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JT401-2017锚杆检测与监测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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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为了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规范锚杆检测与监测方法,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质量、保护环境,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岩土锚杆的检测和监测。
1.0.3 锚杆检测与监测应考虑地质条件、工程特征、锚杆类型、设计要求及施工工艺等因素,合理选择检测与监测方法,正确判定检测与监测结果。
1.0.4 锚杆检测与监测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工程锚杆止式施工前,为确定锚杆设计参数和施工工艺:在 现场进行的锚杆极限抗拔承载力试验。基础锚杆的基本试验文称 为承载力试验
2. 1. 10 蠕变试验
为确定锚杆在不同加荷等级的恒定荷载作用下位移随时间变 化规律的试验
为检验工程锚杆抗拔承载力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而进行的锚杆 抗拔试验
航空标准2.1.12持有荷载试验load retention test
采用液压千斤顶加载,对已锁定的预应力锚杆的锚头进行分 加载,以确定锚杆杆体持有荷载的试验 2.1.13补偿荷载整体张拉方法stressing method of differenti
级加载,以确定锚杆杆体持有荷载的试验
对荷载分散型锚杆,依据各组单元锚杆的差异荷载,从杆体 最长的单元锚杆开始,依次张拉至各级补偿荷载,完成荷载补偿 后再整体张拉,以实现在最大试验荷载时,各组单元锚杆的理论 荷载相等的一种张拉方法
2.1.14抗拔承载力检测值
满足锚杆抗拔承载力设计验收要求的荷载值
力锚杆张拉锁定完成时的初始予
2. 1. 17 持有荷载
锚杆在工作期间,自由段杆体的拉力。对预应力锚杆,当发 生预应力损失时,也称为驻留荷载。
2. 1. 18锚杆拉力anchor pulling force
锚杆在工作状态下承受的荷载。锚杆拉力可分为锚杆自由段 杆体拉力和锚杆锚固段杆体轴力
2.2.1抗力和材料性能
E 杆体弹性模量; ke 锚杆蠕变率; qsk 锚固段注浆体与岩土层之间的粘结强度 Qu 锚杆极限抗拔承载力: Rt 锚杆抗拨承载力特征值: T 锚杆抗拔承载力检测值
2.2.2作用与作用效应
荷载标准组合的锚杆轴向拉力值,或锚杆轴向拉力标 准值; P 锚杆拉力、轴力; Po 锚杆锁定力; Q 锚杆试验荷载; Q 最大试验荷载状态下各组单元锚杆的理论荷载; Q 锚杆试验的初始荷载; Q0i 第i组单元锚杆的初始荷载: Qmax 锚杆的最大试验荷载: qs 锚杆锚固段注浆体与岩土层之间的粘结力; △Q 第k组单元铺杆安装工具锚夹片前,对第(1~k一1) 组单元锚杆施加的第k级补偿张拉荷载值;k1,2,
Lf 锚杆自由段长度; Ltb 杆体粘结段长度; Luf 杆体自由段长度; S 锚杆位移、锚杆蠕变量: Se 锚头弹性位移; Sp 锚头塑性位移; S1 ti时间测得的变量; t,时间测得的蠕变量
ALi 从初始荷载至最大试验荷载,杆体自由段长度的理论 弹性伸长值; AL2 从初始荷载至最大试验荷载,拉力型锚杆杆体自由段 长度与1/2杆体粘结段长度之和的理论弹性伸长值。
n 锚杆根数、荷载分散型锚杆的单元锚杆组数、钢绞线 的束数; 时间
3.1.1锚杆检测与监测内容应根据岩土锚杆工程阶段确定,包 括施工前为设计提供依据的试验,施工过程为质量安全控制提供 衣据的测试与监测,施工后为验收提供依据的试验和为安全运营 提供依据的监测。
3.1.2检测与监测工作程序宜包括接受委托、收集资料、制定
1委托方和相关单位的具体要求: 2有关工程勘察资料、设计文件、施工资料及现场周边环 境情况; 3锚杆相关材料的参数指标。 3.1.4检测与监测方案应包含下列内容: 1工程概况、地质条件、检测与监测目的、设计及施工参 数、主要仪器设备; 2检测工作应包括检测项目、检测方法、抽检数量、检测 工期及检测配合事项: 3监测工作应包括监测项目、监测方法、测点布置、监测 频率、超限报警值、监测结果的报送及应急监测预案; 4数据分析评价方法。 3.1.5锚固段设置于强风化岩中的锚杆应按土层锚杆进行检测。 3.1.6用于基本试验、变试验、粘结强度试验的锚杆,其地 质条件应具有代表性,设计参数和施工工艺宜与工程锚杆相同; 进行持有荷载试验、锁定力测试和拉力监测的工程锚杆应具有代 表性。
1委托方和相关单位的具体要求; 2有关工程勘察资料、设计文件、施工资料及现场周边环 境情况; 3锚杆相关材料的参数指标。
3.2.1锚杆检测应根据岩土锚固工程的具体情况和检测自的, 选择基本试验、蠕变试验、验收试验、粘结强度试验、持有荷载 试验、锁定力测试和锚固质量试验等多种试验方法综合检测
3.2.2锚杆检测开始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进行锚杆基本试验、蠕变试验、粘结强度试验以及基 础锚杆验收试验时,锚固段注浆体强度不应低于设计强度的 90%,或锚固段注浆体的龄期应达到28d; 2当进行支护锚杆验收试验、持有荷载试验、锁定力测试 时,锚固段注浆体强度不应低于设计强度的75%; 3当进行土钉验收试验时,注浆体强度不应低于1OMPa或 不低于设计强度的70%。 3.2.3锚杆极限抗拔承载力应通过基本试验确定, 3.2.4锚杆基本试验的检测数量,永久性锚杆不应少于6根, 临时性锚杆不应少于3根,土钉不应少于3根。 3.2.5对锚固段主要位于黏性土层、填土层、全风化与强风化 的泥质岩层中或节理裂隙发育张开且充填有黏性士土的岩层中的预 应力锚杆,宜进行端变试验,试验数量不应少于3根。
3.2.6施工完成后的锚杆应进行验收试验
1施工质量有疑问的锚杆应全部进行锚杆验收试验。 2应优先选取下列条件中的锚杆: 1局部地质条件复杂部位的锚杆; 2)设计方认为重要部位的锚杆。 3除本条第1款和第2款规定的受检锚杆外,其余受检锚 汗宜随机选取。 3.2.8本规程第3.2.7条第2款和第3款的锚杆检测数量不应 少于锚杆总数的5%,且不应少于5根。土钉验收试验的检测数
3.2.8本规程第3.2.7条第2款和第3款的锚杆检测
少于锚杆总数的5%,且不应少于5根。土钉验收试验的检测类 量不应少于土钉总数的1%,且不应少于5根
3.2.9当验收试验出现不合格锚杆、土钊时,应扩天抽检。扩 大抽检的数量应为不合格锚杆、土钉数量的2倍。 3.2.10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预应力锚杆应采用持有荷载试 验确定杆体持有荷载: 1未按本规程第3.3节的有关规定进行锚杆拉力监测,或 有效监测数量不满足本规程第3.3.1条的有关规定时: 2超过安全使用期的临时性锚杆; 3工程竣工3年后的永久性土层锚杆,工程竣工5年后的 永久性岩石锚杆; 4工程出现异常情况; 5铺杆拉力监测结果有疑问时 3.2.11本规程第3.2.10条规定的预应力锚杆持有荷载试验的 检测数量,临时性锚杆不应少于锚杆总数的1%,且不应少于3 根;永久性锚杆不应少于锚杆总数的3%,且不应少于3根。 3.2.12当缺少类似工程实践经验或设计有要求时,应进行锚杆 粘结强度试验,检测数量不应少于3根。 3.2.13预应力锚杆应进行锚杆锁定力测试,锚杆锁定力可采用 锚杆测力计进行测试,也可采用持有荷载试验进行测试。永久性 锚杆的测试数量不应少于锚杆总数的5%,且不应少于5根;临 时性锚杆的测试数量不应少于锚杆总数的3%,不应少于 5根。 当采用锚杆测力计进行锚杆锁定力测试时,宜在卸除张拉干 斤顶和工具锚后,10min内测读测力计数据;当采用持有荷载试 验进行锚杆锁定力测试时,应符合本规程第9章的规定。 3.2.14当实测锁定力值为设计值的80%~110%时,可判定该 锚杆锁定力值满足设计要求;否则,应对该批次锚杆重新张拉锁 定。当设计有要求时,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判定。 3.2.15锚杆的锚固质量检测可按现行行业标准《锚杆锚固质量 无损检测技术规程》JGJ/T182、《水电水利工程锚杆无损检测 规程》DL/T5424的规定执行。
3.2.14当实测锁定力值为设计值的80%110%时,
锚杆锁定力值满足设计要求;否则,应对该批次锚杆重新张 定。当设计有要求时,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判定。
3.2.15锚杆的锚固质量检测可按现行行业标准《锚杆
无损检测技术规程》JGJ/T182、《水电水利工程锚杆无损检测 规程》DL/T5424的规定执行。
3.3.1永久性预应力锚杆和安全等级为一级支护工程
3.3.1永久性预应力锚杆和安全等级为一级支护工程中的临时 性预应力锚杆应进行锚杆自由段杆体拉力监测。永久性预应力锚 杆的监测数量不应少于锚杆总数的5%,且不应少于5根;临时 性预应力锚杆的监测数量不应少于锚杆总数的3%,且不应少于 5根。
性预应力锚杆的监测数量不应少于锚杆总数的3%,且不应少于 5根。 3.3.2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锚杆,宜进行锚杆锚固段杆体拉力 监测,监测数量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设计要求综合确定: 1 塑性流变岩体中隧洞锚喷支护工程; 2 受采动影响的锚喷支护工程; 3高地应力岩体中隧洞锚喷支护工程; 4 设计要求监测的锚杆
塑性流变岩体中隧洞锚喷支护工程: 2 受采动影响的锚喷支护工程; 3 高地应力岩体中隧洞锚喷支护工程; 4 设计要求监测的锚杆
3.4检测与监测结果评价和报
3.4.1基本试验应提供每根试验锚杆的极限抗拨承载力、 力锚杆弹性变形验算结果。
3.4.1基本试验应提供每根试验锚杆的极限抗拨承载力、预应 力锚杆弹性变形验算结果。 3.4.2蠕变试验应提供每根试验锚杆的锚杆蠕变率。 3.4.3验收试验应提供每根受检锚杆的抗拨承载力检测值、支 护锚杆弹性变形验算结果及其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或本规程要求的 结论。 3.4.44 锁定力测试应提供受检锚杆锁定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的 结论。 3.4.5 锚杆粘结强度试验应提供相应岩土层的粘结强度试验结
3.4.5锚杆粘结强度试验应提供相应岩土层的粘结强度试验结 果;持有荷载试验应提供试验锚杆的持有荷载值;锚杆拉力监测 应提供监测锚杆的拉力监测结果
.4.6检测与监测报告应包含下
1委托方名称,工程名称、地点,建设、勘察、设计、监 理和施工单位; 2地质条件描述;
3锚杆类型、编号、位置、尺寸(孔径、长度、角度、杆 体直径或面积、锚杆锚固段长度、锚杆自由段长度、杆体自由段 长度、杆体粘结段长度等)、杆体材料、材料强度; 4 锚杆施工日期和相关施工记录; 5 仪器设备及传感器的规格、型号、量程、精度; 6 检测与监测的自的、方法、数量、日期; 检测与监测过程叙述及异常情况描述; 8 检测与监测数据,实测与计算分析图表; 9 和检测与监测内容相应的结论
4.1.1仪器设备应在检定或校准的有效期内;使用前应对仪器 设备进行检查调试;当现场操作环境不符合仪器设备使用要求 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4.1.2试验加载装置安装前,应采取措施确保试验锚杆处于独 立受力状态,不应受支撑构件、垫层或混凝土面层的影响。 4.1.3对锚杆锁定力测试,当采用锚杆测力计进行测试时,其 仪器设备及其安装应符合本规程第4.3节的有关规定;当采用持 有荷载试验进行验证测试时,其仪器设备及其安装应符合本规程 第4.2节的有关规定
4.2检测仪器设备及其安装
4.2.1锚杆基本试验、端变试验、验收试验、持有荷载试验和 粘结强度试验宜采用液压千斤顶加卸载,其作用力方向应与锚杆 轴线重合:对荷载分散型铺杆,当采用并联于斤顶同步张拉法进 行试验时,其单元锚杆的作用力方向尚应与其单元锚杆的轴线 重合。
1荷重传感器、压力传感器或压力表的准确度应优于或等 于0.5级; 2试验用油泵、油管在最大加载时的工作压力不应超过规 定工作压力的80%; 3荷重传感器、千斤顶、压力表或压力传感器的量程应与 则量范围相适应,测量值宜控制在全量程的25%~80%; 4位移测量仪表的测量误差不应大于0.1%FS,分度值/分
辨力应优于或等于0.01mm
4.2.3荷载量测可采用放置在千斤顶上的荷重传感器直接测定 或采用并联于干斤顶油路的压力表或压力传感器测定油压,根据 千斤顶校准结果换算荷载
4.2.4锚头位移宜采用位移传感器或百分表测量,且应符
1位移测量方向应与铺杆的轴向变形方向平行: 2应安装1~2个位移测量仪表;对采用并联千斤顶同步张 拉法进行试验的荷载分散型锚杆,每组单元锚杆应安装1个位移 测量仪表; 3位移测量系统应设置基准桩和基准梁,位移测量仪表的 基座应固定在基准梁上,不得使用干斤顶作为位移测量基准点: 4基准桩应优先设置在与试验加载装置不同标高的下一台 价的岩土层中; 5基准桩、基准梁和固定位移测量仪表的夹具应避免太阳 照射、振动及其他外界因素的影响。 4.2.5锚杆试验加载反力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加载反力装置提供的反力不得小于最大试验荷 1.2倍; 2加载反力装置的构件应满足承载力和变形的要求
4.2.6锚杆试验加载反力装置可根据试验条件选择支座横梁
4.2.7提供加载反力的连续墙、排桩、腰梁、圈梁等支撑构件 或喷射混凝土面层,其提供的反力不得小于最大试验荷载的1.2 倍;加载反力装置施加给岩土层的压应力不宜大于岩土承载力特 征值的1.5倍。 4.2.8锚杆中心、支座边(承压板边)、基准桩中心之间的距离 应符合表4.2.8的规定。
表4.2.8锚杆中心、支座边(承压板边)、 基准桩中心之间的距离
注:1B为支座边宽或承压板边宽;d为锚杆(土钉)钻孔直径。 2当按本规程第4.2.4条第4款设置基准桩时,基准桩与锚杆距离、基准桩 与反力装置的距离可不执行表4.2.8的规定
与反力装置的距离可不执行表4.2.8的
凳;6—工作锚:7—腰梁或台座:8支挡
4.2.10对锚杆粘结强度试验,其锚固段杆体拉力测试的仪器设 备及其安装尚应符合本规程第4.3节的相关规定
4.3监测仪器设备及其安装
4.3.1锚杆拉力监测、锁定力测试、粘结强度试验的
4.3.1锚杆拉力监测、锁定力测试、粘结强度试验的锚固段杆 本拉力测试,其仪器设备选用宜符合下列规定: 1锚杆自由段杆体拉力监测、锁定力测试可选用锚杆测
力计; 2锚杆锚固段杆体拉力监测、粘结强度试验的锚固段杆体 拉力测试可选用振弦式、电阻式、光纤光栅式等传感器: 3对全长粘结型非预应力锚杆,其锚头附近的杆体拉力监 测也可选用锚杆测力计。 4.3.2传感器、锚杆测力计及测试仪表组成的测量系统应符合 下列规定: 1测量值宜控制在测量系统全量程的25%~80%; 2振弦式测试系统测量误差不得大于2.5%FS,分辨力宜 为1Hz; 3电子应变测试系统测量误差不得大于1%FS,分辨力宜 为1u; 4光纤光栅测试系统测量误差不得大于1%FS,分辨力宜 为1pm。 4.3.3锚杆测力计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测力计安装前应测读基准值: 2测力计受力方向应与锚杆轴线重合:
为1Hz; 3电子应变测试系统测量误差不得大于1%FS,分辨力宜 为1u; 4光纤光栅测试系统测量误差不得大于1%FS,分辨力宜 为1pm。 4.3.3锚杆测力计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测力计安装前应测读基准值; 2 测力计受力方向应与锚杆轴线重合: 3锚杆自由段杆体拉力监测、锁定力测试时,测力计应安 装在工作锚与垫板之间(图4.3.3);
1 测力计安装前应测读基准值: 2 测力计受力方向应与锚杆轴线重合: 3锚杆自由段杆体拉力监测、锁定力测试时,测力计应安 装在工作锚与垫板之间(图4.3.3);
图4.3.3安装锚杆测力计的锚杆张拉锁定装置示意图
试验锚杆;2一工具锚;3一穿心式千斤顶;4一限位板;5一工作锚; 6—测力计;7—垫板;8—腰梁或台座;9—支挡结构
4测力计、观测电缆和集线应直保护装直
5锚杆测力计安装情况应进行记录。 4.3.4电阻应变计的选用和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选用标距为3mm~10mm的应变片,温度补偿片型号 应与工作片相同; 2粘贴前,应将贴片位置的杆体表面进行打磨和去污清理: 3 粘贴后的应变片和接线端子应进行防水防潮的密封处理: 4 应变片引出导线应采用屏蔽电缆,并由独立保护管引出 5正式测试前,应变片及导线的系统绝缘电阻值应大 于200M02。 4.3.5 粘贴式光纤光栅应变计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粘贴前,应将贴片位置的杆体表面进行打磨和去污清洗: 2 可采用点焊将传感器的安装片脚与锚杆杆体连接; 3 传感器应进行防潮处理和缓冲保护; 4连接传感器的传输光纤可沿螺纹钢筋的两肋布置,并进 行粘结处理: 5应在测点位置附近布置温度传感器,温度传感器可绑扎 在锚杆杆体上。 4.3.6应力计、应变计与钢筋锚杆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力计、应变计与钢筋锚杆的连接宜在工厂或施工现场 作业棚内的台架上进行: 2当杆体材料为普通钢筋时,宜采用机械连接或焊接方式: 3连接后的应力计、应变计受力方向应与锚杆杆体轴线方 向一致; 4应力计、应变计和观测电缆应进行编号: 5应力计、应变计的频率或电阻初值应在正常范围内
1应力计、应变计与钢筋锚杆的连接宜在工厂或施工现场 作业棚内的台架上进行; 2当杆体材料为普通钢筋时,宜采用机械连接或焊接方式: 3连接后的应力计、应变计受力方向应与锚杆杆体轴线方 向一致; 4应力计、应变计和观测电缆应进行编号: 5应力计、应变计的频率或电阻初值应在正常范围内
5.1.1本方法可用于确定锚杆极限抗拨承载力,提供锚杆设计 参数和验证锚杆施工工艺。
5.1.2锚杆基本试验加卸载方法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5.1.2锚杆基本试验加卸载方法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
5.1.2锚杆基本试验加卸载方法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支护锚杆应采用多循环加卸载法,当有成熟的地区经验 时,钢筋锚杆也可采用单循环加卸载法; 2基础锚杆应采用分级维持荷载法,也可采用多循环加卸 载法; 3土钉宜米用单循环加卸载法; 4荷载分散型锚杆应采用多循环加卸载法。 5.1.3锚杆基本试验最大试验荷载(Qmx)预估值的确定应符 合下列规定: 1拉力型锚杆应取锚固段注浆体与岩土体之间破坏环荷载预 舌值、杆体与锚固段注浆体之间破坏荷载预估值两者中较小者的 (1.0~1.5)倍: 2压力型锚杆应取锚固段注浆体与岩土体之间破坏荷载预 估值的(1.0~1.5)倍,且不宜超过锚固段注浆体局部抗压破坏 荷载的0.90倍; 3钢绞线锚杆杆体应力不应超过杆体极限强度标准值的 0.85倍;钢筋锚杆杆体应力不应超过杆体屈服强度标准值的 0.90倍; 4预估锚杆的锚固段注浆体与岩土体间破坏荷载、锚杆杆 本与锚固段注浆体之间破环荷载,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 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 《岩土锚杆与喷射混凝土支护工程技术规范》GB50086或现行行
业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高压喷射扩大头锚 杆技术规程》JGI/T282等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5当设计有要求时,应按设计要求取值。 5.1.4基本试验的锚杆不得选用工程锚杆,且全长粘结型锚杆 宜设置0.5m~1.0m的自由段
5.2.1钢绞线锚杆应在试验前对钢绞线进行预紧,预紧应符合 下列规定: 1单束(单组)钢绞线的预紧荷载宜为(0.1~0.2)Nk) n,当连续两遍预紧伸长增量不超过3mm时,可终止预紧: 2整束或各组钢绞线宜共同进行预紧,预紧荷载宜为最大 试验荷载的15%,荷载施加完成后,持荷5min;卸荷并退出全 部工具锚夹片。
1支护型钢筋锚杆、土钉,宜取最天试验荷载预估值 的10%; 2支护型钢绞线锚杆,宜取最大试验荷载预估值的30%: 3基础锚杆,宜取0。 5.2.3试验中加荷速度宜为(0.05~0.10)Nk/min,卸荷速度 宜为加荷速度的2倍。 5.2.4试验中锚头位移基准值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初始载作用下,应每间隔5min测读一次锚头位移; 2当相邻两次锚头位移增量不大于0.01mm时,可视为锚
1在初始载作用下,应每间隔5min测读一次锚头位移; 2当相邻两次锚头位移增量不大于0.01mm时,可视为锚 头位移稳定,取最后一次读数值作为锚头位移基准值。
1宜采用本规程附录A的补偿荷载整体张拉方法; 2当设计认可时,可采用单元锚杆逐组张拉方法,且应从 最短单元锚杆至最长单元锚杆的顺序对各组单元锚杆进行逐组张
拉试验;3当试验条件满足本规程第4.2.1条的规定时,也可采用并联干斤顶组对全部单元锚杆进行同步张拉试验5.2.6基本试验的锚头位移相对稳定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1多循环加卸载法、单循环加卸载法:在0min~30min观测时间内,当岩石锚杆/土层锚杆/土钉相邻两次锚头位移增量分别不天于0.05mm/0.10mm/0.20mm时,可视为位移稳定;当30min内铺头位移仍不稳定时,则应延长观测时间:当岩石铺杆土层锚杆/土钉出现1h内锚头位移增量分别不大手于0.50mm/1.00mm/2.00mm时,可视为位移稳定2分级维持荷载法:当岩石锚杆/土层锚杆30min内的锚头位移增量不大于0.05mm/0.10mm时,可视为锚头位移达到相对稳定。5.2.7基本试验的多循环加卸载法应符合下列规定:1荷载分级和锚头位移观测时间应根据初始荷载取值按表5.2.7的规定确定;表5.2.7基本试验的多循环加卸载法的荷载分级和锚头位移观测时间试验荷载值与最大试验荷载预估值的比例(%)循环次数初始荷载加载过程卸载过程第一循环1030503010第二循环103050603010第三循环1030506070503010第四循环103050607080503010第五循环1030506070809070503010第六循环10305070809010070503010观测时间(min)55≥105555注:当初始荷载取最大试验荷载预估值的30%时,从第二循环开始试验,共进行五个循环的加卸载试验,每个循环均卸载至最大试验荷载预估值的30%。21
2在每一循环的非最大何载作用下,每级何载加载或卸载完成后持荷5min,并在第0min、5min测读锚头位移;3在每一循环的最大荷载作用下,加载完成后,应每间隔5min测读一次锚头位移;当锚头位移达到本规程第5.2.6条的相对稳定标准时,方可卸载;4当加载至最大试验荷载预估值尚未出现本规程第5.2.10条规定的终正加载情况时,宜按最大试验荷载预估值10%的荷载增量继续进行(1~2)个循环的加卸载试验5.2.8基本试验的单循环加卸载法应符合下列规定1荷载分级和锚头位移观测时间应根据初始荷载取值按表5.2.8的规定确定;表5.2.8基本试验的单循环加卸载法的荷载分级和锚头位移观测时间试验荷载值与最大试验荷载预估值的比例(%)初始荷载加载过程卸载过程10305060708090100503010观测时间(min)>105注:当初始荷载取最大试验荷载预估值的30%时,从最大试验荷载预估值的50%开始试验,并卸载至最大试验荷载预估值的30%。2每级荷载施加完成后,应每间隔5min测读一次锚头位移;3锚头位移达到本规程第5.2.6条的相对稳定标准时,可继续施加下一级荷载;4卸载时,每级荷载持荷5min,并在第Omin、5min测读锚头位移;5当加载至最大试验荷载预估值尚未出现本规程第5.2.10条规定的终正加载情况时,宜按最大试验荷载预估值10%的荷载增量继续进行(1~2)级加载试验5.2.9基本试验的分级维持荷载法应符合下列规定:22
1加载应分级进行,采用逐级等量加载,分级何载宜为最 大试验荷载预估值的1/10,其中,第一级加载量可取分级荷载 的2倍卸载应分级进行,每级卸载量可取分级荷载的2倍; 2每级荷载施加完成后,应每间隔5min测读一次位移: 3锚头位移达到本规程第5.2.6条的相对稳定标准时,可 继续施加下一级荷载; 4卸载时,每级荷载维持15min,按第0min、5min 10min、15min测读锚头位移; 5当加载至最大试验荷载预估值尚未出现本规程第5.2.10 条规定的终止加载情况时,宜按最大试验荷载预估值10%的伺 载增量继续进行(1~2)级加载试验 5.2.10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终止加载: 1锚杆杆体破坏; 2多循环加卸载法中,本次循环荷载产生的单位荷载下的 锚头位移增量达到或超过前一循环何载产生的单位荷载下的位移 增量的5倍; 3单循环加卸载法和分级维持荷载法中,本级荷载产生的 单位荷载下的锚头位移增量达到或超过前一级荷载产生的单位荷 载下的位移增量的5倍; 4土层锚杆在3h内、岩石锚杆在2h内,锚头位移未达到 本规程第5.2.6条的相对稳定标准; 5已加载至最大试验荷载预估值或完成了增加的(1~2) 级载试验,且锚头位移达到位移相对稳定标准。 5.2.11锚杆抗拔试验数据可按本规程表B.0.1的格式进行 记录。
5.3检测数据分析与判断
5.3.2单根锚杆极限抗拔承载力(Qu)应按下列方法分析
1符合本规程第5.2.10条第1~4款情况之一时,单循环 加卸载法、分级维持荷载法,取前一级荷载值;多循环加卸载 法,取前一循环最大试验荷载值; 2符合本规程第5.2.10条第5款情况时,取最大试验荷 载值。 5.3.3荷载分散型锚杆的锚杆极限抗拔承载力(Qu)应按下列 方法分析确定: 1当采用补偿荷载整体张拉方法试验时,应按本规程第 5.3.2条的规定取值; 2当采用单元锚杆逐组张拉方法、并联干斤顶组同步张拉 方法进行试验时,单元锚杆的极限抗拨承载力应按本规程第 5.3.2条的规定取值,锚杆极限抗拔承载力应取单元锚杆极限抗 拔承载力最小值与其单元锚杆组数之乘积。
2当采用单元锚杆逐组张拉方法、并联于斤顶组同步 方法进行试验时,单元锚杆的极限抗拔承载力应按本规 5.3.2条的规定取值,锚杆极限抗拔承载力应取单元锚杆极 拔承载力最小值与其单元锚杆组数之乘积
5.3.4锚杆极限抗拔承载力的统计取值应按下列方法确定
1参加统计的试验锚杆,当其试验结果满足极差不超过平 均值的30%时,该批锚杆极限抗拔承载力(Q)可取其平均值: 2当极差超过30%时,宜增加试验数量,并分析极差过大 的原因,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确定该批锚杆极限抗拔承载力。 5.3.5基础锚杆抗拔承载力特征值(R.)应按极限抗拔承载力 (Qu)的50%取值。 5.3.6预应力支护锚杆弹性变形验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5.3.6预应力支护锚杆弹性变形验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实测弹性位移量可取为锚头总位移与卸载至初始荷载时 的锚头位移之差: 2杆体自由段长度的理论弹性伸长值,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L一从初始荷载至最大试验荷载,杆体自由段长度的理 论弹性伸长值(mm); Qmax一 最大试验荷载(kN); Q初始荷载(kN); Lf杆体自由段长度(m); E一一杆体弹性模量(MPa); A,一杆体横截面积(m)。 3实测弹性位移量应大于该荷载下杆体自由段长度的理论 弹性伸长值(△L)的80%。 5.3.7对预应力荷载分散型锚杆,每组单元锚杆均应按本规程 第5.3.6条的规定逐组进行弹性变形验算。当采用补偿荷载整体 张拉方法进行试验时,其单元锚杆初始荷载可按本规程第A.0.5 条的规定取值。 5.3.8预应力锚杆弹性变形不满足本规程第5.3.6、5.3.7条的 规定时,应建议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调整设计参数、施工工艺。 5.3.9锚拉式支挡结构的弹性支点刚度系数可由锚杆基本试验 按下式计算:
5.3.10检测报告除应包括本规程第3.4.6条规定的内容外,尚 应包括下列内容: 1受检锚杆孔位对应的地质部面图或柱状图: 2加载反力装置,试验方法,荷载分散型锚杆补偿荷载张 拉方法; 3本规程第5.3.1条要求绘制的曲线及对应的数据表; 4每根试验锚杆的极限承载力及确定依据: 5预应力锚杆弹性变形验算结果
6.1.1本方法可用于检测锚杆端变特性,为控制端变量和预应 力损失提供锚杆设计参数。 6.1.2荷载分散型锚杆宜采用本规程附录A的补偿荷载整体张 拉方法进行试验
6.2.1钢绞线锚杆应在试验前按本规程第5.2.1条的规定进行 预紧。 6.2.2试验中加卸荷速度、锚头位移基准值的测读应符合本规 程第5.2. 3、5.2.4 条的规定
1加载分级和锚头位移观测时间应按表6.2.3的规定确定 在观测时间内荷载应保持恒定:
变试验的加载分级和锚头位移观测时
注:t1为每级加载总观测时间的50%发电厂标准规范范本,t2为每级加载总观测时间
2每级荷载施加完成后,应根据观测时间的长短,分别按 第0min、5min、10min、15min、30min、45min、60min测读 次锚头位移,1h后应每间隔30min测读一次锚头位移; 3在非最大试验荷载作用下,观测时间达到表6.2.3中的 规定值时,可施加下一级荷载: 4在最大试验荷载作用下,观测时间达到表6.2.3中的规 定值时,可卸载;卸载时,每级荷载持荷5min,并在第Omin 5min测读锚头位移。
6.2.4锚杆蠕变试验数据可按本规程表B.0.2的格式进行 记录。
6.2.4锚杆蠕变试验数据可按本规程表B.0.2的格式进行
6.3检测数据分析与判断
6.3.2端变率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k 锚杆变率(mm); Siti时间测得的蠕变量(mm); S2一t2时间测得的蠕变量(mm)。 6.3.3锚杆在最大试验荷载作用下的蠕变率(k。)不应大 于2.0mm。 6.3.4 检测报告除应包括本规程第3.4.6条规定的内容外,尚 应包括下列内容: 1受检锚杆孔位对应的地质部面图或柱状图; 2加载反力装置 拉伸强度测试标准,试验方法,荷载分散型锚杆补偿荷载张 拉方法; 3本规程第6.3.1条要求绘制的曲线及对应的数据表; 4错杆蠕变率
应包括下列内容: 1受检锚杆孔位对应的地质部面图或柱状图; 2加载反力装置,试验方法,荷载分散型锚杆补偿荷载张 拉方法; 3本规程第6.3.1条要求绘制的曲线及对应的数据表; 4锚杆蠕变率。
7.1.1本方法可用于确定验收荷载作用下锚杆的工作性状,判 定杆抗拨性能是否满足设计要求,为工程验收提供依据 7.1.2锚杆验收试验加卸载方式的选择宜符合下列规定: 1 基础锚杆宜采用分级维持荷载法,也可采用多循环加卸 载法; 2 支护锚杆宜采用单循环加卸载法,也可采用多循环加卸 载法; 3土钉宜采用单循环加卸载法; 4荷载分散型锚杆宜采用多循环加卸载法,也可采用单循 环加卸载法。 7.1.3锚杆验收荷载应按设计要求确定,且基础锚杆验收荷载 应等于抗拔承载力特征值与锚杆抗拨安全系数的乘积。 7.1.4锚杆验收试验的最大试验荷载不应小于锚杆验收荷载 当采用本规程第7.3.7、7.3.8条的规定进行检测结果评价时 宜取错杆验收益裁的(11~1 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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