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1947-2021 国土空间分区规划计算机辅助制图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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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1.3国土空间分区规划图在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CAD)中图层命名应 按图3.1.3使用数字、字符与中文相混合的分段式结构,宜由“规划层级” “类别代码”“图层主题”“分类代码”和“中文说明”五段式结构组成。

    图3.1.3CAD图层命名基本结构图

    3.1.4国土空间分区规划图在地理信息系统软件(GIS)与计算机辅助设 计软件(CAD)之间命名转换应遵循要素信息的对应关系。 3.1.5国土空间分区规划图中本标准图层的命名与分区规划数据库图 层、成果图纸且录对应关系可参照表 3.1.5,

    表3.1.5本标准图层与分区规划数据库图层、成果图纸目录对照表

    深圳标准规范范本续表 3. 1. 5

    3.2基础数据图层命名

    3.2.1 国土空间分区规划图在地理信息系统软件(GIS)和计算机辅助设 计软件(CAD)中基础数据图层名称应按图3.2.1的结构命名。

    ++养放内容++ 中文说明

    图3.2.1基础图层命名结构图

    计软件(CAD)中地形图和影像图等基础数据的图层命名和图层颜色设置宜 符合表 3. 2. 2 规定。

    表3.2.2基础数据图层命名与颜色设置规定

    3.3用地规划专题图图层命名

    3.1国土空间分区规划图在地理信息系统软件(GIS)中规划分区图 名应按图3.3.1的结构命名

    命名应按图3.3.1的结构命名。

    图3.3.1GIS中规划分区图层命名结构图

    3.2国土空间分区规划图在地理信息系统软件(GIS)中规划分区图 名应符合表 3.3.2的规定。

    命名应符合表3.3.2的规定。

    表3.3.2GIS中规划分区图层命名规定

    3.2GIS中规划分区图层

    国土空间分区规划图在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CAD)中规划分区线 名称应按图3.3.3的结构命名。

    图3.3.3CAD中规划分区线框图层命名结构图

    3.3.4国土空间分区规划图在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CAD)中规划分区线 框图层命名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中表A.1、表A.2、表A.3的规定, 3.3.5 国土空间分区规划图在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CAD)中规划分区填 充图层名称应按图3.3.5的结构命名。

    图3.3.5CAD中规划分区填充图层命名结构图

    3.6国土空间分区规划图在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CAD)中规划分区 图层命名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中表A.1、表A.2、表A.3的规定。

    3.3.7国土空间分区规划图在地理信息系统软件(GIS)中用地分类图层 命名应按图3.3.7的结构命名。

    图3.3.7GIS中用地分类图层命名结构图

    3.3.8国土空间分区规划图在地理信息系统软件(GIS)中月

    国土空间分区规划图在地理信息系统软件(GIS)中用地分类图层 符合表 3. 3. 8 的规定。

    表3.3.8GIS中用地分类图层命名规定

    3.9国土空间分区规划图在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CAD)中用地分类 图层名称应按图3.3.9的结构命名。

    图3.3.9CAD中用地分类线框图层命名结构图

    3.3.10国土空间分区规划图在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CAD)中用地分类线 框图层命名应符合本标准附录B中表B.1、表B.2、表B.3的规定, 3.3.11国土空间分区规划图在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CAD)中用地分类填 充图层名称应按图3.3.11的结构命名

    图3.3.11CAD中用地分类填充图层命名结构图

    3.3.12国土空间分区规划图在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CAD)中用地分类填 充图层命名应符合本标准附录B中表B.1、表B.2、表B.3的规定。 3.3.13国土空间分区规划图在地理信息系统软件(GIS)中控制分区图层 命名应按图3.3.13的结构命名。

    图3.3.13GIS中控制分区图层命名结构图

    3.14国土空间分区规划图在地理信息系统软件(GIS)中控制分区图 名应符合表 3.3.14的规定。

    命名应符合表3.3.14的规定。

    表3.3.14GIS中控制分区图层命名规定

    3.3.15国土空间分区规划图在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CAD)中控制分区线 框图层名称应按图3.3.15的结构命名

    图3.3.15CAD中控制分区线框图层命名结构图

    3.3.16国土空间分区规划图在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CAD)中控制分区线 框图层命名应符合本标准附录C中表C.1、表C.2的规定。 3.3.17国土空间分区规划图在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CAD)中控制分区填 充图层名称应按图3.3.17的结构命名

    3.3.18国土空间分区规划图在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CAD)中控制分区填 充图层命名应符合本标准附录C中表C.1、表C.2的规定。

    3.4规划要素符号图层命名

    3.4.1 国土空间分区规划图中规划要素符号内容包括市政设施、交通设 施、公共设施、历史文化资源、城市安全设施、绿地系统。 3.4.2国土空间分区规划图在地理信息系统软件(GIS)中规划要素符号 图层名称应按图3.4.2的结构命名

    图3.4.2GIS中规划要素符号图层命名结构图

    3.4.3国土空间分区规划图在地理信息系统软件(GIS)中市政设施、交通 设施、公共设施、历史文化资源、城市安全设施和绿地系统规划要素图层命 名应符合表3.4.3的规定。

    表3.4.3GIS中规划要素图层命名规定

    3.4.4国土空间分区规划图在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CAD)中规划要素符 号图层名称应按图3.4.4的结构命名。

    图3.4.4CAD中规划要素符号图层命名结构图

    3.4.5国土空间分区规划图在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CAD)中市政设施规 划要素图层命名应符合本标准附录D中表D.1的规定。 3.4.6国土空间分区规划图在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CAD)中交通设施规 划要素图层命名应符合本标准附录D中表D.2的规定。 3.4.7 国土空间分区规划图在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CAD)中公共设施规 划要素图层命名应符合本标准附录D中表D.3的规定。 3.4.8 国土空间分区规划图在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CAD)中历史文化资 源规划要素图层命名应符合本标准附录D中表D.4的规定。 3.4.9 国土空间分区规划图在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CAD)中城市安全设 施规划要素图层命名应符合本标准附录D中表D.5的规定。 3.4.10国土空间分区规划图在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CAD)中绿地系统规 划要素图层命名应符合本标准附录D中表D.6的规定。

    4. 1.1 两线三区图例的绘制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中表A.1的规定。 4.1.2 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图例的绘制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中表A.2的规 定。 4.1.3 村庄布局规划图例的绘制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中表A.3的规定 4.1.4 国土用地分类图例的绘制应符合本标准附录B中表B.1的规定 4.1.5 土地利用现状图例的绘制应符合本标准附录B中表B.2的规定 4.1.6城乡建设用地资源评估分析图例的绘制应符合本标准附录B中表 B.3的规定。

    4.1.7规划建筑高度图例的绘制应符合本标准附录C中表C.1的规定。

    4.2.1 市政设施符号的绘制宜符合本标准附录D中表D.1的规定, 4.2.2 交通设施符号的绘制宜符合本标准附录D中表D.2的规定。 4. 2.3 公共设施符号的绘制宜符合本标准附录D中表D.3的规定。 4.2.4 历史文化资源符号的绘制宜符合本标准附录D中表D.4的规定 4.2.5 城市安全设施符号的绘制宜符合本标准附录D中表D.5的规定 4.2.6 绿地系统符号的绘制宜符合本标准附录D中表D.6的规定,

    附录A规划分区图层命名与图例绘制规则

    表A.2国土空间规划分区的图层名称与图例绘制规则

    表A.3村庄布局规划的图层命名与图例绘制规则

    附录B用地分类图层命名与图例绘制规

    附录B用地分类图层命名与图例绘制规则

    表B.2土地利用现状的图层命名与图例绘制规则

    表B.3城乡建设用地资源评估分析的图层命名与图例绘制规则

    附录C控制分区图层命名与图例绘制规

    附录C控制分区图层命名与图例绘制规则

    表C.2海绵城市规划的图层命名与图例绘制规则

    附录D规划要素符号图层命名与图例绘制规则

    表D.3公共设施符号绘制规则

    注:表中图例的背景颜色默认为白色。

    表D.4历史文化资源符号绘制规则

    注:表中线要素线宽根据图面效果自行确定,

    表D.5城市安全设施符号绘制规则

    的背景颜色默认为白色,线要素线宽根据图面效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 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 2本规范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 定”或“应按执行”

    施工质量标准规范范本国土空间分区规划计算机辅助制图标准

    Standard for ComputerAided Drawing inDistrict Spatial Planning

    DB11/T 19472021

    总则... .40 制图要求 41 2.2绘图基准... 41 2.3底图要求, 41 图层命名 42 3.1 图层命名规则 3.2基础数据图层命名 42 3.3用地规划专题图图层命名 42 3.4规划要素符号图层命

    总则... 制图要求, 2.2绘图基准... 2.3底图要求, 图层命名光伏发电标准规范范本, 3.1图层命名规则 3.2基础数据图层命名 3.3用地规划专题图图层命名 3.4规划要素符号图层命

    1.0.1按照《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并监督实施的实施意见》,北京市国土空间规划分为市、区、乡镇三级,总 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三类,明确以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分区 规划为基础,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乡镇域规划及详细规划、相关 专项规划经批准后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为了引导、规范全市国士 空间分区规划的计算机辅助制图成果,结合北京市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分区规划编制和管理所涉 及的计算机制图和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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