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1948-2021 国土空间详细规划计算机辅助制图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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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图在计算辅助设计软件(CAD)中图层命名按 图3.1.3使用数字、字符与中文相混合的分段式结构,宜由“规划层级”“类 别代码”“图层主题”“分类代码”和“中文说明”五段式结构组成
图3.13CAD图层命名基本结构图
3.1.4 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图在地理信息系统软件(GIS)与计算机辅助设 计软件(CAD)之间命名转换应遵循要素信息的对应关系。 3.1.5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图中本标准图层的命名与详细规划数据库图层 成果图纸目录对应关系可参照表3.1.5。
表3.1.5本标准图层与详细规划数据库图层、成果图纸目录对照表
灌溉水质标准3.2基础数据图层命名
2.1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图在地理 息系统软件(GIS)和计算机辅助 软件(CAD)中基础数据图层名称应按图3.2.1的结构命名。
图3.2.1基础图层命名结构图
3.2.2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图在地理信息系统软件(GIS)和计算机辅助设
2.2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图在地理信息系统软件(GIS)和计算机辅助 软件(CAD)中地形图和影像图等基础数据的图层命名和图层颜色设置 合表 3. 2. 2 规定。
表3.2.2基础数据图层命名与颜色设置规定
基础数据图层命名与颜色
3.3用地规划专题图图层命名
3.3用地规划专题图图层命名
3.3.1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图在地理信息系统软件(GIS)中规划分区图层 命名应按图3.3.1的结构命名
图3.3.1GIS中规划分区图层命名结构图
3.2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图在地理信息系统软件(GIS)中规划分区图 名应符合表3.3.2的规定。
表3.3.2GIS中规划分区图层命名规定
详细规划图在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
框图层名称应按图3.3.3的结构命名。
图3.3.3CAD中规划分区线框图层命名结构图
3.3.4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图在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CAD)中规划分区线 框图层命名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中表A.1、表A.2、表A.3、表A.4、表A.5、 表A.6的规定。 3.3.5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图在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CAD)中规划分区填 充图层名称应按图3.3.5的结构命名。
图3.3.5CAD中规划分区填充图层命名结构图
3.3.6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图在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CAD)中规划分区填 充图层命名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中表A.1、表A.2、表A.3、表A.4、表A.5、 表A.6的规定。 3.3.7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图在地理信息系统软件(GIS)中用地分类图层 命名应按图3.3.7的结构命名。
图3.3.7GIS中用地分类图层命名结构图
3.3.8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图在地理信息系统软件(GIS)中用地分类图层 命名应符合表3.3.8的规定。
表3.3.8GIS中用地分类图层命名规定
3.3.9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图在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CAD)中
图3.3.9CAD中用地分类线框图层命名结构图
3.3.10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图在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CAD)中用地分类线 框图层命名应符合附录B中表B.1、表B.2、表B.3的规定。 3.3.11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图在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CAD)中用地分类填 充图层名称应按图3.3.11的结构进行命名。
图3.3.11CAD中用地分类填充图层命名结构图
3.3.12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图在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CAD)中用地分类填 充图层命名应符合本标准附录B中表B.1、表B.2、表B.3的规定, 3.3.13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图在地理信息系统软件(GIS)中控制分区图层 命名应按图3.3.13的结构命名。
图3.3.13GIS中控制分区图层命名结构图
3.3.14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图在地理信息系统软件(GIS)中控制分区图层 命名应符合表3.3.14的规定。
表3.3.14GIS中控制分区图层命名规
3.3.15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图在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CAD)中控制分区线 框图层名称应按图3.3.15的结构命名。
图3.3.15CAD中控制分区线框图层命名结构图
3.3.16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图在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CAD)中控制分区 线框图层命名应符合本标准附录C中表C.1、表C.2、表C.3的规定。
3.3.17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图在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CAD)中控制分区填 充图层名称应按图3.3.17的结构命名
图3.3.17CAD中控制分区填充图层命名结构图
3.3.18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图在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CAD)中控制分区 填充图层命名应符合本标准附录C中表C.1、表C.2、表C.3的规定, 3.4规划要素符号图层命名
3.4.1 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图中规划要素符号内容包括市政设施、定线与 竖向、交通设施、公共设施、历史文化资源、城市安全设施、蓝绿系统。 3.4. 2 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图在地理信息系统软件(GIS)中规划要素符号 图层名称应按图3.4.2的结构命名。
图3.4.2GIS中规划要素符号图层命名结构图
3.4.3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图在地理信息系统软件(GIS)中市政设施、定 线与竖向、交通设施、公共设施、历史文化资源、城市安全设施和蓝绿系统 规划要素图层命名应符合表3.4.3的规定。
表3.4.3GIS中规划要素图层命名规定
3.4.4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图在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CAD)中规划要素符 号图层名称应按图3.4.4的结构命名
图3.4.4CAD中规划要素符号图层命名结构图
3.4.5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图在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CAD)中市政设施规 划要素图层命名应符合本标准附录D中表D.1的规定。 3.4.6 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图在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CAD)中定线与竖向 规划要素图层命名应符合本标准附录D中表D.2的规定。 3.4.7 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图在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CAD)中交通设施规 划要素图层命名应符合本标准附录D中表D.3的规定。 3.4.8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图在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CAD)中公共设施规 划要素图层命名应符合本标准附录D中表D.4的规定。 3.4.9 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图在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CAD)中历史文化资 源规划要素图层命名应符合本标准附录D中表D.5的规定。 3.4.10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图在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CAD)中城市安全设 施规划要素图层命名应符合本标准附录D中表D.6的规定。 3.4.11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图在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CAD)中蓝绿系统规 划要素图层命名应符合本标准附录D中表D.7的规定。
4.1.1街区及主导功能分区图例的绘制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中表A.1的 定。 4. 1. 2 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图例的绘制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中表A.2的规 定。 4. 1. 3 规划主导功能图例的绘制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中表A.3的规定。 4.1.4 重点地区图例的绘制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中表A.4的规定。 4.1.5 地下空间图例的绘制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中表A.5的规定。 4.1.6 村压建设图例的绘制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中表A.6的规定, 4.1.7 国土用地分类图例的绘制应符合本标准附录B中表B.1的规定。 4.1.8 现状用地功能分类图例的绘制应符合本标准附录B中表B.2的规 定。 4.1.9 用地资源分类图例的绘制应符合本标准附录附录B中表B.3的规 定。 4.1.10 规划基准强度图例的绘制应符合本标准附录C中表C.1的规定 4. 1. 11 规划建筑高度图例的绘制应符合本标准附录C中表C.2的规定 4. 1. 12 海绵城市规划图例的绘制应符合本标准附录C中表C.3的规定 4.2规划要素符号 4. 2.1 市政设施符号的绘制宜符合本标准附录D中表D.1的规定。 4. 2. 2 定线与竖向符号的绘制宜符合本标准附录D中表D.2的规定 4.2.3 交通设施符号的绘制宜符合本标准附录D中表D.3的规定。 4.2.4 公共设施符号的绘制宜符合本标准附录D中表D.4的规定。 4. 2.5 历史文化资源符号的绘制宜符合本标准附录D中表D.5的规定 4.2.6 城市安全设施符号的绘制宜符合本标准附录D中表D.6的规定 4.2.7 蓝绿系统符号的绘制宜符合本标准附录D中表D.7的规定,
附录A规划分区图层命名与图例绘制规
附录A规划分区图层命名与图例绘制规则
街区及主导功能分区的图层名称与
表A.2国土空间规划分区的图层名称与图例绘制规则
表A.3规划主导功能的图层名称与图例绘制规则
表A.4重点地区的图层名称与图例绘制规则
广播电视影视标准表A.5地下空间的图层名称与图例绘制规则
表A.6村庄建设的图层名称与图例绘制规则
表B.2现状用地功能分类的图层命名与图例绘制规则
表B.3用地资源分类的图层命名与图例绘制规则
附录C控制分区图层命名与图例绘制规
附录C控制分区图层命名与图例绘制规则
表C.2规划建筑高度的图层命名与图例绘制规则
路基标准规范范本表C.3海绵城市规划的图层命名与图例绘制规则
附录 D规划要素符合图层命名与图例绘制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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