的变形或坡体失稳应满足承载能力极限状态的设计 要求; 2支护结构和边坡达到支护结构或邻近建(构)筑物的正 常使用所规定的变形限值或达到耐久性的某项规定限值应满足正 常使用极限状态的设计要求。 3.3.2边坡工程设计所采用作用效应组合与相应的抗力限值应 符合下列规定: 1按地基承载力确定支护结构或构件的基础底面积及理深 或按单桩承载力确定桩数时,传至基础或桩上的作用效应应采用 荷载效应标准组合;相应的抗力应采用地基承载力特征值或单桩 承载力特征值: 2计算边坡与支护结构的稳定性时,应采用荷载效应基本 组合,但其分项系数均为1.0; 3计算锚杆面积、锚杆杆体与砂浆的锚固长度、锚杆锚固 体与岩土层的锚固长度时,传至锚杆的作用效应应采用荷载效应 标准组合; 4在确定支护结构截面、基础高度、计算基础或支护结构 内力、确定配筋和验算材料强度时,应采用荷载效应基本组合, 并应满足下式的要求:

    式中:S一一基本组合的效应设计值; R一一结构构件抗力的设计值: %一一支护结构重要性系数,对安全等级为一级的边坡不 应低于1.1,二、三级边坡不应低于1.0 5计算支护结构变形、锚杆变形及地基沉降时,应采用荷 载效应的准永久组合,不计入风荷载和地震作用,相应的限值应 为支护结构、锚杆或地基的变形充许值; 6支护结构抗裂计算时,应采用荷载效应标准组合,并考 虑长期作用影响; 7抗震设计时地震作用效应和荷载效应的组合应按国家现 行有关标准执行。

    3.3.3地震区边坡工程应按下列原则考虑地震作用的影响:

    1边坡工程抗震设防烈度应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确 定的本地区地震基本烈度,且不应低于边坡塌滑区内建筑物的设 防烈度; 2抗震设防的边坡工程,其地震作用计算应按国家现行有 关标准执行;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的地区,边坡工程支护结构可 不进行地震作用计算,但应采取抗震构造措施,抗震设防烈度6 度以上的地区,边坡工程支护结构应进行地震作用计算,临时性 边坡可不作抗震计算; 3支护结构和锚杆外锚头等,应按抗震设防烈度要求采取 相应的抗震构造措施。 3.3.4抗震设防区,支护结构或构件承载能力应采用地震作用 效应和荷载效应基本组合进行验算。 3.3.5边坡工程设计应包括支护结构的选型、平面及立面布置 计算、构造和排水,并对施工、监测及质量验收等提出要求。

    3.3.6边坡支护结构设计时应进行下列计算和验算:

    1支护结构及其基础的抗压、抗弯、抗剪、局部抗压承载 力的计算:支护结构基础的地基承载力计算:

    2锚杆锚固体的抗拔承载力及锚杆杆体抗拉承载力的计算;

    2锚杆锚固体的抗拔承载力及锚杆杆体抗拉承载力的记

    3支护结构稳定性验算。

    3.3.7边坡支护结构设计时尚应进行下列计算和验算:

    1地下水发育边坡的地下水控制计算; 2对变形有较高要求的边坡工程还应结合当地经验进行变 形验算。

    1地下水发育边坡的地下水控制计算; 2对变形有较高要求的边坡工程还应结合当地经验进行变 验算。

    4.1.1下列建筑边坡工程应进行专门性边坡工程地质勘察: 1 超过本规范适用范围的边坡工程: 2地质条件和环境条件复杂、有明显变形迹象的一级边坡工程 3边坡邻近有重要建(构)筑物的边坡工程。 4.1.2除本规范第4.1.1条规定外的其他边坡工程可与建筑工 程地质勘察一并进行,但应满足边坡勘察的工作深度和要求,勘 察报告应有边坡稳定性评价的内容。大型和地质环境复杂的边坡 工程宜分阶段勘察;当地质环境复杂、施工过程中发现地质环境 与原勘察资料不符且可能影响边坡治理效果或因设计、施工原因 变更边坡支护方案时尚应进行施工勘察。

    表4.1.3岩质边坡的破坏形式分类

    4.1.4岩质边坡工程勘察应根据岩体主要结构面与坡向的关系、 结构面的倾角大小、结合程度、岩体完整程度等因素对边坡岩体 类型进行划分,并应符合表4.1.4的规定

    表 4.1.4岩质边坡的岩体分类

    续表 4. 1. 4

    注:1结构面指原生结构面和构造结构面,不包括风化裂隙; 2外倾结构面系指倾向与坡向的夹角小于30°的结构面; 3不包括全风化基岩;全风化基岩可视为土体; 4I类岩体为软岩,应降为Ⅱ类岩体;I类岩体为较软岩且边坡高度大于 15m时,可降为Ⅱ类; 5当地下水发育时,Ⅱ、Ⅲ类岩体可根据具体情况降低一档; 6强风化岩应划为IV类;完整的极软岩可划为Ⅲ类或IV类; 7当边坡岩体较完整、结构面结合差或很差、外倾结构面或外倾不同结构面 的组合线倾角27°~75°,结构面贯通性差时,可划为Ⅲ类; 8当有贯通性较好的外倾结构面时应验算沿该结构面破坏的稳定性,

    4. 1.5当无外倾结构面及外倾不同结构面组合时,完整、

    整的坚硬岩、较硬岩宜划为I类,较破碎的坚硬岩、较硬岩宜划 为Ⅱ类;完整、较完整的较软岩、软岩宜划为Ⅱ类,较破碎的较 软岩、软岩可划为Ⅲ类。 4.1.6确定岩质边坡的岩体类型时,由坚硬程度不同的岩石互 层组成且每层厚度小于或等于5m的岩质边坡宜视为由相对软弱 岩石组成的边坡。当边坡岩体由两层以上单层厚度大于5m的岩 体组成时,可分段确定边坡岩体类型。

    的坚硬岩、较硬岩宜划为I类,较破碎的坚硬岩、较硬岩宜划 Ⅱ类;完整、较完整的较软岩、软岩宜划为Ⅱ类,较破碎的较 欠岩、软岩可划为Ⅲ类。

    1.8边坡工程勘察等级应根据边坡工程安全等级和地质环境 复杂程度按表4.1.8划分

    表 4. 1. 8 边坡工程勘察等级

    4.1.9边坡地质环境复杂程度可按下列标准判别: 1地质环境复杂:组成边坡的岩土体种类多,强度变化大, 均匀性差,土质边坡潜在滑面多,岩质边坡受外倾结构面或外倾 不同结构面组合控制,水文地质条件复杂; 2地质环境中等复杂:介于地质环境复杂与地质环境简单 之间; 3地质环境简单:组成边坡的岩土体种类少,强度变化小, 均匀性好,土质边坡潜在滑面少,岩质边坡不受外倾结构面或外 倾不同结构面组合控制,水文地质条件简单。 4.1.10工程滑坡应根据工程特点按现行国家有关标准执行

    4.2边坡工程勘察要求

    4.2.1边坡工程勘察前除应收集边坡及邻近边坡的工程地质资 料外,尚应取得下列资料: 1附有坐标和地形的拟建边坡支挡结构的总平面布置图; 2边坡高度、坡底高程和边坡平面尺寸; 3拟建场地的整平高程和挖方、填方情况; 4’拟建支挡结构的性质、结构特点及拟采取的基础形式 尺寸和理置深度: 5边坡滑塌区及影响范围内的建(构)筑物的相关资料:

    6边坡工程区域的相关气象资料: 7场地区域最大降雨强度和二十年一遇及五十年一遇最大 降水量;河、湖历史最高水位和二十年一遇及五十年一遇的水位 资料;可能影响边坡水文地质条件的工业和市政管线、江河等水 源因素,以及相关水库水位调度方案资料: 8对边坡工程产生影响的汇水面积、排水坡度、长度和植 被等情况; 9边坡周围山洪、冲沟和河流冲淤等情况。 4.2.2边坡工程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 1场地地形和场地所在地貌单元: 2岩土时代、成因、类型、性状、覆盖层厚度、基岩面的 形态和坡度、岩石风化和完整程度; 3岩、土体的物理力学性能; 4主要结构面特别是软弱结构面的类型、产状、发育程度, 延伸程度、结合程度、充填状况、充水状况、组合关系、力学属 性和与临空面的关系; 5地下水水位、水量、类型、主要含水层分布情况、补给 及动态变化情况; 6岩土的透水性和地下水的出露情况; 7不良地质现象的范围和性质; 8地下水、土对支护结构材料的腐蚀性: 9坡顶邻近(含基坑周边)建(构)筑物的荷载、结构、 基础形式和埋深,地下设施的分布和埋深。 4.2.3边坡工程勘察应先进行工程地质测绘和调查。工程地质 测绘和调查工作应查明边坡的形态、坡角、结构面产状和性质 等,工程地质测绘和调查范围应包括可能对边坡稳定有影响及受 边坡影响的所有地段。 4.2.4边坡工程勘探应采用钻探(直孔、斜孔)、坑(井)探, 槽探和物探等方法。对于复杂、重要的边坡工程可辅以洞探。位 岩溶发育的边坡除采用上述方法外,尚应采用物探

    4.2.5边坡工程勘探范围应包括坡面区域和坡面外围一一定的区 域。对无外倾结构面控制的岩质边坡的勘探范围:到坡顶的水平 距离一般不应小于边坡高度;外倾结构面控制的岩质边坡的勘探 范围应根据组成边坡的岩土性质及可能破坏模式确定。对于可能 按土体内部圆弧形破坏的土质边坡不应小于1.5倍坡高。对可能 沿岩土界面滑动的土质边坡,后部应大于可能的后缘边界,前缘 应大于可能的剪出口位置。勘察范围尚应包括可能对建(构)筑 物有潜在安全影响的区域,

    范围应根据组成边坡的岩土性质及可能破坏模式确定。对于可能 按土体内部圆弧形破坏的土质边坡不应小于1.5倍坡高。对可能 沿岩土界面滑动的土质边坡,后部应大于可能的后缘边界,前缘 应大于可能的剪出口位置。勘察范围尚应包括可能对建(构)筑 物有潜在安全影响的区域。 4.2.6勘探线应以垂直边坡走向或平行主滑方向布置为主,在 拟设置支挡结构的位置应布置平行和垂直的勘探线。成图比例尺 应大于或等于1:500,剖面的纵横比例应相同。 4.2.7勘探点分为一般性勘探点和控制性勘探点。控制性勘探 点宜占勘探点总数的1/5~1/3,地质环境条件简单、大型的边 坡工程取1/5,地质环培

    4.2.6勘探线应以垂直边坡走向或平行主滑方向布置为主

    拟设置支挡结构的位置应布置平行和垂直的勘探线。成图比 应大于或等于1:500,部面的纵横比例应相同

    应大于或等于1:500,剖面的纵横比例应相同。 4.2.7勘探点分为一般性勘探点和控制性勘探点。控制性勘探 点宜占勘探点总数的1/5~1/3,地质环境条件简单、大型的边 坡工程取1/5,地质环境条件复杂、小型的边坡工程取1/3,并 应满足统计分析的要求。 4.2.8详细勘察的勘探线、点间距可按表4.2.8或地区经验确

    4.2.7勘探点分为一般性勘探点和控制性勘探点。控制性

    宜占勘探点总数的1/5~1/3,地质环境条件简单、大型的边 工程取1/5,地质环境条件复杂、小型的边坡工程取1/3,并 满足统计分析的要求。

    4.2.8 详细勘察的勘探线、点间距可按表 4. 2.8 或地

    每一单独边坡段勘探线不应少于2条,每条勘探线不应少于 个勘探点,

    表4.2.8详细勘察的勘探线、点间距

    4.2.9边坡工程勘探点深度应进人最下层潜在滑面2.0m~ 5.0m,控制性钻孔取大值,一般性钻孔取小值;支挡位置的控 制性勘探孔深度应根据可能选择的支护结构形式确定。对于重力 式挡墙、扶壁式挡墙和锚杆挡墙可进人持力层不小于2.0m:对

    于悬臂桩进入嵌固段的深度土质时不宜小于悬臂长度的1. 岩质时不小于 0.7倍。

    岩质时不小于0.7倍。 4.2.10对主要岩土层和软弱层应采样进行室内物理力学性能试 验,其试验项目应包括物性、强度及变形指标,试样的含水状态 应包括天然状态和饱和状态。用于稳定性计算时土的抗剪强度指 标宜采用直接剪切试验获取,用于确定地基承载力时土的峰值抗 剪强度指标宜采用三轴试验获取。主要岩土层采集试样数量:土 层不少于6组,对于现场大剪试验,每组不应少于3个试件;岩 样抗压强度不应少于9个试件。岩石抗剪强度不少于3组。需要 时应采集岩样进行变形指标试验,有条件时应进行结构面的抗剪 强度试验。 4.2.11建筑边坡工程勘察应提供水文地质参数。对于土质边坡 及较破碎、破碎和极破碎的岩质边坡宜在不影响边坡安全条件 下,通过抽水、压水或渗水试验确定水文地质参数。 4.2.12建筑边坡工程勘察除应进行地下水力学作用和地下水物 理、化学作用的评价以外,还应论证孔隙水压力变化规律和对边 坡应力状态的影响,并应考虑雨季和暴雨过程的影响。 4.2.13对于地质条件复杂的边坡工程,初步勘察时宜选择部分 钻孔理设地下水和变形监测设备进行监测。 4.2.14除各类监测孔外,边坡工程勘察工作中的探井、探坑和 探槽等在野外工作完成后应及时封填密实。 4.2.15对大型待填的填土边坡宜进行料源勘察,针对可能的取 料地点,查明用于边坡填筑的岩土工程性质,为边坡填筑的设计 和施工提供依据。

    君质时不小于0.7倍。

    4.2.10对主要岩土层和软弱层应采样进行室内物理力学性能试 验,其试验项目应包括物性、强度及变形指标,试样的含水状态 应包括天然状态和饱和状态。用于稳定性计算时土的抗剪强度指 标宜采用直接剪切试验获取,用于确定地基承载力时土的峰值抗 剪强度指标宜采用三轴试验获取。主要岩土层采集试样数量:土 层不少于6组,对于现场大剪试验,每组不应少于3个试件;岩 样抗压强度不应少于9个试件。岩石抗剪强度不少于3组。需要 时应采集岩样进行变形指标试验,有条件时应进行结构面的抗剪 强度试验。

    4.2.10对主要岩土层和软弱层应采样进行室内物理力学性

    4.2.11建筑边坡工程勘察应提供水文地质参数。对于土质

    及较破碎、破碎和极破碎的岩质边坡宜在不影响边坡安全条件

    4.2.12建筑边坡工程勘察除应进行地下水力学作用和地下

    理、化学作用的评价以外,还应论证孔隙水压力变化规律和对边 坡应力状态的影响,并应考虑雨季和暴雨过程的影响,

    4.3边坡力学参数取值

    4.3.1岩体结构面抗剪强度指标的试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工程岩体试验方法标准》GB/T50266的有关规定。当无条件 进行试验时,结构面的抗剪强度指标标准值在初步设计时可按表 4.3.1并结合类似工程经验确定。

    表4.3.1结构面抗剪强度指标标准值

    注:1除第1项和第5项外,结构面两壁岩性为极软岩、软岩时取较低值; 2取值时应考虑结构面的贯通程度;

    注:1除第1项和第5项外,结构面两壁岩性为极软岩、软岩时取较低值; 2取值时应考虑结构面的贯通程度; 3结构面浸水时取较低值; 4临时性边坡可取高值; 5已考虑结构面的时间效应; 6未考虑结构面参数在施工期和运行期受其他因素影响发生的变化,当判定 为不利因素时,可进行适当折减,

    4.3.2岩体结构面的结合程度可按表 4. 3. 2 确定

    3.2岩体结构面的结合程度可按表4.3.2确定。

    表4.3.2结构面的结合程度

    续表 4. 3. 2

    注:1起伏度:当RA≤1%,平直;当1%

    2粗糙度:很光滑,感觉非常细腻如镜面;光滑,感觉比较细腻,无颗粒感 觉:较粗糙,可以感觉到一定的颗粒状;粗糙,明显感觉到颗粒状。

    4.3.3当无试验资料和缺少当地经验时,天然状态或饱和状

    4.3.3当无试验资料和缺少当地经验时,天然状态或饱和状

    态岩体内摩擦角标准值可根据天然状态或饱和状态岩块的内摩 擦角标准值结合边坡岩体完整程度按表4.3.3中系数折减 确定。

    3.3边坡岩体内摩擦角的折减系数

    注。1 全风化层可按成分相同的土层考反

    1全风化层可按成分相同的土层考; 2强风化基岩可根据地方经验适当折减。

    4.3.4边坡岩体等效内摩擦角宜按当地经验确定。当缺乏当地 经验时,可按表4.3.4取值。

    4.3.4边坡岩体等效内摩擦角宜按当地经验确定。当

    施工组织设计表4.3.4边坡岩体等效内摩擦角标准值

    等效内摩擦角 Pe>72 72≥(pe>62 62≥&>52 52≥4e>42 P&() 注:1适用于高度不大于30m的边坡;当高度大于30m时,应作专门研究; 2边坡高度较大时宜取较小值;高度较小时宜取较大值;当边坡岩体变化较 大时,应按同等高度段分别取值 3已考虑时间效应;对于Ⅱ、Ⅲ、IV类岩质临时边坡可取上限值,I类岩质 临时边坡可根据岩体强度及完整程度取大于72°的数值; 4适用于完整、较完整的岩体;破碎、较破碎的岩体可根据地方经验适当 折减。 4.3.5,边坡稳定性计算应根据不同的工况选择相应的抗剪强度 指标。土质边坡按水土合算原则计算时,地下水位以下宜采用土 的饱和自重固结不排水抗剪强度指标;按水土分算原则计算时, 地下水位以下宜采用土的有效抗剪强度指标。 4.3.6填土边坡的力学参数宜根据试验并结合当地经验确定。 试验方法应根据工程要求、填料的性质和施工质量等确定,试验 条件应尽可能接近实际状况。 4.3.7土质边坡抗剪强度试验方法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根据坡体内的含水状态选择天然或饱和状态的抗剪强度 试验方法; 2用于土质边坡,在计算土压力和抗倾覆计算时,对黏土、 粉质黏土宜选择直剪固结快剪或三轴固结不排水剪,对粉土、砂 土和碎石土宜选择有效应力强度指标; 3用于土质边坡计算整体稳定、局部稳定和抗滑稳定性时, 对一般的黏性土、砂土和碎石土,按第2款相同的试验方法,但 对饱和软黏性土,宜选择直剪快剪、三轴不固结不排水试验或十 字板剪切试验。

    注:1适用于高度不大于30m的边坡;当高度大于30m时,应作专门研究; 2边坡高度较大时宜取较小值;高度较小时宜取较大值;当边坡岩体变化较 大时,应按同等高度段分别取值; 3已考虑时间效应;对于Ⅱ、Ⅲ、IV类岩质临时边坡可取上限值,I类岩质 临时边坡可根据岩体强度及完整程度取大于72°的数值; 4适用于完整、较完整的岩体;破碎、较破碎的岩体可根据地方经验适当 折减。

    4.3.5,边坡稳定性计算应根据不同的工况选择相应的抗剪强度 指标。土质边坡按水土合算原则计算时,地下水位以下宜采用土 的饱和自重固结不排水抗剪强度指标;按水土分算原则计算时, 地下水位以下宜采用土的有效抗剪强度指标。 4.3.6填土边坡的力学参数宜根据试验并结合当地经验确定。 试验方法应根据工程要求、填料的性质和施工质量等确定,试验 条件应尽可能接近实际状况。 4.3.7土质边坡抗剪强度试验方法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根据坡体内的含水状态选择天然或饱和状态的抗剪强度

    1根据坡体内的含水状态选择天然或饱和状态的抗剪强度 试验方法; 2用于土质边坡,在计算土压力和抗倾覆计算时,对黏土、 粉质黏土宜选择直剪固结快剪或三轴固结不排水剪,对粉土、砂 土和碎石土宜选择有效应力强度指标; 3用于土质边坡计算整体稳定、局部稳定和抗滑稳定性时, 对一般的黏性土、砂土和碎石土,按第2款相同的试验方法,但 对饱和软黏性土,宜选择直剪快剪、三轴不固结不排水试验或十 字板剪切试验。

    灌注桩标准规范范本5.1.1下列建筑边坡应进行稳定性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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