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T 5570-2020 电力工程电缆勘测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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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L/T 5570-2020  电力工程电缆勘测技术规程

    2. 1. 1 工作并

    2. 1. 1 工作并

    用于敷设电缆及人员进出隧道,结合隧道施工要求而修建的 有盖坑式构筑物。

    landingsection

    市政管理seabed microrelief

    海底规模相对比较微小的地貌形态,也是最小的地貌形态单 元,包括各种海洋活动形成的波痕、潮水沟、沙带、沙川、断岩、沟槽 及各种混合形成的地貌

    结合了地面的差分增强与卫星广播,向卫星定位移动站发送 差分改正数据,提升移动站相对定位精度的模式,

    小于10cm的声学基线。

    super short base

    sweeping survey

    对一定水域范围内的水底地形与沉没物体或对某一深度中 障碍物进行全面探测的工作。

    2.1.11海床静力触探

    以设备自重作为反力,将圆锥形探头从海底面按一定速率匀 速压人土中,量测其锥尖阻力、侧壁摩阻力和贯人时的孔隙水压力 等的过程。

    2.2.1 测量符号:

    H.地形图基本等高距。

    2.2.2岩土参数符号:

    3.1.3测量宜来用现行的国家大地坐标系,问一工程坐标系统应 保持一致。选择坐标系统时应考虑投影长度变形,城市电力电缆 和电力电缆隧道投影长度变形不应大于2.5cm/km,其他电力电 缆变形不应大于5cm/km。

    3.1.5城市电力电缆和电力电缆隧道的首级平面控制网中最弱 点相对于起算点的点位中误差不应大于5cm,其他电力电缆不应 大于10cm。平面控制联测精度不应低于首级平面控制测量精度, 联测已知点不应少于3个。

    控制每千米高差全中误差不应大于10mm,其他电力电缆不应大 于15mm。高程联测精度不应低于首级高程控制测量精度,联测 已知点不应少于2个。

    3.1.7作业前应收集、分析、检核和利用已有资料,并应进行现场

    3.1.8使用的测量仪器设备应定期检校,作业时应处于正常工

    始资科归档。 3.1.9测量中所使用的专业应用软件应经过鉴定或验证合格,数 据处理前应对测量原始数据进行备份,电子版测量成果宜采用不 同存储介质进行双备份。 3.1.10测量原始记录应真实可靠,字迹应清晰、整齐,不得涂改, 转抄,对删改数据应注明原因,不得连环修改。电子记录的测量原 始数据文件应确保记录信息齐全,原始数据文件不得修改。测量 原始数据必须经过校核后方可使用,并应保存备查。 3.1.11地形图图式和地形图要素分类代码的使用应符合下列 规定: 1地形图图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 式第1部分: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GB/T 20257.1、《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2部分:1:50001:10000 地形图图式》GB/T20257.2和《中国海图图式》GB12319的规定: 2地形图要素分类代码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基础地理信息 要素分类与代码》GB/T13923的规定; 3对于图式和要素分类代码的不足部分可自行补充,并应予 以说明;对于同一个工程或区域应采用相同的补充图式和补充要 素分类代码。

    3.1.12电力电缆各设计阶段测图基本比例尺宜符合表3.1.12

    表3.1.12各设计阶段测图基本比例尺

    3.1.13不同比例尺地形图基本等高距的确定应符合表3.1.13 的规定

    3.1.13不同比例尺地形图基本等高距的确定应符合表3.1.13

    1.13不同比例尺地形图的基本等高

    3.1.14地形图图上高程注记点每10cm×10cm方格内不应少于 10点,宜均匀分布。当基本等高距为0.5m时,高程注记点宜注记 至0.01m;当基本等高距大于0.5m时,高程注记点宜注记至0.1m。 3.1.15地形图上地物点的点位中误差应符合表3.1.15的规定。

    表 3. 1.15 图上地物点的点位中误差(mm)

    表3.1.16等高线插求点高程中误差

    注:1h.为地形图基本等高距。

    3.1.17地形图高程注记点高程中误差不应大于本标准表3.1.16中 高程中误差的70%

    3.2.1电力电缆岩土工程勘察应查明影响电缆工程的不良地质 作用、周边环境条件,以及与电缆工程设计和施工相关的地质构 造、岩土结构、岩土性质、地下水条件等工程地质条件,以提供电缆 工程路径选择、岩土体整治、设计和施工的依据。 3.2.2当工程规模较小或电缆路径、路由方案确定时,可合并或 简化勘察阶段。当工程地质条件或周边环境复杂时,宜进行专项 勘察或施工勘察。 3.2.3陆域电力电缆岩土工程勘察的工程重要性等级应根据施

    工工法、基坑深度和工程破坏后果,按表3.2.3综合确定

    表3.2.3岩土工程勘察的工程重要性等级

    注:1H为基坑开挖深度或沉井底板理深。 2先根据施工工法及基坑深度初步确定工程重要性等级,再结合工程破坏后 果按不利组合的原则最终确定等级。

    注:1H为基坑开挖深度或沉井底板理深。 2先根据施工工法及基坑深度初步确定工程重要性等级,再结合工程破坏后 果按不利组合的原则最终确定等级。

    3.2.4陆域电力电缆的场地复杂程度等级应按表3.2.4的规定 进行划分

    表3.2.4场地复杂程度等级

    注:1复杂场地中,划分依据满足其中一项即可判定。

    2简单场地中,划分依据需满足所有项方能判定

    3.2.5根据工程重要性等级和工程场地的复杂程度,可按下列条 件将陆域电力电缆岩土工程勘察等级划分为甲级、乙级和丙级: 1工程重要性等级为一级,或工程场地为复杂场地时,勘察 等级为甲级; 2.除勘察等级为甲级和丙级以外的项目,勘察等级为乙级: 3工程重要性等级为三级,且工程场地为简单场地时,勘察 等级为丙级

    3.2.6海底电力电缆岩土工程勘察等级应定为甲级。

    3.2.7隧道围岩分级和岩土施工工程分级可按现行国家标准《

    3.3.1水文气象勘测应根据工程水文气象特性、工程设计要求, 采用有针对性的勘测手段,提供符合各勘测设计阶段要求的成果。 3.3.2对水文气象分析计算中引用的基础资料应进行可靠性、一 致性和代表性分析,对计算成果应进行合理性分析。 3.3.3当缺乏水文气象资料,且水文气象条件复杂时,应进行专 项水文气象专用站建站观测和水文测验。 3.3.4当水文气象条件复杂且对工程设计影响较大时,应开展专 题分析论证。

    3.3.5水文成果的高程系统应与工程设计采用的高程系统

    3.3.6当工程建设和运行期间遭遇异常水文气象事件,以及岸滩 发生较大演变时,应及时进行现场查勘,对设计阶段所提供的水文 气象成果进行复核,并提出对策措施和建议。 3.3.7110kV~220kV电力电缆工程防洪标准应采用30年一 遇,330kV~500kV电力电缆工程防洪标准应采用50年一遇。当 采用隧道敷设电缆时,其防洪标准应采用100年一遇。对特别重 要的电力电缆,其防洪标准可提高一级。 3.3.8当水下敷设采用开槽直埋、拉管、沉管等方式时,河床、海 床演变趋势预测年限应为未来30年~50年;当采用隧道敷设电

    3.3.6当工程建设和运行期间遭遇异常水文气象事件,以及岸滩

    遇,330kV~500kV电力电缆工程防洪标准应采用50年一遇。当 采用隧道敷设电缆时,其防洪标准应采用100年一遇。对特别重 要的电力电缆,其防洪标准可提高一级。

    3.8当水下敷设采用开槽直埋、拉管、沉管等方式时,河床、海

    3.3.8当水下敷设采用开槽直埋、拉管、沉管等方式时

    床演变趋势预测年限应为未来30年~50年;当采用隧道敷设电 缆时,河床、海床演变趋势预测年限应为未来100年。

    4.1.1根据可行性研究及规划审批的要求,应收集相关的基础测 绘资料并进行现场调绘、修测或补测

    1收集电缆测区附近测量控制点成果,应明确成果系统、等 级、形成时间等属性; 2按照设计及规划报批的需求宜收集比例尺为1:5000、 1:10000的地形图; 3收集相应分辨率的影像图,影像图的分辨率应优于1m。 4.1.3海底电力电缆测量收集资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收集测区附近测量控制点成果,应明确成果系统、等级、年 限等属性; 2收集拟设路由登陆点区域地形图,地形图比例尺以1:10000 为宜; 3收集拟设路由水域海图资料,包括海域等深线图或等高线 图,比例尺宜为1:10000或1:25000。 4.1.4陆域电力电缆测量现场踏勘应包含下列内容: 1查验测区内测量控制点的现状,评估其稳定性及可靠性; 2核实收集资料的现势性及精度指标,评价资料的可信度和 可利用程度; 3调查拟设电缆路径起点、终点、转弯处、变坡、工作井等关 键部位的地物地貌、地下管线、交通等分布情况及其他影响因素; 4对可能影响路径成立的复杂、拥挤地段及局部重要交叉管 线进行测量;

    5现场采集确认电缆管线转折点平面坐标及高程信息。 4.1.5陆域电力电缆勘测提供设计专业的综合底图中应包含收 集到各种信息以及踏勘、调绘、修测、补测的内容,各种信息要素应 按重要程度设置层次。 4.1.6海底电力电缆路径预选过程中应对登陆段进行现场踏勘: 详细调查核实登陆点附近的村镇分布、土地利用、海岸性质、登陆 点附近海洋开发活动等基本信息。 4.1.7海底电力电缆应现场调绘测量登陆点至登陆站距离、海滩 地形等地理信息,已有资料无法满足设计需要时应进行修测或 补测。

    4.1.7海底电力电缆应现场调绘测量登陆点至登陆站距离、海滩 地形等地理信息,已有资料无法满足设计需要时应进行修测或 补测。

    4.1.7海底电力电缆应现场调绘测量登陆点至登陆站距离、海滩

    4.2.1可行性研究阶段岩土工程勘察应初步查明各路径方案沿 线的岩土工程条件,对各路径方案沿线场地的稳定性与适宜性做 出最终评价,为路径方案比选提供岩土工程依据。当岩土工程条 件复杂时,尚应开展岩土工程专题研究或专项工作,

    1区域地质、地貌资料; 2 区域地震及地震地质资料; 3 区域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及地质灾害调查等资料; 4沿线周边环境重要建(构)筑物、地下管线等地下设施的设 计与施工资料; 5当地类似工程建设经验及相关技术标准; 6沿线矿藏分布情况。 4.2.3可行性研究阶段岩土工程勘察应在收集资料、工程地质测 绘和调查的基础上,开展必要的勘探、测试和试验工作

    应详细了解和分析区域地质构造和地震活动情况,对

    径方案的区域稳定性做出最终评价; 2应初步查明各路径方案沿线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等条 件,评价场地的稳定性和适宜性; 3对控制路径方案的不良地质作用与特殊性岩土,应初步查 明其类型、成因、范围及发展趋势,分析其对工程的危害,提出规 避、整治的初步建议; 4应对场地和地基的地震效应进行初步评价: 5应根据工程条件,提出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震安 全性评价和压覆矿产评估等工作的建议; 6应根据各路径方案的岩土工程条件与周边环境,建议可行 的设计与施工方案,并预估工程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 7应从岩土工程的角度,提出路径方案比选的建议。 4.2.5勘探点的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勘探点间距宜为300m~500m,复杂场地应适当加密勘 探点; 2每个控制性工点、工程地质单元处均应有勘探点; 3有多个比选路径方案时,各比选路径方案均应布置勘 探点。 4.2.6勘探孔深度应能满足场地稳定性与适宜性评价及路径方 案设计与施工方案比选的需要。 4.2.7岩土工程勘察的取样、原位测试、室内实验的项目和数量:

    4.2.8可行性研究阶段岩土工程勘察应针对拟定登陆点位置以 及路由预选方案,初步查明海底电力电缆路由的工程地质条件,对 路由走廊带的适宜性和稳定性做出评价。 4.2.9可行性研究阶段岩土工程勘察应以收集资料为主。

    4.2.9可行性研究阶段岩土工程勘察应以收集资料为主。 4.2.10可行性研究阶段岩土工程勘察应配合设计,对路由方案 进行比选分析。

    4.2.10可行性研究阶段岩土工程勘察应配合设计,对路由方案

    4.3.1可行性研究阶段水文气象勘测应从水文气象条件角度对

    4.3.1可行性研究阶段水文气象勘测应从水文气象条件角度对 电缆路径或路由的可行性进行论证,提供沿线水文气象条件和路 径或路由选择建议。

    相关的规划,并应征求水利、交通、海洋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意

    洪区等水体时,应按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开展工程防洪评 工作。

    4.3.4当电力电缆通过航道时,应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开展

    平缓的河段,远离急流险滩、深槽不稳定、冲淤变化剧烈以及弯道、 分流口、汇流口等水文条件不利的河段,避开现状和规划的港口、码 头、渡口、水工建(构)筑物、疏浚挖泥区、采砂区以及航行控制区等。

    3.6当电力电缆工程路径或路由邻近河流、水库、湖泊以及海 等水体走线时,宜避开或远离弯道顶冲河段和建设标准低或实 质量不高的堤坝。

    4.3.6当电力电缆工程路径或路由邻近河流、水库、湖泊以及海

    4.3.7海底电力电缆路由选择宜考虑下列水文条件:

    1宜选择海床稳定、海底地形平缓、水动力条件较弱的海域, 避开海浪或流速较大的海域或河道入海口; 2宜避开现状和规划的港口、码头、渡口、水工建(构)筑物 疏浚挖泥区、采砂区以及海上航行控制区等

    4.3.8海底电力电缆登陆段路由选择宜考虑下列水文条件

    1宣选择海岸稳定、全年风浪平稳、不易被冲刷与撞击的岸 滩,避开裸露基岩、陡崖及高差大的坡地; 2宜选择潮滩宽度较窄的地点,登陆点及潮间带应无威胁海 缆安全运行的因素,如船舶抛锚、岸坡抛石等。

    5.1测量 工平面控制测量 5.1.1平面控制测量可采用卫星定位测量、导线测量等方法。 5.1.2电力电缆各等级GNSS(全球导航卫星系统)测量控制网 的主要技术指标不应大于表 5.1.2的规定。

    5.1.2各等级GNSS测量控制网的主要

    5.1.3各等级GNSS网的基线精度应按下式估算:

    5.1.3各等级GNSS网的基线精度应按下式估算

    式中:一 基线长度中误差(mm); A一接收机标称的固定误差(mm); B一一接收机标称的比例误差系数(mm/km) DGNSS测量控制网平均边长(km)。

    5.1.4GNSS网观测精度的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YA2+(B:D)2

    ISS网的测量中误差应按下式计算

    1 ww m= N3N 3

    5.1.5电力电缆GNSS测量控制网的布设及选点应符合下列

    1陆域电力电缆控制点可在路径首尾及沿线均匀布设; 2海底电力电缆控制点宜布设在登陆点附近区域: 3点位应选在视野开阔、土质坚实、稳固可靠、无障碍物或干 扰源的地方,每个控制点应至少有1个通视方向。 5.1.6电力电缆各等级GNSS测量控制网观测基本技术指标应 符合表 5. 1. 6 的规定。

    表5.1.6各等级GNSS测量控制网观测基本技术指标

    5.1.7GNSS测量数据处理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工程测量规范》 GB50026的规定执行。

    表5.1.8导线测量的主要技术指标

    注:表中n为观测站数。

    5.1.9导线网的布设及选点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导线网用作测区的首级控制时,应布设成附合导线或闭合 导线; 2 加密网可采用附合导线或结点网; 3导线宜布设成直伸形状,相邻边长比不宜超过1/3; 4点位应选在质地坚硬、稳固可靠、便于保存的地方,视野应 相对开阔,便于加密和扩展;, 5相邻点间应通视良好,其视线距障碍物的距离,三等、四等 不宜小于1.5m;一级、二级以不受旁折光的影响为原则。 5.1.10导线测量数据处理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工程测量规范》

    5.1.11高程控制测量可采用水准测量、GNSS拟合高程测量 角高程测量等方法

    5.1.12电力电缆各等级水准测量的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表5.1.12 的规定。

    5.1.12电力电缆各等级水准测量的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表

    表5.1.12各等级水准测量的主要技术指标

    5.1.13 电力电缆各等级水准观测的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表5.1.13 的规定。

    5.1.13 电力电缆各等级水准观测的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表5.1.1 的规定,

    5.1.13各等级水准观测的主要技术指

    注:1二等水准视线长度小于20m时,其视线高度不应低于0.3m。 2 三等、四等水准采用变动仪器高度观测单面水准尺时,所测两次高差较差, 应与黑面、红面所测高差之差的要求相同。 3数字水准仪观测,不受基、辅分划或黑面、红面读数较差指标的限制,但测 站两次观测的高差较差,应满足表中相应等级基、辅分划或黑面、红面所测 高差较差的限值。

    5.1.14水准测量观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14水准测量观测应符合下列规

    1施测水准测量前,应对仅器进行检验和校正,并做好记录; 2同一测段观测中需间款时,应在地基稳固的位置设置2个 及以上的标志作为间歇点,间歇后应对其中2点进行检测,检测结 果满足表5.1.13规定的限差要求时,可由此起测,否则应从前一 水准点起测; 3测段往返测高差较差超限时应重测;重测后,对于二等水 准应选用两次异向观测的合格结果;其他等级应将重测结果与原 测结果分别比较,较差均不超限时则取三次结果的平均值。 5.1.15水准测量的数据处理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工程测量规范》 GB50026的规定执行。

    5.1.16GNSS拟合高程测量仅限于平原和丘陵地区的四等、五

    ,16GNSS拟合高程测量的主要技术指

    注:1α为基线测量中误差,单位为mm。

    2n为附合或最简闭合环边数。

    1GNSS拟合高程网应与四等及以上高程点联测,联测点宜 均匀分布于测区周边和中央,带状测区宜分布在两端及中部; 2GNSS拟合高程联测边应使用双时段观测,其边长不宜超 过5km; 3联测的已知高程点不宜少于3个,对地形高差起伏较大的 地区应适当增加联测点数; 4天线高应精确至1mm; 5四等、五等GNSS观测的技术要求应符合本标准表5.1.6 中四等、一级的相关规定。 5.1.18GNSS拟合高程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复测基线高差较差、最简异步环或附合路线闭合差应符合 本标准表5.1.16的规定。 2每千米高差全中误差M应按下式计算:

    住宅楼标准规范范本Mw=±^ W.WH N L

    (5. 1. 18)

    式中:Mw一每干米高差全中误差(mm); Wh一附合或环形闭合差(mm); L一一计算各W时,相应的路线长度(km); N一一附合和闭合环的总个数。 3应对联测的已知点进行可靠性检验,剔除不合格的巨 知点。 4对地形平坦的小测区可采用平面拟合模型,对地形起伏较 大的大面积测区宜采用曲面拟合模型,且拟合计算不宜超出模型 覆盖的范围。 5应充分利用当地最新的重力大地水准面精化模型,并进行 模型优化。 5.1.19GNSS点的拟合高程成果应进行检验,检测点数不少于 全部高程点的10%,且不应少于3个点;高差观测可采用相应等 级的水准测量或三角高程测量方法。 5.1.20三角高程测量宜在首级高程控制网的基础上布设成三角 高程网或高程导线。

    5.1.21三角高程测量的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表5.1.21的规定。

    5.1.21三角高程测量的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表5.1.21的规定。

    表5.1.21三角高程测量的主要技术指标

    布线标准注:1D为测段长度,单位为km

    线路长度不应超过相应等级水准路线的总

    1.22三角高程观测应符合下列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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