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52T046-2018贵州省建筑岩土工程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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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1 贵州地区有其独特的地质条件,为了在建筑地基基础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技术经济政策,结合地方特点,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以贵州常见且积累一定工程实践经验的岩土工程问题为内容进行编制,是结合地区特点和经验,对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相关章节的补充和延伸。
    1.0.3 本规范编写内容以岩土工程勘察为主,对岩土工程设计、施工、检测、监测,也提出了基本工作要点及技术要求。
    1.0.4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岩土工程勘察项目,市政工程参照执行。
    1.0.5 本规范岩土工程勘察工作为详细勘察阶段,初步勘察和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应按现行国家有关标准执行。
    1.0.6 本规范应与《贵州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BJ52/45)配套使用。

    .1.16基坑excavation

    2.2.1岩士物理力学性质

    e一孔隙比; 液性指数; Ip一塑性指数; n一孔隙度,孔隙率:

    城镇建设标准S,一 饱和度; 一含水量; "L一液限; Wp一塑限; Wu一有机质含量; 一重力密度(重度); β一质量密度(密度); Pd一干密度; a一干重度; d一颗粒粒径; αa一红粘土含水量 aw一丝 红粘土的含水比。 2.2.2岩土变形参数 α一压缩系数; C。一压缩指数; C。一再压缩指数; C。一回弹指数; Ch一水平向固结系数; Cv二 垂直向固结系数;

    E一变形模量; Ep一 侧胀模量; E一旁压模量; E一压缩模量; G一剪切模量; Pc一先期固结压力 8er一自由膨胀率; 8ep一有荷载膨胀率。 2.3原位测试及试验指标 P。一载荷试验比例界限压力,旁压试验初始压力; s一载荷试验沉降量; Pu一载荷试验极限压力; Pr一旁压试验临塑压力; PL一旁压试验极限压力; Rr一静力触探摩阻比; f:一静力触探侧阻力; Ps一静力触探比贯入阻力; qc一静力触探锥头阻力; N一标准贯入试验锤击数;

    2.2.3原位测试及试验指标

    N1o一轻型圆锥动力触探锤击数; Ns3.5一重型动力触探(锤重63.5kg)锤击数; Ni20一超重型动力触探(锤重120kg)锤击数; Vp一压缩波波速; Vs一剪切波波速; T一抗剪强度。

    2.2.4水文地质参数

    B一越流系数; K一渗透系数; Q一流量,涌水量; r一影响半径; s一抽水降深; S一释水系数; T一导水系数; r一抽水试验孔半径; H一含水层厚度; μ一孔隙水压力。 2.2.5岩土工程设计参数 C 一 粘聚力;

    Φ一内摩擦角; fa一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fs一复合地基承载力; f一岩石饱和单轴抗压强度标准值; K。一静止土压力系数; Ka一主动土压力系数; K,一被动土压力系数; T一地基卓越周期; 9一地基的压力扩散角; 8一土对挡土墙墙背的摩擦角; μ一土对挡土墙基底的摩擦系数; Qs一单桩总极限侧阻力; QP一单桩总极限端阻力; Qu一单桩极限承载力; μ一泊松比: Fs一边坡稳定系数; ?t一滑坡下滑力计算安全系数 s一基础沉降量,载荷试验沉降量。 2.6指标统计参数

    H 一 ,平均值; 0一标准差; 8一变异系数; 修正系数; 一参加统计的数据数

    红粘土的结构类型、综合灵敏度指标和裂隙发

    结构类型、综合灵敏度指标和裂隙发育特征按可

    红粘土的结构类型、综合灵敏度指标和裂隙发育特征

    注:1当单独基础的总荷载pi为500kN~3000kN/柱,条形基础荷载pz为

    注:1当单独基础的总荷载Pi为500kN~3000kN/柱,条形基础荷载P2为

    100kN/m~250kN/m时,Z值可按下式确定

    3.2红粘土地基岩土工程勘察与评价

    3.2.1红粘土场地岩土工程测绘与调查应查明以下内容: 1不同地貌单元红粘土和次生红粘土的分布、厚度、物质组 成、土性等特征及其差异: 2下伏基岩岩性、岩溶发育特征与红粘主土性、厚度变化的 关系; 3土体结构特征,土体申裂隙发育的密度、深度、延展方向 等特征规律,地裂缝的成因及分布特征; 4斜坡与人工边坡的土性、坡率与高度、裂隙分布及变形破 坏特征的调查统计:

    5地表水及地下水的分布、水位动态与红粘土状态在理深方 向的关系; 6已有建筑物开裂原因分析,勘察、设计与施工经验等

    2勘探深度从基础底面起算: 3对于其他情况,勘探深度应满足《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 的相关规定。 2)当基础底面宽度不大于5m时,勘探深度对条形基础不 应小于基础底面宽度的3倍,对单独柱基不应小于基础 短边宽度的1.5倍,且不应小于5m。 4水位观测点按地下水泾流方向布置,需测定地下水流量及 土的渗透性时,应进行专门的试验。 5对土岩组合地基,有土洞、地表塌陷或基础形式改用桩基 等需进行施工补充勘察时,勘探点间距和深度应根据需要确定 6对潜在不稳定斜坡地段上的勘察,应对边坡的稳定性进行 平价,提出建议。 3.2.3不同类型的红粘土地基的岩土工程评价,除按有关规定外 要注意下列要求: 1应根据工程需要划分出红粘主类型的空间分布,并分别提

    出特性参数及工程评价; 2应避免建筑物跨越地裂密集带和深长地裂; 3应分析表层红粘土收缩、十湿循环及复浸水特性对主体性 状和结构的影响。高温设备基础下土的不均匀收缩。基坑、边坡 及明渠周边主中裂隙发生和发展导致土体结构改变。场地开挖石 芽外露,岩土界面土体收缩的影响,地表水下渗引发地面变形的 影响等; 4应分析评价地表水、地下水及其季节性变化对红粘主状态 与裂隙特征分带的影响。同时还应分析地表水、上层滞水、土中 与岩面裂隙水及岩溶水的不均匀分布及其间的连通性和补给关 系及其对基础施工及建筑物正常使用的影响

    3.3红粘土地基岩土工程设计与施工 3.3.1在红粘主地基上低层建筑物的基础理深应大于大气影响急 剧层深度。纵向长度大的低层砌体结构房屋,其角端2~3开间 的基础埋置可适量加深,宜应加大房屋周边的散水宽度。 3.3.2地基承载力按地基基础设计等级,由荷载试验或其他原位 测试、公式计算及地区工程经验综合确定。当基础浅埋、外侧地 面倾斜、有临空面或承受较大水平荷载时,结合以下因素综合者

    不同基础底面下红粘土厚度

    3.3.4在满足3.3.1、3.3.2条的前提下 基础宜浅理: ,优先选 择上部坚硬、硬塑红粘土作持力层

    基的承载力和变形不能满足要求时,优先选择下

    基处理措施: 1相邻基础下土层厚度、状态不均时可改变基宽、调整相邻 地段基底应力及增减相邻基础埋深; 2属变形均匀性II类地基,可采用局部换填,调整基础埋深, 协调基底应力与地基变形: 1)当基底有外露石芽,应凿除等于或略大于基宽范围内的 岩体作软褥垫处理,褥垫材料宜采用燃煤炉渣(粒径 0.5mm10mm)、中粗砂等,其铺填厚度(H)为0.3m~ 0.5m或按下式计算确定:

    中△S一需要调整的不均匀变形量(cm); S"一褥垫材料在相同荷载下的相对压缩量(cm/m),由 单轴压缩试验确定,褥垫材料为压实后的厚度与分 层虚铺厚度的比值由试验确定,压实比初步可按 0.85~0.87选取。 2)当水平方向红粘土厚度变化大且有可塑、软塑土存在时 可在地基变形较大的一端作硬垫置换。垫层材料采用碎 石充填角砾,其底部铺10cm厚中细砂,分层夯实填筑,

    垫层厚度由变形调整计算确定,

    垫层厚度由变形调整计算确定

    垫层厚度由变形调整计算确定。 3.3.6基坑开挖至预定深度前应预留保护层,应检验合格后开挖 到位并及时封闭基底,对边坡可喷浆护面封闭,封闭范围超过坡 肩不小于2m,并做好坡顶、坡面的有组织排水。高温季节中断开 挖时,应用水封保湿,

    3.4.1红粘土地基检测应包括下列内容:

    1对地基基础设计等级属于甲级建筑物应进行建筑物施工 及建成后的沉降观测。对重要边坡工程除,进行边坡变形观测外 应对土的湿度状态和裂缝随季节变化进行观测; 2对浅表层发育的土洞,可采用土层钎探或物探方法,对深 埋土洞应进行施工勘察,查明其分布范围及发育形态特征

    4.1.1填土应根据以下规定,按照堆填方式进

    4.1.3填土地基岩土工程勘察应满足下列基本

    .1.3填土地基岩主工程勘察应满足下列基本要求: 1对非压实填土地基,勘探测试工作除应满足现行《岩土工 程勘察规范》(GB50021)有关规定外,尚应结合山区填土空间 分布的复杂性、物质成分多样性,勘探点应加密,并应采用钻探、 井探、触探、物探等综合勘探手段。 2对压实填土应分别对拟填场地与填料场地及周边有影响 的范围进行勘察。 .1.4填土地基岩土工程设计,应根据建筑物体型、结构荷载、 真料性能及大气降水影响等,结合现场条件及地区经验,进行以 下工作内容: 1非压实填土应验算地基承载力、变形及场地稳定性; 2压实填土应根据压实填土质量目标,提出1~2种地基处理 方法,并根据试验区试验结果对加固效果、技术经济及环境影响 等作出评价;进行岩土工程设计,验算地基承载力、变形及场地 稳定性。确定地基加固范围、加固目标值、施工工艺、检测方法 及技术措施等: 3提出填土地基施工及使用期监测的技术要求; 4提出填土地基上建筑与结构的处理建议。 15填土地基施工与检测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建立加固全过程信息化施工管理体系,优化加固设计 及时调整施工工艺: 2压实填土应采用与试验区相同的检测手段与技术标准,进 行分层质量检测

    4.2非压实性填土地基的岩土工程勘察与评价

    4.2.1填土场地工程地质测绘与调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地形地貌的变迁、填料来源、堆填年限与堆填方式; 2填土分布、厚度、物质组成,下卧岩土的工程特性及填土 基底的稳定条件; 3根据钻探、土工试验、原位测试资料划分土质单元; 4填土的自重固结及外载作用下排水固结条件与特征; 5填土中水的赋存、运动条件,与邻近水体的联系,分析对 填土固结与施工的影响。 6查明有无暗浜、暗塘、渗井、废土坑、旧基础及古墓的存 在并提出处治建议。

    4.2.2填土地基勘探应符合下列要求:

    、对细粒填主值采用标推贯人、静力融探、轻型动力融探等: 对含较多粗粒的杂填土、工业废料填土,宜采用重型或超重型动

    力触探、钻探及井探; 2每栋建筑物不应少于4个勘探点,勘探点间距宜为6m~ 12m,填料性质及厚度变化较大取小值。勘探深度应穿过填土层 底部,当有下卧软弱土层时,勘察深度应超过软弱下卧层变形计 算深度; 3应选择有代表性的位置布置探并,每类填土不宜少于两个 并在井中取试样; 4对分布范围较大的填土区,宜采用综合物探方法。根据场 地条件、勘探要求及填土物性参数特征等,选用地震、地质雷达、 声波、高密度电测等方法: 5当场地存在塘、坑、浜,分布有软土,应考虑填筑的不利 影响。 6当场地天然坡度大于20%,应对稳定性进行评价。 7当填土场外围存在填土边坡时,应进行专门勘察,并对其 稳定性进行评价。 4.2.3填土地基试验、测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进行室内土工试验时,细粒填土实验项目应包括比重、 含水量、重力密度、塑性指数、有机质含量、压缩性、湿陷性、 不固结不排水剪切试验等,粗粒填土实验项目应包括比重、重力

    密度、颗粒组成、级配、粗颗粒成分及风化特征、软弱颗粒含量、 含泥量等; 2现场测试应包括下列内容: 根据不同深度段的触探参数平面等值线图划分土质单元。对 细粒填土除取样试验外,也可采用核子密度湿度仪测定含水量和 密度,对粗粒填土可采用大体积灌水(砂)法测定密度; 3确定地基承载力、压缩性和湿陷性,可采用压板面积不小 于0.5m平板浅层载荷试验,并在预计地基承载力的荷载下浸水 测定湿陷性,当土层厚或有地下水时可采用螺旋板深层载荷试验 每个土质单元测定值不少于三点 4.2.4填土地基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1根据工程需要,按填土成分、堆填时段、触探参数及厚度, 在平面图、剖面图上进行分区评价; 2满足地基承载力和变形要求,并采取改善建筑物对地基变 形适应能力的措施,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作为不超过6层 的混合结构及6层以下体形简单的轻型框架结构房屋的地基: 1)完成自重固结的素填土、性能稳定的工业废料填土; 2)压缩模量Es≥10MPa粘性素填土、比贯入阻Ps≥0.8MP: 和轻型动力触探铺击数N≥10

    4.2.4填土地基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根据工程需要,按填主成分、堆填时段、触探参数及厚度, 在平面图、剖面图上进行分区评价; 2满足地基承载力和变形要求,并采取改善建筑物对地基变 形适应能力的措施,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作为不超过6层 的混合结构及6层以下体形简单的轻型框架结构房屋的地基: 1)完成自重固结的素填土、性能稳定的工业废料填土; 2)压缩模量Es≥10MPa粘性素填土、比贯入阻Ps≥0.8MPa 和轻型动力触探锤击数N≥10

    4.3压实填土地基岩土工程勘察与评价

    4.3.1待填场地勘察应查明下列内

    .3.1待填场地勘察应查明下列内容: 1地形地貌、地物、植被、岩土构成及地下水的埋藏条件; 2地表水体的分布、流量、季节变化与地下水的联系; 3不同预填标高周边地基及堆载稳定分析; 4不同预填标高堆载及建筑物附加荷载作用下的稳定分析, .3.2待填场地的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1填方前基底及侧坡的清理范围、方法与工程量; 2岩溶垂直通道涌水及地表水下渗的危害及处治; 3填方加载对基底土固结变形的评价:

    4.4填土地基岩土工程设计

    土地基承载力计算应符合

    应根据载荷试验或其它原位试验、公式计算、

    合确定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并满足软弱下卧层承载力要求。平板 载荷试验压板面积按需检验土层的厚度确定,且不应小于1.0m 夯实地基不应小于2.0m,且压板直径或短边尺寸不小于填料最 大粒径3倍; 2应通过复合地基载荷试验或由所用的增强体载荷试验成 果,结合填土承载力特征值,综合计算确定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 值; 3当分层厚度大于压板影响深度时,试验区可通过开挖分亚 层进行平板载荷试验; 4在未经加固或新近填筑的填土中,采用桩基础时,应分析 考虑填土变形对基桩侧壁产生的负摩阻力作用

    1地基计算变形值应小于建筑物的充许变形值,并考虑与建 筑物相关连的管、线或相邻建筑物维持正常使用对允许变形的限 制; 2填土地基变形计算中,压缩模量计算按实际地基应力取值 变形计算经验系数按当地经验确定。规定变形计算经验系数按当 地经验确定,是为了保证地基变形计算的准确性,这就要求在填 土地基岩土工程中应加强监测,并对其结果进行分析,从总结归

    纳各地的变形计算经验系数,为岩土工程设计所采用, 4.4.3填土地基的稳定性验算应符合下列要求: 1粘性填土可采用圆弧滑动面法、粗粒填土可采用平面滑动 面法进行稳定性验算,稳定系数根据工程重要性按有关规定取值 2压实填土边坡率允许值由计算确定,当初步选定时,可根 居填料性质、填土厚度按《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 执行。如边坡高度超过时可分级放坡,每隔6m~8m设一道边坡 平台,平台宽1m~3m并进行超高验算,

    4.5填土地基岩土工程施工

    4.5.1当地基承载力或变形不能满足要求时,可选用机械夯(压) 实、换填、挤密桩、注浆或强夯法等地基处理方法进行处理,应 符合下列要求: 1机械压实宜用于处理由无机杂填土、工业废料及各类低湿 度的粘性土填土等,其分层铺填厚度和有效处理深度由试验确定 2换填法可用于填土地基的浅层处理,置换材料可用申砂以 上的粗粒土及矿渣等性能、稳定无腐蚀性的材料。置换层的厚度 及宽度应满足下卧层承载力和基础底面应力扩散的要求; 3挤密桩法宜用于不含粗巨颗粒、不属本规范第4.2.4条第

    3款规定的填土的加固处理。应按工程要求和填土特性,选用适 当的增强体,其设计布置、置换率及施工方法的选择,应满足复 合地基承载力和变形要求。增强体为透水材料时,其顶部宜设置 碎石等散体材料垫层; 4注浆加固法宜用于透水性强的填土地基的加固处理,应通 过室内浆液配比和现场注浆试验确定各项参数,应在处理前确定 施工方法与顺序、加固效果、检测以及采用的设备等; 5强夯法宜用于处理由粗粒组成的填土,经现场试验验证后 可用于红粘土填土及其他高饱和度软弱填土的加固处理。应根据 加固目标值、土质条件、置换材料等,通过现场试验确定强夯加 固的单击夯击能、总夯击能量、夯点间距及有效加固深度等参数 和指标。

    4.5.2待填场地应符合以下要求进行处理

    1填料前清除场地耕植土和软弱土层、树根草皮等; 2当填土填筑后整体稳定性不满足要求时,应采取有效措施 加固填土以下软弱土层,防止填土滑移; 3基底和填方标高以上的原始斜坡、井泉、岩溶竖直通道 应设置必要的排水设施,避免无组织渗流和排泄: 4填土以下土层沉降不满足要求时,应对填土以下土层先进

    4.5.3填土填筑应符合下列规

    4.5.3填土填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4.5.3填土填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1填土应分层回填、分层处理。对填土物质成分杂、均匀性 差、分层厚度大的填土,应分亚层进行填筑,亚层厚度宜为1.0m~ 1.5m; 2块石、碎石为主的填土回填时,粘土不应集中回填,回填 时宜进行混合或对粘土进行摊铺,摊铺厚度不应大于0.5m; .5.4使用机械振碾压实填土地基时,除应遵照《建筑地基基础 设计规范》(GB50007)有关规定外,还应根据建筑物结构类型、 填土性能和现场条件等,对填土的压实质量提出要求与相关参数 并选择下列有效的施工工艺: 1对拟填筑的场地应作下列处理: 1)填料前清除耕植土和软弱土层、树根草皮等; 2)基底土较密实、且地面坡度缓于20%时,可直接在经 清理放阶整平的地面上填筑; 3)坡上填筑压实填土,当坡率大于20%且计算为不稳定 时填筑前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填土沿坡面滑移; 4)基底和填方标高以上的原始斜坡上应设置必要的排水 设施,避免无组织渗流和排泄。

    2粘性土填土压实质量以压实系数入c控制,根据建筑物结 构类型和压实填土所在部位按有关规定执行。碎石或堆石填土压 实质量以密实度控制,最大干密度取2.0~2.3T/m3,块石取大值; 3当压实填土阻截地表或地下水排泄时,根据地形和汇水量 先行修筑排水设施位于压实填主区内的上、下水管道,应采取 方漏措施。 4机械压实填土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填料选用应符合本规范4.2.4条第3款的要求,当使 用含水量高的红粘土作填料时,应晾晒减水,待填土料 应遮盖,施工时宜选用中、轻型碾压机械设备。 2)填筑中定期检测填料的质量,丈量碾振后的压实变形 量,雨季施工时应采取排水措施,防止填料淋湿,当出 现土面横向隆起等塑性变形现象时应中断施工并采用 相应防惠措施; 3)压实填土各层搭接位置应错开并适当增加碾压遍数。 5对大面积填土地基压实时,可采用冲击式压路机进行分层 中击碾压; 6压实填土压实质量以压实系数入c判定,最大干密度和最 优含水量通过击实试验确定。

    5填土顶部回填标高以下、基础底面以上宜设置一层0.5m 左右厚的粘土滞水层,避免地表水渗入填土层; 6强夯施工前,应对场地周边可能受到影响的建(构)筑物、 地下管线等进行调查评价,并设置监测点和采取有效防护隔离措 施。当强夯施工所引起的振动和侧向挤压可能对邻近建(构)筑 物产生不利影响时,宜采用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的孔内深层强夯 法

    4.5.7强夯法加固填土还可按下列

    1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乙级或乙级以下的填土地基,满足下 列条件时,填土层有效加固深度为建筑物矩形基础的3倍基宽或 条形基础的6倍基宽,且不小于6m。 1)填土厚度大于10m,填料为无腐蚀性粗粒材料,填筑时 间在2年以上,勘察评价其自重下沉已基本完成; 2)填方及基底稳定,强夯加固深度内无软弱土,不存在地 下水作用下发生潜蚀的可能。 3)回填前应清除软弱土层,当地下水位较高时,宜采用人 工降水措施,确保正常施工。 2对于轻型排架结构房屋、厚度小于10m、以粗粒为主的填 土,可在填土表层先进行一遍搭接式能量不小于1000kN/m满夯

    4.6.1填地基必须坚持从勘察到处理的施工全过程监理与检测 填土的质量检测应随施工进程同步进行。基坑开挖后应进行验槽, 检验密实度与均匀性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4.6.2强夯处理地基的质量检测数量根据加固体及加固条件的 复杂程度和建筑物的重要性确定。对于简单场地上的一般建筑物, 按每400m2不少于1个检测点,且不少于3点;对于复杂场地或 重要建筑地基,每300m2不少于1个检验点,且不少于3点。强

    夯置换地基,可采用超重型或重型动力触探试验等方法,检查置 换墩着底情况及承载力与密度随深度的变化,检验数量不应少于 敦点数的3%,且不少于3点。 强夯地基承载力检验的数量,应根据场地复杂程度和建筑物 的重要性确定,对于简单场地上的一般建筑,每个建筑地基载荷 式验检验点不应少于3点;对于复杂场地或重要建筑地基应增加 签验点数。检测结果的评价,应考虑夯点一和夯间位置的差异。 强夯置换地基单墩载荷试验数量不应少于墩点数的1%,且不少于 3点;对饱和粉土地基,当处理后墩间土能形成.2.0m以上厚度的 便层时,其地基承载力可通过现场单墩复合地基静载荷试验确定 检验数量不应少于墩点数的1%,且每个建筑载荷试验检验点不应 少于3点。 4.6.3强夯处理地基的质量检测方法应按本规范第4.2.3条、 1.5.6条的规定选用原位测试和室内土工试验并采用两种或两种 以上的方法平行检验。对于重要工程或复合地基应增加检验项目 并通过现场载荷试验确定竣工验收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及变形 模量。 4.6.4压实填土地基的质量检验必须随填筑分层进行。根据工程

    土的检测时间应在加固结束并间隔一定时间后进行,碎石土强夯 的间隔时间为1周~2周,粘性土的间隔时间为3周~4周。 4.6.5填土地基上建筑物的沉降观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建筑物应在施工及使用期间进行沉降观测。地基基础设 十等级甲级的压实填主工程,应对填土体及下卧层变形进行观测 2沉降观测水准基点的设置在一个观测区内不应少于1个, 观测点的数量不宜少于6个。水准测量应采用闭合法,测量精度 满足水准测量要求,观测次数和间隔时间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5.1.1当利用山间、河容两岸的砂砾卵石层作为建筑物基础持力 层时,岩土工程勘察应因地制宜合理布置勘探工作,并分辨其与 平原地区的砂砾卵石层有以下不同的分布特征: 1随河流曲折呈条带状或不连续分布; 2厚度一般为3m~8m,基岩为其下卧层; 3颗粒分选性差,常粗细混杂组成

    5.2砂砾卵石地基岩土工程勘察

    5.2.1砂砾卵石地基的岩土工程勘察应查明下列内容:

    5.2.1砂砾卵石地基的岩土工程勘察应查明下列内容: 1调查砂砾卵石层分布区地形地貌特征、成因及物质组成; 2砂砾卵石层的分布范围、颗粒级配、颗粒形状、颗粒排列、 母岩成分、风化程度、充填物的性质、充填程度、密实度及其在 水平方向和垂直方向上的变化规律; 3地下水位及地表水、下卧基岩中地下水的补排条件; 4上覆及下卧土层或基岩的工程特性

    5.2.2砂砾卵石层地基分布范围较大的场地,可根据场地岩土二 程和水文地质条件,采用工程物探与钻探、坑探、动力触探及室 内试验相结合的综合勘探方法。 5.2.3勘探点的间距,应根据建筑物特性、场地工程地质条件以 及砂砾卵石土的分布均匀性确定,可取6m~12m,在不同的地貌 单元边缘或粒度组成、有凸镜体、夹层等岩土结构复杂地段应适 当加密;其控制性勘探孔宜占总勘探孔数量的1/4~1/3;对一般 生建筑物,当砂砾卵石层在水平分布和垂直厚度的变化较为均匀 时,勘探点的间距可适当放宽,且不按柱位布孔。 5.2.4一般性勘探孔深度为6m~10m,控制性勘探孔深度宜穿过 砂砾卵石土层进入稳定基岩。查明砂砾卵石层中各分层深度、下 卧土层或基岩的空间分布:

    5.2.5测试手段包括现场原位测试和室内试验:

    1现场原位测试宜采用载荷试验、剪切试验、动力触探等。 其中载荷试验的承压板、剪切试验的剪切面直径不小于最大粒径 的5倍; 2室内试验应进行颗(筛)分试验、击实实验、含水率、渗 透系数、重度的测定等物理力学指标

    5.3砂砾卵石层地基岩土工程评价

    5.3.1砂砾卵石层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可采用以下方法综合确定:

    1当采用载荷试验时,应不少于3个试验点,并按照《建筑 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附录C和附录D的技术要求执 行; 2当采用动力触探法时,应采用修正后的锤击数N63.5或 N120与载荷试验成果的相关统计数据对比,根据其均匀性和物理 性质特征,确定承载力及变形参数。动力触探锤击数的修正方法 安照《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附录B执行; 3在具有成熟经验的地区,应根据勘探、试验成果与地区工 程经验类比确定,并作出评价。 5.3.2选择砂砾卵石层作为地基持力层时,岩土工程分析应符合 以下规定: 1在地基受力层范围内是否软弱下卧层分布,并进行下卧层 承载力特征值验算; 2对有透镜体或夹层等分布的复杂地段和基岩面起伏较大 地段,应分析地基不均匀变形; 3应根据渗透性、地下水补给条件,分析评价地下水对基础 施工、基坑边坡开挖及邻近工程稳定性的影响:

    4工程活动、水动力条件可能改变时,应进行渗流稳定分析 对潜蚀管涌的可能性进行评价。

    5.4砂砾卵石层岩土工程设计与监测

    .4.1当采用砂砾卵石层作为地基持力层时,符合下列条件之 应进行地基处理: 1地基承载力不能满足上部结构对地基的要求; 2在地基受力层范围内有软弱下卧层分布且验算下卧层承 载力不满足要求; 3地基不均匀变形超过地基变形充允许值。 5.4.2应根据场地建筑物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岩土工程条件和 水文地质条件并结合施工机械设备与当地材料供应等综合分析 选定砂砾卵石层地基处理方案,可采用换填法、灌浆法、碎石桩、 强夯法、CFG桩法等。处理后必须经检测,确认其地基承载力和 变形指标满足设计要求。地基处理设计和评价方法可按照《建筑 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相关规定执行。 5.4.3基础施工时,应检验砂砾卵石层地基持力层的颗粒含量 级配、密实度等是否与勘察资料相符,必要时进行施工阶段的补 充勘察及监测。

    5.4.4基础施工采用降排水措施时,应监测其对周围环境和已有 工程的影响,同时应对基坑涌水量、地下水渗流及基坑稳定性进 行分析和评价

    6.1.1本章适用于非岩溶地层的岩石地基。

    5.1.1本章适用于非岩溶地层的岩石地基。 6.1.2岩石地基勘察应先进行工程地质测绘及水文地质调查,后 进行勘探及测试。岩石地基勘探应先疏后密,先施工控制性勘探 点,后施工一般性勘探点。 6.1.3对岩体基本质量等级的分类,除按《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50021)有关规定执行外,可采用多因素综合评价确定,并 在平、剖面图上划分出岩体质量单元,分别提出工程评价及对地 基基础设计的建议。 6.1.4岩石地基的基础施工应进行持力层检验,对于存在软弱夹 层、断层破碎带等特殊岩土工程问题的场地,必要时应进行施工 助察。 6.1.5岩石地基应根据场地岩土工程条件,选择多手段的综合勘 察方法,查明不同地质体、地层的地质界面,节理、裂隙的发育 程度和地下水的类型、理藏条件、分布状况等水文地质特征。

    6.2岩石地基岩土工程

    6.2.1岩石地基详细勘察应取得场地和建筑物的有关资料及其 对地基条件的要求等,并采用工程地质测绘与调查、钻探、物探、 测试、试验等综合勘察方法,分析评价场地的稳定性、适宜性。 应按单体建筑或建筑群提出地基持力层、基底标高、基础形式、 地基处理的建议,以及基坑支护、工程降水、不良地质作用防治 等岩土工程评价,

    其建设可能影响到的附近地段,调查内容应包括: 1地层岩组中的易滑体、可溶性及软弱夹层的空间分布特征 2断裂构造、岩层产状、节理裂隙的空间分布特征与变化规 律,主导裂隙的分析统计,运用赤平投影、实体比例投影等分析 图件和统计图表,预测岩层变形滑移的方向与范围; 3含水、隔水地层的类别、厚度及其组合特征,地下水的类 型、水位、各含水层的水力联系、埋藏运移、污染情况及其与地 表水体的关系; 4不良地质作用的空间分布、类型、规模、及其与地形地貌、 地质构造、岩性、水文地质条件的成生关系,预测其在不同高程 或地段的形态及发育特征:

    5已有建筑物的勘察、地基基础设计处理施工的工程经验。 6.2.3岩石地基详细勘察的勘探点布置应按表6.2.3确定:

    表6.2.3详细勘察勘探点间距(m)

    2岩性组合复杂,岩体风化、完整性变化大时应加密勘探点; 3勘探点选择时,对破碎岩体、断层破碎带、软质岩、极软岩、软硬 互层岩体宜采用较小间距。对岩体较完整的坚硬岩、较硬岩和岩体 完整的较软岩可采用较大间距

    1B一基础宽度门窗标准规范范本,D一桩墩

    2勘探深度自基础底面起算,

    6.2.5岩石地基的勘探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钻孔孔径应满足勘察目的、采样、测试及钻进工艺的要求。 鉴别和划分地层的孔径不应小于75mm,采集软质岩试验岩样孔径

    不宜小于91mm。孔内测试试验的孔径应满足相应的要求; 2岩芯采取率对完整、较完整岩体不应低于80%,对较破碎、 破碎岩体不应低于65%;对不同岩性界面和软弱结构面等需重点 查明的部位,应采用双层岩芯管连续取芯等措施提高岩芯采取率 3当需采用岩石质量指标RQD进行岩石质量判定时,应采用 75mm口径(N型)双层岩芯管和金刚石钻头; 4钻进回次进尺对完整、较完整的硬质岩石不应超过2m,对 破碎软弱岩体、软硬互层岩系,不应超过1m,对不同岩性界面、 软弱结构面等特殊部位应减少回次进尺; 5不同岩性分层的界面深度不应超过10cm、地下水位的量测 误差不应超过10mm; 6对下列情况宜布置坑探: 1)风化破碎的软弱及互层岩体; 2)钻探未能查明岩性特征及组合规律及采集试样不满足要 求时。

    6.2.6岩石地基的勘探编录应符合下列规定:

    深圳标准规范范本1岩石的描述应包括地质年代、地层名称、颜色、主要矿物、 结构构造、坚硬程度、风化程度、节理裂隙特征、岩芯块度等表 征岩石与岩体性状的内容:

    2应计算岩芯采取率、岩石质量指标RQD、岩芯块度指数等 量化指标; 3探井、探槽应绘制部面图、展示图等反映井、槽壁和底面 岩性、地层分界、构造特征、试验样和原位试验位置。 6.2.7岩石地基的物探测试应根据建筑物对地基条件和地基参 数的要求,结合场地条件实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为查明勘探深度范围的岩主组合规律、岩体风化程度变化 剖面、断层破碎带、软弱结构体、洞隙等异常地质体的位置、宽 度、展布方向、空间形态特征,可采用浅层地震、孔间地震CT、 孔间电磁波CT、瞬态面波法等测试方法,且应布置在代表性地段 和代表性深度范围; 2为确定岩体质量等级,评价岩体完整性,可采用单孔或跨 孔弹性波速测试。单孔弹性波速测试的平面布置和测点间距可根 居建筑物的重要性和岩性条件按表6.2.7采用; 3需提供场地卓越周期时,应进行地微振测试;确定场地抗 震类别应进行覆盖层的剪切波测试,且每个场地测试数不少于3 点

    6.2.7详细勘察单孔波速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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