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4.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 120-20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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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挡土构件和锚杆或支撑为主的,或仅以挡土构件为主的支 护结构,
2.1.7锚拉式支挡结构
仅以挡土构件为主的支挡式结构。 2.1.10 挡±构件 structural member for earth retaining
设置在基坑侧壁并嵌入基坑底面的支挡式结构竖向构件。例 如特种设备标准规范范本,支护桩、地下连续墙。
2.1.11排桩soldierpilewal
沿基坑侧壁排列设置的支护桩及冠梁组成的支挡式结构部件 或悬臂式支挡结构
沿基坑侧壁排列设置的由前、后两排支护桩和梁连接成的刚 架及冠梁组成的支挡式结构
分槽段用专用机械成槽、浇筑钢筋混凝土所形成的连续地下 墙体。亦可称为现浇地下连续墙
由杆体(钢绞线、预应力螺纹钢筋、普通钢筋或钢管)、注 浆固结体、锚具、套管所组成的一端与支护结构构件连接,另 瑞锚固在稳定岩土体内的受拉杆件。杆体采用钢绞线时,亦可称 为锚索。
2.1.15 内支撑 strut
设置在基坑内的由钢筋混凝土或钢构件组成的用以支撑挡土 构件的结构部件。支撑构件采用钢材、混凝土时,分别称为钢内 支撑、混凝土内支撑,
设置在挡土构件顶部的将挡土构件连为整体的钢筋混凝 土梁。
设置在挡土构件侧面的连接锚杆或内支撑杆件的钢筋混凝土 梁或钢梁。
植人土中并注浆形成的承受拉力与剪力的杆件。例如,钢筋 杆体与注浆固结体组成的钢筋土钉,击入土中的钢管土钉。
由随基坑开挖分层设置的、纵横向密布的土钉群、喷射混凝 土面层及原位土体所组成的支护结构
土钉墙与预应力锚杆、微型桩、旋喷桩、搅拌桩中的一种或 多种组成的复合型支护结构。
水泥土桩相互搭接成格栅或实体的重力式支护结构。
为保证支护结构、基坑开挖、地下结构的正常施工,防止地 下水变化对基坑周边环境产生影响所采用的截水、降水、排水、 回灌等措施,
用以阻隔或减少地下水通过基坑侧壁与坑底流入基坑和 基坑外地下水位下降的幕墙状竖向截水体
2.1.25悬挂式雌幕
底端未穿透含水层的截水雌幕。
2.1.26 降水 dewatering
为防止地下水通过基坑侧壁与坑底流入基坑,用抽水并或渗 并降低基坑内外地下水位的方法。
用排水沟、集水井、泄水管、输水管等组成的排水系统将地 水、渗漏水排泄至基坑外的方法,
2.2.1作用和作用效应
2.2.2材料性能和抗力
Rk 锚杆或土钉的极限抗拔承载力标准值; qsk 土与锚杆或土钉的极限粘结强度标准值; 单井出水能力; R.结构构件的抗力设计值; 影响半径; y 一土的天然重度; Yes 水泥土墙的重度; Yw 地下水的重度; 9 土的内摩擦角,
2.2.4设计参数和计算系数
1.1基坑支护设计应规定其设计使用期限。基坑支护的设计 用期限不应小于一年。
3.1.1基坑支护设计应规定其设计使用期限。基坑支护的
1保证基坑周边建(构厂筑物、地下官线、道路的 正常使用; 2保证主体地下结构的施工空间。 3.1.3基坑支护设计时,应综合考虑基坑周边环境和地质条件 的复杂程度、基坑深度等因素,按表3.1.3采用支护结构的安全 等级。对同一基坑的不同部位,可采用不同的安全等级。
3.1.3基坑支护设计时,应综合考虑基坑周边环境和地质 的复杂程度、基坑深度等因素,按表3.1.3采用支护结构的 等级。对同一基坑的不同部位,可采用不同的安全等级。
表 3. 1.3 支护结构的安全等级
3.1.4支护结构设计时应采用下列极限状态
1)支护结构构件或连接因超过材料强度而破坏,或因过 度变形而不适于继续承受荷载,或出现压屈、局部 失稳; 2)支护结构和土体整体滑动;
3)坑底因隆起而丧失稳定; 4)对支挡式结构,挡土构件因坑底土体丧失嵌固能力而 推移或倾覆; 5)对锚拉式支挡结构或土钉墙,锚杆或土钉因土体丧失 锚固能力而拨动: 6)对重力式水泥士墙,墙体倾覆或滑移; 7)对重力式水泥土墙、支挡式结构,其持力土层因丧失 承载能力而破坏; 8)地下水渗流引起的土体渗透破坏。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 1)造成基坑周边建(构)筑物、地下管线、道路等损坏 或影响其正常使用的支护结构位移: 2)因地下水位下降、地下水渗流或施工因素而造成基坑 周边建(构)筑物、地下管线、道路等损坏或影响其 正常使用的土体变形; 3)影响主体地下结构正常施工的支护结构位移; 4)影响主体地下结构正常施工的地下水渗流。 支护结构、基坑周边建筑物和地面沉降、地下水控制的
计算和验算应采用下列设计表达式:
)支护结构构件或连接因超过材料强度或过度变形的承 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应符合下式要求:
术中:YF一作用基本组合的综合分项系数,应按本规程第 3.1.6条的规定采用; Sk一一作用标准组合的效应。 2)整体滑动、坑底隆起失稳、挡土构件嵌固段推移、锚 杆与土钉拔动、支护结构倾覆与滑移、体渗透破坏 等稳定性计算和验算,均应符合下式要求:
式中:Rk—一抗滑力、抗滑力矩、抗倾覆力矩、锚杆和土钉的极 限抗拔承载力等士的抗力标准值: Sk一一滑动力、滑动力矩、倾覆力矩、锚杆和土钉的拉力 等作用标准值的效应; K一安全系数。 2正常使用极限状态 由支护结构水平位移、基坑周边建筑物和地面沉降等控制的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应符合下式要求:
式中:Sc一一作用标准组合的效应(位移、沉降等)设计值; C一一支护结构水平位移、基坑周边建筑物和地面沉降的 限值。 3.1.6支护结构构件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时,作用基本组 合的综合分项系数不应小于1.25。对安全等级为一级、二级 三级的支护结构,其结构重要性系数分别不应小于1.1、1.0、 .9。各类稳定性安全系数应按本规程各章的规定取值。 3.1.7支护结构重要性系数与作用基本组合的效应设计值的乘 积(%Sa)可采用下列内力设计值表示: 弯矩设计值
式中: Sd 作用标准组合的效应(位移、沉降等)设计值: C一一支护结构水平位移、基坑周边建筑物和地面沉降的 限值。
3.1.7支护结构重要性系数与作用基本组合的效应设计值的乘
3.1.10基坑支护设计应满足下列主体地下结构的施工要求
1基坑侧壁与主体地下结构的净空间和地下水控制应满 主体地下结构及其防水的施工要求:
2采用锚杆时,锚杆的锚头及腰梁不应妨碍地下结构外墙 的施工; 3采用内支撑时,内支撑及腰梁的设置应便于地下结构及 其防水的施工。 3.1.11支护结构按平面结构分析时,应按基坑各部位的开挖深 度、周边环境条件、地质条件等因素划分设计计算部面。对每 计算剖面,应按其最不利条件进行计算。对电梯井、集水坑等特 殊部位,宜单独划分计算部面。 3.1.12基坑支护设计应规定支护结构各构件施工顺序及相应的 基坑开挖深度。基坑开挖各阶段和支护结构使用阶段,均应符合 本规程第3.1.4条、第3.1.5条的规定。 3.1.13在季节性冻土地区,支护结构设计应根据冻胀、冻融对 支护结构受力和基坑侧壁的影响采取相应的措施。 3.1.14土压力及水压力计算、土的各类稳定性验算时,土、水 压力的分、合算方法及相应的土的抗剪强度指标类别应符合下列 规定: 1对地下水位以上的黏性土、黏质粉土,土的抗剪强度指 标应采用三轴固结不排水抗剪强度指标Ccu、cu或直剪固结快剪 强度指标Ccq、Pcq,对地下水位以上的砂质粉土、砂土、碎石土, 土的抗剪强度指标应采用有效应力强度指标c、; 2对地下水位以下的黏性土、黏质粉士,可采用土压力、 水压力合算方法;此时,对正常固结和超固结土,土的抗剪强度 指标应采用三轴固结不排水抗剪强度指标ccu、cu或直剪固结快 剪强度指标cα、β,对欠固结土,宜采用有效自重压力下预固 结的三轴不固结不排水抗剪强度指标Cu、Pu; 3对地下水位以下的砂质粉土、砂土和碎石土,应采用土 压力、水压力分算方法;此时,土的抗剪强度指标应采用有效 应力强度指标c、?,对砂质粉土,缺少有效应力强度指标时, 也可采用三轴固结不排水抗剪强度指标Ccu、cu或直剪固结快剪 强度指标Cα、代替,对砂土和碎石土,有效应力强度指标
可根据标准贯人试验实测击数和水下休止角等物理力学指标取 值;土压力、水压力采用分算方法时,水压力可按静水压力计 算;当地下水渗流时,宜按渗流理论计算水压力和土的竖向有 效应力;当存在多个含水层时,应分别计算各含水层的水压 力; 4有可靠的地方经验时,土的抗剪强度指标尚可根据室内 原位试验得到的其他物理力学指标,按经验方法确定。 3.1.15支护结构设计时,应根据工程经验分析判断计算参数取 值和计算分析结果的合理性
3.2勘察要求与环境调查
1勘探点范围应根据基坑开挖深度及场地的岩土工程条件 确定;基坑外宜布置勘探点,其范围不宜小于基坑深度的1倍: 当需要采用锚杆时,基坑外勘探点的范围不宜小于基坑深度的2 倍;当基坑外无法布置勘探点时,应通过调查取得相关勘察资料 并结合场地内的勘察资料进行综合分析; 2勘探点应沿基坑边布置,其间距宜取15m~25m;当场 地存在软弱土层、暗沟或岩溶等复杂地质条件时,应加密勘探点 并查明其分布和工程特性; 3基坑周边勘探孔的深度不宜小于基坑深度的2倍;基坑 面以下存在软弱土层或承压水含水层时,勘探孔深度应穿过软弱 土层或承压水含水层; 4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的规 定进行原位测试和室内试验并提出各层土的物理性质指标和力学 指标;对主要土层和厚度大于3m的素填土,应按本规程第 3.1.14条的规定进行抗剪强度试验并提出相应的抗剪强度指标; 5当有地下水时,应查明各含水层的埋深、厚度和分布 判断地下水类型、补给和排泄条件;有承压水时,应分层测量其 水头高度;
6应对基坑开挖与支护结构使用期内地下水位的变化幅度 进行分析; 7当基坑需要降水时,宜采用抽水试验测定各含水层的渗 透系数与影响半径;勘察报告中应提出各含水层的渗透系数: 8当建筑地基勘察资料不能满足基坑支护设计与施工要求 时,应进行补充勘察。 3.2.2基坑支护设计前,应查明下列基坑周边环境条件: 1既有建筑物的结构类型、层数、位置、基础形式和尺寸、 理深、使用年限、用途等; 2各种既有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的类型、位置、尺寸、 理深等;对既有供水、污水、雨水等地下输水管线,尚应包括其 使用状况及渗漏状况; 3道路的类型、位置、宽度、道路行驶情况、最大车辆荷 载等; 4基坑开挖与支护结构使用期内施工材料、施工设备等临 时荷载的要求; 5雨期时的场地周围地表水汇流和排泄条件
3.3.1 支护结构选型时,应综合考虑下列因素: 1 基坑深度; 土的性状及地下水条件: 3 基坑周边环境对基坑变形的承受能力及支护结构失效的 后果; 主体地下结构和基础形式及其施工方法、基坑平面尺寸 及形状; 支护结构施工工艺的可行性; 施工场地条件及施工季节: 7 经济指标、环保性能和施工工期。 3.3.2支护结构应按表3.3.2选型。
表3.3.2各类支护结构的适用条件适用条件结构类型安全基坑深度、环境条件、土类和地下水条件等级锚拉式结构适用于较深的基坑1排桩适用于可采用降水或截水惟幕的基坑支撑式结构适用于较深的基坑2地下连续墙宜同时用作主体地下结构外墙,可同时支悬臂式结构用于截水适用于较浅的基坑3锚杆不宜用在软土层和挡一级当锚拉式、支撑式和悬高水位的碎石土、砂土层中式二级4当邻近基坑有建筑物地结双排桩臂式结构不适用时,可考三级下室、地下构筑物等,锚杆虑采用双排桩的有效锚固长度不足时,不构应采用锚杆支护结构与5当锚杆施工会造成基坑适用于基坑周边环境条周边建(构)筑物的损害或主体结构结合件很复杂的深基坑违反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等规的逆作法定时,不应采用锚杆单一土钉墙适用于地下水位以上或降水的非软土基坑,且基坑深度不宜大于12m预应力锚杆适用于地下水位以上或降水的非软土复合土钉墙基坑,且基坑深度不宜大于15m当基坑潜在土二级滑动面内有建钉用于非软土基坑时,基坑深度不宜大筑物、重要地墙水泥土桩复三级于12m用于淤泥质土基坑时,基坑深合土钉墙下管线时,不度不宜大于6m;不宜用在高水位的碎宜采用土钉墙石土、砂土层中适用于地下水位以上或降水的基坑,微型桩复合用于非软土基坑时,基坑深度不宜大于土钉墙12m;用于淤泥质土基坑时,基坑深度不宜大于6m重力式水泥土墙二级三级适用于淤泥质土、淤泥基坑,且基坑深度不宜大于7m放坡三级1施工场地满足放坡条件2放坡与上述支护结构形式结合注:1当基坑不同部位的周边环境条件、土层性状、基坑深度等不同时,可在不同部位分别采用不同的支护形式;2支护结构可采用上、下部以不同结构类型组合的形式。15
3.3.3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支护结构形式时,其结合处应考 相邻支护结构的相互影响,且应有可靠的过渡连接措施。 3.3.4支护结构上部采用土钉墙或放坡、下部采用支挡式结构 时,上部土钉墙应符合本规程第5章的规定,支挡式结构应考虑 上部士钉墙或放坡的作用。 3.3.5当坑底以下为软土时,可采用水泥土搅拌桩、高压喷射 注浆等方法对坑底士体进行局部或整体加固。水泥士搅拌桩、高 压喷射注浆加固体可采用格栅或实体形式。 3.3.6基坑开挖采用放坡或支护结构上部采用放坡时,应按本 规程第5.1.1条的规定验算边坡的滑动稳定性,边坡的圆弧孤滑动 稳定安全系数(K。)不应小于1.2。放坡坡面应设置防护层
3.4.1计算作用在支护结构上的水平荷载时,应考虑下列因素: 1 基坑内外土的自重(包括地下水); 2 基坑周边既有和在建的建(构)筑物荷载: 基坑周边施工材料和设备荷载: 4 基坑周边道路车辆荷载: 5 冻胀、温度变化及其他因素产生的作用。 3.4.2作用在支护结构上的土压力应按下列规定确定: 1支护结构外侧的主动土压力强度标准值、支护结构内侧 的被动土压力强度标准值宜按下列公式计算(图3.4.2): 1)对地下水位以上或水土合算的土层
1支护结构外侧的主动土压力强度标准值、支护结构内侧 勺被动土压力强度标准值宜按下列公式计算(图3.4.2): 1)对地下水位以上或水土合算的土层
2)对于水土分算的士层
图 3.4.2压力计算
式中:ua、up 分别为支护结构外侧、内侧计算点的水压力 (kPa);对静止地下水,按本规程第3.4.4条 的规定取值;当采用悬挂式截水幕时,应考 虑地下水从雌幕底向基坑内的渗流对水压力的 影响。 2在土压力影响范围内,存在相邻建筑物地下墙体等稳定 界面时,可采用库仑土压力理论计算界面内有限滑动楔体产生的
2在土压力影响范围内,存在相邻建筑物地下墙体等稳 界面时,可采用库仑土压力理论计算界面内有限滑动楔体产生
主动土压力,此时,同一土层的土压力可采用沿深度线性分布形 式,支护结构与土之间的摩擦角宜取零。 3需要严格限制支护结构的水平位移时,支护结构外侧的 土压力宜取静止土压力。 4有可靠经验时,可采用支护结构与土相互作用的方法计 算土压力。
3.4.3.对成层土,土压力计算时的各土层计算厚度应符合下列 规定:
3.4.3.对成层土,土压力计算时的各土层计算厚度应符合下列
1当土层厚度较均匀、层面坡度较平缓时,宜取邻近勘察 孔的各土层厚度,或同一计算面内各土层厚度的平均值; 2当同一计算部面内各勘祭孔的土层厚度分布不均时,应 取最不利勘察孔的各土层厚度; 3对复杂地层且距勘探孔较远时,应通过综合分析土层变 化趋势后确定土层的计算厚度; 4当相邻土层的土性接近,且对土压力的影响可以忽略不 计或有利时,可归并为同一计算土层。 3.4.4静止地下水的水压力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Ua = Ywhwa Up = Ywhwp
Oak=Oacokj pk = pc
代中: ac 支护结构外侧计算点,由土的自重产生的竖向总
应力(kPa); p—支护结构内侧计算点,由土的自重产生的竖向总应 力(kPa); Aok,j" 支护结构外侧第i个附加荷载作用下计算点的土中 附加竖向应力标准值(kPa),应根据附加荷载类 型,按本规程第3.4.6条~第3.4.8条计算。 6均布附加荷载作用下的土中附加竖向应力标准值应按下 十算((图3. 4. 6)
3.4.6均布附加荷载作用下的土中附加竖向应力标准值应按下 式计算(图3.4.6):
式中: 9o 均布附加荷载标准值(kPa)。
图3.4.6均布竖向附加荷载作用下的士中附加竖向应力计
3.4.7局部附加荷载作用下的土中附加竖向应力标准值可按下 列规定计算: 1对条形基础下的附加荷载(图3.4.7a):
a/tan≤z≤d +(3a±b) /t
pob Dok b ± 2a
医药标准pobl Dok = (b± 2a)(1 + 2a)
(b)作用在地面的条形或矩形附加荷载
局部附加荷载作用下的土中附加竖
4.8当支护结构顶部低于地面,其上方采用放坡或土钉墙时, 护结构顶面以上土体对支护结构的作用宜按库仑土压力理论计 ,也可将其视作附加荷载并按下列公式计算土中附加竖向应力 示准值(图3. 4.8) :
3 当 z,
图3.4.8支护结构顶部以上采用放坡或 土钉墙时土中附加竖向应力计算
3.1.14条的规定取值; Ka 支护结构顶面以上土的主动土压力系数;对多层土 取各层土按厚度加权的平均值; 支护结构项面以上土体的自重所产生的单位宽度主 动土压力标准值(kN/m)。
4.1.1支挡式结构应根据结构的具体形式与受力、变形特性等 采用下列分析方法: 1锚拉式支挡结构,可将整个结构分解为挡土结构、锚拉 结构(锚杆及腰梁、冠梁)分别进行分析:挡士结构宜采用平面 杆系结构弹性支点法进行分析;作用在锚拉结构上的荷载应取挡 土结构分析时得出的支点力; 2支撑式支挡结构,可将整个结构分解为挡土结构、内支 撑结构分别进行分析;挡土结构宜采用平面杆系结构弹性支点 法进行分析;内支撑结构可按平面结构进行分析GB/标准规范范本,挡土结构传 至内支撑的荷载应取挡土结构分析时得出的支点力;对挡土结 构和内支撑结构分别进行分析时,应考虑其相互之间的变形 协调; 3悬臂式支挡结构、双排桩,宜采用平面杆系结构弹性支 点法进行分析: 4当有可靠经验时,可采用空间结构分析方法对支挡式结 构进行整体分析或采用结构与土相互作用的分析方法对支挡式结 构与基坑土体进行整体分析。 4.1.2支挡式结构应对下列设计工况进行结构分析,并应按其 中最不利作用效应进行支护结构设计: 1基坑开挖全坑底时的状况; 2对锚拉式和支撑式支挡结构,基坑升挖至各层锚杆或支 撑施工面时的状况: 3在主体地下结构施工过程中需要以主体结构构件替换支 撑或锚杆的状况;此时,主体结构构件应满足替换后各设计工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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